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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50章 52.弄丢的爱情

我和沈小语坐在白沙滩上的时候,有海潮声一轮接着一轮地涌过来。如果闭上眼睛,就会觉得海水几乎要朝自己的脚踝漫过来,要淹过小腿、爬过大腿,最后将整个人封闭在令人窒息的海水里。当然,其实海浪反反复复,总会在离脚尖还有一尺的地方停住然后退回。日光正好,还未到涨潮的时候。

有伴着热带海洋特有咸味的海风温柔地将头发吹散,无论是温度、力度还是湿度都是刚刚好的缠绵。海风带过来断断续续的嬉闹声,不远处有三五个七八岁大小的孩子在堆城堡,似乎听到一个小姑娘在趾高气扬地指挥道:“我的臣民们,你们一定要为本公主打造出全世界最华丽的宫殿,到那个时候,你们就是我们精灵王国最大的功臣。”

我和沈小语都忍不住笑了。她戳一戳我,说:“来来来,我们也堆一座宫殿出来,比他们那座要更加富丽堂皇,气死那个小公主。”

我有些哭笑不得:“沈小语你多大了?你都有那么大一座城堡酒店了还不满意?”

“对噢,我有城堡了……”她握着下巴思考了一会儿,旋即双眸一闪,说,“但是你没有啊。来来来,我们给你建一座,然后我们再从那几个男孩子里给你抢个小王子出来!你快看看你喜欢哪一个?”

我翻了个白眼,然后竟然真的扭头去寻找我的“小王子”。

我看了半天,方说道:“我觉得那个穿白T恤的小男孩不错,你看他虽然也在默默地替那位小公主盖房子,但是举手投足之间有难得的衿贵优雅,像个真正的小王子……”

沈小语不以为然:“哪有,我倒是更喜欢那个穿蓝衣服的,鲜活开朗,尤其他一笑,居然还有一口小虎牙。不行了,我要是在看下去就控制不住自己要亲上去了。”

我说:“……”

如果那两个小男孩知道他们在七八岁的年纪就曾被两个疾病缠身的怪女人觊觎过,不知道会有怎样的心理阴影。

这时候有一对年轻情侣走过来邀请我们帮他们拍照,我一抬头便不由自主地愣了一瞬,男生穿了一套黑色礼服正装,女孩则……穿了一袭洁白的素面婚纱,正小心翼翼地提着绽放的裙摆。

沈小语跳了起来:“你们是来拍婚纱照的?”

V半岛的海一向蓝得不可思议,沙滩又白得不可思议,踩上去绵绵软软的,加上这里多被私家保护了起来,人烟稀少未遭污染,确实非常适合拍婚纱照。

沈小语四处张望了一下,疑惑道:“你们的摄影师呢?我见过拍婚纱照的都好大阵仗,又是鲜花摆件,又是棚子布景,摄影师都至少有三位,你们的团队呢?”

初为人夫的年轻男孩腼腆地笑了笑,手甚至还不由自主地摸了摸后脑勺,这是典型的中学男生爱做的动作。他温言笑道:“我和我妻子都不愿意找专业的团队为我们设计和打造婚纱照,太千篇一律了,没有什么意思。我们想到,为什么不亲自到世界上美丽的地方走一走,与各种各样的人们结交,想要拍照的时候就请一位陌生人帮忙。这样也许拍出来的照片不是最专业最有技巧的,但至少是最有意义的,对我们夫妻二人来说,更珍贵的是经历。”

他的话音刚落,沈小语就叫起来:“天啊,真是太浪漫太有想法了!可可,我一定要把这一段写到我的小说里!噢不,写到小说里面那太不过瘾了,我要回去跟宾说,等我们结婚的时候也这样拍婚纱照!”

穿婚纱的新娘子莞尔一笑,真是美丽极了。

其实我和沈小语一样深受触动,一方面当真是被这对年轻夫妇的想法震撼到了,另一方面……又忍不住替夏岚掌管的“想入非非”忧心——现在的年轻人都这么有想法,我们的私房影楼还能不能运营下去啊?

一直没有开口说话的新娘子偏过头看着我们,说:“这位小姐竟然是位作家么?”

沈小语说:“啊没错。拍照的话就让这位小姐帮你们吧,她可是位艺术家呢。”她说着就替我接过摄像机。

我拿着这台微型摄像机端详了一会儿,即便我并不擅长摄影,但终究也从事了相关的行业几年,很快认出这是一台性能非常不错的相机。我抬头扬了扬相机:“那我可就拍了,我的摄影技术其实很糟糕,以前就常常被我……”

“丈夫”这个词几乎要脱口而出,就差一点点。我哽了哽,硬生生改口道:“常常被我工作室的摄影师嘲笑。”我以前确实常被吕晨一嘲笑,这也是事实。

这个时候,我才意识到,原来我刻意想要忽略的某人,在不经意之间就能从我的口中蹿出来。这简直可怕。

新郎笑道:“没关系,只要不拍糊了就好。就算真的拍糊了大不了就删了重拍喽。”

我点点头,方才骤然而至的一点悲怆也一扫而空,我专心致志地开机、对焦,先朝一望无际的大海“咔嚓咔嚓”拍了两张练手。

沈小语跑来跑去为这对年轻情侣找最好的风景最好的阳光,我看着镜头里紧紧相偎的俊男美女,看着他们身后色彩分明的蓝天白云苍茫碧海,海风将新娘的卷曲长发和头纱吹起到一个恰到好处的弧度,我的嘴角忍不住扬起微笑,然后稳稳地按下快门。

沈小语第一个凑过来看,她的眼睛慢慢睁大:“可可,这张照片你拍得真好!就这样你还说你不擅长摄影?你骗鬼呢?”

我确实不擅长拍照,总是无法准确地把握视角和光线,那些繁琐的技巧我更加一窍不通。但我也承认,这张照片确实被我拍得很好,几乎可以称得上我最好的作品。其实也不能称作是我拍的,因为照片上曼妙迷人的背景是大自然所赋予的风光,主人公视线相交时流露出的浓情蜜意更加不是我添上的,我只是个旁观者。

新郎揽着新娘子走过来,新娘子接过相机研究了一会儿,然后拿给丈夫看,赞叹道:“真不错,是不是?这张可以放大挂在卧室里,或者挂在家里的走廊上也可以。”

新郎低头脉脉地凝视着自己的小妻子,温柔开口:“你喜欢,怎样都好。”

年轻女孩的脸颊蓦地染上一层红晕,她的睫毛颤了颤,眼睛里很快闪过笑意。她翻出之前的照片给我们看,照片的背景有享誉世界的景点如法国的埃菲尔铁塔、中国的万里长城、澳大利亚的大堡礁、著名的伦敦桥,包括一些我不认识的地方,但一看显然就是非常宏伟而壮丽的景观;还有一些普通但别致的背景,比如一方不起眼的小瀑布,比如一片氤氲的薰衣草田,比如欧洲某个不知名小镇街头红彤彤金灿灿的落日,比如夜晚城市最繁华的商业区……但这些照片全都有一个共同点,那就是照片上的爱侣总是穿着婚纱礼服,笑意盈盈,是在拍真正的婚纱照。这组婚纱照的主题名为经历。

将照片从头到尾翻了两遍,沈小语终于满足地抬起头来,她注意到我,惊讶到:“可可你眼睛怎么红了?”

我连忙收敛情绪,随口道:“盯着屏幕盯久了眼睛酸。”

沈小语点了点头,将相机完好地递给男生。这时我心念一动,问他们:“对了,你们要在这里待几天?”

女孩有些疑惑,却仍是回答了我的问题:“大概还要停留一周。”她下意识就看向一旁的男孩。

男孩说:“我们的行程已经走得差不多了,在这里可以多停留几天,再辗转几个地方就可以回家了。”

“那太好了,”我说,“小语说我是艺术家,其实我并不是摄影师,我是一个画家。如果你们不介意的话,可否给我一些时间,做我的模特,让我为你们画一幅画?就当是我们送你们的新婚礼物。”

女孩睁大了眼睛,道:“可以么?那真是太好了,我们怎么会介意呢?只不过会不会有些麻烦你。”

我笑笑:“是我麻烦你们才对,我难得能够碰到这么赏心悦目的模特。”

沈小语看了我半天,忍不住伸手扯了扯我的衣袖,小声说:“可是你的身体……”

我说:“画画又不是多费劲的事儿,只不过要过关殊这一关倒是有些麻烦,但是没问题的。”我又扭头对他们说:“那就两天以后吧,还是这个时候,我会带上画具,我们就在这里碰面。”

这一趟出门时间有点久,我们跟他们道了再会便各自离去。

沈小语的心情大好,一路都在小声哼着歌,偶尔开口随意和我说两句话。我瞥了她一眼,几乎能够确定她回去以后会以怎样的神情、怎样的语气跟宾少描述我们今日所遇到的夫妻是如何如何的甜蜜、如何如何的浪漫、如何如何的让她羡慕。

不仅她羡慕,我也羡慕。

不知道是谁曾经说过羡慕和嫉妒的区别,说是:当你和别人有差距但是差距只有一点你却很难追上的时候你会嫉妒他,但如果这个差距非常大,大到只能仰望的地步,你压根儿就不会存想要超越他的心思,自然不会嫉妒他,只会艳羡。

而此时,沈小语之所以是羡慕而不是嫉妒,因为她和他们根本不存在差距,她羡慕他们别出心裁的想法和行为,自己却又很容易能够实现这个想法,只要她想。

而我之所以是羡慕而不是嫉妒,是因为我和他们之间的差距太大,我的身体状况比沈小语还要糟糕,而且我没有人可以陪着去做这些事。

我伸出双手搁在眼睛上,试图遮挡久盛不衰的阳光,这样想想还真是有点心疼我自己呢。

然而手指触及眼睛的一瞬间我忽然察觉到不对劲,心头蓦地涌上来层层凉意,后背瞬间就沁出冷汗。

我的右手无名指上永远都套着一枚金黄的戒指,戒身印着低调而奢华的花纹,内壁有一颗闪闪发光的隐钻,还刻有几个古老的字母,GYCLNK。尽管当初没有来得及问顾易宸这些字母的含义,如今我也猜得差不多,GYC是他的名字,NK是我的,L是什么意思自然不言而喻。

于是我将这枚戒指戴在手上,这是我的爱情。

当初我那么狠心刻薄,专挑冷酷的话来说,专找残忍的事情去做,就是为了让顾易宸彻底死心。当他为我套上戒指的时候,我应该毫不犹豫地摘下来,当着他的面丢进长陵江里,这样一个简单得不能再简单的动作胜过千百句狠话。

但我没有这样做,相反,我紧紧地攥住手指上的戒指,拿左手反复摩挲,像沙漠中濒死之人渴望水源一样迫不及待想要汲取戒指上残存的那一点属于顾易宸的暖意。

尽管我不得不承认自从这枚戒指戴在了我的手上,它就再也没有当初的暖意,无论我怎样握着它也没有将金属的冰凉驱赶走。

而现在我的右手上光秃秃的,无名指根原本该套着戒指的部位只有一圈浅浅的痕迹,证明戒指曾经存在过。

……我把戒指弄丢了。

这个想法只是一瞬间,然而我的心却是前所未有的慌乱。我愣了三秒钟,立刻飞身往海滩上跑。

一定是堆城堡的时候不小心掉出去了,一定是。

自从我生病以后四肢就慢慢变得虚浮无力,即便是画笔也不能长时间握着,这是方才沈小语担心关殊不会同意我为那对年轻夫妻画画的原因,我连画画这样不怎么费体力的活动都尚且不能够随心所欲地完成,更遑论像奔跑这样完全性的体力运动。但这一刻,我浑身上下从骨头里浸出冷意,我很清楚,如果我找不回戒指,我这辈子都会后悔。就像是四肢在一瞬间被灌注了前所未有的力量,虽然每一步像是走在刀刃上,但我的步伐却异常迅疾。

我听见沈小语在我身后焦急地大喊:“宁可你去哪里?你不能跑步啊!”

我知道。但我管不了那么多。

我跑到海滩上的时候已经开始涨潮,小公主和小王子们已经将他们的宫殿推倒回家吃饭去了。我和沈小语堆了一半的城堡已经被越来越汹涌的海浪打碎,残破不堪的底座让人能够想象出这里原是有一座城堡。

我止住脚步,整个人像是被陡然抽空了所有的力气,我的双腿一软,不由自主就跪倒在温软潮湿的海滩上。热烈明亮的日光照耀了整整一天,即便现在沙子已经浸了海水,依旧残留着暖意。

我一面在心里祈祷我的戒指不要被海水冲走,一面漫无目的地伸手在沙子里摸索。

热带的沙滩柔软细腻,不像北方会有很多尖锐锋利的砂石,但是沙子里也会有或残破或完好的海贝,不一会儿我的手上就出现了斑斑血迹。

一点也不疼,或者可能是已经麻得没有知觉。

我不知道在沙滩上翻找了多久,被翻出来的贝壳已经在一旁堆成了个小山,我的眼泪不停地往下流,很快被海风吹干只留下涩涩的咸味,巨大的金阳已经慢慢贴近海平面,远方的海面红彤彤的像是燃烧的岩浆。

残留在沙子里的暖意终于褪尽,取而代之的是潮水的冰冷。

我终于崩溃地哭出来。

哭得久了,大脑一直在嗡嗡地响着,似乎有一双脚带着疾风毫不犹豫地踏进潮水里,这时候海水已经涨得跟我的膝盖一样高了。我仍然颤抖着手在泥沙里摸索,根本来不及抬头去看来人是谁。

但除了关殊,还会有谁?

他怒气冲冲地将我的双手拔出来,力劲之大几乎要捏碎我的手,他在我耳边吼道:“宁可,你不要命了?”

我泪眼婆娑地望着他,好半天我才能说出话来。我颤巍巍地捏住他的衣袖,语不成调:“关……殊,你帮我找,我的戒指找不到了……”

“真是疯了!”他低声咒骂一句,弯腰将我从水里捞出来,头也不回地抱着我走出这片水域。我仍然低低地哭着,小声央求:“你帮我找到我的戒指好不好,你见过的,金色的戒指,上面有花纹……”

他顿了顿,声音漠然冷酷:“不可能找到了。那种东西,早该扔了。”

早该扔了……是啊。早就毫无意义的东西,丢了也好,丢了也好。

但为什么我的心像是空了一块?

我终于像个被掏空力气的洋娃娃,完全地倚靠在关殊的臂弯里,沉沉地闭上眼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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