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天,警察局接到一个报警电话,霍金先生的管家达森说,他的主人在焚烧了所有的稿纸之后,开枪自杀了。探长立即带着警察来到山间别墅。在现场,他们发现壁炉里有许多烧尽的纸灰,霍金本人捏着枪,太阳穴中了一弹,桌子上有遗书,上面写着:“我已面临绝境,只能选择开枪自杀……”下面有他的签名和日期。
化验显示,枪上只有霍金的指纹,子弹和枪里的一样,遗书是死者在惯用的稿纸上写的,完全是他的笔迹,壁炉里残存着纸灰,字迹已经无法辨认,质地和作家所用的稿纸一样。
当这一切都得到认可以后,警官们一致认为自杀的结论是可以成立的。但是探长却犹豫了,他有不同的看法:这位作家为什么要自杀呢?于是他又进一步开展调查。
在霍金的出版商里克那里,探长听到了跟自己相同的结论。里克惊讶地说:“不可能,绝对不可能!他跟我订了合同,打算写3本惊险系列作品,他的作品很畅销,怎么会自杀?”
听说有人分析霍金精神失常,这位出版商立即反驳:“霍金思路敏捷,正当中年,他的事业如中天,说他发了神经病,简直是无稽之谈!”
探长取出作家遗书的复印件,向这位出版商讨教。出版商仔细看了几遍,立刻恍然大悟地向探长指出遗书的来历。
于是,探长立即断定,杀害作家的凶手正是管家达森。
请问,探长是如何判断的呢?
破案关键
遗书的来历是一个谜?难到“遗书”和他要完成的书有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