流行世界的快餐食品“三明治”,是由一个名叫“三明治”的英国混血儿发明的。
三明治于1718年出生在美国,其父是英国人,母亲是位擅长烹饪的德国血统主妇。三明治从小就对烹饪感兴趣,经常在母亲身边学习,上中学后更是欲罢不能。
但是,三明治的父亲却不允许儿子学习烹饪。1736年,在父亲逼迫下,三明治不得不进剑桥大学攻读修辞学和哲学。然而,三明治对此毫无兴趣,他的心思始终在刀叉和面包上。三明治经常溜到学校食堂,乘人不备用面包做实验。不久,三明治被校方指控“偷面包做异端实验”而驱逐出校。
1738年,三明治只身前往斯堪的纳维亚半岛谋生,在那里,他和一位英国少女结了婚,并继续从事食品研究。
“火鸡味道十分鲜美,在面包中夹进火鸡试试看。”妻子给三明治出了个主意。
三明治作了尝试,结果无人问津。后来又试了多次,但都失败了。失业和穷困已使三明治买不起昂贵的火鸡,他只得节衣缩食,用最便宜的火腿继续试验。
后来,三明治用三块面包夹二块火腿制成的方便主食,受到了顾客极大的欢迎,特别是得到了惜时如金的知识分子的青睐。于是,他便用自己的名字,把这种复合食物称作“三明治”。
1758年4月的一个周末,英国王后邀请西班牙大使共进午餐,午餐中的主食就是用面包夹火腿制成的“三明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