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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3章 双娇奇缘(1)

亲送生女,丈母娘自作媒妁;小姨做妻,朱元璋艳福不浅。郭山甫慧眼识大器,朱元璋欢心得娇娃。巢湖招抚,李扒头水师归附;胜利移师,双刀赵中途叛逃。彩轿翩飞,和州城空巷观婚礼;三人拜堂,朱元璋喜娶双娇妻。虎视江南,元璋雄心大起;扫清道路,蛮子海牙惨败。

子兴被安葬在滁州城西的琅琊山中。

沿着醉翁亭前弯曲的山路西行,不过数里之遥,有一片开阔的平地。平地北隅,建起一座石块砌成的新墓,一座石青色的高大石碑》立墓前,上面镌刻着九个镏金大隶字:“大宋元帅郭子兴之墓”熟悉的人看得出,这是李善上的手笔。“大宋”是小明王的国号。郭子兴一直把小明王尊为首领,如此题写,定能使九泉之下的死者瞑目。陵墓背依青峦,面对峡谷,绿树环绕,清流潺湲,四周山花烂漫,百鸟竞唱。这是重金礼聘高明的勘舆家勘定的风水宝地。据说是一块难得的“龙脉”。

“出师未捷身先死,常使英雄泪满巾。”满怀王事霸业的枭雄,正当盛年,却带着萦绕于心的雄心壮志、抛撇不开的嫉忌狐疑,撒手西去,把满腔遗恨留给三个“未亡人”和四个未成年的子女。郭子兴的三个儿子有两个尚未成年,郭天爵十六岁,三夫人李氏生下的小儿子刚刚五岁。大儿子郭天叙虽然已经十八岁,但颟顸愚钝,荏弱畏葸。既不似张天佑阴骘巧伪,又没有朱元璋的勇武谋略。郭家大业旁落,恐怕是意料中事。而抛下的三个妻子,幼儿弱女,就更不知归宿在哪里?郭子兴长眠在山明水秀的风水宝地上只恐怕也难以悠然骑鹤,徜徉于幽冥天国。

郭子兴之死,小张夫人无比恐慌忧虑。郭天叙、郭天爵,都是大张夫人所生,三娘李氏好歹还生了个儿子。只有她,只生了个女儿玉琴,今年刚刚十四岁。孤儿寡母,谁是个可以依雒的人?丈夫的灵柩一回到滁州,她扑倒在灵柩前,呼天喊地,当场哭晕过去,从此天天以泪洗面。

大河中奔腾的激浪,冲刷走泥沙,却露出了屹立中流的岩石。日夜涌流泪水,涤荡不尽纠结盘绕的烦恼。一个奇妙的想法,忽然浮上心头。她的目光,久久停留在朱元璋身上。

当初,她劝丈夫把干女儿嫁给这个出家人,看中的是他的体魄和勇敢。经过三年多的磨练,丑陋的莽和尚不仅成了能征善战、所向无敌的大将,而且四方归附,威名远播。但却胜而不骄,心地慈善,不忘旧谊。丈夫三番二次听信谗言,冷落、疏远,甚至加害于他。他依然把老丈人当成恩人,惟命是从,委曲求全。丈夫过世了,仍然像孝子一般,匍匐苦块,哭得昏天黑地。虽然性情暴躁些,面貌也不好看,但对马姑娘却是温情脉脉,百依百顺。如此智勇双全、有情有义的男子,将来必成大器。就是封王封侯,谅不至于恩绝情断,冷落虐待妻子……

她终于下定了决心。但担心马姑娘不愿意丈夫纳妾,只得打起精神去跟她商议。

朱元璋去和州的时候,并没有带眷属。马氏仍然住在滁州郭府的东跨院里,离小张夫人住的地方不过几十步远,抬脚就到。见了干女儿,坐下来寒暄几句,便滔滔不绝地夸起了干女婿:对老丈人的丧事,忙前忙后、周到妥贴。相比之下,两个亲生儿子和那位小舅子,倒像是外人。当初干女儿出嫁时,他不过是个小小的九夫长。短短三四年间,就出脱成一员能征惯战、所向无敌的大将——总兵。尔后,还不知道有多好的前程,能建多大的功业呢。

马氏越听,越觉得丈二和尚摸不着头脑,不由问道:

“干娘,你今天不是特为夸奖你的干女婿才来女儿这里的吧?”

“怎么?俺当了好几年丈母娘,夸夸女婿都不行?俗话说得好:丈母娘亲女婿,一顿一只老母鸡。俺夸女婿,不就是亲女婿吗?”

“哈哈哈!干娘,你可真能开玩笑。俺知道你客欢干女婿,可也不能把干女婿捧上天呀!”

“干女婿就是那么有能耐、有德行,咋能是捧?孩子,俺打心里头还想把那个‘干’字去掉呢。”

“喀!干女婿永远成不了亲女婿,那个‘干’字,咋能去掉呢?干娘,你可把俺给说糊涂了。”

“这有啥糊涂的?俺是想……”张夫人欲言又止,“咳,俺也许是在瞎琢磨。”

“干娘,有什么话,你尽管说就是。跟自己的干女儿,有啥不能说的?”“孩子,是这么回事,俺想给国瑞提门亲,害怕不妥当,只得先来跟你商童。”

“千娘,提门亲事有啥大不了的。那些领兵的、做官的,哪个不是三妻四妾,明的、暗的一大堆。自古以来,就是这么个规矩。女儿不是糊涂人,咋会不高兴呢?”

“规矩是规矩。可,哪个头房夫人心甘情愿看着丈夫纳妾?那不过是冷在心里、笑在面上罢了。莫非,你就一点不在意?”

“干娘,就是你不替他说,也是早晚脱不了的事。莫说女儿不在意,就是在意又能咋的?去年他不就想把竹竿巷那个姓胡的寡妇,弄回来作二房吗?不瞒干娘,别看他当过和尚,一上来那股子蛮劲,赛过冲锋打仗,恨不得……连人吞进肚子里去。”

“你干爹还不是一样?要不,怎么说‘十个男人九个馋,一个不馋是病汉’呢。”

“唉!干爹这么急就走了……”提起抚养自己的恩人,马氏不由两眼润湿。

“唉,你干爹这一死,俺娘们往后该靠谁呀?要不,俺这么急干什么?”

“放心吧,干娘。有干女儿在,你和小妹就掉不到地上。”

“俺知道你的心好。不过……”

张氏欲言又止、吞吞吐吐的样子,使马氏犯了疑。心想,刚刚三十岁的干娘,莫非打起了干女婿的主意?心下不快,索性径直问道:“干娘,莫非……你老人家,也喜欢国瑞?”

“闺女,你这不是明知故问吗?”

“干娘,恕女儿直言。”马氏脸色凝重,“丈母娘偷女婿的事,咱听说过。可没听说,有哪个丈母娘正大光明嫁给女婿的。”

“咳!你胡说些什么呀!干娘是那种人吗?痛快跟你说了吧——俺是想把你小妹玉琴嫁给国瑞,害怕……”

“干娘,小妹今年才十四岁呀!”

“十四岁怎么的?皇帝选妃子,不都是选十二三岁的嫩妞妞?”

“当皇帝的,就那么个德行。可国瑞不是皇帝呀!”

“你敢说,他就没有当皇帝的那一天?”

“嘿嘿嘿!干娘真会开玩笑!”马氏正色说道,“干娘,就是国瑞喜欢小妹,小妹也会嫌他年纪大,长得丑,不般配呀。”

“咳!男人大个十岁八岁的算个啥!不说帝王家,就是平头百姓,七老八十娶黄花闺女做小老婆的,满天下是。只要嫁的是有能为的人,这辈子有依靠,大几岁怕什么?”

“理是这么个理。”马氏点头沉思,“不过……”

“这么说,是你不愿意?”

“干娘,俺亲眼看着小妹长大的,她待俺像亲姐姐。她要是嫁给别人,我还舍不得哪。若是她能不嫌弃国瑞,俺求之不得。”

小张夫人喜形于色;“孩子,只要你愿意,俺就放心啦。国瑞那儿,俺去说。他不能不给俺这点面子。”

马氏想了想答道:“不必劳动干娘,这事就包在女儿身上了。放心吧,干娘。你只管回去煮老母鸡,等着做亲丈母娘吧。”

“咯咯咯……”小张夫人欢喜得闭不上嘴,“要是老母鸡煮烂了,没有人来吃,干娘可跟你不算完!”

“放心吧。你干女婿就爱吃鸡——保准连骨头也剩不下。”

“胡闹!胡闹!”一听说要把小姨子嫁给自己,朱元璋忙不迭地摇头,“你怎么能想出这么个馊主意?”

“怎么是俺想出来的?这可是人家自己的主意。人家娘们看上大总兵啦—咋办?”

“那也不行……小妹的年纪太小呀!”

“嘿嘿,你不是常说,玉琴不像十三四吗?”

“又在冤枉好人!”朱元璋反驳得有气无力,“我可没说过那样的混话。”

“装傻!光是说人家年纪不像也就罢了,”马氏剜了丈夫一眼,“人家闺女一来,你那两颗眼珠子,就不会转弯了。死死地盯住人家,恨不能钻到人家衣裳里面去,现在又装开正经人啦。赖账有啥用——可不是光你长着两只眼!”

“嘿!看看怕啥?哪个男人不爱看漂亮女人?再说,大老远地看看,又不是来真格的,你就打翻了醋坛子?”

“哼!人家好心好意地给你撮合美事。你倒好,揪着好人当贼打——反打一耙!往后呀,你的事,俺不管!”马氏佯装生气,低头做针线活不再理他。

“夫人,夫人,别生气。我不是跟你开玩笑吗?”朱元璋嬉皮笑脸地抱着妻子求饶,“你说,我该咋办?”

“这不是明摆着的事吗?人家送上门来,请你动真格的。你却假惺惺,装出一副吃腥不闻腥的假相!”知夫莫如妻。马氏早就察觉到,丈夫对小姨子颇有好感,只是佯装不知而已。“俺就不信,黄花大闺女不如个寡妇!”她第一次跟他调侃起来。

“鬼东西——你的两只眼睛真毒!”朱元璋被戳到了痛处,理屈地讪笑着,“说正经的,这是玉琴自己愿意的,还是丈母娘的主意?”

“那,俺可说不准——兴许是两个人的主意。干脆,问你的丈母娘去。不,当面鼓,对面锣,去问你的小姨子,那样不是更瓷实?”

“你越说越离谱啦,那不是臊人家姑娘吗?”

“俗话说:‘姐夫小姨子,见面尥蹄子。’平素日,你没少跟人家打情骂俏。到了节骨眼上,又装起吃素的金刚来了。”

“夫人,跟你说实话:我不光是怕人家嫌我年纪大。”

“你嫌人家配不上你这美男子?”

朱元璋不理睬妻子的调侃:“你想呀,岳父刚刚去世,咱就要娶人家的闺女,旁人不说朱某乘人之危才怪呢。”

“我说吧,早就猴急得不行了,还充好汉不认账呢。”

“谁猴急啦?你别冤枉老实人!”

“除了你总兵老爷,还能有谁?人家刚刚死了爹,不是马上跟你入洞房、拜天地,先悄没声儿地把亲事定下。等到人家孝服满了再成亲,不就是顺理成章的事啦?”

“嘿!好主意!”朱元璋一拍大腿站了起来,接着又坐了下去,“要不,人家怎么都说,咱趟上了个贤德的夫人呢。”一面说着,他把妻子搂进怀里,亲了起来……

两人正嬉闹着,窗外有人喊“姐姐”。紧接着,“吱哟”一声,门被推开了,小姨子玉琴两手端着个热气腾腾的瓷盆走了进来。

“玉琴,你来啦?”马氏急忙挣出身子,整整衣襟,“小妹,你端的什么?”

“炖鸡。”姑娘不自然地低头补了一句,“是俺娘,叫俺送来的。”朱元璋问道:“小妹,不年不节的,你送炖鸡干什么?”

“给你吃呗。”姑娘瞥他一眼,把鸡放到桌几上,“俺娘说,姐夫为俺爹的丧事,没明没黑的忙,人都累瘦啦。特为炖只鸡,让你补补身子呢。”“太谢谢干娘啦。”朱元璋抱拳道谢,一面扭头向夫人吩咐,“快拿筷子来,我馋不住了。”

“俺没说差吧?馋猫等不到生鱼烂!”马氏语意双关,起身要去拿筷子。

玉琴制止道:“姐姐你别动,俺去拿。”

玉琴转身拿来两双筷子,递一双给朱元璋,递一双给马氏:“姐姐,你也尝尝。”

马氏接过筷子,又放到了桌几上。扭头瞥一眼丈夫,问道:“玉琴,咱娘这是炖的老母鸡吧?”

“不是。是只大公鸡。”

朱元璋伸手夹起一块鸡肉放到嘴里。咂咂嘴说道:“好香,好烂糊呀!”

“烂糊吗?”马氏抿嘴一笑。

“烂糊得很!”

“俺就知道,公鸡再大,也不吃火——禁不住那一煮!”马氏又是一句双关语。

“你!”朱元璋听出了弦外之音,刚要反唇相讥,见小姨子目不转睛地在望着自己,急忙掉转话头道,“干娘好手艺,这鸡炖得真好吃。这两年,炖鸡咱可没少吃,可味道从来没有这么好。你们两个也别光在一边看,来,都过来尝尝。”

“咳!喜欢丈母娘的好手艺,你就多吃点嘛。俺姐妹可不跟你争嘴。是吧——玉琴?”

玉琴刚才在门外站了好一阵子,把两个人的谈话,大半听了去。听到问话,会心一笑答道:“姐夫,你多吃点。娘知道你苒欢,一定很高兴。”“你快去烫壶酒来,我要就着喝上两壶。”朱元璋向妻子吩咐道。“俺去。”玉琴抢着要去烫酒。

“不,让你姐姐去。”朱元璋挥手制止,“玉琴,你坐下,我有话跟你说。”

“姐夫要说什么?”姑娘两只大眼睛,一眨不眨地望着朱元璋。

“玉琴,你回去跟干娘说,叫她收拾收拾东西。过两天,我要回和州。你和干娘,还有你马姐姐,都跟我一起去。你听明白了吗?”

“听明白了。姐夫,滁州不是挺好吗,干嘛不在这儿住了呢?”

“这儿不是久留之地。让他们几个在这儿闹腾吧。”“姐夫,他们几个是谁?”

“你回去问干娘她老人家吧。”

小玉琴眨眨眼:“俺也明白了!”

玉琴刚要走,马氏端着酒回来了,莫测高深地笑道:“玉琴,你回去跟干娘说,下次,别炖大公鸡啦。”

“那……不炖大公鸡,炖什么?”

“炖一只老母鸡。”马氏一脸的认真。

“姐夫,你干嘛喜欢吃老母鸡呀?那肉又老又硬不说,听说吃了还要犯陈病呢。”

马氏抢过话头道:“你姐夫不怕犯陈病,喜欢的就是那—口。”

郭玉琴脚步轻捷地刚出门,朱元璋佯怒地挥拳斥道:“你呀你!背后里挖苦我也就罢啦,竟然当着小姨子的面,骂我是大公鸡不吃火。还说我爱吃老母鸡,那胡寡妇才二十岁,咋就成了老母鸡?再让我下不来台——我可不饶你!”

“好嘛!刚刚做完了大媒,就要吃拳头——烧完香骂菩萨——好虔敬的香客!真可惜了,当了那么多年的出家人。”马氏扭头佯嗔,“好事刚开头,就要打老婆。等到新人过了门,只怕是老婆要死无葬身之地了!”“别瞎说!我姓朱的可不是个喜新厌旧、忘恩负义的人。不信,等着瞧!”

“那还要等吗?现在不是已经把举头高高地举起来了吗?”

朱元璋涎着脸,急忙作出抱拳状:“夫人误会了,我不是在抱拳谢你吗?”

“谢,倒是用不着。只要把心长得正当点,俺就心满意足了。”憨厚的马氏,对于丈夫纳妾后自己的处境,仍然不无担心。“我说姓朱的,要是亏待了夫人,天打五雷轰!

子兴一死,三军失去主帅,郭家军顿时陷人混乱。

满怀雄心壮志的郭子兴,怎么也想不到,刚过不惑之年,便撒手人衰,更想不到安排身后事。不过,他就是想到了,怕也难以如愿。虎视眈眈的小舅了张天佑,成事不足,败事有余,不足以托付大事。况且,他也不愿意让数万姓郭的人马,一朝姓了张。大儿子郭天叙虽然已经十八岁,但荏弱无知,胆小怕事。郭子兴喜欢的二儿子郭天爵,今年十六岁,生的粉面秀目,聪颖无比,无奈,城府不足,天真有余,不是成大事的材料。只有干女婿朱元璋,文韬武略兼备,颇有大将之才,论说可以辅佐郭天叙成就大业。可是,他一直担心,这个低眉顺眼、却经常拧着扫帚眉的家伙,对自己怀有二心。近年来,不但不敢放手使用,还处处监视限制,以防自己的帅位受到威胁。相比之下,小舅子容易驾驭得多,加之是至亲,背叛自己的可能性较小。因此,尽管小舅子经常给他丢脸惹事,但他仍然视为心腹股肱。聪明无比的张天佑,自然揣摩透了姐夫的心理,趾高气扬,处处以老二自居。除了郭子兴,谁也不放在眼里。“君王舅子三公位,宰相家人七品官”,郭子兴一死,他更是颐指气使,一副当家老大的架势。不知为什么,自从郭子兴安葬后,一连好多天没有见到他的影子。这样也好,少了许多麻烦和干碍。朱元璋原先估计,这个善于制造是非的家伙,从来不曾安分过。一个月前,当着郭子兴的面,被自己揭露得张口结舌,大丢其脸。现在成了老大,必然找茬子,搞摩擦,挟嫌报复。

其实,朱元璋要搞掉几个张天佑,也不费吹灰之力。但想到他是大张夫人的亲兄弟,大帅的至亲,投鼠忌器,只得忍耐。眼不见为净,惹不起躲得起。与其在他的眼皮子底下挨挤受气,何如远远离开,另行开辟自己的天地。于是,朱元璋决定将手下的人马,全部拉到和州,将滁州留给张天佑使威风、瞎折腾去。于是,他抓紧部署,准备三天后带上部队和全体眷厲,撤离滁州。

正在这时,有两个带兵的人来到了城下。一个叫邓愈,一个叫常遇春。他们把队伍留在城外,要求进城面见朱将军,商讨归降事宜。朱元璋早就听说过这两个人,急忙亲自接进城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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