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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5章 在甫皇庄讨饭的小叫花子

父亲的入狱、家道的败落、世人的嘲弄、岁月的艰窘像一块沉重的石头压迫在周伯宜心上,最后他终于支持不住,病倒在床。

周伯宜得的是肺病,这在当时差不多是绝症。治病需要钱,可是家境已经到了山穷水尽的地步,唯一的办法是靠变卖衣服和首饰来维持。那几年,鲁迅隔十天半个月就到当铺里去一次,把衣服或首饰送上比他高出一头的柜台。在轻蔑的目光中接过了一点可怜的钱,然后再到药店里,在和他一样高的柜台前,给久病的父亲去买药。一样的高不可及的柜台,一样的冷嘲热讽的目光,让鲁迅抬不起头来。在这个小小的绍兴城里,谁不知道他是周家大少爷?现在,这个少爷就靠卖家当为生,这让少年鲁迅生不如死。更可气的是当铺里的小朝奉一律狗眼看人低,明明是值一百大洋的东西,他只出价五块。鲁迅稍作争辩,他便将东西从高高的柜台上推下来:“那你拿走罢,我们不要。”鲁迅怎么拿走?父亲奄奄一息,家里揭不开锅,就等着这五块大洋去救命。他只好忍气吞声,再一次将东西拿到柜台上,求那个尖嘴猴腮的小朝奉开恩。

当铺的脸是横的,药店的眼是白的。那个老庸医知道周伯宜的病不会好,就变着法子来骗钱。一开始他们并不知道周伯宜是肺病,前后在三家诊所诊治了两年,竟没有一个医生说得清楚,也不让他去上海、杭州医治。那时候他吐血很厉害,就开方研墨给他喝,据说因为血是红的,墨是黑的,黑色可以冲掉红色,这样就可以治好他的病。最后喝墨喝得满脸漆黑如墨,病情自然一天天恶化,并且开始水肿。家里无奈,只好托人请来当地的名医何廉臣,诊费自然很贵,开出的“药引”却更加古怪,常常是“蟋蟀一对”,而且“要原配,即本在一窠中者”,随便捉来的雌雄蟋蟀是不能用的,也许是嫌这对蟋蟀夫妻是乱配鸳鸯,有伤风化,不配做药引。鲁迅兄弟为了寻找这种药引,就到“百草园”的菜地里拼命翻土块,好不容易找到在一起偷情的一对蟋蟀,土块一掀开,它们眨眼间就蹦跳开。弟兄两人分头追赶,如果只捉到一只“奸夫”,让“淫妇”跑了,不能做药引,只好把捉到的“奸夫”也放走。

父亲的病一拖好几年,家里终于一贫如洗,老货能卖的全卖了,鲁迅成天苦眉愁脸。家族里几个姨婆婶娘劝他:“你不如看看你母亲的抽屉,还有没有首饰可以变卖的。”鲁迅不明白女人们的幸灾乐祸,老老实实地回答:“我看过的,什么也没有了。”女人们吃吃地笑起来:“你回去好好看看,还有没有一些散落的珠子什么的。”鲁迅回家翻遍所有的抽屉角箱子拐,什么散落的珠子也没有看到。几天后,就有风言风语传出来,说鲁迅在家翻箱倒柜,偷出许多东西去当铺。这时候鲁迅才明白婶娘暗示后面的恶毒,想生气也气不起来,因为母亲将他和弟弟周作人移居到甫皇庄的舅舅家。好歹也是自己的亲舅舅,总不至于让两个外甥饿肚子,母亲的想法很简单。可是鲁迅没想到,从前巴结他们家的亲舅舅,对兄弟两人的到来从来不曾有好脸色,鲁迅忍气吞声住了半个月,有天听到舅舅和人说闲话,称他们兄弟俩是叫小花子来要饭。他以为鲁迅不在家,因为刚才见到他在打谷场上玩。谁知道鲁迅和周作人怄气,在打谷场上玩得好好的,突然生气跑回了家。被当成要饭的小叫花子,鲁迅无论如何也咽不下这口气,当天就和舅舅翻脸,带着弟弟回到了绍兴城。

父亲死时,鲁迅才十六岁。十六岁的少年面对两个没成年的弟弟和守寡的母亲,无可奈何地挑起家庭的重担。每当族里有什么事,鲁迅就代表自己的一家去祠堂议事。可是这些名分上是长辈的族人,却常常讥讽和欺侮少不更事的鲁迅。有时候当场逼着鲁迅表态,鲁迅逼急了,说要请示尚在狱中的祖父和家里的母亲。那些嘲笑挖苦的话带着腥臭的唾沫星子飞向鲁迅,鲁迅开始愤怒、厌恶和仇恨,故乡与亲人在他的眼里,是那么丑陋和卑鄙,他只想远远地离开它,最好永不回来。后来他提笔写作时,情不自禁会带着满腔憎恨与怒火:

凡事总须研究,才会明白。古来时常吃人,我也还记得,可是不甚清楚。我翻开历史一查,这历史没有年代,歪歪斜斜的每页上都写着“仁义道德”几个字。我横竖睡不着,仔细看了半夜,才从字缝里看出字来,满本都写着两个字是“吃人”!

这是《狂人日记》中最震耳欲聋的话,其实是鲁迅最刻骨铭心的人生感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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