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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8章 廿七岁老新郎

一九一七年那个蝉声悠扬的夏天,博士胡适留学回国,江家请他吃酒,他风尘仆仆地沿着山路来到江村。酒过三巡之后,满脸通红的胡博士结结巴巴地提出一个要求:想见一见江冬秀。江家那个牵红线的姑婆进入厢房说了半天,才出来笑眯眯地递给胡适一个眼色。可是等胡适在楼上楼下无数双村民兴奋的看稀罕的目光中进入厢房时,江冬秀却像一只受到惊吓的小鹿,一头钻进像一座小房子一样的徽州雕花古床上,还放下麻布帐子。留学归来的博士望着眼前厚厚的麻布蚊帐一筹莫展,在乡风民俗面前,他止住了脚步,就像他小时站在后山上一丛丛兰花前,守着一个前世今生的约定一样。

对于和江冬秀这个一直延期的婚姻,胡适内心充满难言的惆怅,他完全是为了母亲才应下这份婚约。一九一七年十一月二十一日,是他新婚的第四十九天,他在写给美国情人韦莲司的信中这样说:“我不能说,我是怀着愉快的心情,企盼着我们的婚礼。我只是怀着强烈的好奇,走向一个重大的实验——生活的实验!”周质平教授甚至认为,胡适对自己的婚姻,经过了一番自我说服的功夫,而达到了“近乎自我欺骗的境界”,他甚至以“上断头台”来形容胡适结婚时的心情。有趣的是,胡适在康奈尔大学以《中国的婚制》为题作演讲时,曾强烈抨击封建礼教,而他自己,却心甘情愿在成为一个封建婚制的牺牲品。当然,他的那些堂皇的话只是他做的学问,是他枯燥无味的学术。走下讲台回到家,他就变成一个俯首帖耳的好好先生,伏桌吃饭,上床睡觉,他是一个英俊的、有才的、目光明亮、重友轻财的好老公。缠在他身上那根看不见的红丝线,他一辈子没有挣断,反而被越缠越紧,就像一条被死死网住的鱼。

这是一场迟来的婚礼,它拖得实在太久了,让一心拒婚的胡适也看不下去,他想到苦命的独身的母亲,或者说他被徽州女人江冬秀的坚贞与忍耐所打动,在内心漫长而持久的坚拒与排斥后,不得不给她一个名分,一个承诺与交代,一份生命的慰藉。与其说是给江冬秀,还不如说给自己的白发亲娘——订婚十四年后才成婚,这在一向早婚成风的徽州,可能是从古未有。从上庄人口口相传的民间传说来看,胡适在十六岁那年,就差点与江冬秀结婚。

那是一九零七年的春天,在上海读书的胡适脚气病复发了,在徽州人看来,这是一种思乡病,外出经商求学的徽州人差不多都有这种病,厉害的每年都要犯一次,胡适的父亲胡铁花当年就经常犯这种脚气病,只要一回到徽州,脚气病马上就不治而愈,更离奇的是,坐船返乡快要接近徽州地界,脚慢慢就消肿了,谁也无法解释这种现象,只能说在徽州,脚气病就是思乡病,身体逼迫它的主人一定要返乡一次——胡适有了脚气病,唯一的办法就是坐船回到徽州。这一次回徽州养病,他在上庄待了两个月。就在这两个月里,母亲冯顺弟趁机向儿子提议结婚——那是一个蝉声渐稀的黄昏,晚饭花在廊檐下开得一片嫣红,清凉如水的月光像梦一样笼罩着上庄,徽州就是一个古老的梦境,中国人的梦。

少年胡适穿一件麻布短裤在门前竹凉床上乘凉,先前手里还拿着一本线装书在看,后来天色渐黑,他将书当枕头,睡在竹凉床上仰头看天上的星星。冯顺弟拿一把扇子坐一边,先给儿子扇了几下风,然后脸上带着欲语还休的表情。胡适看出了母亲的心事,说:“娘,有话就说。”冯顺弟越发有点难堪,胡适说:“娘,说嘛。”冯顺弟才吞吞吐吐地开了口,她唤胡适的乳名:“糜儿,你也有十六岁了,不小了,江家也有这样的意思,冬秀还比你大一岁,是不是趁着这次你回家养病,你两人把婚事办了,为娘也省去一桩心事。”

胡适的眼睛一直盯着母亲,以为她说出什么紧要的事,一听她又提婚事,立马倒头重新躺在竹凉床上,数着天上的星星。冯顺弟推了胡适一下:“糜儿,娘的话你听到了吗?”胡适咕哝了一句:“再过两年。”就翻身睡过去。冯顺弟说:“前年去信问你婚事,你回信说过一两年再说,现在正好你回家,又说过两年,这两年又两年,何日是个尽头啊?前年你的回信江家都知道了,还为冬秀置办了嫁妆,黄道吉日也选了,还买了百子鞭炮,你看,你的新房也准备了,你又说要再等两年,江家怕是不肯。”

胡适火了,翻身过来:“谁要你准备这个?这么大的事你都不跟我说?我还小,才十六岁。”冯顺弟说:“这不是跟你在说嘛?”胡适满脸通红:“全准备好了才跟我说?这不是逼迫我嘛?要结你去找人来结,这与我无关。”胡适翻身下床,夹着书回到堂屋。冯顺弟一急,就拍着扇子追过来:“糜儿,你跟娘如何能这样说话?你十六岁不小了,娘就是十六七成亲的,冬秀都十七了……”木门“啪”地在冯顺弟面前关上了,任凭她如何敲就是不肯开。

次日一早,胡适就早早离开家,逃也似的离开黑得如同一团徽墨的上庄,回到繁华文明的上海滩。冯顺弟的信很快就追到上海,在信中她千呼万唤让儿子回来结婚,说大喜之日早已让算命的瞎子择定,不可更改。胡适看到信怒火中烧,这个一向极有孝心的孩子一时气疯了,回信破口大骂,骂那个给他择定婚期的算命瞎子为“瞎子畜生”,是“鸡狗不如之愚人”,是“蠢虫子”。看到儿子气成这样,冯顺弟尽管抱孙心切,却也吓得大气不敢出,再不敢提起婚事。面对亲家母的盘问,她只好以儿子的学业来搪塞。

搪塞一词用在这里并不准确,其时胡适的学业确实也到了紧要关头,因为学潮,他就读的上海公学即将停办,而且家庭经济面临破产,家中确实也无力为他举办婚礼,现在他要做的不是结婚而是工作——万般无奈之际,冯顺弟只能默认了婚期拖延,作为一个一向要强的徽娘,她内心的难受可以想见。

然而最难过的还是江冬秀,随着胡适在上海教书、办报继而留学海外,她的心揪得越来越紧,一个在遥远的海外,一个在徽州的深山,这一根婚姻的红线还能牵得上、拴得牢吗?她心里没有底。可是,在徽州人看来,媒妁之言就是金口玉言,婚姻之约就是一生承诺,绝对不可更改——更何况,她是打心眼里喜爱这个面容清秀、满腹诗书的英俊少年,作为一个从没有出过徽山的村女,她只能把相思化成一次次奔赴胡家的行动,上庄的石板道、胡家的老天井,都记载着江冬秀的诚挚与孝顺。

上庄人至今仍记着这么一件事,盛传胡适在美国娶了洋女人那些年里,老姑娘江冬秀不时到上庄来,表面上是来陪伴未来的婆婆,其实内心里是想得到胡适的消息。江冬秀的家虽说已走下坡路,但是仍有大片良田,家中仆佣也有好几个。可是上庄的胡适家已败落,凡事都得亲自去做,大家都在起早摸黑地干活,江冬秀自然也不好袖手旁观,每天五点就起来,喂鸡喂猪打扫庭院。有一天天还没亮,她正在院子里扫地,江村一个姓曹的表哥过来有事,看到江冬秀正在扫地,大吃一惊:“哎哟,冬秀啊,你在娘家做小姐,怎么到了婆家反倒变成了下人?”江冬秀心里正委屈,一听这话,马上哭起来:“这里全家老小都在做事,我怎么好意思不做?你要是回到江村一说,可把我面子丢光了,我一直和我娘说,胡家把我当小姐供着呢。”曹表哥连忙说:“冬秀,你放心,我什么也不会说,我是男人,又不喜欢嚼舌头。”江冬秀心里稍稍有了点安慰,扫完庭院,又围上围裙去做早饭。

可是,纸总归包不住火,江冬秀的母亲知道女儿在江家受的委屈,就狠下心掏出私房钱给冬秀买了个丫鬟叫梅香,江冬秀只要一来上庄,梅香必定陪着同来,代替冬秀在胡家干活。远在美国的胡适后来也知道这些,外国美女再多情,花花世界再诱人,终究敌不过冯顺弟的慈爱与江冬秀的真情,十年后的1917年,学成归来的胡适做了北京大学的教授,接到聘书后他终于回到了徽州青青大山,他要迎娶山那边那个叫江冬秀的姑娘。

这一年的冬天分外寒冷,十二月三十日,胡家张灯结彩,新郎官胡适一身黑呢制西装礼服,头戴黑呢制礼帽,脚穿黑皮鞋,挥笔写下了一副对联:

三十夜大月亮,廿七岁老新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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