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文”当是非邪正之交,不可稍迁就,稍迁就则失从违之准;值利害得失之会,不可太分明,太分明则起趋避之私。
“大意”当是与非、正与邪两种观念或行为交锋的时候,不可以稍加迁就,只要稍一让步,就丧失了是非的准则;在利害得失的问题上,不要弄得太清楚,太清楚了,就难免为私利而患得患失。
在当今社会,在是非、正邪问题上模棱两可,甚至助纣为虐,而在利害得失方面却锱铢必较,你死我活的事情太多了。正义敢言之士越来越少,而唯利是图之辈越来越多。这不能不说是我们中华民族的悲哀。
事实上,在特定的社会环境下,我们不可能事事处处仗义执言。但在我们的心里,对于孰是孰非、孰正孰邪则一定要有一个明确认识,而且,只要有条件就应该用语言和行动把它摆出来,以影响整个社会道德趋向。比如,我们不能站出来说某人在说假话欺骗公众,但我们却可以不给他鼓掌!我们无力去抓那个流氓,但我们可以躲到一边去给警察打个报警电话……
而在利害得失方面,我们应该本能地在心里就淡化它,不要躺在被窝里还在抓心挠肝地琢磨。多一点、少一点有什么关系?与其多得一点,而被人蔑视和戒备,倒不如少得一点而被人敬重和亲近。不用担心人家会拿走你的全部,倘若平时你表现得不是一个十足的傻瓜,估计没人敢过分地占有你的利益。因此,利害得失,不必斤斤计较,心思能糊涂一些,心境就朗丽几分,何乐而不为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