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短期借款
企业向银行或其他金融机构等外单位借入的、还款期限在一年或一年以下的各种借款。
工商企业的短期借款主要有:经营周转借款、临时借款、结算借款、票据贴现借款、卖方信贷、预购定金借款和专项储备借款等。
(二)应付账款
应付账款是企业应支付但尚未支付的手续费和佣金。是一种会计科目,用以核算企业因购买材料、商品和接受劳务供应等经营活动应支付的款项。
1.本科目核算企业因购买材料、商品和接受劳务供应等经营活动应支付的款项。
2.本科目应当按照不同的债权人进行明细核算。
(三)预收账款
1.预收账款科目核算企业按照合同规定或交易双方之约定,而向购买单位或接受劳务的单位在未发出商品或提供劳务时预收的款项。
2.与应收账款的关系
在预收款项业务不多的企业可以将预收的款项直接记入“应收账款”的贷方,不单独设置本科目,在使用本科目时,要注意与“应收账款”科目的关系,预收账款与应收账款的共同点是:两者都是企业因销售商品、产品、提供劳务等,应向购货单位或接受劳务单位收取的款项。不同点:预收账款是收款在先,出货或提供劳务在后,而应收账款是出货或提供劳务在先,收款在后;预收账款是负债性质,应收账款是债权类资产性质。
(四)职工薪酬
是指企业为获得职工提供的服务而给予各种形式的报酬以及其他相关支出。
1.职工工资、奖金、津贴和补贴;
2.职工福利费;
3.医疗保险费、养老保险费、失业保险费、工伤保险费和生育保险费等社会保险费;
4.住房公积金;
5.工会经费和职工教育经费;
6.非货币性福利;
7.因解除与职工的劳动关系给予的补偿;
8.其他与获得职工提供的服务相关的支出。
(五)应交税费
应交税费是指企业应交未交的各项税金,如增值税、消费税、营业税、所得税、资源税、土地增值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房产税、土地使用税、车船税、个人所得税等。企业在一定时期内取得营业收入并实现的利润,要按照权责发生制的原则将按规定应向国家缴纳各种税金进行预提处理,这些应交的税金在尚未缴纳之前暂时停留在企业,形成一项负债。
(六)预计负债
1.本科目核算企业根据或有事项等相关准则确认的各项预计负债,包括对外提供担保、未决诉讼、产品质量保证、重组义务以及固定资产和矿区权益弃置义务等产生的预计负债。
2.本科目应当按照预计负债项目进行明细核算。
3.预计负债的认定
(1)该义务是企业承担的现时义务;
(2)履行该义务很可能导致经济利益流出企业;
(3)该义务的金额能够可靠计量。
(七)长期借款
长期借款是指企业向银行或其他金融机构借入的期限在一年以上(不含一年)或超过一年的一个营业周期以上的各项借款。
按照付息方式与本金的偿还方式,可将长期借款分为分期付息到期还本长期借款、到期一次还本付息长期借款、分期偿还本息长期借款。
按所借币种,可分为人民币长期借款和外币长期借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