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外甥阿斯汉信奉弱肉强食的道理,即天下英雄,只在乎谁能吃掉谁。狮子所以比狼英雄,是因为它能吃掉狼,而不在于狮子长了一个乱发纷披的大脑袋。当然,狮子食谱上是否有狼肉这道菜,就不必细究了。阿斯汉四岁,心里想的全是动物们,核心问题是谁吃掉谁。从另一种角度观察,阿斯汉做的是生物学家的工作,他把所知的动物悉数排为谁吃谁,是一条自然界的食物链。因此,他在看画报上的动物时,尤其留心其嘴与牙齿—英雄的根据。
不幸的是,阿斯汉把这条定律拿到了人类的社会生活中,这是过去所批判过的“庸俗社会学”的理论。譬如,他多次比较我和他父亲究竟谁更厉害些,并观察我们吃饭时、特别是吃肉时的姿势和表情。我很替他惋惜,其理论水准只停留在进化论上面,而不懂阶级斗争学说。这是自然界与社会进步的不同的定律。
在这种思潮影响下,他对其父渐渐起了敬意。原因很简单,他爹一日将一条蛇煲熟吃掉了。阿斯汉从此上百遍地景仰他爸:“爸爸,你敢吃蛇吗?”他爸微笑答云:“敢。”阿斯汉便欢喜地大笑四顾。
还有一次,他爸为阿斯汉表演了一次吃活虾。虾,在阿斯汉看来是虫子之辈,爪牙较多因而可怕。但他爸两三下扯裂虾腿吞下。阿斯汉眼里冒出惊喜目光,大叫:“爸爸,你还能吃虫子吗!”他爸答得仍简洁:“能。”
有了这两次事之后,父亲在阿斯汉的心中高大完美无比,他以为自己的父亲无物不可吃了,便喜欢追随其后走来走去。偶尔,他父亲也答应阿斯汉的一些请求,譬如不吃小白兔与黄鹏等。
昨日,他们父子聊天,阿斯汉又以“你能吃什么?”开头,说过了蛇与虫子之后,他突然问道:“爸爸,你敢吃警察肉吗?”
他爸很尴尬,连说不敢。因为我是警察,而且穿着警服坐在阿斯汉身边,这分明是威胁。我狠狠地瞪了阿斯汉一眼。今早,我听他爸小声教导儿子“以后不能说吃警察肉,不文明”。
感悟心语
小孩子眼中的世界总是那么简单,可生活教给我们的却是如何失去这种简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