登陆注册
10705700000009

第9章 版权问题与《著作权律》的颁布

1902年9月,中美、中日在议订新商约的过程中,美、日两国代表向中国提出了保护其国民在华版权的问题。当时清管学大臣张百熙闻讯,急电中国谈判代表,予以拒绝。这是中国打开国门60余年以来第一次关于版权问题与西方各国进行交涉。

中国出现涉外版权问题始于甲午战争前后,当时许多外国传教士来到中国并出版中文刊物,因其广泛介绍了西方先进的科技文化知识和政治学说,受到国人的极大推重和关注,故这些书刊多被广为翻印。1894年英美传教士的在华出版机构“同文书会”改名为“广学会”,并向中国官方提出保护其出版物的版权问题,得到允准。中国上海的出版机构在出版新书和译著的过程中也遇到同样的问题,遂也援引“广学会”之例请求上海道保护其新书版权,也多获批准。这实为中国现代版权观念之滥觞。1898年7月,光绪帝根据维新派的请求,对此问题特颁谕旨:“各省市民著有新书……准其专利售卖。”以法律的形式保护了出版界的权利。

1902年9月,中、英两国签订了《续议通商行船条约》;美、日两国援引“利益均沾”的原则也开始同中国政府进行谈判。谈判之前商议内容只限于经济方面,并未涉及版权问题。但在谈判过程中,美、日代表根据当时通行的国际版权组织的有关规定,提出这一问题,而当时中方谈判代表吕海寰、盛宣怀不仅没有任何准备,而且也仅懂一些商务知识和一般的国际谈判程式,对版权问题并不了解,因此对美、日代表的要求并未加以拒绝。正是在此情形下,张百熙提出了拒绝就此问题谈判的建议。

张百熙,字冶秋,湖南长沙人,1847年生,1874年中进士,授翰林院庶吉士,散馆后授编修,历任国子监祭酒、会试副主考官、内阁学士兼礼部侍郎衔、工部、吏部、户部、邮传部尚书等要职,1902年为管学大臣兼京师大学堂总办。正是这种经历使他比其他人更明白版权问题的重要和与中国出版事业的利害关系。

张百熙之所以拒绝在此时讨论版权问题,是因为20世纪初中国的翻译事业和出版事业刚刚从戊戌政变的摧残中恢复过来。国人在经历了戊戌政变和庚子事变后,痛切感受到封建蒙昧主义的落后,迅速在全国掀起一个追求西学的热潮。当时大批从海外归国的留学生和较为精通西方文字语言的知识分子,投身到翻译活动中,成为译介西学、传播西方文化的主力。当时中国出版界中翻译、介绍西学的书籍无论在种类和数量上都非常的多。“译籍以千万记,译局以百十记”,新版图书中90%以上均为译书。这种状况表明,中国的翻译事业已彻底结束了19世纪由外国人代译西学书籍的襁褓时代,开始了华人依据自己的需要自译西书、并与外国人代译西书并重的时期。当时中国由英文和日文翻译过来的书籍非常多,如果接受美、日两国提出的不准华人自由翻译其出版物的要求,无疑将使中国新兴的翻译事业因难以支付外国原著巨额稿费而一蹶不振,这对当时中国的文化事业是非常不利的。

美、日两国提出版权要求的依据是1886年9月在瑞士伯尔尼正式签署、1896年5月又在巴黎补充完备的国际版权公约,即《保护文学艺术作品伯尔尼公约》。在当时乃至现在,它都是一个最有权威的国际版权公约。20世纪初国人对这一公约还是知道的,如在商约谈判未开议前,上海的《外交报》就全文译载了这个公约,称为《创设万国同盟保护文学及美术著作条约》、《创设万国同盟保护文学及美术著作续增条款》及《创设万国同盟保护文学及美术著作改正条约》。条约中规定的保护作品复制权一项也已在中国实行了数年,中国的有识之士对此也是持支持和肯定态度的。因为保护外国人的中文书籍版权,有助于加快西学在中国的传播。但是要全面履行伯尔尼条约,特别是其中的保护外国作品的翻译权,却不利于中国的文化翻译事业。因为当时中国出版一部译著,上等译员难觅,印刷机器落后,印刷数量有限,故费用十分高昂,若再依据条约向该书的原作者支付翻译酬金,无异于雪上加霜,中国的翻译出版事业将更加艰难,学习西学的步伐也将受阻。

张百熙正是鉴于这种情况才接连致电主持商约谈判事宜的两江总督刘坤一、湖广总督张之洞和谈判代表吕海寰、盛宣怀,反复切陈利害。张百熙指出:中国一旦同意支付洋文版权,其他各国都会以“利益均沾”为借口援引此例,这将使中国翻译西方书籍陷于万难的境地。“中国振兴教育,研究学问,势必广译东西书籍,方足以开民智……无端一线生机,又被遏绝,何异劝人培养而先绝资粮。”张百熙又致函日本驻华公使内田康哉,请其代向日本首相和外务大臣疏通,撤回日方建议。

当时中国的社会舆论也纷纷支持张百熙的意见,如《外交报》发表社论说:伯尔尼公约适用于发达国家而不适用于正在谋求发展的国家;其中第五、六、七条,只适用于民智发达的国家。“民智既进,一切可以自为,能禁我之翻译,不能禁我之著述。即不自著述,而我国之民,知彼国文字语言者多,购其书而读之,亦可收交换智识之效也。而民智未进之时,则断断不能。”当时中国民智未进,因此加入公约无异自缚手脚。蔡元培也撰文指出:此时中国若执行伯尔尼公约的全部条款,表面上是与西方各国同步,实际则是“袭开通之行迹,挟锁港之精神”,无异于自我封闭。

在张百熙和社会舆论的督促下,吕海寰、盛宣怀与美、日代表辩论多次,终于没有同意其要求,最后双方议定,“东西书皆可听我翻译,唯彼人专为我国特著之书,先已自译及自售者,不得翻印”。并在1903年正式签署的中美、中日《议定通商行船条约》中对此做了详细规定。当时中国拒绝美、日两国保护其国民著作翻译权的要求,可看作是在特殊历史条件下,中国保护本国新兴的出版翻译事业的必要举措,是根据当时中国国情所采取的适合时宜的必要手段。

1902年的版权交涉引起国人对此问题的广泛关注。1903年,上海文明书局的创办人廉泉和著名翻译家严复就先后上书管学大臣张百熙,就版权问题提出自己的建议,要求清政府过问和保护著者和出版商的利益。这是国人专论版权问题的最早上书,引起了清政府的注意,促成了以后中国版权法的制定。不过此时及以后的版权问题,主要是以围绕保护国内出版商、译著者和外国人翻译出版的中文著作为中心而展开的,很少涉及外国作品的翻译权问题,也就是说基本是在1903年签定的中美、中日《议定通商行船条约》所规定的版权问题框架内进行的。

廉泉的上书主要是由于文明书局出版物一再被盗版而被迫提出的。文明书局1902年7月创办于上海。以编译教科书和出版学术著作为主,所出书籍均为当时社会所急需,如《蒙学读本》、《理财学纲要》、《初等植物学教科书》、《国民体育学》、《实用教育学》、《教育新论》、《教育新史》等等,都是经清政府审定的各地新式学堂应采用的课本,而正在印刷中的《蒙学科学全书》二十四种、从日本大学教科书翻译过来的《理财学》、《西史通释》等又多是被各高等大学所采用的书籍。当时清廷正酝酿、进行学制改革,旧的四书五经和洋务运动时期翻译的西学书籍已不再适用普遍兴起的新式学校的教学需要,各类学堂、各种学科的教学用书都十分缺乏。作为声誉颇著、各类教科书主要出版者的文明书局,其出版物被盗版、翻印的现象十分严重。盗版商获利丰厚,而文明书局则损失惨重,为此廉泉上书张百熙,认为“出版专卖之权,五洲之公例,各国莫不兢兢奉守,严立法条,所以奖成劳,防冒滥”。只有这样,才能规范文化学术的发展,促进社会的良性竞争,“此东西各国学术之所以日兴,学权之所以有统也”。因而建议嗣后凡文明书局所出各书,由管学大臣明定版权,许以专利,并咨行各地的大小学堂、官私局所,一概不得私自翻印或截取割裂。过去清政府主要是给官办各书局或外商许以专利,而文明书局是第一家民间出版社向中央政府提出申请出版专利的机构。

张百熙在批阅了这一上书后表示:廉泉之言“洵为确论”,“嗣后文明书局所出各书,无论编辑评述,准其随时送候审定,由本大学堂加盖审定图章,分别咨行,严禁翻印,以为苦心编译者劝”。这是中央政府第一次给予一家民间出版社以出版专利权。

就在廉泉上书后不久,严复也上书张百熙,以一个翻译家和学者的身份从理论卜阐明了中国制定版权法的必要性和紧迫性。作为一个翻译家,严复的译著以信、达、雅著称于世,在社会享有广泛声誉,因而他的译书被盗印者亦多,故他对版权问题感触颇深。在上书中严复指出:从表面上看,一书之出,人人得以刻售,似乎对普及教育既有利又方便,但实际作用却是相反。这是因为,著述译纂之事最难,甚至要竭二三十年的精力和思索才能成书。“版权者,所以复著书者之所前耗也。”如果盗印风行,则是对著者的不尊重,也是对著者的一种剥夺。“故国无版权之法者,其出书必希,往往而绝;希且绝之害于教育,不待智者而可知矣。又况居今日之时而求开中国之民智,则外国之典册高文所待翻译以输人者何限,非藉区区版权为之磨砺,尚庶几怀铅握椠争自濯磨,风气得趋以日上。”最后严复指出,中国今日只要重视版权问题,政府以实力实行,就会在社会上形成人争自立的良好风潮。以中国人之聪明才力,十年之后中国学界必有可观;反之若版权尽毁,或政府不实力实行,西方文化将从此输入无由,民智之开希望都绝。“今日国之强弱贫富,纯视其民之文野愚智为转移,则甚矣版权废兴非细故也。”严复的这篇上书,不仅大胆批评了清政府对版权问题认识模糊和督责不严的过错,而且还阐释了实行版权保护对繁荣学术和出版事业的益处,可视为20世纪初中国出版事业高潮初起时译著者向官方要求版权保护的宣言书。

文明书局上书后,管学大臣张百熙虽明令保护该出版社所出书的版权,但并不能做到令行禁止。1904年初,北洋官报局便利用自身为官书局、后有北洋大臣作靠山的地位和霸气,翻印了文明书局的《中国历史》等4种书籍。文明书局提起申诉,北洋官报局却反说文明书局出版《浏阳二杰文集》、《李鸿章》、《法国革命史》、《自由原理》等禁书,甚至要求北洋大臣、直隶总督袁世凯撤销对文明书局的版权保护。通过这件事文明书局认识到仅有官方保护版权的命令是不够的,因为官府可以随时撤销以前的承诺,唯有国家颁布版权法,才能长久地保护出版者和撰著者的利益。为此,他们呈请具有制定专利法权力的商部,要求“念私家纂评之勤劳,援东西各国之公例,将版权法律奏准通行”。商部经过认真考虑,同意办理。由此,中国开始进入一个制定版权法规的新阶段。

其实早在1904年1月,商部就已组织人力开始翻译外国版权法令,为制定版权法作准备,在接到文明书局廉泉的上书后更加快了版权法的制定速度。至1905年5月初稿拟就,送学务处审核。但不久清政府成立了学部,专管教育和文化事业,版权法的制定工作也移交给学部进行。学部认为该法律初稿十分粗糙,“尚需大加磋议”,遂派员进行修订。1907年民政部成立,版权法的制定又移交给了民政部,几经转手之后,直至1910年底才最后汀讧颁布。

在官方制定版权法的这几年中,中国出版界已自发地组织起来,成立专门协会以保护自己的利益。1904年底,北京出版界经商部批准成立了书业商会,第二年制定了有关章程;于此前后,上海也成立了书业商会。另外一些出版社在出版新书时还特意声明版权,不准别家翻印。1905年10月文明书局查得盗版的《蒙学中国历史》3000余部后,公开在上海销毁,并在《时报》上刊登广告,布告天下,以儆效尤。这些自我保护版权的活动对当时猖獗的盗版之风有一定的限制,也是对清政府延宕版权问题的一种谴责和督促。

1910年秋,拖延日久的版权法终于由民政部修订完毕,10月送交资政院议决,通过后由宣统皇帝批准颁布,定名为《著作权律》。至此中国自己的版权法规终于出台。《著作权律》共5章55条,它规定了著作权的含义、包括范围、享受权利年限、呈请专利的义务和方式、禁止假冒专利和侵损他人权益的具体规定及惩罚方式、应注意的各项事宜等等。

《著作权律》的颁布使译著者和出版社提出多年的保护版权的要求终于以国家立法的形式被确立下来,使其具有了普遍的法律效力。由于这部法律基本上是参照外国的现行法律而制订的,又经过多年修订,故比较完善。其特点表现为:

(1)概念明确。如第1条开宗明义解释了何为著作权及其适用范围:“凡称著作物而专有重制之利益者日著作权。”著作物包括文艺、图画、帖本、照片、雕刻、模型等。第31条又规定了著作权的不适用范围,以避免混淆。第5条明确规定了著作权的有效年限为著作者终身拥有和死后延续30年。

(2)界限清楚。如第25条,申明搜集他人著作编成文集为正当手段,不属于剽窃,著作权归编辑者所有;在第39条中还规定了合理使用他人著述的有效范围及使用中应注意的事项。

(3)规定周密。如第28条规定,翻译外国著作,著作权归译者所有,但不得禁止他人翻译该外文著作,以鼓励多种译本问世,互相竞争,避免垄断;第29条规定,根据他人著作阐发新说者为合法,以避免原作者之无理纠缠,鼓励发明新理论;第40条在规定对出版假冒著作进行惩罚的同时,还规定销售假冒著作者也将科以同罪,以期标本兼治,彻底堵塞假冒作品的流传渠道。

清政府为了配合《著作权律》的实施,还在民政部成立了注册局,负责相关事宜;上海等地的民间组织和书业商会也积极响应,刊布公启,布告同行,提醒申报版权及其应注意的相关事项;1911年秋天,国内还出版了一部专门解释《著作权律》的书籍——《著作权律释义》。

《著作权律》是中国第一部版权法。它奠定了中国版权法的基础,适应了中国文化出版事业的需要。由于它本身较为完密,故也为以后中华民国的版权法规提供了基本的借鉴。1915年中华民国颁布的《著作权法》共45条,与晚清的《著作权律》相比,仅对少量条文略加增删合并,未做大的修改。

同类推荐
  • 甘肃通史:秦汉卷

    甘肃通史:秦汉卷

    本书记述了自公元前221年至公元189年,即由秦并六国建立同意的多民族中央集权制的秦朝开始,经西汉、王莽新朝、东汉、直到黄巾起义失败,总计410年的历史。这一时期,开创和初步形成了封建专制的政治制度,经济得到迅速发展,奠定了尊儒的思想文化格局,解决了匈奴的侵扰,将王朝的疆域扩大至西域。这一时期的历史对此后的中历史产生了深远的影响。
  • 魂归断桥

    魂归断桥

    守望湖畔,苦剪不断,一个等了四十六年的承诺,花开花落,年复一年,我在断桥等着你归来,因为相信,你一定会回来。血染征袍,奋战沙场,满天乌云,天空飘起雪花,地上溅起血花,挥剑杀敌,敢问苍天?断桥是否下过雪...
  • 宋朝好男人

    宋朝好男人

    青楼名妓,豪门千金,可爱丫鬟,来者不拒。身为一个穿越者,李青有一个很低俗的梦想,他说他是要成为宋朝首富的男人————成功路上发生的一系列,或香艳,甜蜜,伤感,或令人啼笑皆非的故事。
  • 水浒天途

    水浒天途

    邓龙站在二龙山上。山下就是日日来关前叫骂,并会在未来铲掉他半个脑袋的鲁大师。晁盖已经从了贼,梁山泊正发展的有声有色。江南的方腊已经不堪花石纲的苦役,要起兵作乱……而在北边,女真蛮族已经崛起,还有不到十年的功夫他们就要南下,到时候这繁华大地就会尸骨山积……“穿越成谁不好,偏偏穿越成了被鲁大师开了瓢的邓龙,还是处在积贫积弱行将灭亡的大宋,我该怎么活下去,还要活得越来越好?”
  • 九三六说三国

    九三六说三国

    九三六说三国,不为钱,只为大家开心。看看别人眼中的历史
热门推荐
  • 卫武道

    卫武道

    中庭四大家之一薛剑山庄的大公子因为卷入了老师黄开悟和云阳杨家的争斗而遭致陷害,被迫流亡。在流亡期间,本以为会风平浪静的他再次被牵扯进了周围的阴谋诡计,是就此向命运臣服还是勇敢挑战幕后黑手,敬请观看此书--卫武道!
  • 悔之痕—朱砂泪

    悔之痕—朱砂泪

    白天无法想像黑夜的世界坚持各自等在原地把彼此站成两个世界虚幻的永恒只是那支离破碎的瞬间手中仍然紧握着当年褐色的记忆什么都会远去什么也留不住我,被斥绝在了光芒之外你,清晰得就在触手可及的地方我伸手,捕捉到的却只是虚无原来,我们一直生活在了隔岸相望的两个世界不该有的一切早该结束了我舍不得忘记你只能把一切深锁心底绝对的承诺与绝对的把握是否就能够天长地久绝对的付出与绝对的接受是否就能忘却过去所有的伤痛我看不见,永远也不要看见了因为看见的,熄灭了,消失的,记住了
  • 猫武士松鸦羽的迷茫

    猫武士松鸦羽的迷茫

    故事发生在猫族打完黑森林,正在湖区调养,达到了猫族前所未有的鼎盛时期,而没有意识的一次毁灭性灾难悄悄靠近。外传主角松鸦羽在灾难中被突袭遇难,醒来时发现自己并不在星族,他在哪?《松鸦羽的迷茫》带你揭晓族群一系列震惊的秘密!版权声明:为契合《猫武士》原作剧情,本文可能引用部分版权文字如角色名字或段落。
  • 我不是小废柴

    我不是小废柴

    只是暂停更新,约莫高考过后会重新更新。毕竟这是一篇长篇,如果每次都应付着的写,你们看不下去我也写不下去。实在抱歉
  • 武邪传奇

    武邪传奇

    大山帝国的林氏一族乃是整个大山帝国最强大地修真家族,在整个世俗之中,排名第一,威名无人能及。而作为林氏一族的少主——林子安却不幸被变为杂役两年,少主之位名存实亡。正巧此刻,他的伯父林南——林氏一族的家主,世俗第一高手要离去三年。从此,武林中掀起了一片腥风血雨。没有了林南庇护的林子安,将何去何从?为了夺回林氏一族的少主之位,年纪轻轻的他又将经历多少磨难?三年后的他,到底能否在家族的比武大会上一夺头筹?少主之位是否就是终结?他的内心又有怎样的欲望?
  • 未知魔法国物语

    未知魔法国物语

    本应该拥有柏拉图式爱情的莎莉文公主,却陷入了月下之泉到达一个陌生的地方。离开了自己的王子,是为了拯救魔法国。但是她却在这个陌生的世界爱上了他人?那么卡洛斯王子该何去何从,调皮花痴的公主该如何选择自己的真爱?她又能否拯救自己的国家?为了隐瞒他的身份,异世界的王子做出了很多爆笑的事情。《未知魔法国物语》2013年约定你!
  • 诅咒魔尊

    诅咒魔尊

    嫁衣法,徒劳功。修行千年居然是为他做嫁衣。远古强者投下《无望功》附带诅咒特性,坑害苍生。主角前辈老祖修行《无望功》导致血脉受到诅咒,余下一截指骨指引后世主角复活远古强者。且看主角如何扭转规则成就诅咒魔尊。
  • 佛说放钵经

    佛说放钵经

    本书为公版书,为不受著作权法限制的作家、艺术家及其它人士发布的作品,供广大读者阅读交流。
  • 战鹰世纪

    战鹰世纪

    公元2235年,全球核战爆发,人类文明毁于一旦。由于能源的彻底枯竭以及地表遭到的毁灭性破坏,人们已经无力重建科技文明。公元历至此结束。在绝大部分领域,人类的生存状态转眼倒回千年之前。国家不复存在,野心勃勃者很快开始寻求新的权力架构,短暂的和平之后是笼罩整个东亚大陆近百年的战乱时期。一时间,中原大地仿佛回到了古战国时代,战火纷飞、生灵涂炭,却也英雄辈出、荡气回肠。人们把这段时期称为:劫后历——战鹰世纪!情节虚构,请勿模仿
  • 零点年华

    零点年华

    青春的梦想随着时间的雕琢变得越来越远,匆匆的时光带走的是梦,留下是美好的记忆。单程灵魂的旅程,时光留给懂的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