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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5章 五

小莲把精心绣制的牡丹花鞋垫用塑料纸小心包好,也就是从那刻起,她意识到自己从此再也不可能绣鞋垫了,她丧失了对针和线,U形小剪子,还有铜黄色顶针的热爱。她讨厌它们,她像个始乱终弃的负心人,她恶狠狠地把这几样东西全都扔掉了。她想,从此,这双鞋垫便是她最后的作品。

傍晚,小莲爬上山梁,令她意外的是,大青石上坐着她的哥哥,从不抽烟的哥哥手里竟然夹着一支香烟。

“哥,你怎么在这儿?”

小辉关心地说:“小莲,你病好了吗?你怎么跑到山上了,这儿风大,快回去吧。”

“没事。”小莲淡淡地回答。

兄妹俩沉默片刻,小辉说:“小莲,今天是那个女孩结婚的日子。”

“哪个?”

“你不认识,她是我们的顾客,她开着一辆黄色跑车,以前不是黄色的,是红色的,她喷成了黄色。也许哪天,她就喷成绿色的了,总之,她就是那样的姑娘,标新立异,与众不同。她的车经常出故障,不是这儿碰了,就是那儿磕了,三天两头来修理,她总是找我给她修,她说她不信任别人。小莲,你知道吗?哥哥是个自不量力的人,我曾经还想娶她做老婆,可笑吧,最可笑的是,我是认真的,认真去跟她说,结果怎样,她当然拒绝了。她很有钱,她有个有钱的老爸,听说是个老板,也有人说是个当官的,谁知道呢,反正她很有钱。我以为有钱的姑娘不会像别的姑娘那样只想嫁有钱人,但是我没想到,有钱的姑娘就算不稀罕钱,也得找门当户对的。我忘不了她的表情,那表情不是因为有人爱慕她而得意,我宁愿她得意洋洋,高高在上,看不起我,而拒绝我。可是她的表情是怜悯,她似乎认为我这样身份的人竟然还敢追求她,这个举动太不可思议了。小莲,你知道吗?哥哥宁愿被人仇恨,也不愿被人怜悯。”小辉一口气说完这席话,摁灭烟头,从大青石上跳下来。

小莲终于明白哥哥为什么三番五次拒绝家里安排的相亲,原来他心有所爱。可是,心有所爱又怎样?

小辉继续说:“小莲,我很快会结婚,妈妈不是希望我快点结婚吗,我要找个与我般配的姑娘,上次和我相亲的那女孩不是对我挺满意吗?给人家回话吧,我没意见。我不做白日梦了,我会忘了她,从此再也不想她。妈说得对,做人最重要的是知道自己几斤几两。我们是穷人,就得按穷人的方式生活。”

“哥,我们不是穷人,我们有饭吃,有衣服穿,我从来没觉得我们是穷人。”小莲抬高嗓门。

哥哥冷笑道:“傻丫头,你以为吃得饱穿得暖就不是穷人了?”

小莲咬了咬嘴唇,不再吭声。

哥哥先走了,只剩下小莲独自在山上。她捡了根粗壮的树枝,吃力地在大青石旁边挖一个土坑。刚下过雨,土质松软,没一会儿,一个一尺见方的土坑便挖好了。小莲把鞋垫深埋进坑里,双脚将浮土踩实,她采来几把蒿草与石块盖在上面,土坑的形迹便看不出来了。

小莲相信,没有人会留意这里有个坑,更没有人会想到这只坑里深埋着一双鞋垫,这是个无人知晓的秘密。这块大青石就是她的树洞,虽然,她不曾开口倾诉。

仍旧是夏天,不过,已经是八月底,晚风起了微凉的寒意,夏天就快过去了。小莲见过彭思阳穿白色T恤、浅蓝色牛仔裤的样子。她知道澳大利亚在南半球,现在正是冬天。彭思阳会穿羽绒服吗?会穿什么颜色的羽绒服?黑色的还是蓝色的?无论他穿什么样的衣服,小莲知道,她将永远看不到了。他的人生和她再无关系,她对他能够记起的,连一个夏天都不够,只有半个夏天。

她的爱情,她可怜的爱情,只有半个夏天。

午饭时,迟岩吃得很慢。味同嚼蜡的蒜薹炒肉——肉太老,蒜薹是柴的,黑木耳的蒂没摘干净。有一只煎蛋,却煎煳了。番茄汤里吝啬地飘着几片青菜叶。米饭粒粒分明,口感不错,就是有些硬。同事说,米饭硬点容易产生饱腹感,吃几口就饱了,米饭不够可以任意添,店家的算计倒是无意中成全了减肥者。若是母亲知道他吃这样的饭菜,一定会坚持给他带饭。可是,真要那样的话,大家会笑话他的。一个大男人,每天自带饭盒,总有点那个,说不上来的那个。就你金贵?你是金枝玉叶?何况,这是公司免费提供的工作餐,算是福利,所以,还是把挑剔与不满压在舌头底下吧。

迟岩是一家大型日化公司下属杂志社的编辑,期刊不以营利为目的,只为推广产品,同时配发些风花雪月的文章吸引读者,在业内享有不错的口碑。编辑部是一个女人扎堆的地方,除了他以外还有一名男性,比他年长,是主编。主编已经被空气中密不透风的雌激素同化了,渐渐失去男性特征,最显著的地方就是右手小指时常翘起来。迟岩不喜欢这份职业,他一直都在骑驴找马。然而,几年的时间一晃而过,他也从一个刚刚毕业的男学生晃到了青黄不接的二十八岁,要找的马还是迟迟不见踪影。怎么办?只得硬着头皮继续骑着这头驴。他有自知之明,倘若把胯下的驴也弄丢了,恐怕就得赤脚着地了。

二十八岁是个尴尬的年龄,说成熟吧,不及而立;说青涩吧,青春已至尾声。这个年龄就像一道分水岭,朝前看,还是草木葱茏,繁花似锦,心安理得被人唤作大男孩。再往后便是男人了,眼看着就是滚滚长江,潇潇风雨,需安身立命,需掷地有声,需老成持重。再有人男孩男孩地称呼他,他就觉得别扭,甚至还有些羞耻。

吃完饭,迟岩在餐厅磨蹭了一会儿。写字楼里的午间时光百无聊赖,女同事你一言我一语聊闲天,话题永远围绕男人、美容加减肥。男人是白眼狼,男人的爱情是狗熊掰玉米,男人没一个好东西。蛋清加蜂蜜祛斑,牛奶西瓜皮美白,酵母去黑头有奇效。嘴动的时候,手也不闲着,有的拍打大腿,有的拍打脸蛋,有的拍打肩膀,据说这样可以瘦身健体,坚持就有效果。拍打声此起彼伏,在他听来,简直——有些恐怖。她们偶尔还会挑起隐私话题,诸如,例假延后,内分泌失调,性冷淡,还有一次兴致勃勃探讨性高潮。她们脸不红心不跳地讲述各自的感受,末了,把失望根由归咎于男人,感叹中国男人太差劲,仿佛她们都经历过西洋男人的“不差劲”。说到关键处,心照不宣,开怀大笑。笑声像空气中的尘埃,快活地颤动着,朝迟岩的角落逼过来,让他尴尬到无以逃遁。她们无视他的存在,是的,他很安静,屏声敛气,慎言寡语,就像穿了隐身衣。她们几乎忽略了,迟岩,他,其实是个男人。

他有些恨她们,她们破坏了他心目中的女性形象。女人不应该是这个样子的,女人本应以羞怯为美的,可是,这些女人啊,现在的女人啊!想到这儿,他霍地站起身,决定先去楼下街角的咖啡馆小坐一会儿。

咖啡馆的名字以一种名贵咖啡的名字命名——蓝山咖啡馆。不过,内行人都知道,这里出售的咖啡和真正的蓝山咖啡并不搭界,只是借了人家的名儿,好在没有人较真。偶尔摆阔的顾客叫一杯价格不菲的蓝山咖啡品尝,还自以为正品,赞不绝口。其实,正宗的蓝山咖啡产自加勒比海的牙买加岛,产量极低,价格昂贵不说,每年进入国内市场的份额更是少之又少,就算商家想购进,也未必能买得到。迟岩对咖啡没有研究,也不太在意。但是,他喜欢“蓝山”这两个字,很中性,很大气,很有气场。他甚至顺手借了它做自己的笔名,写稿子发文章均署名蓝山。

迟岩是蓝山咖啡馆的常客,他不止喜欢它的名字,还喜欢这里的环境。烟色隐形花纹墙纸,造型夸张的铁艺灯具,朴实的原木方桌。最让他满意的是沙发,海洋蓝的布艺沙发,松松软软,卧进去,几乎把整个人包起来。沙发的形状很特别,半圆形的靠背,半圆形的座椅,看上去,就像一扇张开的椭圆形扇贝,让人联想到——让人联想到女人的子宫。嘿,想到这儿,他的脸稍稍有些不自然,仿佛被人窥到了心事。他,实在是个羞怯的男子,似乎不属于这个时代,不属于这个毫无遮掩、没羞没臊的开放时代。但是,如果把这里的沙发想象成母亲的子宫,似乎就不那么色情了,反而变得温暖,温暖得让人看到它们,就忍不住想打瞌睡。

咖啡馆的上座率通常在四成左右,生意略显清淡。不过,这样正好,若是客人稠密,恐怕也早就失去了迟岩的青睐。咖啡馆并不只卖咖啡,还有各式茶水,饮料,干果,甚至还有简单的饭菜。他在这儿吃过一份套餐,味道嘛,不敢恭维,倒是能与他们的工作餐相媲,嘿!

迟岩每次来这里,总是习惯寻找角落里的位置,然后,买一杯绿茶,有时龙井,有时碧螺春,或者铁观音。天冷的时候,也会换成乌龙或普洱。他很少喝咖啡,因为胃不好,胃不好的人不适合喝咖啡,这还是母亲的告诫。其实母亲还说过,胃不好的人也别喝茶,可是,如果连茶都不能喝,还能喝什么。像女孩子一样喝果汁,喝奶茶,他更不喜欢。他不喜欢甜食,连水果都不喜欢吃。

沏好的茶水端上桌,迟岩并不急着喝,他来这里本不是为喝茶而来的。他先脱掉皮鞋,伸直腿,把脚蹬在地毯上,头枕在沙发背上,打个舒适的盹。不用太久,十分钟就够了。到底年轻,只要想睡,顷刻之间就睡着了。十分钟后,他就醒了,桌上的茶水微温适口,端起,饮尽,起身,离开。这样,他就可以获得一个精力充沛的午后。

咖啡馆的服务生温小楠是个二十出头的年轻女孩,半长的头发在脑后扎成一把小刷子。温小楠生着一张好看的鹅蛋脸,除了皮肤有点黑以外,称得上是一个美女。现代都市女孩,只要五官端正,身材过得去,皆可一网打尽,称为美女的。温小楠曾经阻止迟岩脱鞋,这让他有些难堪,她把他当成什么了,低素质,没文化,不讲文明,野蛮人。他只不过是脱鞋嘛,又没有妨碍别人什么。况且,他的脚没有异味,一点都没有的,甚至,如果你靠近,还能闻得到一股奇异的香,是那种草药的香。在写字楼里,迟岩循规蹈矩,不苟言笑。到了咖啡馆,总算可以恣意,放肆些了。他把脚伸给温小楠,为自己辩解:“你闻闻,你闻闻,一点味儿都没有的,要不然,我不会脱鞋的。”

“可是,你这个样子让其他客人看到了,总归不太好。”

“问题是除了你,没有任何人看到,有谁会趴到桌子底下看我的脚呢?”

温小楠的脸涨得通红,迟岩心里升起一丝快意。有多久没有看到过女人脸红了,他以为这个年代会脸红的女人已经绝迹了,没想到,在这间咖啡馆里,还藏匿了一个。

后来,他与温小楠成了半生半熟的朋友。尽管他只是隔三差五才来,温小楠却忠诚地给他留着角落的位置。有一次,温小楠好奇地问:“那种味道,我是说你的脚上的味道是什么?”

迟岩笑了,他告诉温小楠自己穿的袜子、皮鞋,包括垫的鞋垫都有保健功能,据说可以通经络,活血脉,消除疲劳。这些东西都是母亲给他准备的。

母亲刚刚退休,是个热忱的养生爱好者,每天早晨煮五谷豆浆,中午拌生菜沙拉,下午去健身馆练瑜伽,晚上熬薏米赤豆粥或者冰糖莲子羹。有阵子,赤豆粥和银耳羹换成了寡淡无味的绿豆汤,问其原因,母亲告诉他,绿豆汤包治百病。无论什么病,喝绿豆汤都能喝好。“这话你也信?”他微微皱眉。母亲说:“为什么不信?有实例证明,高血压喝了绿豆汤治好了,糖尿病喝了绿豆汤也治好了,胃溃疡喝了绿豆汤竟然也治好了。儿子,你胃不好,可得把绿豆汤都喝下去。”他问:“治好的人你都亲眼见过?”“这个嘛,虽然没见过,但一定是真的。”母亲信誓旦旦,对绿豆汤表现出无比真诚的信赖。他反唇相讥:“你没见过,怎么知道是真的?”母亲说:“专家说的,而且还是出身中医世家的专家。”母亲心性单纯,专家说什么,她就信什么。专家说吃生茄子好,她就不炒茄子了。专家说猪肉不卫生,羊肉干净,她就时常煮羊肉,弄得家里的厨房时常弥漫着一股羊膻味儿。然而,这有什么不好?这只能说明她是一个多么热爱生活、热爱生命的人,在这个全民养生的时代,她的行为是值得褒扬,肯定和赞美的。

某天傍晚,迟岩在小区散步,旁边有两位妇女小声嘀咕。一个说,这是谁家的孩子,文质彬彬,怪招人喜欢的。另一个答,他就是那谁谁家的儿子,就是那个,那个热爱生活的女人嘛。你看,群众的眼睛是雪亮的,群众都知道他的母亲是一个多么热爱生活的人。

一度被母亲挂在嘴边的养生专家被媒体披露是个骗子,为此,母亲苦恼了很久。不是因为受骗苦恼,而是因为绿豆包治百病的理想落空,高价买回的绿豆一时半会儿吃不完。怎么办?然而,没过多久,母亲重新恢复了积极乐观的本质。不就是损失一些绿豆嘛,吃不了送人。她做了好些绿豆糕,不晓得用什么法子烤制的,味道居然不错。在她的差遣下,迟岩给杂志社的同事们带去一包,很快被抢食一空。女同事嘴叼,吃了绿豆糕,还不忘调侃迟岩,你妈妈是不是被养生专家忽悠买了很多绿豆。他一笑置之,不予理会。其实,这也没什么丢脸的,就连他们的杂志,也曾为这位招摇撞骗的江湖专家做过介绍。那小子本事够大的,几乎把全国人民都忽悠了,母亲只不过是其中之一。

迟岩是独生子,与都市里许多讨生活的同龄人相比,他没有生存之忧。家境虽非富贵,也算小康。母亲是优秀的饲养员,把他喂养得结实强壮。谈过一场似是而非的恋爱,对方不满意他,认为他胸无大志,前途不够光明。最后一拍两散,分道扬镳。对于爱情,迟岩没有深刻的感受。前女友结婚送来请柬,他无动于衷。他想,也许自己从来就没有爱过她。

幸而父母对他的婚恋并不催促,父亲是个不得志的小官吏,即将退休,满脑子想的是退休前如何从副处提到正处,为此,殚精竭虑,早出晚归。母亲嘛,前面说过了,已知天命的中年妇女,积极乐观,时刻关心身体是否缺钙,脂肪是否过剩。在她眼里,迟岩还是个孩子,婚姻大事过了三十岁谈也不晚。若是儿子即刻娶回个媳妇,紧跟着造个小人出来,拴住了她的腿脚,她恐怕也是不乐意的。就这样,在父母的眼皮底下,大男孩,哦,不,不能再唤他大男孩了,他不喜欢别人这么叫他。现在,应该称呼他为青年男子。在家庭的安乐窝里,青年男子迟岩的生活过得一日如百日,四平八稳,就像一头超然物外的小牦牛。

迟岩倚在咖啡馆柔软的沙发靠背上准备舒舒服服小憩,温小楠端着托盘送来了他要的茶水——一杯绿莹莹的铁观音,附带一只紫砂水壶。她没有像往常一样悄然走开,而是坐在了他的对面,手里还拿出一本杂志。他强打精神,抬眼问:“有事吗?”

温小楠把杂志推到他面前,说:“迟哥,你是在这家杂志社工作吧?”

迟岩扫了一眼封面,点点头:“是的,怎么了?”

“那你一定去过温城了。”

温城?他心里一动。

温城原本是个无名的村庄,现今这年头,城里一帮引领时尚的先锋青年逛够了名山大川,旅游胜地,继而返璞归真,对原生态的山野村寨产生了兴趣。每逢节假日,便结朋伴友朝僻远的深山老林里钻。

有一次,迟岩在网上一个旅游论坛看到几名去“温城”玩耍的驴友拍回的照片。一座依山傍水的古老村落,屋舍院落呈阶梯状分布。石碑钟楼,千年老树,仿佛还停留在过去的年代,散发着没有被工业社会染指的纯净气质。美丽的槐花垂落在安静的石碾上,寂寞的黄狗守候着深宅大院,房檐下的雕梁画栋依稀透露出这里曾有过的繁华。驴友们下榻在某户民宅,他们津津有味地拍摄了早餐的照片——古朴石几上的几样小菜,碧绿的野蒿,鲜红的番茄,腌制的萝卜干……吸引他的不止家常小菜,还有碗碟——粗粗笨笨的棕色粗瓷,充满古风遗韵,迟岩被它们打动了。

他们杂志有个“游山玩水”栏目,每期都要介绍一个好玩的地方,譬如《寻找失落的塞外小城》,抑或《饱受战火的江南重镇》等等,迟岩就是这个栏目的负责人。他几乎没有犹豫,就拟定了新一期的标题,《温城,被时光遗忘的古老村落》。他联系了前去温城旅游的网友,根据他们的叙述,写了一个温城自助游攻略。还有那几幅打动他的图片,配以美妙空灵的文字,刊发在杂志上。惭愧的是,他自己并没有去过温城,心里一直怀有这个愿望。有几次,都要成行了,临了,却出于种种原因泡汤了。

温城没有直达车,交通不便。他有驾照,自己没车。就算有,长途旅行,且山路十八弯的,他也没胆量上路。乘车的话,要转几趟车,先到县城,再转车前往乡镇,之后还要步行几里才能最终到达目的地。他这个叶公好龙的家伙,只要想一想将要面临的漫漫旅途,心里就先打退堂鼓了。

温小楠拿给他的杂志是去年的旧杂志,而且就是介绍“温城”的那一期。在迟岩看来,“温城”就像是他无意中邂逅的梦,心动只在彼时的刹那,时间一久,他这个没良心的,几乎把它忘记了。

他接过杂志,翻至介绍“温城”的页面,撰稿署名“蓝山”,难怪温小楠笃信他去过温城。他曾告诉过她,“蓝山”是他的笔名。他实话实说:“我没去过温城,我是在网上的旅游论坛看到有人去过那里,联系到他们以后,写了这篇文章。我心里是想去的,一直没有合适的机会,你怎么忽然问我这个?”

温小楠说:“我就是温城人。”

迟岩吃了一惊,这还真出乎他的意料之外。少顷,他醒悟过来,说:“难怪你姓温,温城的人都姓温吗?”

温小楠轻声笑了:“并不是所有温城的人都姓温。我爷爷说,温城百分之八十的人姓温。温城是我的祖籍,可我从来没有回去过。”

“那么看来,你对温城的了解并不比我知道的更多。”

“那可不一定。”温小楠莞尔一笑,“原本温城已经是个形同虚设的破旧村落了,交通不便,很多人家搬到了山外,剩下的住户寥寥,许多房子都成了空巢。”

哦,这倒是真的,迟岩看过那些照片,不少院落破败荒凉,无人居住。

温小楠继续说:“没想到被你们杂志鼓吹介绍后,报纸也进行了追踪报道,越来越多的外地人涌去参观旅游,听说还有美院的学生把那儿当成了写生作画的基地。”

“那你这个温城人应该感谢我才对。”

“是啊,应该谢谢你,这样吧,我请你喝咖啡。”温小楠殷勤地说。

“你没见我从不喝咖啡的嘛。”迟岩抬起手腕看了看表,心想,看来今天中午小憩的打算落空了。

温小楠注意到迟岩的动作,小心翼翼地问:“是不是耽误你的时间了?”

迟岩摆摆手,幽了一个不怎么样的默:“没关系,时间就是用来耽误的,不然,留着有什么用?”

温小楠很配合地笑了,她起身去吧台端来一杯奶茶,另外加了一碟香蕉片。迟岩猜测温小楠可能有事请他帮忙,或许和温城有关。果不其然,温小楠说:“我想请你帮个忙。”

“说吧,什么忙?”

“你刚才不是说一直想去温城吗,我们结伴去好不好?”温小楠露出期待的目光。

面对年轻女性的邀请,迟岩就是再不懂得怜香惜玉,也不好当面拒绝。只是,他不明白,温小楠何以找他,问:“你为什么找我做伴?”

“这个不需要特别的理由吧,我以为你去过,对那里比较熟。”

“你回温城是想寻根,还是另有其他事?”

“二者兼而有之,自从温城出了名,当地政府很重视,拨了款,修了路,想把温城打造成具有鲜明特色的度假村。因为修建旅游别墅,要把靠近山脚的房屋推倒。按说,那些房子也都老旧破损了,可都属于祖产。我们家的房子正好在拆建范围内,我回去是办理相关事宜的。”

“原来是这么回事。”迟岩有些可惜,温城的独特之处就在于它的原生态,一旦被商业化的现代文明入侵,它的味道就完全变了。这也是它的被关注和被开发所带来的无可避免的后果,鱼和熊掌岂能兼得。

温小楠说:“我爸爸腿脚不方便,这件事只能交给我办。我从没有回过温城,人生地不熟,就想找个伴。其实,就算没有房子的事,我也想回温城看一看。小时候,爷爷经常给我讲温城老家的故事。”

“你爷爷呢,老人家都期盼叶落归根,他就不想回去吗?”

“爷爷早就去世了,家里只有我和爸爸。”温小楠主动讲起了自己的家事,“我父母很早就离婚了,爸爸因为车祸断了一条腿,妈妈就离开了我们,寻找她的幸福去了。”

温小楠的身世引起了迟岩的同情,他欣然同意陪她一起回温城。他自己也想在温城没有彻底变味之前,近距离地触摸一下这座曾经令他怦然心动过的村庄。

迟岩向主编请了假,理由是有读者打电话询问“温城”的情况,作为一名负责任的工作者,他觉得自己应该亲自跑一趟,不然无法自圆其说。主编翘着兰花指点点头,赞同他的行为,不仅予以准假,还承诺差旅费实报实销。

几天后,迟岩与温小楠一道踏上了温城之旅。按图索骥,先乘长途汽车去了温城所在的县域,当晚宿在县城宾馆。长途旅行会使两个关系平常的男女在短时间内变得亲密友好,迟岩与温小楠也不例外。温小楠露出了年轻姑娘活泼的一面,一路上唧唧喳喳,问东问西。迟岩总是安静地倾听,回答,耐心解释。

迟岩情商不高,可也不是榆木疙瘩,他看出温小楠喜欢自己,可是,迟岩对她的感觉——怎么说呢,他不讨厌她,甚至不乏好感,可这种好感与爱情相距甚远。有时候,他甚至怀疑自己是不是缺乏爱上一个异性的能力,对前女友是这样,对温小楠也还是一样。

两个人的房间相邻,晚饭后,各自回房。迟岩躺在床上看电视,听到外面有敲门声,不用猜也知道是温小楠。温小楠穿着睡衣,睡衣是保守的碎花棉袍,有袖,有领,长及小腿,把身体包裹得严严实实。不过,她的头发湿漉漉的,可能刚刚洗过澡,身体散发出干净清澈的气质。

温小楠说:“现在睡觉太早了,我们聊聊天吧。”

“好吧,请进。”

温小楠径直走到窗前,坐在窗边的圆椅上。迟岩问她喝不喝水,温小楠点点头。宾馆没有电水壶,墙角靠着台饮水机,里面却是空的。迟岩说,我去找服务员。他打开门,朝外面喊了几声,无人回应。温小楠说,算了,还是不喝了。迟岩也只好作罢。

电视开着,正在播放球赛,日本对巴拉圭。温小楠没话找话地问:“你喜欢足球?”

迟岩点点头:“还行吧,不过我是假球迷。”

“球迷还有真假之分?”温小楠夸张地笑了,“你希望哪个队赢?”

“日本队,不过,这场球赛日本队输了。这是重播,不是直播。我告诉你,衡量真假球迷有个标准,真球迷从来不看录播或重播,克服一切困难也要看实况转播。我可不这样,碰上了就看,碰不上也不会牵肠挂肚。所以,我是假球迷。”

“照你这么说,我爸爸也是假球迷。他看世界杯从来不熬夜,邻居大叔通宵达旦不睡觉也要看球赛,他还不紧不慢劝人家,何必呢,反正第二天也要重播的嘛。”

迟岩笑道:“你爸爸有意思,那我和你爸爸算是一路货。”

“呵,说老实话,你和我爸爸还真有点像。我爸爸和你一样,也是近视眼,也戴眼镜。除了这些,你们的举止形态也有几分相似。我第一次看到你就有这种感觉。”

迟岩莫名紧张,接下来她会说什么,因为他酷似她的父亲,所以对他产生了特别的情愫?太老套了吧。女孩子对心仪的男子示爱,通常会用这套,你像我哥哥,或者,你像我爸爸。还有效仿宝黛初见的,哪里见过,为何眼熟到如此。一厢情愿以为是前世姻缘。旅途刚刚开始,迟岩不想节外生枝。他有他的原则,他喜欢温小楠,但远远谈不上爱。他不想伤害她,拒绝也是一种伤害,只要不给她开口的机会,就不会伤害到她。

他转移话题,问:“你有男朋友吗?”话一出口就后悔了,哪壶不开提哪壶,怎么想起问人家这个。没想到温小楠落落大方,说:“有过一个,但是分手了,不然也不会麻烦你陪我跑一趟了。”温小楠反问他:“你呢,你有女朋友吗?”

他想说,和你一样,有过,分手了。可是,这样回答是不是不太妥当,会不会让她误会?他“嗯嗯哦哦”没说出个所以然,好在温小楠非常知趣,当下便打住话头,转移话题。她说:“这里的气候比咱们那儿凉爽,房间没有空调,可是一点也不热。”

“是啊,刚才我就问过了,这儿夏天都不用空调的。”

“倒是避暑的好地方。”

“对,将来温城旅游适合打避暑的招牌。”

温小楠拿起迟岩扔在床边的书,说:“《霍乱时期的爱情》,这么厚的书,是小说吗?”

“是的。”

温小楠边翻边问:“是写爱情的吧。”

迟岩迟疑地回答:“你相信爱情吗?”

温小楠抿嘴一笑:“我,我愿意相信。”

“你喜欢外国小说?”

“谈不上喜欢,打发时间吧。”

“我喜欢穿越小说,网上有许多,你看过吗?我最喜欢女主人公回到古代做王妃,或者公主,哎哟,真是太有意思了。”

迟岩敷衍地“嗯”了一声,他们杂志偶尔也登这类文章,灵异的,悬疑的,奇幻的,在他看来,那些故事太荒谬,太离谱,他不想评价。

“你说,怎样才能钻进时空隧道,我特别想体验一下那样的经历,回到古代,亲眼看一看古代人究竟是怎样生活的。”

“没有这样的可能,那都是作家胡编乱造的。”

“不见得,这世上,没有什么是不可能的。”温小楠不满意他的回答,“我相信奇迹。”

“如果能够回到过去,就能够改变历史的进程。可是,历史无法更改,所以,假设不成立。”

温小楠宽容地笑了笑,不与迟岩争辩。迟岩也觉得太过严肃未免扫了她的兴,他问:“你业余时间喜欢做什么?”

“没有特别爱好,就是上上网,逛逛街了。对了,你种菜吗?”

“种菜?”迟岩不解。

“农场种菜,我的级别老高了,这几天不在家,我种的菜大概都被偷完了。我还开着牧场,养了好多动物,它们活蹦乱跳的,超可爱。”说到这里,温小楠像个小女孩一样笑了。

迟岩知道温小楠说的是网络游戏,他佯作天真地问:“那个,你说的种菜,养动物,很有趣?”

“当然了,超好玩的。蔬菜,水果,鲜花,应有尽有。自从种菜以后,我认识了许多从前不认识的蔬果品种,每次撒下种子,看着它们抽枝发芽,长出绿叶,结出果实,心里充满成就感。”

迟岩听着温小楠的讲述,半晌无话。他觉得自己和温小楠生理年龄相差不过几岁,心理年龄仿佛隔着一个时代,不,也许不止一个时代。他在心里轻轻叹了口气,为自己的未老先衰,也为自己与这个时代的格格不入。

第二天,迟岩与温小楠踏上了前往温城方向的客车。天气很热,温小楠靠窗坐着,阳光肆无忌惮地照在她身上,她不时抬起手臂遮挡刺目的光线。环顾车内,已是座无虚席。迟岩起身,把自己的位置让给温小楠,他自己则暴露在燥热的阳光下。不知怎的,对于温小楠,他时常产生一种想要保护她、照顾她的欲望。可是,这和爱情无关。

温小楠夸赞他:“你很有绅士风度。”

迟岩说:“我这是舍命陪君子。”

出了县城,路边沟渠下,出现了一条清澈的河流,偶见三三两两的村姑戴着斗笠在河边洗衣。温小楠欣喜地说:“这是温河,我听爷爷讲过,这条河会一直流到温城。”

“这个我知道,河水沿着温城的脚下流过。”

温小楠说:“爷爷说,小时候,他的母亲常常带着他到温河边玩耍,用网兜捉小鱼。爷爷的母亲就是我的太祖母,我应叫她太奶奶的,她呀,可是一个传奇人物。”

“怎么传奇了?”

“据说,太奶奶年轻的时候,被一个外乡男人骗了,不幸有了身孕。那个年代,你也知道,旧社会嘛,未婚怀孕是令家人蒙羞的丑事,据说还会给家里人带来灾难,严格讲,要被投到温河里淹死的,很恐怖。太奶奶是独生女,父母本想招女婿上门,没想到出了这样的事……”温小楠说到这儿,停住了。

“结果呢,怎么不讲了?”迟岩忍不住发问。

“我担心你没兴趣听,讲故事的人最怕对牛弹琴了。”

“我可不是牛,如果非要用一种动物形容自己,我愿意选择马,你可以把这句话改作‘对马弹琴’,这样,我听了就舒服多了。”

“我只是打个比方,就惹出你这么多意见。”温小楠继续她的讲述:“太奶奶的父母不忍唯一的女儿背上这样的罪名,于是,他们想了个办法,对外宣称,女儿是结过婚的,招的女婿是外乡人,婚后先回自己家了,过些时候就会回来。婚礼没有对外公布是因听了一个算卦和尚的忠告,说女儿八字硬,出嫁时,知道的人越少越好,不然会招致不幸。温城的人当然都晓得这是个破绽百出的谎言,可是,这毕竟是人家的家事,族中长辈不忍心戳穿这个谎言,旁人也不好说什么。”

“太奶奶的父母曾找来一个人,想要女儿嫁给他,替代那个来历不明的外乡人,也好堵住众人的嘴。可是,太奶奶很有个性,宁死不从,被父母逼急了,就跳到温河里寻死。结果,她命不该绝,被随后赶来的村民救起了。后来,她生下一个男孩,也就是我的爷爷。太奶奶父母去世后,太奶奶独自一人把爷爷抚养长大,我们温家的香火才得以延续。”

“听上去,像一篇小说。”

“可惜我不会写作,不然,我一定把太奶奶的故事写成书。”

“老人家活了多大岁数?”

“‘文革’的时候,太奶奶因为身家不清白,有人诽谤说和她私通怀孕的男人是国民党,逃到台湾去了。造反派把太奶奶捆起来批斗。太奶奶忍受不了屈辱,再一次跳到温河里寻死,结果又被好心人救了。爷爷说,温河是有灵性的,太奶奶一生跳过两次温河,可这条河始终不肯接收她。不过,之后不久,她就生了病,没钱医治,去世了。太奶奶死后,爷爷就离开了温城。”

“听上去,的确很传奇,可是,再传奇的事件,落实到一日三餐,一蔬一饭,几十年的光阴也是一点一滴熬过来的,她一定过得很艰难。”

“是啊,不用想也能猜得到,穷家小户的女人,没有丈夫帮衬,拉扯一个来历不明的孩子,既当爹,又当妈。她一生都未曾享受过一个普通女人能够享受的幸福。我爷爷说,太奶奶直到临死前,还拉着他的手反复叮嘱,若是你爹回来了,一定把他带到我的坟头,我就是死了,也要再看他一眼。你相信吗?太奶奶对那个骗去她贞节的外乡人,从来没有怨过,恨过。她等了他一辈子,守了他一辈子,念了他一辈子。这也是太奶奶最伟大的地方,也是她不同于常人之处,这是一个旧时代的爱情神话。”

迟岩没再说话,他陷入了沉思之中。

客车经过两小时行程,终于到了终点站,车上乘客只剩下为数不多的几个。终点站是一座小镇。可是,它也太小了,大概是全中国最小的镇。看不到楼房,全是横平竖直,规划整齐的平房。红砖绿瓦,倒也赏心悦目。

他们下车后,没有急于朝温城的方向走,而是在此处闲转了一会儿。路边有户人家,院门半开,院中放着一个奇怪的家什,类似倒置的一柄伞的形状,上面焊接着几根铁条,一把铝壶悬空搁在铁条曲成的圆环上。温小楠好奇地问迟岩:“你看,那是什么东西?”

迟岩自以为见多识广,可是瞧了半天也没猜出个究竟。

院内走出一个男人,看他俩东张西望,大声问:“你们是找人的吗?”

迟岩摆摆手道:“不是,我们要去温城。”

“哟,也是去温城的,那个地方现在是麻雀变凤凰了,其实温城有什么好,我们这里也不比温城差嘛。”

温小楠急忙说:“我是温城人。”

男人不相信似的,说:“你的样子一点不像温城人嘛。”

“我祖籍是温城的,温城是我的家乡。”

“这样啊。”男人指着门外的乡村公路说,“你们朝着大路往前走,会看到一片果园,果园旁边有一条两米宽的石子路,顺着那条路走个把时辰就到温城了。”

迟岩不解:“不是说村村都通水泥路嘛,难道温城没有?”

“正在修,隧道已经开通了,你们有车吗,有车的话,可以走隧道。”

“我们没车。”

“那就别走隧道,说:照我说的走吧,否则就绕远路了。”

迟岩从背包里拿出水壶,对男人说:“老乡,能给我们倒点水吗?”

男人接过水壶,说:“没问题。”他从院中心他们先前看到的那个奇怪的家什上面取下茶壶,给他的水壶灌水。

迟岩好奇地走过去:“这是开水?”

“当然。”

“这个东西是什么?”迟岩指着奇怪的烧水的家什。

“我们管它叫热得快。”

“哦。”迟岩恍然大悟,“我懂了,利用太阳能烧开水,这个办法不错,它是用什么做的?”

“白铁皮。”

“多长时间烧一壶?”

“十分钟就能烧开。”

迟岩忍不住赞叹:“真奇妙,既环保又节能,是你自己做的吗?”

“那倒不是,不过,做这个很简单,我们这儿好多人家都会做。”

迟岩围着这个奇妙的东西看了又看,他从小就喜欢钻研鼓捣新鲜有趣的玩意,中学时获过小科学家发明奖。他突发奇想,如果在城市住宅的阳台也摆放一个这样的玩意,煮茶,烧水,不也很好嘛。如果推广到茶馆,咖啡馆,那可以节约多少能源啊。迟岩是一个身体力行的环保人士,比方说,他总是随身装着筷子和饭勺,外出吃饭,坚决不使用一次性餐具。他连纸巾都避免使用,口袋里装着纯棉手帕。他给温小楠推荐:“你们咖啡馆可以使用这种方法烧水,节能省电。”

“不可能,太麻烦了,再说,有太阳的时候能烧水,晚上呢,雨天呢。”

“那就在有太阳的时候利用它,没太阳的时候就不用呗。”

“你的想法太简单了,我们老板才不会这么想。”

离开一段距离了,迟岩还忍不住回头看了看那个形状奇怪的烧水器具。

前往温城的石子路呈缓慢上升的趋势,像在爬山。石子路有些年代了,路两边有凹下去的车辙的痕迹,想来祖祖辈辈的温城人,都是经由这条石子路走到山外去的。爬了一段之后,路开始变得缓慢向下,远远地,看到了温城的样貌。

温城果然和迟岩在图片里看到的一样,房屋的建筑风格十分奇特,一座一座石头砌成的院落沿着山坡,错落有致。可能常有外来游客到此一游,有几户人家的墙上用油漆写着“内有住宿”的字样。温小楠和迟岩先找到村长家,村长姓温,已经是个六十多岁的老人。温村长对他们的来访并不显得多么热情,态度淡淡的。他的老伴却是个面善的妇人,端茶递水,还给温小楠手里塞了个洗干净的苹果。温村长得知他们的来意后,从柜子里拿出一份合约交给温小楠,上面写着房屋占地赔偿款一万八千元。温小楠嘟囔道:“这笔钱是不是太少了?”

温村长说:“你们家的户口都不在温城了,就连你爷爷都几十年没有回来过。”

迟岩在一旁帮腔:“这笔钱太少了吧,我们国家有保护私有住宅的法律,就算他们家的户口不在了,可房子毕竟是人家的祖宅。”

温村长说:“我们这里是个穷地方,想多赔也拿不出钱来。这件事涉及的不止你们一家,像你们这种情况的在温城还有几户,别人家都没有意见,你们就这么难说话?”

迟岩还想再说什么,温小楠急忙扯了扯他的衣袖。

温村长说:“你们要是不满意,就去镇上找领导,反正,这钱你们也得去镇上领。”

温小楠说:“那我们明天再去镇上吧,今晚就住在温城,您帮我们介绍一户能住宿的人家吧。”

温村长看了他们二人一眼,说:“温城最不缺的就是空房子,家家都有空房子,我们家也有。”

迟岩朝小楠使个眼色:“那我们就住在您家吧,请问住宿费是多少?我们要两间。”

温村长诧异道:“你们为什么要两间,你俩不能住一间吗?”

迟岩急忙解释:“我们,我们不是您想的那种关系,我们只是普通朋友。”

温村长顿了顿:“那我只能留你们一个人,我家收拾出来的客房只有一间,住宿费一晚上二十元,一顿饭十元。”

温小楠犹豫地看着迟岩,她拿不定主意。温村长的老伴大约怕失了这单生意,主动拉起温小楠的手去看客房,接连表白自家房子很干净,被褥枕巾都是新换的。迟岩心想,这地方着实穷了点,这家人虽贵为村长,却也贪恋这点小钱。温村长家的墙壁上挂着两个旧相框,其中有一张相片是位戴着博士帽的学子。他刚凑近细看,温大婶就掩饰不住得意的神态:“这是我儿子。”

“您儿子?”

“是啊,在上海,刚参加工作,研究飞机的。”

迟岩心想,既然有这么一个出息的儿子,老两口却还住在落后的乡村,二十元的住宿费也稀罕。温大婶似乎洞穿了他的心思,叹口气说:“上海是个好地方,全国最大的城市。可是,那里的东西贵死了,我儿子一个月挣的工资听上去不少,六千块钱呢,这要是在咱们这里,讲出去都吓死人的了。可是在上海,不够花,而且,想结婚就得买房子。房子啊,不吃不喝工作几十年,也未见能买得上,真是愁死人了。想让他回来吧,可他是研究飞机的,咱们这山旮旯里,哪有飞机让他研究?”

迟岩听出了温大婶话里的意思,既有炫耀,也是委婉地哭穷。他对温小楠说:“这样吧,你就住在温村长家,我再另寻个住处。”

温小楠见状,只好点点头:“好吧,那就这样,找到住处,记得给我打电话,或者发短信,我先洗把脸,走了这么远的路,脏兮兮的。”

温大婶听到了,急忙去烧水。

从温村长家出来,迟岩没有急着寻找住处,而是沿着狭窄的街巷浏览温城的景致。这里几乎没有新建的房子,整座村落保持着几十年前的旧貌,唯一沾上点现代气息的是个别人家的房顶上放置着收视天线。

村庄最别致之处是有一股窄窄的,只有二尺多宽的泉水从深山里流出来,顺着地势流入山脚下的温河。水源隐藏在路边的石头下面,若不是偶见村民弯腰低头在水里洗菜,还不易发现这条隐藏的河流呢。这实在是个奇妙的村庄,难怪会被山外的游客关注。

天是忽然变脸的,刚才还是晴空万里,转瞬就有雨点落下来,没一会儿,成了倾盆之势。迟岩慌不择路拐进旁边一道僻静的小巷,想找个避雨之所,连续两户人家的大门上挂着生锈的铁锁,显见无人居住。雨越下越大,幸好这时,他看到有户院门半开半启,里面似有人在,便慌忙跑了进去。

迎面是一块砖砌的影壁,虽破旧却不失齐整。影壁后面的庭院干净整洁,院墙下一溜儿盛开的波斯菊,粉红的,玫红的,紫红的,层层叠叠,花团锦簇。它们在雨水的浇灌下,摇摇摆摆,越发水灵娇嫩。台阶上面是两眼窑洞,门上挂着一张竹帘,有个身着杏色衣衫的姑娘掀开门帘,探出头,露出极俊俏的一张脸。她的手里还拿着圆形的花绷,像是正在绣花。迟岩心想,真是应了那句“深山出俊鸟”,不想这里竟有如此美貌的姑娘。那姑娘似被吓了一跳,大声问:“你是哪里来的?怎么闯进这里了?”

“我是外地来的,想进你家避避雨。”

半晌无回应,迟岩抹了把脸,看了看天。所幸雨不似刚才大了,变成了牛毛细雨。

姑娘撑了把伞从屋里走出来,目光充满戒备:“你是怎么进来的?”

“我从外面进来的。”

“大门明明锁着。”

“不是的,刚才门开着。”迟岩急忙解释。

姑娘不信,走下台阶,绕过影壁,果见大门敞开,懊恼地自语:“明明锁着的门,啥时竟敞开了。”边说,边上前,正要把门合拢,忽回头望向迟岩,“你赶紧走吧,我要关门了。”

迟岩搓着双手说:“正下着雨,你要我往哪里去,可否容我避避雨?”

姑娘瞪着两只漆黑的眼睛,上上下下打量他半天,眼见他一副落汤鸡的狼狈样,动了恻隐之心,允许他留了下来。迟岩连声道谢,姑娘也不搭理他,转身把大门关上。迟岩看着院内的波斯菊,忍不住赞叹:“好漂亮的波斯菊。”

“你说什么?”姑娘回头问。

迟岩指着花说:“波斯菊单看平常,聚在一处却非常惊艳。”

“你说这花儿叫波斯菊?”

“是啊,就叫波斯菊,它还有个名字叫格桑花。”

“我只知它叫扫帚梅,从不知它另有这么好听的名字。”姑娘撑着伞,呆呆地看着这些花。

迟岩这才细瞧姑娘的装扮,心里不免纳闷。杏色棉布短衫,深蓝色裤子,两条乌黑的发辫,前额一排浓密的刘海,偏巧还撑着一把诗情画意的油纸伞,让他无端想起戴望舒笔下的丁香姑娘。难道温城的女孩都是这副打扮?刚才在村里见到的多是上了年纪的妇女,还未见过年轻村姑。想到这儿,他忍不住问:“你们这儿的女孩子都是这样打扮的吗?”

“怎么了?”姑娘挑起双眉反问。

“没怎么,没怎么。”他讪讪回答,伸手抹了把雨水浸湿的头发。

姑娘说:“你跟我来。”

迟岩跟着她走进东面一间厢房。屋内空间很小,一张八仙桌,两把椅子。窗下一盘土炕,炕上铺着苇席,炕角立着一排老旧的铺柜。柜门皆绘着图案,只是色彩黯淡,看上去有些年头了。迟岩心想,温城正在搞开发旅游,这户人家倒是聪明得很,特地把房间布置成老古董的样子,就连女孩的穿衣打扮,恐怕也是刻意的。试想,若是城里人来此度假,看到这样的庭院,这样的房屋,这样的摆设,这样美丽的村姑,莫不流连忘返的。这里比起刚才的温村长家,真是强了不知多少倍。温小楠那个丫头若是知道他投宿到这户人家,定生出艳羡之心。想到这里,他从包里掏出手机,想给温小楠发个短信,结果没有信号,只得作罢。

姑娘出去片刻折返,手里多了一只长把茶壶,给迟岩倒了一杯水。茶杯是细瓷的,却缺了一角。迟岩问:“住这里一晚上多少钱?”他心里已做好准备,估计会比温村长家贵许多。姑娘瞟了他一眼,说:“谁答应你住这里了?”

迟岩愕然:“莫非有人提前订下了。”

“你说什么?”

迟岩说:“你肯留我住下,我就不用出去寻地方了。”

姑娘皱了皱眉:“你这个人好生奇怪,刚才只说是避雨,现在又要住下。”

迟岩环视屋内,说:“我很喜欢这间屋子,若是能够在这里住上一晚,也不枉来了趟温城。”

“你来温城做什么?”

“我陪朋友来的。”

“你们怎不在一处?”

“她已经找到住处了,那户人家只肯留宿一个,我只好找到这里来了。”

姑娘叹了口气,朝窗外望了一眼,雨已经停了。

迟岩问:“你家里还有什么人?”

“我爹娘走亲戚去了,家里只剩我一个人看门。原本说好二婶来给我做伴,结果她跑来告诉我,她家的小儿子出了疹子,恐是来不了了。”

“既是这样,你就把我留下吧,我不会少给你钱的。”

“万一你是坏人呢。”姑娘充满警惕。

迟岩笑道:“你真是个傻丫头,哪有你这样傻的,对一个陌生人把家里的情况说得一清二楚,若我真是坏人,你现在可拿我怎么办?”

姑娘倒也不怕,说:“你虽来历不明,可我能从你的脸上看得出来,你不是坏人。”

“坏人难道会把自己的坏写在脸上?”

“当然,若你是个坏人,刚才我就把你轰出去了,哪里会容你避雨。”

迟岩大笑:“没想到你看人还挺有一套,你叫什么名字?”

姑娘迟疑地答:“蓝心。”

“真好听,兰花的兰。”迟岩望着她,竟有那么点心醉神迷的感觉。他从未见过这么好看的女孩,鹅蛋脸,小巧的鼻子,弧度柔和的下巴,光滑的肌肤,没有一丝瑕疵。若是他那些热衷美容的女同事看到她的皮肤,一定会叹为观止,羡慕不已。

“不是兰花的兰,是蓝色的蓝。”

“哦,那我们很有缘,名字也相似呢,我的笔名就叫蓝山。”

“笔名?”

“是啊,写文章用的名字。”

“你还会写文章?”蓝心眼神里多了份惊叹,“你确实像个文化人,在我们村里,只有先生才会戴眼镜。”

迟岩摘下眼镜,掏出手帕擦了擦镜片,说:“看来这幅眼镜帮我忙了。”

“你们外边的人都是你这样的打扮?”

迟岩低头看自己的衣装,蓝格子T恤,深灰色牛仔裤,白色旅游鞋。他不觉得这身打扮有何特别,他说:“温城的人难道不穿这样的衣服?”

蓝心摇摇头:“当然不。”

迟岩说:“那你们穿什么?”

“反正和你穿的不一样。”

“你们这儿的姑娘都和你一样好看吗?”

蓝心的脸倏地红了,低下头。

迟岩暗暗埋怨自己,从前一向沉稳内敛的,今天这是怎么了,就像从没见过漂亮姑娘,竟然变得轻佻了。只是,她瞬间的脸红,真好看,真想多看几眼。

暮色来临,蓝心去厨房准备晚饭。迟岩打开行李包,把身上的湿衣服脱下来,换了身干爽的休闲衫。雨彻底停了,天色放晴,迟岩把湿衣服搭在院里的晾衣绳上。站在院子里,仰望星空,繁星闪烁。温城大概停电了,放眼看去,整座村庄笼罩在黑暗中。附近人家,散出星星点点的亮光,灯火如豆。远处传来蛙声蝉鸣,好一幅宁静的乡村夜景。

蓝心撑了一盏灯为迟岩端来了饭,一碗小米粥,一碟凉拌茄泥,一碟芫荽绿椒,两张热气腾腾的油饼,香气扑鼻。盛饭的碗碟正是迟岩此前在网友拍摄的图片里看到过的棕色粗瓷,笨拙的,端在手里,却是沉甸甸的结实。

此时,他已是饥肠辘辘,赶紧用筷子搛起一块油饼,大口咬下。蓝心扑哧一笑,说:“你慢点吃,小心咬了舌头。”

迟岩嘴里嚼着油饼,嘟囔着问:“温城经常停电吗?”

蓝心没听清:“你说什么?”

没顾上再说话,他吃了一口绿椒,咀嚼了两下,辣得他“哎哟”叫出声,咝儿咝儿吐舌头,“好辣,真辣,原来这是辣椒,我以为是青椒。”

蓝心捂着嘴轻笑,说:“刚才忘说给你了,这是朝天椒,很辣的。你说的青椒是灯笼椒吧,那个不辣,但是我家没种灯笼椒。”

“你们吃的菜都是自己种的?”

“当然了,粮食也是自己种的。”

迟岩细细品尝,饭菜的味道果然不一般,不愧是无污染的纯绿色食物。

晚饭后,蓝心舀来一盆热水让迟岩洗漱,还佯作居高临下状:“看你没个去处,着实可怜,且留你一夜吧。”

迟岩越觉得这个姑娘单纯可爱,有意逗她,假扮可怜状:“若不是姑娘开恩,我可就流宿街头了,姑娘的大恩大德,在下没齿不忘。”

“你真是个油嘴滑舌的野汉子。”

“你叫我什么?”

“野汉子。”

“我怎么成野汉子了,温城人都这么说话吗?”

“我们管来历不明的男人就叫野汉子。”

“我可是来历分明的。”迟岩遂把自己的姓名,职业,居住地一一告之蓝心。

蓝心眼睛亮亮的,定定地盯着他,盯得他心里发毛。他问:“你干什么盯着我?”

“原来你姓迟,那我就叫你迟大哥吧。你说的那些我都不懂,什么杂志编辑,我听都没听过,我从没去过温城以外的地方。你真特别,和我们温城的人完全不一样,你是个见多识广的人。”

迟岩自谦:“别给我戴高帽子,我哪里算得上见多识广,你要是愿意,我带你到外面转转,外面的世界很大,也很精彩。”

“真的?”蓝心眼睛顿时一亮,旋即暗下来,“爹娘不许的,爹娘说过,这个世道乱哄哄的,到处都是坏人。”

“想不到我找到知音了,我也常说我们身处的时代是个乱世,可是别人却说这是个盛世,其实盛世即乱世。”

蓝心密密的眼睫毛低垂,盖住了眼睑。昏黄的灯光下,她的身子一动不动,似一幅剪影。她好像在认真聆听迟岩的话,又似乎心不在焉。她的样子真美啊!迟岩无端想起两句改编的诗,此女只应天上有,人间能得几回闻。迟岩问:“你父母是不是管你很严?”

蓝心点点头,说:“是的,若是他们知道我留你住下,一定骂死我了。”

“这倒怪了,难道你们家从不留客人住宿?”

“偶尔亲戚来,也会过夜的。”

迟岩心想,我还当这里也是专门招徕游客的家庭旅馆,看来是我误会了。

“你这个年龄的姑娘不该总待在乡下,我带你出去走一走吧,看看外面的风景。”迟岩认真地说,“我负责说服你的父母,只是出去看一看,玩一玩,又不是不回来了。”

蓝心摇摇头,似嗔似怨地瞟了他一眼:“你想得太简单了,你又不是我的什么人,我怎么好随便跟你走。”说罢,扭身出了屋门。

迟岩被她这一眼看得心乱如麻,一颗心莫名其妙又跳了起来。长这么大,他还从没有过这样频繁的心跳。他可算不得清纯少年,从前也交过女朋友,该做的事全都做过。可是,那时的感觉和现在相比,大相径庭,完全不是一回事。这是怎么搞的,难不成世上真有一见钟情之说?难不成众里寻她千百度,踏破铁鞋无觅处,偏要跋山涉水跑到这僻远的山村,与这个素不相识的姑娘演绎一段爱情传奇?天知道,她与他理想中的女性形象完全吻合了,他以为这世上不可能有这样的女子,羞怯,美丽,单纯,朴实,善良……他赶紧把头埋在脸盆里,这只脸盆足够大,他把自己的整张脸都浸在水中,任由一颗心怦怦乱跳。他屏住呼吸,认真考虑一个问题,他要带她走,这个“走”当然不是一般意义的走,是承诺,是相守,是约定,也是责任。他想,只要他是诚心的,她的父母会同意的。想到这儿,他的脸上露出了笑容。

这一夜,许是累了的缘故,迟岩睡得很沉。夜半时分,他被一声尖锐的叫声惊醒了。睁开眼,吓了一跳,刚才像是蓝心的叫声。他蓦地跳下地,跑到院子里,只见蓝心的房门大开,隐约可见人影幢幢,夹杂着沉闷的响动。他快步冲进房内,大声喊道:“蓝心,你怎么了。”

原来是村里一名歹人以为家中只有蓝心,觊觎她的美色,趁此翻墙进来,欲行不轨。歹人也被迟岩的闯入吓着了,松开了紧捂着的蓝心的嘴巴。蓝心哭叫道:“迟大哥,有坏人,快,快救我。”

歹人将蓝心朝迟岩的方向猛地一推,闪身疾步移至屋外。迟岩扶稳蓝心,低声安抚:“别怕,有我呢。”随即追至院外。夜色中,那人翻身上了墙头。待迟岩冲到大门外,早已不见其踪影。他不放心留在房内的蓝心,赶紧返回。蓝心偎在炕角,身上裹着薄被,身体还在瑟瑟发抖。月色照进屋内,也照着蓝心梨花带雨、惊慌失措的泪脸。迟岩安慰她:“别怕,没事了,没事了。”

蓝心边哭边说:“刚才那个人,那个人忽然闯进来,我起先以为是你,就没,就没……”

迟岩明白她的意思,忽然心疼得要命,一把把她搂进怀里,说:“别怕,别怕,没事了。”

“我连着问了两声,我说,你是迟大哥吗?你是迟大哥吗?他不说话,忽然就,忽然就扯我的衣裳……我伸手推开他,他就捂紧我的嘴。我知道错了,一定不是你,你不会这样对我的。我想喊,可是,我喊不出声,他一直捂着我的嘴。我拼命挣扎,趁他走神,咬了他一口,他松了手,我才失声喊出来。”

迟岩抱紧她,像哄小孩一样不住轻拍她的脊背,“没事了,坏人已经被我赶走了。”他逗她,“还是你有先见之明,幸亏把我留下了,不然,黑天半夜的,你遭了坏人的欺侮,谁来救你?”

蓝心在他的安抚下,终于平静下来,破涕为笑。

迟岩忍不住低头吻她脸上的泪,蓝心先还扭头抗拒,迟岩却把她抱得更紧。蓝心嗔道:“刚走了一个坏人,又来一个。”

迟岩怀抱着这具柔软的身体,不能自已。他说:“我不是坏人,我知道自己在做什么,你放心,你放心,我会负责的。”

“负责,你怎么负责?”蓝心欲拒还迎,她就像一团见了阳光的白雪,在迟岩的怀抱里,毫无抵抗地融化了。

“傻丫头,你说怎么负责,我会娶你的。”迟岩无法克制,他一向不是这样的,可此刻竟像换了个人。他迫不及待,手忙脚乱,褪去了蓝心身上的衣衫。他的手触摸到她的肌肤,禁不住一阵晕眩。这是怎样一具完美的、女性的身体。他俯伏在她的身上,她是第一次,紧张,身体僵硬,可是,她并不拒绝他,这可爱的,美丽的姑娘,竟然不拒绝他。他内心充满了感激,当然,不止感激,更多的是心疼,还有爱。不知为什么,他竟然掉下了眼泪,他的眼泪濡湿了她的面颊。她感觉到了他的眼泪,她慌张地问,你怎么哭了。他哽咽着说,蓝心,我喜欢你,我爱你,因为喜欢你,因为爱你,所以我哭了。是的,他爱上了这个姑娘。这爱情来得如此迅猛,如滔滔江水将他淹没,席卷。他为之沦陷,为之坠落。在那一刻,他忽然明白了那些曾令他觉得肉麻可笑的情话,海枯石烂,天荒地老,山无棱,天地合。这刻,他懂了,全都懂了。这些情话都是他想对她说的。然而,他竟是羞涩的,羞于出口。他只是揽紧她的身体,疯狂地要她,一次,又一次。她发出娇羞的呻吟声,配合他,抱紧他,像是要把他嵌进自己的身体里。

她问:“你真的要娶我?你说话算数吗?”他吻遍她身体的每一寸肌肤,喃喃自语:“就是现在死了,这一生都是值得了。”蓝心也说:“那我们就一起死吧。”迟岩笑了:“傻丫头,我们要一起活,好好活,你放心,你放一百个心,我会一辈子对你好,带你去见我的父母,他们一定会喜欢你的。”蓝心担心地说:“我爹娘只有我一个女儿,他们不想让我远嫁。”

迟岩说:“别担心,一切交给我,你什么都不要想,什么都不要怕,一切有我呢,我会处理好的。我会像对待亲生父母一样对待他们,他们会满意我的,你放心吧。”

“你说的是真心话?”

“如果你不信,我就把我的心挖出来给你看。”说完,迟岩忍不住笑了。天呢,他想,自己竟然也会说这种只会出现在言情影视剧里的语言。他这个陷入爱情的傻瓜,心里充满巨大的幸福,还有自嘲,庆幸。

“你不要骗我,你不要辜负我。”蓝心紧偎在他的胸前,像个可怜巴巴的小妇人。这个傻姑娘,我怎么舍得骗你,怎么舍得辜负你。他不回答她,只是更紧地吻住了她的嘴。他们的吻,缠绵,炽热,激烈,悠长。

第二天,是个大晴天。蓝心早早起来,漱洗打扮,收拾房间,清扫院落。迟岩却睡了个懒觉,直睡到日上三竿,才醒转过来。睁开眼,恍惚想起昨夜的事,心里像是蜜里加了糖。这间窑洞是蓝心的闺房,也是一间朴素,窄小的屋子,简陋的梳妆台,一对看上去有了年代的平柜,上面挂着两枚粗糙的铜环。从这些能够看得出,蓝心的家境算不上好。不过,他才不在意这些呢。迟岩,他从来都是忠实于内心感受的人。

梳妆台上放着蓝心的针线筐,是苇叶编的圆筐。迟岩捡起盖在上面的绣品细看。昨日初次见她,她手里拿着的花绷就是这个吧。圆形的花绷里面绣的是一对并蒂莲花,淡青的底色,石榴红的花瓣,翠绿的枝叶,亭亭玉立,栩栩如生。蓝心真是应了她的名字,这个要人命的、蕙质兰心的可人儿。

他从屋里出来,看到正在弯腰清扫院子的蓝心。他的眼睛像是长在了她的身上,一刻也舍不得移开。蓝心抬眼看他,含羞带恼:“你不要老是盯着我,你干什么老看我。”

迟岩做无辜状:“我也不想看你,可是我管不住自己的眼睛。我看不如把眼睛剜下来,挂在你的脖子上,这样就能每时每刻都看着你了。”

蓝心满脸绯红,然而,眼底溢出的都是幸福和喜悦。迟岩心想,我的小女人,真是个容易满足的孩子,几句情话就能让她如此欣喜。他暗暗发誓,我要把自己最好的、最美的东西都馈赠于她,我要让她开心,让她高兴,让她幸福。

蓝心进厨房烧水,温城缺少煤炭,烧水煮饭都得用柴火。迟岩看到蓝心为烧一壶水,费劲地蹲在灶台边拾掇柴火,莫名心疼起来。他想到先前见过的那个利用太阳能烧水的物什,他问:“蓝心,家里有废弃的铁皮吗?”

蓝心说:“那些东西铁匠铺里才有。”

“温城还有铁匠铺吗?”迟岩只当铁匠铺早已绝迹了。

“当然有,别看我们温城只是个村庄,也很繁华的,村里有几百户人家。”

迟岩琢磨怎样给蓝心做一个利用太阳能烧水的物什,前面碰到的那个老乡管它叫“热得快”。他是一定要带蓝心走的,“热得快”就留给蓝心的父母使用吧。他仔细打量这座院落,他已经在用一个主人的眼光打量了。他想好了,他要帮助蓝心父母开一家有特色的家庭旅馆。温城,这个原生态的村落,以后会越来越热闹。蓝心的父母也是他的父母,从此,温城也是他的家。

“铁匠铺在哪儿?”他问。

“从家门口这条巷子出去,拐个弯就到了。”

“那我出去看看,能不能找点铁皮,我要给你做个稀罕物件,保管你喜欢。”

蓝心阻止道:“你别乱跑,你这身打扮太显眼了,村里人一看就知道你是外边来的,万一问起来,知道你是住在我家里的,那还了得。我爹和我娘下午就回来,等会儿,你趁他们回来之前赶紧离开,可不能让他们知道我留一个陌生人过夜。”

“那你干脆告诉他们,若不是我留宿,家里来了歹人,不定会出什么乱子呢,把情况说明了,他们兴许还会感谢我呢。”

“他们要是知道,你,你就是那个歹人……”蓝心抿着嘴,脸上早已飞上两片红云。

迟岩胸腔里的心又怦怦乱跳了,望着蓝心的两只眼睛痴了似的,蓝心猜到他在想什么,扭身躲开,却被他一把抱住。他咬着她的耳垂,说:“你究竟是人还是妖,怎么会让我变了性情。我告诉你,我从不是这样的人,只是因为你,才这样,你懂吗。”

蓝心忸怩着身子,说:“大白天,别这样,以后,日子还长得很。”

迟岩说:“我一刻也等不得,恨不能立时就娶你做我的新娘。你记住了,你是我的女人,一辈子都是我的女人。”

“那你一辈子都是我的男人?”

“当然,我只给你当男人。”

两个人甜言蜜语说了个够,爱情真是这么甜蜜的,迟岩感慨自己从前像是白活了。他与蓝心商定,自己先收拾行李告辞,去和同伴会合。下午,亲自登门拜见蓝心父母。蓝心说:“你要和我爹娘提亲吗?他们不同意怎么办?”

迟岩说:“不用急着提亲,先和二老认识一下,争取他们答应我住到你家,相处几日,他们必定会看上我这个女婿的。”

蓝心却没有这么乐观,说:“你是外乡人,只怕他们不答应。不过,你放心,不管他们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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