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司马光论刘邦斩丁公(臣光曰13)
“臣光曰”第13篇,司马光评论了刘邦在战后处死了于己有活命之恩的丁公——名丁固,原项羽手下的战将,从中揭示了一个很重要的道理:掌握做事的火候,是成败的最关键。
司马光说:汉高祖刘邦从丰、沛起事以来,网罗天下豪杰,包括从敌人阵营里吸纳逃亡与反叛者,人数也相当多。待登上帝位,唯独丁公因为不忠诚而受戮,这是为什么呢?大概是进取与守成,形势不同的缘故。当群雄并起的时候,竞相角逐,百姓因为不知道谁将是最后的胜利者,所以就会有所选择。因此,来者不拒,借机扩大自己的势力,也是形势所必须。待天下定鼎、四海臣服的时候,如果不明确君臣大义以约束臣下,致使乱世出身的臣子们,还如乱世的样子,人人都怀有侥幸心理(二心)以给自己博取最大的利益,那国家还能长治久安吗?因此汉高祖断以大义,是想让天下人都明白,为人臣子却心怀不忠,必没有好下场。虽然丁公曾饶过刘邦一命,但刘邦知道,丁公的做法不是“良臣择主而侍”,却是想借结恩自己以留后路,这是君臣大义所不允许的。刘邦杀一人而使千万人知戒,他考虑事情目光深远,子孙享有天下四百多年,也是应该的。
按韩信的说法,刘邦不是带兵的料,满打满算能带十万兵力,但决不能超过这个数,一旦超过势必生乱。然而事实证明,刘邦却是带将的料。他的能力极限是十万,可是如果十万之数尽皆是难求的一将,比如他用得得心应手的三杰,则其后来能量也就可想而知了。刘邦之所以能取得天下,靠的正是这一点。从刘邦对丁公与季布的不同态度,亦可以看出他的眼略。
季布是丁公的外甥,打战以勇猛著称,几次将刘邦打得鼻青脸肿(数窘辱帝)。战后刘邦很恼火,出重金悬赏缉拿季布,并颁告天下:谁敢收留季布,灭他三族。季布为了活命,先是对自己进行了一番整容,然后到市场上自愿卖身为奴(髡钳为奴)。但季布是个有头脑的人,并不是谁想买就跟着走,而是对买家进行了一番精心的考察。他得知山东有个姓朱的人家,是个讲义气的任侠——敢于伸张正义的人。季布自己也是这样的一个人,《史记·季布栾布列传》:“ 季布者,楚人也。为气任侠,有名於楚。”《汉书·季布传》:“为任侠有名”。于是自卖其门。
后来的事实证明,季布的这个算盘确实不简单。朱大侠心知是季布,不但装作不知道,还甘冒灭三族的危险,积极帮他斡旋。朱大侠亲到洛阳,找到刘邦的老同乡夏侯婴,替季布说情,说季布是好汉,当年也是各为其主,如果逼之太急,跑到塞外去效力匈奴,更不好办。夏侯婴认为有理,去找刘邦。刘邦也认为有理,“上乃赦布,召拜郎中。”
汉时的“郎中”,虽只是一般军官,但其职责是护卫皇宫,警戒京师,也可见刘邦对季布的信任。季布后来成为一代名将,于汉室颇有功劳。惠帝时,匈奴单于冒顿写信污辱吕后,要死了男人的吕后给他当妻子,从此汉匈一家更亲。吕后大怒,要发兵灭匈奴,众将都附合,主战最力的是樊哙。季布时为中郎将,说了一句话,险些要了樊哙命。季布说,樊哙不知时务,该杀,高祖三十万兵力尚且有平城之困,何况现在。吕后从此不提出兵匈奴事。“一诺千金”这个成语,即出自季布仕汉事。
司马迁评季布不死项羽一节,很有意思,我认为完全是司马迁的夫子自道。司马迁不评论蒙恬的以死尽忠,却对季布的甘心为奴,大加赞赏:“彼必自负其材,故受辱而不羞,欲有所用其未足也,故终为汉名将。贤者诚能重其死,夫婢妾贱人感慨而自杀者,非能勇也,其计画无复之耳。”话说得非常明白了,与司马迁自己的不死腐刑却要立志写出《史记》一样。
季布诚然是各为其主,但丁公就不同了。汉高帝二年(前205),刘邦以五十多万兵力,竟然被项羽的三万人击溃于彭城——于此可证韩信对他的评价。刘邦撒丫子走人,楚将丁公和赖齮在后面穷追不舍。眼看就要被追上了,果然被追上。刘邦只得求情丁公说,你我都是好汉,何必苦苦相逼呢(两贤岂相厄哉)。刘邦的意思是说,你丁公若放过我,多个朋友多条路,往后谁关照谁还是问题。是时,丁公之势足以取刘邦的脑袋,可是丁公却放过了刘邦。因此,当汉高帝五年(前202),刘邦灭项羽于垓下,丁公自恃私恩来找刘邦要关照时,刘邦很不客气地将他绑了游街,然后砍头。刘邦说,丁公为臣不忠,是使项羽丢掉天下的人。
而同样是反侧者,项伯当年在鸿门宴救了刘邦一命,刘邦为什么没说项伯是使项羽丢掉天下的人,却还封项伯为列侯,赐姓刘氏,大大地褒奖一番?个中原因司马光在“臣光曰”中说得很清楚:“夫进取之与守成,其势不同。当群雄角逐之际,民无定主,来者受之,固其宜也。及贵为天子,四海之内,无不为臣,苟不明礼义以示之,使为臣者,人怀贰心以徼大利,则国家其能久安乎。”一只野兔突然现身街上,大家都会去追,都想抓住这只兔子,因为贪心人人皆有,且兔子尚没有主人。而一旦某人捷足先登,大家也就散了,不会再去某人手上抢,兔子有了主人故也。项伯、季布是逐兔子之一,而丁公却是执意要从人家手中分一杯羹,形同抢劫。
由此可见,做任何事情都有时机,不管人君还是人臣。季布选择的是至死至终的忠诚,刘邦赏他的忠。项伯属于典型的择主而侍,时机把握得最好。另如邓禹仗策追刘秀,是在刘秀还不是汉光武帝的时候。刘基在朱元璋以小舢板对抗陈友谅蒙冲巨舰的时候,适时帮了一把,所以有后来的刘伯温。丁公则是“怀贰心以徼大利”者,时机感最差。当年他要索性跟了刘邦,那就另当别论了。
而刘邦对时机的敏锐度,则造就了他的被追捧与被选择。他明了什么时间段该做什么事,什么时候该用什么人。人中之龙的过人之处便在这里了。
当皇帝还是枭雄的时候,来者不拒,是要壮大自己的势力。毛泽东有个很高明的词:统一战线。团结一切可以团结的人,孤立一小部分必须被孤立的人。这样滚雪球的壮大,我的人越来越多,敌人却越来越少,直至被消灭。而当天下定鼎、民有定主之时,对反侧之徒,还睁一只眼闭一只眼,则是纲纪不立的表现,无疑在鼓励作奸犯科:做坏事都没人管了,谁还三更灯火五更鸡的累死累活,不劳而获多好。司马光是肯定刘邦做事的时机和火侯都掌握得最好,所以成就第一位平民皇帝。
附:臣光曰13:高祖起丰、沛以来,罔罗豪桀,招亡纳叛,亦已多矣。及即帝位,而丁公独以不忠受戮,何哉?夫进取之与守成,其势不同。当群雄角逐之际,民无定主,来者受之,固其宜也。及贵为天子,四海之内,无不为臣,苟不明礼义以示之,使为臣者,人怀贰心以徼大利,则国家其能久安乎。是故断以大义,使天下晓然皆知为臣不忠者无所自容,而怀私结恩者,虽至于活己,犹以义不与也。戮一人而千万人惧,其虑事岂不深且远哉。子孙享有天禄四百余年,宜矣。(《通鉴》卷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