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渝北中学校党委副书记 黄庆伦
随着社会的发展,人类的进步,人们生活水平的普遍提高,人们不但注重生活的数量,而且更加注重生活的质量,特别是对精神生活质量的追求更加突出。在现代社会里,离婚率不断上升,离异家庭的子女在学校中占的比例越来越高,而家庭的解体与重新组合给子女心理的负面影响也凸现出来,教育的难度随之而增大,也为今天的教育提出了新的研究课题。有人说,21世纪的教育就是研究离异子女的教育。这种说法虽然有一点夸张,但不能不引起教育工作者和社会各界的足够重视。
离异家庭的子女由于缺乏亲情温暖,大都具有较重的自卑感,心理有阴影,性格孤僻、偏激,在人前总感到低人一等,看到同伴们有着幸福的家庭,向往、羡慕甚至嫉妒,自卑心理严重,因而不愿积极要求上进。他们往往不愿别人谈及自己的家庭,更不愿意同学到自己家里玩。
离异家庭的子女,大多对父母不存在好感,有的甚至对父母怀有敌意,恨自己的父母缺乏责任心。很多孩子处在一种矛盾心态之中,如同情母亲,却恨母亲的无能,厌恶当年“包二奶”的父亲,但却又离不开父亲的钱等。
离异家庭子女容易染上恶习,究其原因,从家庭方面来看,主要是父母无暇顾及,疏于管教,或视孩子为拖累而放弃不管,或基于“补偿”心理而溺爱放纵;从孩子的角度来看,则主要是心灵的创伤,为寻找温情知音和不良行为的人交往而染上恶习,或从时间、金钱上钻父母双方的空子。
离异家庭子女的心理健康问题最突出的是不良的情绪和性格,这些问题往往与父母离异的时间有关,即父母离异时儿童的年龄越小和离异的时间越长,有关的心理问题就越普遍和严重。这是因为孩子越小,其社会适应能力便越差,自控能力也就越弱;父母闹离婚闹得越久,彼此伤害越严重,其消极影响也越大,子女对社会的歧视也越敏感。尽管随着年龄的增长,他们对心理健康问题的调节能力逐步增强,但即使到了中学阶段,也难以消除父母离异给他们带来的累积性的消极影响,相反随着自我意识的提高,有时还会使心理危机问题显得更为严重。
离异家庭子女的教育问题不仅是教育工作者的任务,而且是一个综合工程,需要社会、学校、家庭和专家的协调作战,携手合作才能消除他们的心理障碍,让他们回到健康成长的道路上来。
首先是社会方面。要通过舆论进行正面宣传,消除一些人对离异家庭子女的歧视及各种陈腐偏见,伸出友谊的手帮助他们克服生活中的实际困难。
其次是家庭方面。家长闹离婚要尽量避免对儿童心理的不良影响,做出离婚决定后,要对子女的抚养、教育等问题做好妥善的安排,认真履行自己的抚养义务,同时给予孩子更多的关心爱护及严格要求,给孩子创造良好的成长环境,让孩子健康地成长。
第三,专家方面。离异家庭子女借助有关专家的指导,理智地调节自己的“无名之火”等不良情绪,再度矫正自己的航向是十分重要的。父母的分手绝不是孩子的过错,不必为此而内疚不安,相反更应该发愤图强,自强不息,战胜自我,保持良好的心态投入到人生的奋斗之中。
第四,学校方面,教育工作者一方面有责任帮助离异家庭的子女,通过掌握《未成年人保护法》这个有力的法律武器去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另一方面学校也要针对这部分学生的心理问题加以正确的教育、引导,给予他们更多的关心和帮助,让他们能正确地认识家长的离异问题,尽快从离异家庭的阴影中走出来,用教师的爱心帮助孩子树立起正确的人生观、价值观和世界观,扬起理想的风帆,把心思重新用在学习上。
我们相信,通过专家的指导,社会、家长和学校的共同配合,离异家庭子女的心理问题是一定能解决的。
特别是离婚的父母们,都拿出你们的爱心,给无辜受伤的子女多一分关怀,让他们积极、快乐、健康地向前发展,使他们走向理想的人生之路。
那些已走在离婚边缘的父母们,为了你们的子女,为了你们的家,让你们曾经共同搭建的希望小屋更温馨、更甜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