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买卖股指期货的过程是怎样的?
和其他期货的买卖过程类似,股指期货的买卖也是从开仓开始的。投资者首先报出下单的方向和价格,在交易所的系统中通过竟价撮合成交,成交后得到投资者开仓的数量和开仓时的价格。下单时选择买人的方向,就是开多头的仓位;选择卖出的方向,就是开空头的仓位。
开仓之后,每个交易日收盘后,投资者的账户都要进行无负债结算,算出按照当日结算价得到的盈亏情况,并计算投资者资金账户的余额,确定是否需要追加保证金等情况,需要追加保证金的投资者会收到期货公司的通知单。如果没有及时追缴的话,第二天开盘时,期货公司有权对投资者保证金不足的部分进行强行平仓。
在投资者保证金账户资金充足的情况下,投资者可以择机对持有的股指期货合约反向操作,依然通过下单和竞价进行平仓。对合约到期尚未平仓的部分,根据交易所公布的交割结算价,算出差额,进行现金交割。这就是一笔股指期货买卖的全过程。具体流程如图2-2所示。
当日无负债结算
竞价
竞价
竞价
图2-2 买卖股指期货的流程
(二)是否可以通过证券账户进行期货交易?
为了防止风险的传播,通常在证券公司和期货公司之间存在着一种隔离机制,因此在股票上的资金是不可以直接进行期货交易的。但是某些证券公司仍然可以在期货交易上为投资者提供一些便利。如果你所开户的证券公司具有IB资格,那么就可以通过证券公司进行开户,但股票和期货的资金是不能通用的,如果你开户的券商没有上述资格,那么最好选择一家期货公司进行开户交易。
什么是IB制度?
1B是Introduced Broker的简称,翻译成中文就是介绍经纪商。IB是担任期货公司的介绍经纪人或期货交易辅助人,把投资者介绍给期货公司开户,从中收取一定费用的中介机构。IB的业务范围主要包括吸收或者介绍投资者、接受投资者开户以及接受投资者的委托单,并交付期货商执行等。
IB是国际上应用比较广泛的一种制度,如美国、英国等发达市场,许多IB的客户量和交易量都远大于期货佣金商直接开发的。
目前沪深300指数期货已经引入IB制度。证券公司或者其他机构,如果符合证监会关于IB资格的规定,可以申请IB业务。任何人或者机构从事IB业务,必须先要得到中国证监会或者交易所的批准。已经获证监会批准具有IB资格的券商有:国泰君安、申银万国、广发证券、东北证券等。预计其他符合条件的证券公司也将陆续获得IB业务资格。
按照规定,具有IB资格的证券公司等机构可以将投资者介绍给期货公司,并为投资者提供期货知识的培训,向投资者出示风险说明书,协助期货公司与投资者签订期货经纪合同,为投资者开展期货交易提供设施方面的便利,协助期货公司向投资者发送《追加保证金通知书》等,期货公司向IB支付一定费用,但IB不得接受投资者的交易保证金。
目前我国期货市场中存在着另外一种中介——居间人,居间人是指那些向委托人报告订立合同机会或者提供订立合同的媒介服务的人。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期货纠纷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第10条,公民、法人受期货公司或者客户的委托,作为居间人为其提供订约的机会或者订立期货经纪合同的中介服务的,期货公司或者客户应当按照约定向居间人支付报酬。居间人应当独立承担基于居间经纪关系所产生的民事责任。居间人和IB在业务范围上有相同之处,但IB并不等同于居间人,其业务范围比居间人广,所承担的责任也比居间人要大。
(三)投资者如何制定交易计划?
股指期货交易是一种高风险的投资,参与其中的投资者的情绪很可能时常处于一种大起大落的状态,因此,在进行股指期货投资之前,投资者应该制订一个基本的交易计划。制订交易计划的好处在于:交易计划可以预先对影响交易的因素进行客观和全面的分析,避免在交易中因为一时冲动作出决定而造成损失;制订交易计划还可帮助投资者将市场实际情况和制订的计划进行比较,在交易中不断总结失败教训和成功经验,从而提高交易水平。
制订交易计划时应考虑的因素主要有:
1. 分析行情走势
指数的变动不外乎两个方向,涨或是跌,尽管幅度有大有小,但由于股指期货具有杠杆放大的作用,对于投机者而言,即使是较小的波动也是具有投资价值的。
2. 交易方向交易的方向不外乎两种,买或是卖。投资者在行情的预测上时常会出现错误,因此,以下步骤在一个完整的交易计划中是必不可少的。
(1)
预期盈利的水平,可以设计为一个百分比(止盈)。
(2)
可以接受的最大损失,也可设计为一个百分比(止损)。
(3)
投资策略(投机、套期保值或是套利的问题)。
(4)
选择进行交易的合约品种。
(5)
资金总量及资金投人比例。
(6)
加仓或是减仓的计划。
(四)交易指令分别有哪几种形式?
期货市场中的交易指令和现货市场的交易指令有一定的区别,作为股指期货的投资者首先应该充分了解各个交易指令的意义。股指期货交易中最为常见的指令是:
(1)
市价单:市价指令是指不限定价格,按当时市场上可执行的最优报价成交的指令。但如果指令中的数量大于当时正在交易的数量,成交价格可能有数个,因此,经纪人为了实现投资者要求的交易量,必须拉高买价或是压低卖价。不过,市价单应当谨慎使用,否则容易造成不必要的损失。按照中国金融期货交易所的规定,市价指令每次最大下单数量为50手。
(2)
限价单:这个指令代表着以特定价格或更理想的价格成交。限价指令在买进时,必须在其限价或限价以下的价格成交;在卖出时,必须在其限定价或限价以上的价格成交。限价指令是当日有效,未成交的部分可以撤销。按照中国金融期货交易所的规定,限价指令每次最小下单数量为1手,最大下单数量为200手。
(3)
停损单:这个交易指令的目的是在某特定价格进行平仓。一旦市场价格触及或是穿越设定价格时,该交易指令便成为“市价单”,可以参与市场交易。这个指令对于投资者来说是很有用的,因为可以避免亏损的进一步恶化。但需要注意的一点是,设定的止损价格可能不是最后的交易价格。比如说,如果目前市场的交易价格是2376,而投资者的指令是“2369停损卖出”,但事实上,当价格跌至2370时,可能引发大量的以2370卖出的交易,此时买方会发现形势对自己比较有利,从而大幅下调买进价格,导致2370后的一笔交易可能成交于2360.虽然有上述风险,停损指令仍可以帮投资者避免更大的风险。
(4)
限价停损单:这个指令的产生是为了克服一般停损单的问题而产生的。它和一般停损指令的区别在于是设定一个价格范围,当市场价格在这个范围时,便进行交易,但如果市场价劣于这个价格范围所提供的条件时,交易不能完成。比如说,“2530停损卖出至2527为止”,即意味着,卖出价在2530和2527之间时可以卖出,但当市场价低于2527时,交易不能发生,直到价格回复到该区间时交易才发生。
(5)
自由裁量指令:这个指令是指当价格触及某个水平时,场内交易员可以根据当时的情况设定买价或是卖价,即在所设定的价格上,场内交易员被授予权利追求更理想的交易价格,这时的交易结果更多取决于场内交易员的个人判断。
(6)
撤销指令:指投资者要求撤销之前发出的买卖指令,但这个指令的实现仅限于以前发出的指令尚未成交,如果以前下达的指令有部分成交,也可以将剩余还未成交的部分撤销。
最后需要注意的一点是,所有类型的指令,如果没有特别指明有效期限,一旦发出,在交易当日内都被系统视为有效指令。
(五)交易的下单方式有哪几种?
股指期货的下单方式主要有如下的几种方式,投资者可以从中选择最适合自己的交易方式进行交易。
(1)
书面方式:投资者在现场填写交易指令单,通过期货经纪公司的接单员将指令下达至交易所。这种方式虽然比较稳妥,但由于效率低下,目前已经很少使用。
(2)
电话方式:投资者通过电话将指令下达给期货经纪公司的接单员,接单员在同步录音后再将指令下达给交易所。
(3)
热自助委托交易:期货公司通常在自己的营业场所安装了电子自助交易设备(该设备通过期货经纪公司的服务器与交易所交易主机相连接),投资者可以通过该设备来下达指令。这是目前最为普遍的一种下单方式。
(4)
电话语音委托交易:投资者按照电话的语音提示下达指令。该交易指令将被送人交易所主机。这种方式操作过程较为繁琐,实际中使用得并不多。
(5)
网上交易;投资者利用互联网,使用期货经纪公司的网上下单系统进行下单,客户进入下单系统后,输入客户号和密码,经系统确认后输入下单指令进行交易。这种下单方式的优点是交易不受地域限制,成本低、准确性高、成交及时,是目前大力推广的一种方式。但这种方式也存在着一定的风险。
为了保护投资者的利益,监管部门规定,无论以何种方式下达交易指令,都应当留存相应的证据,比如在书面方式中,投资者填写的书面交易指令单需要期货公司进行保存;以电话方式下达交易指令的,期货公司必须同步录音;以计算机、网上委托以及其他方式下达交易指令的,期货公司应当保存能够证明交易指令内容的记录。
(六)股指期货交易中需要注意些什么问题?
相对股票交易而言,股指期货交易是一项风险较高且操作程序复杂的交易,为了避免不必要的损失,投资者需要注意以下事项:
(1)
切勿混码交易。股指期货投资者实行一个投资账户对应一个交易编码的制度,每个投资者都需在期货公司开立自己的交易账户,同时在期货交易所申请自己的交易编码,即“一户一码制度”。投资者在自己的账户和交易编码内交易才受到法律保护,与他人混码交易将会导致投资者不必要的损失。
(2)
认真设置交易密码并妥善保管。在获得交易编码后,期货公司会指导投资者下载并安装相关的期货行情交易软件,并要求客户设置交易密码。此时,投资者须认真对待,尽量设置符合安全要求的密码,并在日后妥善保管,以免因密码保管不善而与期货公司发生经济纠纷。
(3)
把握与期货公司的关系性质。对于投资者来说,期货公司就是提供交易通道、有关信息和咨询服务的,具体买卖决定是由投资者作出并下达指令,目前法律是不允许期货公司接受客户的全权委托的,那种把账户和交易密码完全交由期货公司经纪人或其他操盘手委托下单的做法,实际上是一个私人间的委托,这种做法的法律后果要由投资者自己承担。
(4)
认真对待交易的每一个细节。相对于股票交易,股指期货交易的价格变化更快,要求投资者必须熟悉不同交易指令类别的含义和后果,熟练使用各种下单方式。特别是使用网上交易等电子化交易方式,由于此时完全是由投资者个人进行人机对话,因此,保持电脑系统的正常运行非常重要。
(5)注意买卖的方向。股指期货与股票交易的不同之处在于,股指期货是期货合约,除了买卖的价格、数量外,买卖方向也非常重要。期货具有多头和空头两种头寸,交易上可以开仓和平仓,平仓还分为平当日头寸和平往日头寸。因此,投资者下达买卖指令时一定要注明是开仓还是平仓。例如,某投资者先开仓买入10手合约,进而又下单卖出开仓5手合约,成交之后,该投资者的实际持仓就不是5手多头持仓,而是10手多头持仓加5手空头持仓。但如果投资者第二次下单报出的是卖出5手合约,则成交之后,该投资者的实际持仓是剩下的5手多头持仓。
(6)注意合约期限。一般来说,交易所会在半年之内挂牌四个股指期货合约,即当月现货月合约,后一个月的合约与随后两个季度月合约。每个月的合约交割后,就进行一次合约的滚动推进。比如在5月份,就具有5月、6月、8月和11月四个合约进行交易,在6月底需要对6月合约进行交割。
(七)交易所是如何进行交易撮合的?
经纪公司在接受客户指令后,会及时通知场内代表,让其及时将指令输入到交易席位上的计算机终端,由计算机进行竞价交易。而采用自助委托或是网上交易的,交易指令经过经纪公司的服务器直接进人交易所交易。
通常开盘价和收盘价是通过集合竟价产生的。在开盘价和收盘价之外,计算机进行竞价交易的原则是价格优先和相同价格下时间优先的原则进行配对交易的。也就是说,要使报盘尽快成交,价格优势是第一位的,在价格相同的情况下,再考虑时间优势。
例如,某交易者卖出恒生指数10手,挂出价格是13400点,交易者甲挂出10手买单,报价为13398点,随后交易者乙也挂出10手买单,报价为13399点。由于乙的价格比甲高,因此,乙的单子排在甲的前面。假如现在有交易者丙也挂出买10手的单子,报价为13399点,其报价与乙相同,根据时间优先原则,乙的单子排在丙之前。三个交易者单子的顺序是乙、丙、甲。如果此时有一个交易者愿意以13397点的价格卖出10手,这时需要参考前一成交价作为参考,如果前一成交价低于或是等于卖出价,则最新成交价就是卖出价;如果前一成交价高于或是等于买入价,则最新成交价就是买入价,如果前一成交价在卖出价与买入价之间,则最新的成交价为前一成交价。
(八)股指期货的开盘价、收盘价、结算价
1. 开盘价和收盘价
通常开盘价和收盘价是由集合竞价产生的。集合竟价采用最大成交量原则,即以此价格成交能够得到最大的成交量。其具体运行方式是:每一交易日开市前5分钟内,前4分钟为期货合约买卖价格指令申报时间,后1分钟为集合竟价撮合时间,其中能够实现最大交易量的价格即为开盘价。此时,高于此价格的买入申报全部成交,低于此价格的卖出申报全部成交,等于此价格的买人或是卖出申报,根据申报量的多少,按少的一方的申报量成交。收盘价的产生相对简单,通常以该合约当日最后一笔交易成交的价格作为收盘价。
2. 收盘价与结算价有什么区别?收盘价和结算价不是一回事。通常以该合约当日最后一笔成交的价格作为收盘价。
股指期货每日结算价非常重要,因为是结算持仓盈亏的基准。根据现有的中金所规则,当日结算价是指某一期货合约最后1小时成交量的加权平均价;最后1小时无成交且价格在涨/跌停板上的,取停板价格作为当日结算价;最后1小时无成交且价格不在涨/跌停板上的,取前1小时成交量加权平均价;该时段仍无成交的,则再往前推1小时,以此类推;交易时间不足1小时的,则取全时段成交量加权平均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