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朝时期的清苑县,有兄弟两人分家而居,弟弟好吃懒做,分到名下的财产很快被挥霍一空;做哥的老两口勤俭持家,家境还算宽裕,膝下一子娶妻后夫妻恩爱,一家和睦。有一天,弟弟媳妇到哥家借钱,正遇上哥的儿媳妇在厨房做饭,两人正说话间,哥的儿子从田间回来,连声喊饿,儿媳连忙盛一碗饭给丈夫。丈夫狼吞虎咽地吃了下去,随后便叫腹痛,在地打滚,不久就口出鲜血而亡。儿媳大惊,掩面痛哭,不知所措。这时,弟弟的老婆也大喊大叫:“侄媳妇谋杀亲夫啦!赶快告官吧!”哥嫂见宝贝儿子中毒暴死,又听弟媳妇如此喊叫,便告到官府,弟媳妇出面作证指控,死人之妻放毒杀夫。官府捕来儿媳,严刑拷问,屈打成招,供认“因奸情杀亲夫”,奸夫是其表哥。此表哥拙于言谈,拘到大堂时已吓得魂飞魄散,糊里糊涂招认了“同谋杀人”。此时正值制府纳公到境内检查狱讼,发现此桩谋杀案疑点甚多,要求复审,令某知府承办复审。知府阅卷后,拘来一干人证,分别审讯,得知死者夫妇平素十分和睦,连公婆也供认儿媳为人贤慧,孝敬公婆,平时与其表哥并无私下来往。只有弟弟的老婆一口咬定是自己亲眼所见,儿媳投毒害命。知府问完后说:“基本上清楚了,明天再问一次,便可结案!”众人莫名其妙。都说:“这案子刚问了问,连证据都没有,明天能结案?”第二天,知府把有关人等全部传来,一字站在堂中央。然后说:“大家听着!昨天夜里我做了个梦,死者显灵告诉我:毒死他的那个人右手掌的颜色会变青的,请人查明!”知府一边说话,一边全神贯注地扫视众人动静。接着又说:“死者还告诉我,毒杀他的那个人的眼珠要变黄的,要我审眼破案。”说时又仔细打量众人的动静。此时,知府突然把惊堂木一拍,指着弟媳妇喝道:“杀人者就是你!”那女人慌忙叫喊道:“是那小淫妇毒死他男人,怎么说我是杀人凶手?”知府冷笑道:“是你自己承认的,还想抵赖吗?”众人都不明白是怎么回事。此时,知府接着说道:“我说杀人者手掌会变青,别人泰然自若,只有你急忙看着自己的手掌,这便是你自我招供了!我说杀人的眼珠会变黄的,别人都没动静,只有你丈夫赶忙看你的眼珠,这便是你丈夫替你招认了。大胆刁妇,还想抵赖吗?快快招来,免受皮肉之苦。”当即便把弟弟和刁妇分开进行单独审问。刁妇以为丈夫招了,丈夫以为妻子招了,就都供认了。人们听说后都称赞知府办案有方。原来,他们夫妇早有图谋哥嫂家产的野心,曾多次身带砒霜企图放毒,只是没有下手的机会。那天,刁妇正好碰到侄媳妇做菜,她趁机把毒药搅进饭里,企图毒死全家。没想到哥的儿子回来后先吃了一碗,首受其害。刁妇顺水推舟,恶人先告状,诈说侄媳妇害夫。知府在一审中,已暗中把嫌疑范围缩小到弟弟夫妇身上。第二天的审问主要利用案犯做贼心虚的心理特点,虚张声势,编造凶犯手掌会“变青”、眼珠会“变黄”的假说来恐吓案犯。这种出其不意的局面,必然引起当事人的敏感反应,引诱凶犯不打自招。
人在做了错事之后,都存在不同程度的心虚现象。在锁定事件对象后而又找不出很有说服力的证据的情况下,可以采用当众虚张欺骗、威慑恐吓的方法将当事人给诈出来。这种看似冒险愚钝的做法,有时会非常奏效,不失为一种灵活变通的好方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