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位大太到熟食店买烧鸡,售货员拎起一只鸡,称了称说:“1美元60美分。”
“太小了,”这位大大说,“能不能挑选一只大一点的?”
可是这是最后一只鸡了。于是售货员走进后面库房里,又捶又打,把鸡的脖子往长拉了拉,然后又走出来,很快地过了一次秤。
“嗯,这只鸡2羌元15美分。”
“好极了,”买鸡的太太说,“两只鸡我全要了,请包一下。”
在生活中,有时候人们可能会玩一些并没有恶意的奸诈,比如为了应付一下别人的要求,或缓冲一下外来的压力。一旦遇上这种情况,当事人往往会启动自己所积累的人生经验,习惯性地来抵挡一下,如同“兵来将挡,水来士掩”一样,含有自我保护的意思。当然,由于人们在这样做的时候,思维往往不会突破常规的束缚,把事情的发展方向和结果,也往往无意地界定于习惯之内,因此,也含有自以为是、自作“精明”的意味。
然而,事情往往都有意外,一些令人难堪的结果往往会在不经意中突然出现。而一旦如此,原本所采取的并不值得大惊小怪的手段,可能就会突然变成蓄意的、奸诈的欺骗,以致当事人百口莫辩,使整个局面因当初的“精明”而变得一塌糊涂。
就像上面故事中的那位售货员,当那位买鸡的太太提出“两只都要”的要求之后,可以想见他该有多么的尴尬和不知所措。此时,也许最好的办法是老老实实地说出真相,听认对方数落一番为宜。毕竟,“奸诈”已经暴露,无论怎样说,自己都不会占理。
看来,即使是为了应付差事,人们也不应当随便玩虚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