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90年代以后中国诗歌公开在“个人写作”的道路上脱离读者、远离社会担当的情形显然给人留下了相当深刻的印象。所以当新世纪以后“底层写作”出现,特别是汶川地震诗歌潮流滚滚而来之时,似乎是压抑已久的“诗歌与社会”的话题便又被隆重提了出来。“地震醒了中国诗人,不再自我迷恋”,“在废墟上矗立的诗歌纪念碑”,“这一刻,诗人被震醒”……一时间,仿佛困扰我们许久的问题都得到了顺利的解决。不过,静心一想,其实远远没有这么简单,回首中国新诗的历史,波诡云谲,究竟什么是诗歌艺术,什么是所谓的“社会”,这可不是一个简明的话题。诗歌与社会的关系,既可以是纯粹学理意义上的,也可以是纯粹现实意义上的。
先说现实中的表现。
在现代中国,“社会”这一概念常常与“时代”“政治”“现实”这些词语相互联系、相互说明,昭示着一种十分具体的现实功用目标。中国现代诗论对诗歌“社会意义”的强调经常与对“艺术追求”的阐述形成显赫的二元对立关系。左翼诗人批判自由主义诗人的主要理由就是后者缺乏“社会意义”。蒲风认为即便是徐志摩那些表现现实疾苦的诗歌也仅仅是“现实的表面及所触起的印象”。“在他所描摹的现实里,也只及于现象的表面,没有深入内在的本质。”而批评戴望舒则是在“逃避现实”,企图在“梦里找求安慰”,“充满虚无色彩”,相反,如“温流的伟大的贡献是:描写现实,表现现实,歌唱现实,而且尤重要的是针对现实而愤怒,而诋毁,而诅咒,而鼓荡歌唱。”当然,“社会”与“现实”也可以说是一个有待具体说明的概念,在现代左翼文学家那里,通常用来填充的内涵还包括诗人“正确”的“人生态度”,因为只有这样的态度才最终保证了我们的诗人能够不停留于现实的“表面”而直抵“社会的本质”。“社会”的问题就这样与“人”的主观改造的问题联系了起来,臧克家说过:“想做一个诗人,不能够从‘诗’下手,而得先从做‘人’下手。”“革除了旧时代诗人孤芳自赏或自怜的那些洁癖和感伤,剪去‘长头发’和那些自炫的装饰”,“走到老百姓的队伍里,做一个真正的老百姓”。在任钧眼中,新月派、现代派就是由于“受到所属阶层的生活和意识的制约,都不能或不愿把握正确的人生观和世界观”。
以反映“社会现实”为首要目标的左翼诗歌将“艺术”趣味作为自己警惕和反对的对象,那么,它们所反对的“艺术”究竟主要指什么呢?是所谓的“形式”。臧克家提出,时代要求于诗歌的“不是漂亮的外形,而是内在的‘力’!”他“始终坚持一篇诗的好坏,在内容上的重过在形式上的。”还批评说徐志摩虽有“外形上的修饰”,却因为“装满了闲情——爱和风花雪月”,所以“不甚值得歌颂”,甚至宣称:“只要有了伟大的生活经验,给你铸成了坚实的内容,在技巧上,就是再粗一点,也可以原谅过去。”任钧也说:“如果你的肉体是健美的,那就纵然是一丝不挂的裸体也没有什么妨碍甚或因此还更显得你的健美,”“真正的美人,就是毫不装饰,也还是美丽的。”就这样,现代左翼诗论由对社会现实的强调而选择了内容/形式的二分法,以致到后来将一切艺术的努力都斥责为“形式主义”。
历史的有趣在于它的规定性不是体现在某一思想倾向上,而是体现在几乎所有的思想倾向上,包括彼此对立的倾向。例如左翼诗歌以“社会现实”意义来反对自由主义诗歌的艺术趣味,而与之同时,自由主义诗人在表达自己的艺术追求时,也同样以刻意的反对“介入现实”自我标榜,同一个二元对立就这样被反复强化着。李金发表示:“我绝对不能跟人家一样,以诗来写革命思想,来煽动罢工流血,我的诗是个人灵魂的记录表,我个人陶醉后引吭的高歌,我不能希望人人能了解。”路易士宣传:“诗之存在的理由,在其自身,而无关乎什么社会的需要,人生的需要。”“那些硬说是社会,人生的需要而产生了的所谓诗,如‘普罗诗’,如‘大众诗’之类,概属文学以下。”
中国现代诗学在涉及诗歌的社会意义之时,从来没有跳出过这样一种艺术/社会的二元对立方式,无论他们的具体选择如何。
难道我们只能深陷于这样的逻辑圈套吗?
在现代,对中国诗歌与诗学都造成很大影响的是欧美诗歌,但恰恰是欧美诗人,对“诗歌与社会”的关系有着与我们大相径庭的观念。例如英美文学界和思想界的一代大师T艾略特(T S Eliot)关于诗歌的“社会功能”的认定就与我们通常的思维判然有别。
首先,T艾略特提出:“每当话题涉及‘功能’二字时,我们总倾向于指出应该是什么,而不是指现在和过去是什么。指出这个区别是很重要的,因为我不打算谈论诗歌诗应该为什么服务的问题。讨论这个题目的人,特别是那些本人就是诗人的人,照例在这种情况下指的是类似他们想要去写的那些诗。”这也就是说,对于诗歌“社会功能”的谈论,我们最好不要在绝对的统一的终极目标上进行,即“应该是什么”,更好的选择是讨论它实际上发生过的社会作用,即“现在和过去是什么”,这是一种非独断论的思维方式,它为其他关于诗歌的“社会性”“社会意义”与“社会功能”的讨论留下了空间,讨论着社会功能的T艾略特甚至说:“如果过去诗歌——而我指的是整个伟大的诗歌——没有过自己的功能的话,那么这种功能在将来也未必出现。”与前面左翼诗人的决绝判断比较,这里描绘出的诗歌选择空间无疑是巨大的。那么,怎么理解诗歌的社会功能(即“现在和过去是什么”)呢?T艾略特也没有将“社会”认定为一个狭小的时代政治内涵,他说:“诗歌可以有它自觉地、明确地为自己制定的社会任务。”“例如,最早的北欧古诗歌和歌曲很有名,其中有许多纯粹用来念咒的:避邪、治病、驱魔。”“维吉尔的《农事诗》——是一部优秀的史诗,它就记载了有关农业的十分珍贵的资料。”“戏剧诗”“是直接影响一大批前来观看舞台上表演的某个虚构故事的人。”除此之外,在“那些较为明显的智能”方面,“诗注定要必须给人以享受”。将享受纳入“社会功能”加以认识,这在中国现代诗论中是不可想象的,它意味着一系列我们熟悉的二元对立方式——个人/社会、内容/形式、艺术/社会政治——的消解,T艾略特的“社会”视野宽大且又切实:“诗时刻都在执行着类似传递关于新的经验的信息,或者阐述已知经验,或者表达我们用言辞难以表达的那种感受的这样一类职能。因此诗歌丰富我们的精神世界并磨炼我们认识周围事物的本领。”
诗歌的社会功能不仅可以这样的丰富,而且承载这些功能的也不仅仅是说教般的“内容”,包括一切艺术“形式”的设计其实都是特殊功能的自然要求,对于完整的诗歌艺术而言,形式不仅不是外在的“壳”,而且更是一切内涵的最直接的传达方式,它本身就是“内容”。所以当代西方马克思主义者如卢卡奇、伊格尔顿等都认为真正承担“意识形态”的是文学(诗歌)的形式而不是“内容”。“文学中真正的社会因素是形式”,这是卢卡奇的著名观点。伊格尔顿进一步指出:形式的独特涵义是“体现感知社会现实的新方式以及艺术家与读者之间的新关系”,“艺术中意识形态的真正承担者是作品本身的形式,而不是可以抽象出来的内容。我们发现文学作品的历史印记明确地是文学的,而不是某种高级形式的社会文件”。
显然,在现代中国影响深远的诗歌(文学)与社会关系的这种认知方式有着它的特殊性,需要我们放在人类文学世界的广阔殿堂上来加以重新的审视。
中国左翼诗歌传统如此严格地执行着内容/形式的二分,又如此执拗地在所谓的“内容”里灌注直接的现实功用目的,这样的“社会”追求可能更接近艾略特“不打算谈论”的部分,在这个意义上,我们不妨“强为之名”,将现代中国经常出现的谈论称为“社会的功用”,它们集中于“应该为什么服务的问题”,而将在一个更为广阔的空间中描述诗歌的现实的实际的作用称为“社会的意义”,无论它们是否自觉“为什么服务”,都会自然呈现出某种特殊的意义,在特定的社会政治环境当中,诗歌或许会偏向于某种“社会的功用”,但任何“伟大”的“功用”都无法依靠自己的力量确定其艺术价值,在一个更为长远的历史过程中,“功用”的最终价值必须体现为“社会的意义”。应该说,在艺术史的长河中,“功用”与“意义”各居其所,并非一定呈现出多么大分裂的景象,但是,在激烈的二元对立的思维所控制中国左翼诗歌传统中,却出现了艺术的社会“功用”与艺术的社会“意义”彼此分裂的状态。
“社会功用”与“社会意义”的矛盾和抵牾是现代中国诗歌发展的显著特色。
到目前为止,我们记忆中的“社会责任”与“社会功用”主要与左翼文化有关。所有这一概念的负面声誉都来自“左”历史过程的记忆。但是,问题是为我们提出这些“功用要求”的“左”的历史已经不等于历史上的左翼文化的“左”,当两者被混为一谈时,只能起到彼此消解的作用——有价值的被无价值的逐渐消耗,无价值的渗透到有价值的当中,最后,连谈论这个问题本身都似乎变得无趣起来。在20世纪20年代中期到30年代,诗歌与文学的“社会责任”与“社会功用”呈现的是左翼知识分子的社会正义与良知,无论这些诗歌本身还有多少可以商榷的遗憾,都代表了知识分子自由精神的选择,都属于知识分子文化的一部分。但是,当“责任”和“功用”成了官方文化政策的主要要求与专用术语,那么也就与知识分子的精神自由无关了。在这个时候,一些表面上充满了“社会功用”的诗歌可能恰恰走向其社会意义的反面。在另外一方面,当“社会功用”还继续被作为官方文化政策基本要求与专用术语之时,那么,一些寻求精神自由的创作活动也很可能通过刻意摆脱这种术语的姿态来脱身,在这个时候,他们会特意标示自己的某种“主体性”“自我性”或“艺术性”以达对抗之目的,但这些或多或少的努力开拓诗歌创作空间的行为本身却具有了一种特殊的“社会意义”。比如新时期“朦胧诗”运动,尽管时人宣称认为朦胧诗的特点是“不屑于作时代精神的传声筒,也不屑于表现自我情感世界以外的丰功伟绩。”但事实很清楚,“朦胧诗”运动就是以艺术为旗帜的充满社会启蒙意义的运动。
当然,在新世纪,随着左翼文化本身的裂变,新的底层关怀再一次成为了可能。诗歌的社会意义重新引起了许多人的注意,但是严格说来,这个时候我们对其“意义”的认定,也依然与官方文化政策的“功用”设想并不一致,至少,底层诗歌与官方“和谐文化”建设是怎样的关系呢?在主流意形态看来其中充满了不确定性,甚至危险性。在这个时候,笼统谈论诗歌的“社会意义”与“社会功用”依然存在自我混淆、自我消解的可能性。
因此,我认为,在今天,要深入讨论诗歌与社会的关系,就必须首先认真清理20世纪左翼文化遗产,特别是它的话语方式与思维方式,只有我们展开对这些具有中国特色的“术语史”的勘探,诗歌“社会意义”或者“社会功用”的合理内涵才会适时显示出来,并真正发挥应有的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