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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章

邓吉昌是个喜欢探究本原的人,他对事物本质的把握不是凭借想象力而是靠不达目的不罢休的执著。两年时间里,他已用一双脚踏遍了荒原的每一寸土地。在瘸哥瞎嫂成为第四户荒原主人的时候,他已摸清了荒原的大体轮廓:它依河傍海,在自己一家到来之前绝无人烟,甚至没有人类留下的哪怕一丝痕迹。这一发现远没有满足他的好奇心,一连串大大的问号搅得他心神不宁:方圆几百里的荒原一直无人居住,还是很久以前有人住过?万物有根,它是怎么来的?偌大土地为何平整得无沟无壕?它和两边环抱的大海有什么关系?它和泛着黄沙的大河有无关系?一家人是北渡大河来到此地的,他曾顺着小河沟南行到黄河边,再沿河东行,想看一看黄河怎样入海。但这个愿望一直没有实现。逼近黄河入海口,一片无尽的沼泽挡住了去路,他捧饮红荆条丛洼中的浊水,既不像海水的苦咸,也不似黄河水的甘甜,显然是海河的混合水。这里,植物只有那一簇簇的红荆条,活物只有天空中飞翔的海鸟。起初,他曾想踏着沼泽前行,但没走出多远,一只脚便踩着一摊软泥,一下陷到膝部。他俯下身体,捺着平放的锨把才一点点把腿拔出。他绕着沼泽地在数十里的河、海之间走了三趟,结果一无所获。但从此以后,每年农闲后闯荡于河海之间成了他给自己规定的任务。就在邓吉昌第三次外出探寻头脑中那一大堆问题返家时,得到一个惊人的消息:常三家死人了。

死的是常三家的大儿子雷。雷是随常三跑到离家十里外的地方打猎时被常三的猎枪打死的。当时背着几只野兔的雷筋疲力尽躺在一片草丛里睡了过去,常三却自顾寻找他的目标。一只黄毛狐突然从一片榆树林里跑出,常三端枪追去。在站好一个角度举枪勾动扳机时,他无论如何也没有想到,枪口正对准自己在草丛中睡过去的儿子。枪响后,再没看到黄毛狐,却听到了雷的一声惨叫。他忽然想起什么跑过去时,却见儿子头上满是铁砂粒打进去的血窟窿,满脸是血。雷没讲一句话便闭上了双眼。常三抱着儿子失声痛哭。他脱下衣服,边哭边把儿子包裹好,抱回家里。荒原上的另一户人家的主人王来顺听到这个消息后唯一说出来的两个字竟是“报应”。

王、常两家积怨,邓吉昌和刘氏早已看在眼里。他们积怨的原因是常三手中的那支猎枪。小个子王来顺是继邓家之后携儿带女在荒原落户的第二户人家。与邓家相邻搭建起地屋子不久,他便向邓吉昌说了关于白尾红狐救了他一家人的奇遇。“动物都是有灵性的”——这是王来顺常常挂在嘴边的一句话。拥有上百亩良田的王来顺,是为躲避村里翻身穷人的仇恨和折磨背井离乡的。一家人在杂草丛生、各种叫不上名字的动物惊跳中前行,几天后,王来顺一直担心着的事发生了:在随身携带的水喝光后,没找到一滴水。一家人满地寻找着刚刚化冻的隔年野果,捡食着,不为充饥,只为其仅存的一点水分。当一家四口都肚子胀鼓但干渴难耐,舌头划得口腔和嘴唇沙沙作响,生命力在枯竭时,王来顺恐惧地意识到:如果找不到水,一家人不仅不能在此安居,恐怕再也走不出荒原了。一家人无力地依偎在一起,无可奈何地等待死神的光顾。白尾红狐正是这时候出现的,它轻盈的身体如同一束跳跃的火焰。它向一家人挥挥前爪,然后示意他们站起身来。王来顺立刻心领神会,招呼起妻女,紧跟在那束跳动的火焰之后。火焰忽然从视野中消失的时候,一家人看到了榆树林和邓家的茅草地屋子以及救命的混浊河沟。王来顺将白尾红狐奉若神明,不仅如此,连荒原上的哪怕一鸟一虫都倍加爱惜。此后王来顺走路时总低着头看着脚下,唯恐踩死蝼蛄、蚂蚱或是蚂蚁。天长日久,他养成了低头走路的习惯,五十岁时腰身已成拉满的弓形。这段奇遇,也使得王来顺与不久扛着猎枪闯入荒原的新邻居常三一见如仇。身背猎枪的常三第一次向王来顺打招时,王来顺理都没理便转身低头走开。王来顺第二次遇到常三时,常三身后的儿子雷背着五六只野兔,有一只还没死,睁着可怜巴巴的大眼睛。这一次,王来顺两眼死死盯着常三肩上的那杆猎枪,恨恨地骂道:“枪会走火的!”

常三后来才从邓吉昌那里得知了王来顺仇视自己的原因。邓吉昌劝他把猎枪收起来以化解两家的积怨,常三坚定地摇摇头,“这是俺一家人的性命啊,有它老婆孩子就饿不着肚子。”然而他做梦也没想到,携儿带女来到荒原上的第二年,这支枪便要了儿子的命。他认定大儿子雷的不幸是因为王来顺的那次恶意诅咒。雷是荒原上第一个死去的人,尸体被埋在一片芦草地里。邓吉昌从黄河入海口回家时,雷的坟刚刚垒好。

兆富得知雷死的消息的一刹,首先想到的是瞎嫂前天晚上的话。兆富和瞎女人间的畸形恋情除了缘分以外再难以解释。包括第一次在内,他们不像是初识而更像邂逅的老情人,没有任何的陌生感和尴尬,甚至没有任何的负罪和愧疚感。兆富寻找着一切瘸哥不在家的时间,而瞎女人一直在充满渴望地等他。他们之间很快从寻求男女之欢中走了出来,更多的是做一些孩子般的游戏。令兆富难以置信的是瞎女人准确无误的占卜本事。占卜时,她纤纤玉指互相掐来掐去,就像孩子在做算术题。对邓家的历史,瞎女人像讲故事一样讲给兆富听,好像在讲述自己家的事一样准确而熟悉。有些事兆富听说和亲历过,有些却闻所未闻,但兆富确信瞎女人的话全都准确无误。“这下可好了,明天、明年和任何时候的事我都可以事先就知道了。”兆富把头靠在瞎女人的胸前,孩子气地说。“不是所有的事都可以说的。”瞎嫂回答说。在两人分手时,瞎嫂说荒原上要死人了。事隔两天,雷便死于常三的猎枪下。很快发现瞎女人奇异之处的还有刘氏。有一次,瘸哥的裤子在干活时撕了一大道口子,刘氏想帮着缝缝,她走近两个年轻人的地屋子时,正见瞎嫂在穿针。瞎嫂伸出双手,点一下便将线穿进针眼,又拿出瘸哥被撕破的裤子,边飞针走线边跟刘氏拉家常,只一会儿工夫就将裤缝好,针脚细密匀称,令刘氏惊叹不已。

常三亲手打死大儿子雷半个月后的一天晚上,无数只飞鸟在邓家“地屋子”周围飞舞,一家人费了半天劲,才在争论中认定是一群野鸽。就在这天夜里,邓家一下子添了两口人。邓吉昌夫妇和孩子们在野鸽翼翅的呼打和咕咕叫声中刚刚睡下,大儿媳秋兰突然发出一声惊叫。刘氏马上意识到自己要添孙子了,忙穿好衣服,将男人和孩子们赶出地屋子,拖着笨重的身子过来接生。孩子这时已露出头和半个肩膀。生产很顺利,秋兰生下一个胖小子。刘氏帮儿媳将孩子包好,吩咐兆喜倒红糖水。而恰在这时,她感觉一股液体从下身流出,登时湿透了裤子。一家人一夜未睡,地屋子里传出的两个婴儿的哭闹声在整个荒原上回荡。

母亲和嫂子同时生孩子的事,使兆富仿佛一下子读懂了世间万物的繁衍之道。他想起刚进荒原不久父母和兄嫂时常双双离开地屋子和回来时不自然的表情,特别是嫂子背后沾染满野瓜汁的尴尬之态。那时,他为男女间的神秘所困惑并为探明这神秘的冲动和渴望备受折磨。也正是在那时,他开始独自一人时细心地观察禽兽鸟虫的交欢,变得越来越沉默而孤僻。但他尚没能把这种异性交欢与物种繁衍联系起来,直到小妹妹和侄子的出生,这一切才变得明朗而实在。就在他弄懂这一切的当口,却又为另一件事而大惑不解,那就是瞎嫂。从这个女人那里,他彻底揭开了男女之间那层神秘的雾纱,也备尝了男女之欢。他想道:瞎嫂已与瘸哥结婚至少三年,可她身段仍是那样苗条,与他见过的未婚女人无异。这一发现更加重了瞎嫂身上的神秘光环。以致有一次,与女人交欢后,他嗅着那醉人的花粉清香,忍不住把心中的困惑一股脑地端了出来。瞎嫂静静地听完,用手轻轻地抚摸着他的前额,喃喃地说:“瞎嫂命无子。”这一回答并未解开他心中的疑团,来年夏天在自家高粱地里干活时,他问母亲:“也有不生娃的女人吗?”刘氏疼爱地望着已长大成人的兆富,指着一棵高粱“孤米”对儿子说:“你不见也有不结粮食的高粱吗?人物一理呀。”兆富下意识地将“孤米”抓在手中:本该长满颗粒的头上,仅有粘手的黑沫,这才若有所悟地点点头。

荒原居户即将迎来他们入主荒原的第二个秋收时,埋葬雷的土坟出现了种种让人恐惧的怪异。先是众人在夜晚点上蒿草驱赶蚊虫围坐说话时,看到土坟周围有火光跳跃,顽皮的孩子们再不敢离开大人半步,他们对那跳跃的火光有种前所未有的恐惧。不久后瘸哥奇异的遭遇才使荒原主人们不得不接受一个现实:远离两年多的鬼魂又来到他们身边了。那天晚上瘸哥在邓家喝下半斤多酒,摇晃着身子一跛一跛地回家。因为醉酒辨不清方向,却朝着与自己家相反的方向——那座孤坟所在的芦草地走去。走不多远,分明看到一条光亮的小路,这小路无半根杂草,悠长而幽静。瘸哥自进荒原以来还没见过如此平静光洁的小路,小路的不远处似乎就是自家的地屋子,但看起来有些虚无渺茫。瘸哥就这么一直晃着身子一跛一跛地朝前走,却总也走不到尽头。不知走了多长时间,感觉累了,便在一个土堆前的枯草上倒下来,心想:还是睡一觉再走吧。刚睡下不久,瘸哥忽然听到雷的呼唤声。雷就站在离他不远处,穿一身打满补丁的粗布衣裤,笑着说瘸哥你喝醉了,我给你弄点茶解解酒。瘸哥根本没意识到雷已死,就像平常一样对他说,最好再弄点兔肉来。雷端来一碗茶,又端来一大盘兔肉,对瘸哥说,咱就一起吃吧。两人面对面坐着,边吃兔肉边叙话。直到天亮时,瘸哥才完全清醒过来,他惊恐地发现,自己竟然斜身躺在雷的坟边。先是感觉腹中难受得要命,嘴里被什么东西塞得满满的,用手抠,见满嘴泥土。他一时大吐不止,吐出来的,竟全是泥水。抬眼望时,太阳已露出半边脸,在雷的坟的四周,昨晚被自己踩出了一条圆圆的小路。

瘸哥的奇遇很快被荒原上的每一个人知道了,大家纷纷壮着胆子去孤坟上看,果然见到瘸哥的吐物和那条新被踩出的围坟小路,于是人人惊恐不已。只有邓吉昌不信这一套。他说,这都是瘸哥自己弄出来的,头天晚上他喝醉了。然而这件事发生的第三天夜里,荒原上的大人孩子仍被对鬼魂的恐惧笼罩着时,常三和女人解氏做了一个内容大同小异的梦,梦中他们的儿子雷脸上血流不止,对父母喊疼,说自己闷,整日整月没个同伴说话。二人醒来,“大毛星”刚刚偏西一点。夫妻两个各叙梦中情形,又各自暗中惊奇。解氏说,孩子是个孤魂,整日一个人在荒原上游荡,老天爷不让自己也快死,去陪儿子。说着说着泣不成声。第二天,她把这话又说给刘氏和瞎嫂听。瞎嫂说,还是把雷引出这荒地吧,有同伴,他就安心了。按瞎嫂的说法,这天晚上,常三和女人拿一身雷生前穿过的衣服来到坟边,连唤三声雷的乳名,然后抱着雷的衣服朝荒原外走去。

常三夫妇此次走出荒原,不仅送走了雷的孤魂,还为大家带回了战争结束的消息。“我们可以回家啦!”除了邓吉昌,一连几天全家人都沉浸在即将返家的欢乐中,甚至已经急不可待地整理各自的衣物行李。这种回家的欢乐气氛不仅邓家一户,其他人家也都如此。大家聚在一起,谈论的全是有关回家的话题。一连几天,邓吉昌白天在自己垦出的几十亩地里转悠,晚上闷声不响地吸烟喝酒。他对全家人关于什么时候启程回家的反复问话充耳不闻。“王家可能后天要走。”这天夜里睡觉前,刘氏对他说。邓吉昌只简单地嗯了一声,便倒头睡了下去。虽然几户人家全都做好了离开荒原的准备,甚至定下了启程的具体时间,但最终却没有任何一家付诸行动。他们在一边盘算着走的同时,却播下了新一季的小麦。十多年后,邓吉昌临终前不久才用一句话解释了他们没有回家的原因:一个人亲手开垦出来的土地,比他出生的土地对他更有亲切感和吸引力。

自得到战争结束的确切消息后,荒原的主人不再为外出发怵。此前,他们外出荒原都做贼一样夜出夜归,唯恐让人知道自己的住处。仿佛这时他们才想起原来还缺少那么多东西得买。男人们想起该多打几件农具,以便更好地开垦耕种。女人们则想得更多,孩子要添新衣裳,得扯几丈粗布,为了不至于明年再花钱扯布,最好买些棉花种回来;光种出棉花不行,还要添架纺车,买台织布机,还得买染布的染料。这时候,四户人家都已经丰衣足食。邓家十多亩红土地几年来产出的粮食已囤积了三个两人多高的土仓;王家也已粮多为患。虽然常家和瘸哥瞎嫂各自只垦出了维持口粮的几亩地,但他们却另有赚钱的门道。常三扛一杆猎枪闯进荒原时,只想打猎养家糊口,没想到会因此发家。事实上,当粮食能喂饱一家人肚子的时候,常三所打猎物大部分已成为叠叠钞票的交换物了。他先是攒足百十只,连毛皮挑到外边去卖,后来觉得皮、肉分开更合算,就每天打猎回来,将兽皮剥下,挂晒在太阳底下,把肉腌在一口小缸里,这样果然能卖好价钱。荒原外那个叫下洼的镇子上有几家皮毛加工户,能把兔皮制成衣被。若是貔子皮、黄鼬皮和貂皮,便更值钱,肉则成了副品。常三成了下洼镇最受欢迎的人,他挑着猎物皮、肉一进下洼镇子,准被看见的饭馆老板和皮毛加工户迎上来接过担子,把他拉进家里。常三出入荒原最多,自然见多识广。他每次外出回来总能带回些新鲜事,买回些新鲜玩意。谁也没有想到的是,瘸哥瞎嫂居然有编织筐篓的绝活,荒原上遍地都是的红荆条是再好没有的编织材料。瘸哥用镰刀将荆条割回来,两人面对面地做编织活计。昼夜劳作,不仅使他们编的筐篓、粮囤满足了荒原四家使用,还有多余的让人捎出去卖钱。在邓家第一个盖起砖基土坯房的半年后,其余三家也全都告别了“地屋子”。

邓家添置了织布机和纺车的当年,刘氏就制定下了这个冬天要为家庭每一名成员做一床新被和添一身春秋衣、一身夏衣、一身棉衣棉裤的计划。这一切唯一的原料就是兆喜用一大车棉花轧回的棉絮。邓吉昌再次背着干粮闯荡荒原的那个早晨,刘氏在秋兰的帮助下,已将所有准备事宜完成。婆媳二人在各自屋里架好纺车,刘氏半岁的小女儿青菊和孙子小闹子已不再穿土裤,各自穿着开裆的夹袄夹裤在炕上玩耍。小闹子已能支撑起身子爬出几步了,只是身子还软,爬几步便气喘吁吁地趴下。两个孩子都不爱哭闹,吃足奶水就和大孩子玩耍,这给刘氏和秋兰完成那项繁重的任务提供了时间。刘氏和大儿媳秋兰纺线的自如令人眼花缭乱:盘腿坐在纺车前,右手悠悠地摇动纺车圆把,随着“顶杆”飞速地转动,左手拉线抬到最高处,右手再倒摇,将细线缠绕在“顶杆”上。邓家两架纺车嗡嗡转个不停,线穗子被堆得满屋都是。每到做饭时,刘氏十一岁的二女儿青梅也学着母亲的样子,盘腿坐于纺车前,捻着纺线,一招一式一丝不苟。到后来,秋兰的弟弟石头和妹妹冬青,刘氏的两个小些的儿子兆禄、兆财也与青梅争纺车。每当刘氏再次坐下来,顶杠上的线穗总被弄成不长不圆的“瘪三”。刘氏便无奈地摇头笑笑,抹下“瘪三”,重新再纺。纺线的嗡嗡声成了邓家儿女的催眠曲,他们每一个人都在油灯下听着这嗡嗡声睡去,睡梦中被尿憋醒,撒完尿仍听着同样均匀的声音再次睡去。另一个屋子里,小闹子也不例外。在这嗡嗡声里,不懂事的孩子睡得最甜。兆喜每晚一次的那阵冲动上来,一把扯过秋兰欲行房事,小闹子便因失去嗡嗡声常常醒来,哭闹。秋兰只得先抱起孩子撩衣露出丰满的两乳喂奶,哄他睡下,再脱衣钻进兆喜的被窝。而每当兆喜如雷的鼾声大作,嗡嗡的纺线声便又响起。在邓吉昌在外闯荡半个月,背着一袋从海边刮的食盐回来的一个月后,那堆如同小山的棉絮除留做棉衣棉被的那部分外,已变成另一堆线穗小山。下一道工序是染线。刘氏染线分两步,第一步先将一部分线穗染成各种颜色,等到各色的棉线被装上织布机,再用搅好的染料在织机上绘制各色图案,这样织出的布花色各异,精彩纷呈。当邓家的织布机噔噔响过十几天后,荒原上的女人便都来欣赏这无与伦比的手艺,一个个啧啧称赞,羡慕不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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