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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7章 第六讲 浅谈中国的风俗习惯

外国人初到中国,有三件事会特别不习惯。

街上所有的人几乎都是男的;所有的男人都留辫子;所有的男人看上去都一样。对女性的隔离,对外国人来说已经见怪不怪了,因为其它的东方国家对此更为严格。接着,没有胡子的男人形象也看惯了,很快他就发现中国人其实并不是千人一面的。

中国男人在40岁之前是不能留胡子的,除非他已经有一个已婚的儿子。他们还需要剃头,只留下脑后的一片头发来编成辫子。

在欧洲,关于辫子起源和含义常常有一些误解,因为欧洲人不像美国人一样对中国人已经司空见惯。其中一些说法与宗教有关,他们认定如果中国男人没有辫子,就不能进入天堂。一些则知道其实中国男人留辫子只有大约250年的历史,辫子其实是满清统治者胜利的标志。1644年之前,中国男人的衣着和发型与现代的日本人相似,当然我指的是那些穿着“美丽的日本传统服装”的日本人。事实上,日本人的服装、文学、书法以及早期的艺术都是从中国学来的。日本人的传统服装正是明朝(1368-1644)时期中国的服装。

因此,普遍认为辫子是从满清统治者开始的。

有人认为鞑靼人是马背上的民族,他们与马相依为命。在古代的图画上,鞑靼常常蜷曲着身子和马睡在一起,形象地反映了主人和马之间相濡以沫的关系。出于纯粹的对自己盟友的尊敬,鞑靼人留起了形似马尾巴的辫子。

在没有任何证据支持的情况下,这个有些古怪的理论似乎站不住脚。但是事实上有证据,或者说是有一个让人惊叹的事实,在我看来与以上的理论结合起来就可以解释辫子的起源问题。

当今清朝官员礼服的袖子非常特别,形状像“马腿”,末端则完全是马蹄的形状,并且完全遮住双手。中国人把这种袖子叫做“马蹄袖”。中国人把双手遮在这样的袖子里面,胳膊看上去就像马的前蹄,加上脑后的辫子,就好像是一匹马。

当鞑靼在250年前占领中国的时候,很多汉族人激烈地反抗留辫子。有人认为,南方人戴的头巾起初就是用来遮盖他们所痛恨的满族辫子的。而如今每个中国男人都把辫子看作是他们的完整和骄傲的一部分。

如果一个男人不能长出一根辫子,他必须要戴假辫子,因为他在这个世界上不能没有辫子。

街上也有假辫子卖。这些假辫子是盗贼戴的,抓在手里就像抓住了贼一样。常常把三四个犯人们的辫子绑在一起,牵着走。

假发不仅是用来制造男性辫子的,中国的妇女也会常常用假发来做发髻。另外还有一则关于假发的历史逸事,说的是一位公元624到705年间的著名皇后,把皇帝赶下台,像伊丽莎白女王那样自己当权。在上朝的时候,她会戴上假胡子以威慑她的朝臣。

中国人在公元元年左右就开始染发了,主要是头发和胡子过早变白的男人们染发。黑发在中国自古就被认为是引以为傲的特征,这一点和古亚加地亚人相似。尽管几乎所有的中国人都是黑发的,其中也有例外,我本人见过一个中国的白化病人,头发是浅色的,眼睛是粉色的。

美国的传教士亚瑟·史密斯博士,长期以来以对中国人的思想有敏锐的见解。在他的著作《动荡的中国》中的“新教使命”一节,他做出如下重要论述,这些论述不仅对有意从事传教工作的人有用,而且对官员、冒险家和商人也很有益。

他说:“必须要指出,许多西方人在还不熟悉中国的语言、礼仪、思维模式和知识前提的情况下,开始在中国大规模地传播道德准则自成体系的基督教教义时,一定会在他们毫不知情的情况下引起中国人的反感。”

孔子说:“到了外国,就要问人家的禁忌是什么;到了一个陌生的地方,就要问人家的风俗习惯是什么。”当然一个外国人到中国,无论是公派还是经商、传教或者是旅行,都需要在一定程度上熟悉中国社会的风俗习惯。这些知识往往可以消除中国人对野蛮人的偏见,在某些情况下还有可能得到帮助,从而化险为夷。

老子说得好:“夫礼者,忠信之。”老子的话不如孔子的盛行,孔子是个狂热的礼仪信奉者。孔子的一个弟子出于人道主义者的考虑,希望能够废除每个月的第一天杀一只羊来祭祀的礼仪,但是孔子说,“尔爱其羊;我爱其礼”。

李鸿章最后一次访问英国的时候,对张伯伦先生的眼镜颇有微词。很多人都认为他不太礼貌。但是从中国人的角度看,张伯伦先生非常不明智地冒犯了一位重要的儒家学者的品位。戴眼镜与地位相当的人会谈,是对中国礼仪的明显的冒犯。中国人无一例外地会在谈话时摘下眼镜,其原因我也一直都不明白。但是有一件事是肯定的:他们不喜欢被人透过镜片或者任何介质来看着,对外国人来说,遵守这条无伤大雅的规矩并不是什么难事。

中国的交通礼仪与我们的也不尽相同,这一点常常被耀武扬威的外国人忽视。他们大摇大摆地在中国的大街小巷里行走,仿佛自己拥有这些地方一样,而且,他们还常常抱怨说苦力和街上的行人“不给他们让路”。对此,中国人有一套街道礼仪,我强烈建议外国人能够留意一下。在英国,所有的人的行路权都是平等的,包括行人、骑马的人和乘马车的人都是一样的。但是在中国不是这样的,普通的行人应该给负重的苦力让路;而负重的苦力就算很不方便,也应该给轿子让路;空轿子要给抬着人的轿子让路;轿子则要给马让路;最后,马、轿子、苦力和行人都要给婚礼或者其它正在进行某种仪式或者满族人的随从让路。

与此同时,某个中国人可能在任何他愿意的地方停下他的推车,或者卸下车上的货物,其它人就只能绕路而行了。我曾经见过有人在街正中搭了一个戏台子,完全堵塞了交通,所有的人都要绕行。中国没有交通警察,也没有明文规定的交通法规,所以中国人必须要自己解决问题。考虑到没有政府的管制,不得不说他们做得不错。

如果两个朋友在街上碰到,其中一个可能会用扇子遮住脸,另一个就会像没有看见他似的走过去。用扇子遮脸的人的意思很简单:“我太忙了,没时间停下来聊天。”这个习俗非常光明正大,就像西方文明里的“主人不在家”一样。

我不知道有任何的中国幽默大师曾经像古代的故事里说的那样,向访客大喊:“我不在家。”但是孔子本人差不多这么做了。有记录说,有一次一个不速之客来访,孔子托辞说自己病了,无法见客。同时他打开窗户,一边弹琴一边唱歌,让访客知道生病不过是个托辞,不想见他倒是真的。

任何在马上或者轿子上的人,如果遇到步行的朋友,必须要先下马,再和朋友打招呼。然而,为了避免这样的麻烦,步行的朋友有义务遮住脸,这样,就可以避免不必要的麻烦。

当两位职位相同的官员乘轿子在街上相遇时,他们的随从就会拿着大木头扇子跑到轿子前面遮住轿子,这样,他们的主人就不必下轿子来打招呼了。

但是职位低的官员不能对职位高于他的官员这样做,职位低的见了职位高的官员必须要停下来听长官的锣声。满族官员的官阶可以通过连续的锣声来判断,13声代表督抚,7声代表县令。

如果一个中国人去拜访别人。他会在前门被接见,然后被引到客厅,主人会很小心地让客人走在前面一点。入座必须同时进行,这样就不会出现一个人坐下的时候,另一个人还站着的情况。如果主人想特别表示好客,就会从仆人那里拿一杯茶亲自递给客人。

这里涉及到一个最重要但是又不是全世界通行的规矩:在中国,递东西和接东西的时候,必须要用双手。仆人必须用双手奉茶,除非是同时侍奉他的主人和客人的时候。这种情况下他会每只手拿一杯茶,扭转胳膊来递茶。有人告诉我扭转胳膊递茶时可以展示手心,手心的“心”代表忠心。

在招待客人时,有一个向客人敬好几杯茶的习俗,外国人常常违反这个习俗而沦为中国人的笑柄。让人迷惑的是那杯茶,叫做敬客茶。这杯茶不是像红酒那样用来喝的,一旦客人举起茶杯送到嘴边,甚至仅仅是用手碰了一下茶杯,仆人们就会大喝一声,这就意味着访谈要结束了,客人的轿子需要备好。其实,喝这杯茶就是要离开的一个信号。同样,如果主人有其它事务要处理,他就会先喝那一杯茶,这样,既不失礼,也能让客人心领神会。

再强调一下,当下的规矩是让客人坐在主人的左边。奇怪的是,这条规矩是从14世纪中期才开始的,在那以前的规矩是客人要坐在右边。

最后,当客人离开的时候,正确的做法是把客人送到前门。这样做就足够了,但是也有很多人会陪客人走上一段路。事实上,中国有句老话,说:“送佛送到西天。”这句话是从另外一句有名的中国老话来的:“鞠躬鞠到底。”

中国的晚宴请柬与西方有所不同。你会收到一个装着红色请柬的红信封,红色在中国是代表喜庆的颜色。请柬上会写着在某一天的中午之前,主人会扫洒,洗干净酒杯,静侯您的光临。接着,你会收到第二封内容相似的请柬。在宴会当天,又会收到第三封,要求你准时到达。对此你不需要在意,只要准备好下午4点左右到就可以了。在4点之前,另一封紧急的请柬已经被送出来了。这一整套都是传统,客人们最终会在同一个时辰来到,然后晚上9点左右离开。

妇女除了同性间的活动之外不参加任何社交活动。客人们甚至不能问候主人的妻子,主人妻子完全被忽略。男人们可以兴高采烈地谈论他们的孩子,尤其是男孩子。

说到这里,我要指出,中国妇女的地位仍然被广泛地误解。不仅如此,很多人认为,一桩恐怖的罪行在中国人的日常生活中是家常便饭。这桩罪行在没有实际上被证明的情况下被容忍着。

我指的是弑婴,特别是女婴,因为中国的父母不会对一个宝贝男孩下这样的毒手。

高登·康宁小姐曾在中国旅行,在她的著作《中国漫步》中,她描述了在宁波的残酷见闻:

“然而,玫瑰和月季的沁人心脾的芳香不能掩饰时不时侵袭我们的阵阵恶臭。这些恶臭的气味污染了夜晚的微风。

“这些恶臭是从婴儿塔散发出来的。我们刚刚经过了两座婴儿塔。它们是方形的塔,有离地面大约12英尺的小小的窗口,看上去有点像鸽子塔。这些鸽子屋形状的建筑是用来收容婴儿和儿童的尸体的,这些孩子夭折太早,灵魂还没有发育完全,因此没有必要浪费棺材来埋葬他们。这些小尸体以40文,也就是大约5分钱的价格被交给苦力去运到婴儿塔。如果那个苦力不愿意走那么远,他就会随便把尸体处理了。没有人会打听尸体的下落,路上有许多野狗虎视眈眈地等着这些尸体。现在有好几个可怜的没有棺材的小尸体在婴儿塔外面,上面仅仅覆盖了一块破毯子。显然,他们没有被成功地扔进离地12英尺的窗口。顺便说一句,那些窗口很快就被尸体堵住了。

“其中一些小可怜儿被带到这里的时候还是活着的,他们中有一些被带到慈善医院救活了。这个地方十分恐怖,我们只能停下来迅速看一眼。这个恐怖之极的地方反映了这个民族的特性,他们完全不尊重可能会给他们带来伤害的死亡。大多数堆积在这里的尸体都是故意被抛弃的女婴,但是其中也有一些大一点的孩子。”

对以上所述,我只想说我在离这些婴儿塔不到一英里的地方住了4年。这期间,我常常在夜晚经过这些塔,我从来没有见过康宁小姐所描述的“几具可怜的尸体被丢在塔外,上面只覆盖了破毯子……”我也从来没有见过有任何一座塔是用来埋那些无钱人家夭折的孩子的。至于把活着的孩子扔进去,我想我后面的论述会让这种说法不攻自破。康宁小姐没有提到这些塔定期会被中国专门的慈善机构清理,尸体会被火化,骨灰会被妥善地埋葬。

有报道说,另一位去中国旅行的波德·毕绍菩女士在1879年一次公开场合讲道:“中国人最令人厌恶的罪行是他们如何对待女性。她在中国见到11个读圣经的女人,这11个女人每个人都杀死过至少5个女婴。”

一位传教士曾经出版过一本书,有270页,包含大量关于弑婴的插图。天堂里的审判官总是会追究犯过这种罪行的人。

最后,如果你问一个中国人,他会毫无犹豫地告诉你弑婴在中国无处不在。仿佛特意是要印证他们的话,在中国南方的池塘里会发现刻着“不可在此处淹死女婴”字样的石碑。以上种种表象看上去似乎会为中国弑婴现象的讨论画上句号,但是事实并非如此。

首先,中国人有夸张的倾向,尤其是当听众是外国人的时候,即使是说到他们的恶行,也要夸张一下。他们似乎认为把事情夸大到一定程度就有了意义。我也不完全怀疑那11个信教的女人告诉毕绍普女士她们每个人都杀死过5个女婴。我几乎可以预料到她们会那样做。我记得刚到厦门的时候,有一个鲁莽的外国人在报纸上说,在十字架上将一个人凌迟处死是当地的一种普通的刑罚。一个中国作者的描述被贴在领事馆,那个人确定这件事是真的,并且说我会亲眼目睹。我跟他说我迫不及待地想看一次,下次他再碰到这种事,一定要通知我,我会给他100块钱。3年后,我离开厦门的时候,那100块钱还是原封不动。

进一步说,中国的有钱人往往会做善事,我需要补充的是,他们行善的主要目的是为了子孙后代和他们的来世积德。还有,如果一个人为富不仁,就会被周围没有钱的邻居所不齿。于是,中国的富人常常会印刷和传播各种各样的宗教学说,反对赌博、酗酒、抽鸦片、弑婴等等恶行。就是这些行善的富人在湖边立了上文提到的“此处禁止溺死女婴”的石碑,这样的石碑并不能说明事实上有弑婴现象普遍存在。

当然弑婴现象在中国的有些地方是存在的,就像在英国和有些地方也存在一样。我希望能够澄清的是,这种现象在中国并不比在西方基督教国家更严重。

我首先想提出一个所有到过中国的人都不能否认的事实,那就是,中国的父母对他们的孩子特别宠爱,无论是男孩还是女孩。儿子常常会被亲昵地称为“犬子”,也就是小狗的意思;而女儿则被称为“千金”,意为珍宝或者其它宝贝。儿子当然更受偏爱,但是这种感觉是不是中国人才特有的呢?

有很多人引用《诗经》里的诗句,说男婴应该用璋作玩具,而女婴则应该玩瓦片。

这些玩具的象征意义并不像看上去那么相差迥异。璋实际上是规矩的象征;而瓦也有重要的作用。瓦片在古代中国是房屋不可或缺的组成部分,也象征了妇女在家务工作中的重要性。

这里需要特别指出的是,即使是女孩也有市场价值。一些人会花钱买女孩做佣人或者童养媳,由好心的中国人捐助的医院,也要给那些把女孩带到他们那里的人一些钱。

有意思的是,最近的中国视察官员有好几次声明,弑婴在他们所管辖的区域已经不存在了,但是他们听说在其它一些地区,特别是偏远的地区,还有这种现象。

总而言之,这个问题还需要统计数字来证实。

再者说,每个中国的青年到了18岁都要履行一项神圣的义务:结婚。一般来说,所有生活在中华帝国的成年男子都有妻子。富有的商人和满族人则有两三个,甚至四个小妾;皇帝本人则有72个正式妻子。一夫多妻,加上大量的弑婴行为,中国的女婴出生率要比男婴高出很多倍才行,这是在世界上任何地方都闻所未闻的事情。

那么,中国的妇女是不是像我们通常所想象的那样,像穆斯林妇女一样被压迫、没有地位呢?

我想这个问题的答案是否定的。中国有钱人家的妇女的确是不能抛头露面的,她们的活动范围被限制在家庭和同性朋友之间。

从很久以前开始就有一条规矩,规定男人和女人不能互相传递东西,因为怕他们会碰到彼此的手。有一次,一个地方上的学者和著名的孟夫子辩论,他问孟子,如果一个男人看到他的嫂子掉到河里快要淹死了,是否应该拉她起来。孟子答道:“一个男人如果见死不救,就连禽兽也不如。”

中国的妇女会出门游玩,去寺庙里拜佛。她们的脸上不会盖着头巾,盖头巾的习俗已经在17世纪的第一年被废除了。现在只有新娘才盖头巾。

女孩和男孩在七八岁的时候被分开,男孩会去学校上学。

一些人说中国女孩没有受到任何教育,如果是这样的话,如何解释大量的优秀文学作品是女性作者所著?

一位写了很多女性教育方面的著作的中国女作家抱怨说:中国的妇女无法接受10年以上的教育。这10年也就是从她们的童年到适婚年龄的时间。

中国的知识阶层的妇女通常受到很好的教育,大量的女诗人的诗集就是证明。中国有一部继代史,其中有一部分是一位女子编著的。她的哥哥主持史书的编著,她哥哥死后她接替他完成了这项工作。

大约公元235年左右,妇女实际上可以从事政治工作,她们中有一些被提拔到很重要的政府职位。然而,到了18世纪,这个传统就销声匿迹了。

贫民阶层的妇女完全得不到任何教育,这些阶层的男人同样也没有受过教育,男人和女人都要从事体力劳动来养家糊口。当然,在这种情况下,上面提到的男女授受不亲的禁忌就不存在了。

商贩阶层的妇女通常很有经商天赋,她们往往是丈夫事业上的得力助手。就像在法国那样,她们通常是店里的掌柜,掌握着店里的现金出纳和账目管理。

满族官员的官印是他们最重要的财产。如果他丢了官印,就丢了官位。没有官印,什么事情也办不成。有了官印,要雨得雨,要风得风。从北京把官印带到地方的时候,要万分小心翼翼。每一个官印的四个角都有四个小小的支架,看上去就像一张小桌子。造印的人会在把官印交给中央官员任命委员会的时候敲掉一条支架;官员任命委员会在把官印交给省里的督抚之前会敲掉另一条支架;第三条支架会被督抚敲掉,最后一条支架由接受官印的官员自己敲掉;这样做是为了防止这个官印被受印官员之外的人使用。然后,官印由受印官员的夫人保存,她也有权力根据要求使用或者收回这个官印。

中国的妇女享受丈夫的头衔,当她们的丈夫升官的时候,她们的头衔也相应地升高。她们也与丈夫共同享有所有的身后的荣耀,在祭祀祖先的时候也能献上同等的供奉。

“祭祀祖先”是一个不详的引进词汇,在18世纪出现过一场关于祭祖的辩论,至今还如火如荼地进行着。

每一个中国家庭都供奉着祖先的牌位,上面写有去世的父母、祖父母和更早的祖先的名字。在特定的场合会在这些牌位前摆放肉和酒供祖先们享用。祭祀之后,这些酒肉会被家人吃掉;但是孝顺的中国人坚信这些食物的味道已经被祖先们品尝过了。每年的清明节,中国人也会到祖先的坟上去同样地祭祀一番。

我们不禁要问,这些酒食是不是和我们西方国家在墓园里献花、装饰墓碑、举行纪念仪式是同样的用意?

如果是这样的话,皈依基督教的中国人就可以被允许用这些传统方式来进行他的新信仰了。

抑或是这些中国式的祭祖仪式实际上只是表示对祖先的敬畏,比如说,通过向祖先进献祭品来安抚逝者的亡灵,让他们保佑在世的子孙富贵安康。

如果后一种说法成立的话,基督教的传教士当然可以理所应当地拒绝把祭祖和基督教的仪式混合起来。

毫无疑问,如果能够为皈依基督教的中国人找出一些权宜之计是两全其美的事。这样的话比让一个中国人完全摒弃儒家的规矩,与自己的家族传统和社会习俗完全割裂,重新开始一个全新的人生要容易一些。但是我不得不说,在我看来,这些祭祖活动严格来说,只是供奉祖先而已,并没有其它的含义。

让我们再回到中国妇女的话题。她们其实享有男人没有的一些特权,比方说,她们可以免于杖刑,而且作为案件的当事人,往往可以赢得审判官员的同情。中国男人一般尽可能会避免与妇女产生冲突,这不是出于所谓的骑士精神,而是因为和妇女争执最后都没有什么好果子吃。

如果守了寡,中国的妇女不应该再结婚,尽管事实上她们常常会再婚。如果一个寡妇守寡30年没有再婚,她就会被推荐给有关部门在她家附近树立一块碑或者是贞节牌坊,来表彰她的贞节行为。然而,不是所有的寡妇都可以享受这种荣耀,她必须要在30岁之前守寡才行。

再婚被很多寡妇认为是可怕的行为。我曾经雇了一个保姆,她是个寡妇,有7个姐妹,她左手的小指被切断了一截。这两个细节之间的关联对我们来说不像是对中国人来说那么显而易见。她丈夫死后,这位寡妇决定永不再婚,为了表示她的决心,她抄起菜刀当众切掉了自己的半截手指,切掉的手指被放在了她丈夫的棺材里陪葬。

这位女士是基督徒,是一个本地传教士的寡妇,她有一对大脚。然而,她坚持给自己唯一的女儿缠了足,她解释道,因为一个没有缠过脚的女孩是很难嫁出去的。

这就是废除裹足这项陋习的真正障碍,如果没有世俗的阻碍,很多有识之士早就废除裹足了。

一个叫做“天足社”的进步组织已经存在许多年了,这个组织由中外进步人士支持,声称他们的目的就是废除裹足。近年来,我们时常会听到他们可喜的进展,但是除非有全国性的废除裹足运动,否则这项运动不会取得实质上的进步。

我们必须记住,在1664中国历史上最英明伟大的一位皇帝在他权利的鼎盛时期颁布了一项法令——禁止父母强迫女儿裹足。但是4年之后,这项法令被撤销了。

这位皇帝就是康熙皇帝,我们在讲到中文标准字典和其它由他支持的工作时提到过他的名字。他作为一个鞑靼,很不习惯看到鞑靼妇女受这种酷刑,他并不同情这项陋习,而是反对汉人团结起来在一项内部事务上保卫他们的自由,然而他对此无能为力。

前几个星期,清朝政府颁布了另一项法令,直接禁止裹足。希望这次能真正有效。

几年前台湾府长官在一次晚餐后的非正式谈话中问我:“你们外国人惧内吗?”我问他是什么意思,他说很多中国人怕老婆。他指着一位看上去五大三粗的县令说:“你看,他就怕老婆。”大家听了之后哄堂大笑。

许多幽默文学作品中可笑的“惧内”的形象证实了那位长官的说法。如果事实不是那样,那么这些文学作品中的形象就没有基础了。

我曾经翻译过这样一个故事,故事本身不足为道,但是就像谚语中所说的稻草一样,很能反映风向。故事是这样的:

10个“惧内者”决定结盟来对付老婆们的高压。他们在第一次会议上,一边抽烟一边谈话。突然,这10个“惧内者”的老婆听到风声,突然出现在会议地点。

丈夫们闻风丧胆,其中9个屁滚尿流地从后门夺路而逃,只有一个原地不动。妻子们为自己的威风得意地笑了,然后就离开了。

那9个逃跑的丈夫都一致推举第10个丈夫,也就是没有逃跑的那个有胆色的男人做他们的领袖。但是当他们准备给他封官的时候,发现那个没有逃跑的丈夫其实早已经吓死了!

从下面的故事看,中国妇女的耐心是值得考验的。

一个老学究记性很差,有一次他搬家的时候,忘记了带上自己的老婆。这件微不足道的事传到了孔子的耳朵里,“咳,”孔子说,“忘了老婆是很糟糕的,但是忘了自己就更糟糕了!”

这些故事的意义微不足道,就像我之前所说的那样,有人甚至会觉得有些无聊。但是要想成功地研究中国人,单看经典或者严肃文学作品是不够的,仅仅研究问题的起源和后来的发展也是不够的。我们必须要深入到他们日常生活的琐碎的细节中,这些细节有助于揭开神秘现象的本质。

在这方面,一个意大利学生巴容·威特耳做得很好。他在做了大量的研究以后出版了一本中国摇篮曲集,从这本集子我们可以看出,中国的婴儿和世界上其它的地方的婴儿并没有什么不同。

在我看来,中国的父母单从行为来看,与世界其它地方的父母也别无两样。

中国人被外界认为神秘的一个重要原因,毫无疑问是来自那些大量关于中国人的不实报道。

首先,中国是一个幅员辽阔的国家,自古以来为了能够保持通信畅通无阻,北方、南方、东部、西部和中原之间有密切的交流。当然有些官员在转换职位的时候到过帝国的全部地区。但是大部分的老百姓从来没有走出过他们的故乡。

结果就是在风俗习惯上,尽管中国一直保持中央集权,但是老百姓们渐渐演变成了几个不同的以地域为中心的地区,因此一个地方的风俗在另一个地方可能就完全不被接受。

中国人说礼仪是根据气候变化的,他们认为每30英里就会有不同的礼仪;他们认为风俗是根据地域特质来决定的,每300里地就会有不同的风俗。

现在,如果一个环球旅行者去到广东,他到人多的地方凑热闹,来到商店里,看到这里把狗肉当做食物来卖。

他回到家,写了一本书,说中国人靠吃狗肉维生。

我小时候认为所有的法国人每天早上都吃一只青蛙做早餐。每种说法根据说话者不同的角度都可能是对的。在中国北方,人们并不知道吃狗肉这件事,即使是在南方,我在中国这么多年也从来没有见过任何一个中国人愿意承认他曾经吃过狗肉。

随便举个例子来说,有种说法认为中国的有钱人如果被判了死刑,他可以花钱找一个人去替他死。如果我们相信这样的说法,那么中国人对我们来说永远是个谜,因为如果前提是不正确的,那么得到的结论大多也都不正确。

实际上,就我的观察来看,中国人珍惜生命的程度与我们是一样的,替死鬼这种说法在通常的情况下都是不可能发生的。可能有一些不幸的穷人,自己本身已经被判了死刑,会在官员的纵容下去做替死鬼。这种偶然现象可能蒙蔽了一些外国人。但是即使是这样,执行起来的困难也很大,几乎是不能的。

因为在中国,几乎没有不透风的墙,像这样的事情是不可能不被人知道的。

在任何程度上,这些说法的不确定性更突出了用严谨的方法研究中国的必要性,以及收集更多关于中国人和他们做事方式的准确信息的重要性。

那些不准确的信息是如何传播到英国的呢?我们可以从以下受人尊敬的日报和周报的摘要中看出来。

比如说,“中国有4万万人口,但是只有100个外科大夫。”

在我看来,这样的无稽之谈也能在报纸上刊登真是令人难以置信,特别是很容易就会发现中国其实并没有医疗执照制度,任何人如果愿意,都可以成为医生。

在虚构的小说里,医生并不收钱。实际上,每次出诊,他们都会提前收取固定的费用,叫做“车马费”。

就像西方国家的医生一样,在中国也有一些成功的名医,他们的“车马费”会达到两位数。他们的成功应该是好运气加上严格为患者开具无害的药方,而不是因为遵守了汗牛充栋的中国医学书籍的指点。

总而言之,从医在中国是一个很冒险的职业,因为一旦病人没有康复,医生有时侯会遭到病人家属的报复。

有一个故事讲到一个医生误诊了一个病人,然后他就被病人的家属绑了起来。到了晚上,他设法逃脱了,游过了河。他好不容易回到家的时候,对刚刚开始学医的儿子说:“不要那么急着看书,做医生最重要的是学会游泳!”

还有一则报纸的精华说:“中国是事事与我们相反的,在那里,钟表的指针不动,但是表盘转动。”

我本人从来没有见过这样的钟。

“再强调一下:“中国人的钟表有一个水桶那么大,需要三个男人才能转动,这种钟表发出的声音可以传到几百里以外。”

“中国的国歌非常长,需要半天才能唱完。”

“中国女人花很少的时间来梳头。她们的头发每个月整理一次,她们晚上把头放在盒子里睡觉。”

我们需要的是关于中国人的行为、风俗和思维模式的严肃和系统的研究。我们需要研究他们的悠久历史,也需要了解他们的与文字不可分离的文化。中国的学生们在很小的时候就需要熟读四书五经,他们终生苦读,但是与我们不同的是,他们的目标并不是掌握全面的知识,而是熟读其中的部分经典。

我必须要最后一次强调,这样的课程对建立和维护良好的外交关系的好处不可估量。这些课程的知识对历史、哲学和宗教系的学生也大有裨益。他们可以在这些知识为基础上正确地开始认识中国。

哥伦比亚大学中文系的创立,必将大大推进中国研究这门学科的发展。

§§中国的文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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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心无城府,如何穿越现世的深宅大院。从走卒,到颠沛,再到大逆,最后能否得道升天?一本执拗了,最后望所有人半生幸福,半生天伦的书。PS:写这本书,一分是想抖搂出脑子里的那点墨水,四分是图钱,余下的就是想交几个大逆不道能在整张棋盘横着走的走卒,陪着这本书崛起、晦暗、璀璨、陨落、不朽。
  • 上古剑侠之神尊

    上古剑侠之神尊

    魔界的焚石熔岩,妖界的恒古黄沙,人界的山清水秀。长生?无敌?制霸天下?不……一切只为了生存……
  • 女国秘史之二女争霸

    女国秘史之二女争霸

    她,康国第一斗殴女神,流氓又好色的无良少女;他,苏毗首席无敌剑士,俊俏而冷酷的有为男娃;她千里迢迢,携九牛彩礼,赴他家提亲,誓把他娶回家,哪知,天生媚骨嗜杀成性的蛇蝎女王对他垂涎已久,欲将他阴谋收纳;她怎能如愿拥有他?(本文纯属虚构,请勿模仿。)
  • 走向都市(乡土新故事)

    走向都市(乡土新故事)

    都市,从来都如罂粟花般充满着艳丽的邪恶诱惑;都市,似乎是一片无垠的荒漠,无论多少亲情的泉水,一旦流淌其中,终将无影无踪;都市,真真是有那么多让人咽口水的好,也真真是有那么多让人唾口水的孬。于是,古往今来,有了无数对乡村亲情的眷恋,有了无数对都市无情的怨怼。当成群结队的乡民背离祖祖辈辈生活的热土,踏上一条他们也不知所以的都市之途时,深深地烙刻在有形的肉身与无形的心灵之上的都市如何?都市中的他们如何?
  • 倾心楼兰

    倾心楼兰

    古楼兰,一个神秘的古国度,多少次出现在我的梦里,可有一天,你睁开眼,发现梦境成了现实,真的是让人哭笑不得,我就幸运的赶上了这么好的事。但男主不是白马王子般的暖男,而是邪魅霸道的腹黑帝王,我也不再是平庸女,重生为古楼兰美艳的的千金小姐,时而风情万种,时而古灵精怪。他们两个的相遇注定不会平静,注定是要碰撞出惊天动地的火花。凨霆站在悬崖边,俯瞰尘世万生,这尘世万生的帝王,拳掌紧握,看着远方,暗暗发誓,伊莲,你是摆脱不掉我的,我也不会给你这个机会。。。。。。
  • 异界殖民

    异界殖民

    当那些神灵还在为几个小国的信徒打生打死的时候,赵无极却在为管理他的不知道是第几个位面世界而烦恼着!大宋皇族后裔来到异世界开启殖民时代的故事!
  • 重生之民国夫人

    重生之民国夫人

    玉寒锁烟色,晚来缘几何?他出身军阀,手握重兵,对她强取豪夺;她出身名门,美名远扬,却被他死死纠缠;一个霸道强硬,想将人牢牢锁在身边,一个负隅顽抗,想逃离得无影无踪。一场车祸,一世重生,前世今生爱恨纠葛,牵扯着志在天下的青年军阀,深陷情爱的青梅竹马,江山与爱人,两场生死较量,究竟谁能赢尽天下?江山美人、军阀混战、重生锁恋,尽在《重生之民国夫人》。
  • 逝佛成魔

    逝佛成魔

    什么是佛,什么又是魔。如果做佛不能普度众生,那我甘愿化魔。从沙弥到佛陀,我要走过多少的路,我吃下多少的苦。背负着血海深仇,我不能就这么放手。如果佛祖不允许我做,那么,请原谅,我要成魔。
  • 降临异位面之绿侠

    降临异位面之绿侠

    穿越之后,我居然变帅了!这高大威猛的身材,这刀刻斧雕的肌肉,这英俊潇洒的长相,这地位显赫的家世,啧啧,想不到朝夕之间就从屌丝变男神了?!不过还有一个小问题,请问谁能告诉我为什么我的名字会是哈利·奥斯本?(虽然大背景是漫威世界,但实际上就是个大杂烩,还有就是基本上没有什么时间线,所以大家就别纠结这个问题了,最后就是人物方面会多多少少的加入一些原创设定,大家也别太较真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