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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2章

不一会三盘菜便端了上来,说实话,菜炒得实在是不怎么好看,鱼香肉丝炒得像一盘泥巴,不过好在味道还算可以,不知道放了多少味精。

老魏在女人上菜的时候,时不时的调侃几句,逗得女人有些不好意思。老魏说这个女人就是老板娘,她这个小店就只有她一个人,每天的生意刚好可以维持生计,光顾的大多是钢厂里面的一些农民工,中午是她最忙的时候,这些农民工一个个乌起码黑的,身上的衣服更是脏得不得了,因为这些天气温骤降,有些农民工甚至还挂着鼻涕,坐下来鼻涕一把眼泪一把的用手擦着,然后胡乱的抹在墙上和桌子底下,肆无忌惮。

“瞧你选这地方,领导请吃饭,你也选个好地方。”林尚超继续数落老魏。老魏依然是保持着他的笑容,胖墩墩的坐在那里憨笑。

我要了两瓶啤酒,老魏和林尚超要了一个口杯,一人一半的推杯换盏,就着花生,吱吱咋咋的喝着。老魏说花生是最好的下酒菜,所以炸花生米是硬菜。

女人忙完了厨房里的活,在围裙上擦了擦手,慢慢的坐在凳子上。现在已经过了吃饭的点儿,除了我们没有其他顾客,外面的风似乎有些大了,我们谈天说地,在老魏和林尚超的劝说下,我也弄了点白酒,喝得身子暖呼呼的。老魏的脸有些发红,还是那一脸的坏笑,看着老板娘,“老板娘要不一起整点埃”老板娘笑了,说吃过了,说着用那双油手梳理了一下头发。

付了钱,我们一起回到了旅馆。两个人倒是痛快,三下五除二脱了个精光,钻进被子,打开电视,胡乱的调着台。

天气也许真的有些冷。

第二天真的下雨了,绵绵的细雨倒是让人感觉像是到了南方的梅雨季节。老魏特意多穿了一件衣服,大早去接班。

我睡不着,将枕头放高,靠在上面,点燃支烟,就这么静静的呆着,我什么也不想去想,但是我知道,刚来这个城市时的寂寞已经一点没有了,因为我认识了这么多朴实的新朋友;刚找到这份工作时的兴奋也没有了,因为我已经慢慢的感觉到了生活的艰难,这段时间我忽然感觉有些劳累,但是说不好是因为什么,我总觉得那份兴奋还在,那股激情还在,只是不知道被什么封闭住了,亦或者有些东西和我想象得不一样,而将那些激情淡化了。

临近中午的时候,林尚超醒了,骂骂咧咧的端着盆子去洗漱。而我却接到了一个令我激动却又害怕的电话。

“喂?是刘瑞吗?喂?你好?”电话那头的女声很清纯也略带些磁性,在电波的过滤下显得更加的好听,悦耳。

我清了清嗓子,酷酷的说道,“我是。”

电话那头沉默了片刻,女声更加娇柔的说道,“我是林蓉。”

我的脸开始发胀发烫,不知道接下来该说什么。林尚超哼着小曲儿洗漱完,一进门看了我一眼,一副痛苦的表情对我说道,“给谁打电话呢,看你那脸,好像猴屁股,都能当红灯了。”说着将盆子往地上一丢,拿起一把梳子对着镜子仔细的梳理着自己的头发。

“谁在说话埃刘瑞,你怎么不说话。你没有话想和我说吗?”林蓉的声音依旧是那样的温柔,她的声音有些颤抖。

“那边很冷吧。注意点,现在降温了,别感冒了。”我有些哽咽的说道。

电话那头又是片刻的沉默,林蓉再次说话时,声音变得有些走调,我知道她哭了。

“这边很冷,但是我加了衣服,是你给我买的那件羊毛衫。”

我知道那件羊毛衫,是我花三十块钱在夜市的地摊上买的,当时我和林蓉在学校外的夜市上逛,每一次和她逛街,都是她为我选衣服,都是上百的衣服,我每次都是一试再试,试了几款,试得我心烦气躁的,但是林蓉总是不耐烦的在我从试衣间出来之后,仔细的端详着,然后又挑选了一件让我去试。每次我看到她那美丽可爱而又认真的表情的时候,我心里的烦躁就被一扫而空,然后乖乖的拿起衣服再进试衣间。

所以那天逛夜市的时候,我很想给她买件衣服,但是又怕她嫌寒酸或是不上档次。摆地摊的老板很会买东西,不停的称赞林蓉漂亮,并且说那款式的羊毛衫很适合她。林蓉相中了一件米黄色的高领,认真的和老板砍价,从一百降到二十五,老板说就四十,实在是不能再少了。我刚要掏钱包说拿下,林蓉摆出了一副不耐烦的表情,站起来挽着我的胳膊,说去别处再看看。老板看了看我的动作有看了看林蓉,当即说道,“丫头,这大晚上的,我们摆摊也不容易,你就让我挣点吧。你再给添点儿,真的太少了。我们划不来。”林蓉抿嘴一笑,我说行了就这样吧,说着伸进怀兜准备掏钱。林蓉的手轻轻的捏了一下我的胳膊,赶忙对老板说道,“这衣服我在五爱市场见过,都才三十块钱一件。”老板皱皱眉头,沉默片刻,一咬牙,“成成成,三十就三十。拿走。”林蓉笑着看着我,我摇摇头,掏出三十块钱给老板。林蓉接过衣服,说了声谢谢。我看到老板哭丧着个脸,朝我们摆摆手。

回去的路上我说,你砍价也砍得太狠了吧,差不多得了。林蓉歪过头,嘟起小嘴说道,“那件衣服我和刘歆在五爱市场看过,刘歆花三十五块钱买的,当时那个老板很痛快的就卖了,所以我觉得三十块钱就能拿下的,这个他们还挣这钱呢。”

我真是想不到,看上去一向都会去专卖店买品牌的林蓉,在地毯上买这种便宜货,砍价也砍得那样的熟练。

但是那件羊毛衫我只看她穿过一次,说实话,那件衣服虽然便宜,但是穿在她的身上真的很美。

“我以为你不喜欢那件衣服。我记得你只穿过一次。”我轻声说道。

“我舍不得穿。因为这是你第一次给我买的衣服。”林蓉的话让我陷入了无限的回忆,心里被她的话无情的打击着。

林蓉做了一个深呼吸,继续说道,“你在那做什么?”我总觉得林蓉似乎有话要和我说,但不是这句。

“工人。”我想了想又说,“是不是郁溪告诉你我的电话的?”

“你为什么连最后一面都不让我见呢。你到底怎么了?我说过无论出现任何事情,我都会陪在你身边,和你一起度过。”

也许之前大学时,林蓉的这些话真的让我感到幸福,但是现在我却感到万分的惭愧,而这份惭愧却完完全全的是因为我自己的自卑和迷茫而产生的。

“对不起。”我强忍着眼泪。

林尚超梳理完头发,坐在自己的床上呆呆的看着我,不时的发笑。

“我和我妈说,过两天去找你。你的电话是郁溪告诉我的,他和我说了你的情况,他很忙,说没有时间给你打电话,让我如果打电话给你的话替他问候。”

从任何一个角度来想这个问题,我觉得郁溪真的是一个好兄弟,我还记得当初上高中的时候,他就曾和我说过很喜欢林蓉,而林蓉那个时候是班里各科老师都很喜欢的好学生,他确实个混混,我不知道是不是因为这个原因,才让郁溪有了这么大的改变。

记得我和林蓉当时被分在一个班,我仅仅是个学习一般的学生,除了语文老师对我十分欣赏,其他的老师对我都像对其他人一样,没有特殊照顾,但是却都很周到。所以我们并没有说过几句话。我们相知相熟是在高三时班里的春节联欢会上,我们被一致推举为主持人,她是因为她的气质,样貌和身材,而我则是因为语文老师的推荐,说我的声音很有男人的磁性,听起来很舒服,所以,我们两个人在联欢会之前私下里交往多了,当时的“导演”班长因为要忙于筹备一些联欢会上的采购和借音响设备,所以班里同学出节目的任务就交给我和林蓉。我们两个人的家不在一起,她的家住在盛隆小区,那里是被当地称为“富人区”,后来我才知道,林蓉的妈妈是政府公务员,父亲是建筑公司的总经理。当林蓉和我说了这些之后,我忽然觉得刚刚和她拉近的距离似乎又被家庭的差别拉远了。

她每天都会骑着自行车上学,她说她爸爸总要送她,但是她觉得骑自行车可以锻炼身体还可以保持身材。我则以一起研究主持的方式和言语,约她放学一起走,虽然只能走上一段路,但是我很开心。后来我们又约着一起上学,在一个地点相互等着对方,无论天气多么冷,我都会先到那个地点去等她,而她也不管天气多么寒冷都会将自己捂得严严实实的来和我会合,然后一起去学校。

那段时间,我们还真的赶上了时髦,在班里乃至全年组全校产生了绯闻,因为林蓉在学校里可以说就是男孩子心中那朵完美的校花了,所以关注她的人非常非常的多。对于低调又有些害羞的我来说,听到这些绯闻,真的让我感到难为情,我甚至有一天没有约她一起放学和上学,结果有一天早上她迟到了,到了班上就写了纸条问我,昨天为什么没有等她一起放学,今天早上又为什么没有等她,害得她昨天很晚才走,早上又在那个地方一直等我,都冻感冒了。我看过纸条,悄悄的瞥向她,她的脸被冻得通红,就像个农村姑娘,两片红脸蛋。

我回给她的纸条上只有三个字,“对不起。晚上我等你。”

后来,高考越来越近,她就帮我复习功课,我们又一起考进了同一所大学,不仅仅是专业不同,级别也不同,她是被提前录取的,而我仅仅是个二本挂着边。

上了大学,高中时那份紧张和压抑似乎一时间被猛的释放了,我开始接受新思想,接受新生活,她总是来找我一起吃饭,然后一起去图书馆。她和我说很多他们系和外系的男生总是找机会和她搭腔,很讨厌。当时我本想试着追她,但是听到这句话,我退缩了。

后来有一次,我们一起去图书馆的时候,刚好路过篮球场,几个高大帅气又阳光的男孩叫住她和她打招呼,她一把就牵住我的手,笑呵呵的迎上去,几个男孩诧异的看着我,又看了看我们牵在一起的手,莫名其妙的抱着篮球,简单的聊了两句。我能感觉到,刚刚那几个人肯定在回头看我,而且肯定在心里是一片翻江倒海的苦思。

也就在那几个男孩过去之后,我们两个人的手一直牵着,在图书馆旁的“书香林”里,我鼓足了勇气,轻声的问她,“做我女朋友好不好。”林蓉站在我面前微微低下头,漂亮的大眼睛一眨一眨,就是不说话。我一股勇气猛的冲上头,抓起她的另一只手,又小心翼翼的问道,“做我女朋友好不好。”

林蓉慢慢的抬起头,看着我,她的脸羞得通红,撅起小嘴,嘟嘟囔囔的说道,“试用期三个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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