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99年5月20日)
一、充分发挥常委会的职能和各位常委的作用,把工作提高到一个新水平
《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章程》规定:“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各级地方委员会常务委员会主持会务。常务委员会由地方委员会主席、副主席、秘书长和常务委员组成,其候选人由参加各该地方委员会的各党派、团体、各民族和各界人士协商提名,经全体会议选举产生。”同时规定:“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各级地方委员会的主席主持常务委员会的工作。副主席、秘书长协助主席工作。主席、副主席、秘书长组成主席会议,处理常务委员会的重要日常工作。”这就是说,政协各级常务委员会主持政协各级委员会的会务工作,是政协各级委员会的领导机构。由于它是由参加委员会各党派、团体、各民族和各界人士协商提名,经全体会议选举产生的,因而在委员会中具有领导的权威性和行动的号召力,在全体委员会会议闭会期间,具有行使委员会的职权,处理其重要工作,履行政协各项职能的权利。
这次会议通过的《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陕西省委员会常务委员会工作规则(修正案)》,进一步明确了我省政协常务委员会的职权和常务委员会会议的工作任务,对进一步做好常委会工作,充分发挥常委会的职能作用,调动各位常委的积极性,不断提高常委会质量,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各位常委要充分认识常委会的重要地位和作用,尽自己最大的努力共同做好常委会的各项工作。
(一)做好常委会工作,关键在于发挥各位常委的作用
省政协常委是由省政协的各党派、团体、各民族和各界人士提名,经全体会议选举产生的。每位常委都是省政协常务委员会的组成人员,都是省政协领导机构的领导成员,大家都对做好省政协工作负有重要的领导责任。各位常委一定要从巩固和发展我省人民最广泛的爱国统一战线、坚持和完善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建设社会主义民主政治的战略高度,来认识我们工作的重要性,在常务委员会中充分发挥作用。
在常务委员会中发挥常委的作用,一方面,政协的领导和政协机关的工作人员,要努力做好指导、协调和各项服务工作,充分发挥常委们的政治优势和社会作用,积极采纳大家的意见、建议,保证常委们的积极性得到充分的发挥。另一方面,对每位常委来说,要主动地为做好常委会工作多提意见、建议;要认真学习政协的基本理论和基本知识,不断提高参政议政的水平;要积极参加常务委员会工作和省政协的各项活动,加强调查研究,及时反映群众的意见和要求,积极为我省的改革开放、经济发展和社会进步献计出力。
(二)做好常委会工作,要努力提高常委会议的质量
政协常委会议即是政协委员会的领导机关,担负着领导政协工作的重要责任,又是广泛团结各族各界代表人士,履行政治协商、民主监督、参政议政职能的重要组织形式。近几年的实践证明,召开常委会议,努力提高常委会议的质量,对于发挥政协作用,推进规范化、制度化建设,具有非常重要的意义。
提高常委会议的质量,一要精心选好会议议题。选题要切实抓住大事,选择难点,切合实际,能产生效果。也就是说,必须选择那些人民群众关心、党政部门重视、政协组织有能力做的题目,只有这样,才能使参政议政有计划有重点地进行。二要加强对所协商讨论问题的调查与研究。坚持调查要深,研究要透,意见要新,拿出高质量、有水平的调查报告。这样也才能引起各级党政部门的足够重视。三要充分做好在会议上发言的准备工作,提高常委发言包括书面发言的质量与水平。发言要围绕主题,做到观点明确,意见准确,建议切实可行,操作性强。这样,才能充分发挥优势,履行职能,作出贡献。四要组织好小组讨论和大会发言。小组讨论是协商讨论的基础,小组召集人要加强对会议的正确引导,使讨论紧紧围绕会议的主题展开。大会发言要以常委发言为主体,并提早做好充分准备。讨论和发言既要严肃认真,又要生动活泼,使大家畅所欲言,各抒己见,讲真话,谈实情,摆问题,提建议,立足于研究和探讨解决问题的新思路和新办法。五要加强对会议上常委们意见建议的收集、筛选、整理、转达工作,扩大会议成果。常委们的意见、建议,都是经过认真调查、精细研究、反复思考后慎重发表的,要严肃认真对待。有些特别重要的意见,还可以通过专门委员会、党派、团体和委员再调查、再研究,转化为政协提案或建议案。专门委员会的调查报告或建议案,在通过会议协商讨论中,要充分吸收常委们的意见,经过认真修改补充后,迅速转送有关方面。这样,就可以进一步扩大会议成果,提高会议的质量和水平。
(三)做好常委会工作,要坚持民主集中制原则
政协常委会议作为委员会的领导机关和协商机关,首先应该在常委会内部创造一种民主、和谐、宽松的政治气氛,保证大家充分发扬民主,直抒己见,发表不同的意见。其次,会议议题要集中。每次会议集中协商讨论一两个问题,以便于大家充分地发表意见和见解。第三,对于需要协商决定的议案和事项,要遵循政协章程《组织总则》的有关规定,坚持民主集中制原则,通过一定的程序来决定。对于少数人的不同意见,允许其保留,并应予以重视。
这次会议讨论通过的《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陕西省委员会常务委员会工作规则(修正案)》,是推进常委会工作规范化、制度化的重要措施,是指导专门委员会开展工作的重要文件,要在工作中认真贯彻。
二、加强专门委员会工作,提高参政议政水平
专门委员会是在常务委员会和主席会议领导下,组织委员进行经常性活动、落实政协工作任务的专门机构,是一支经常而活跃的力量,是使政协的人才优势、界别优势转化为整体优势的桥梁和纽带。实践证明,专门委员会工作直接影响着政协工作的整体质量和政协的社会形象。
这次会议讨论通过的《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陕西省委员会专门委员会规则(修正案)》,进一步明确了专门委员会的性质、地位、作用、工作任务和工作制度等事项,是指导专门委员会开展工作的重要文件,要在工作中认真贯彻执行,以不断提高履行职能的质量和水平。加强专门委员会工作,要认真抓好以下几点:
(一)搞好调查研究
调查研究是政协专门委员会工作的基本功。调查研究是“谋事之基,成事之道”。对于做好政协专门委员会工作来说,更是如此。专门委员会提出的意见建议是否切合实际,每年能否提出几件具有重要参考价值的提案和建议案,取决于选题是否准确、调查是否深入、研究是否透彻。搞好调查研究,要充分发挥政协委员参政议政的积极性和创造性,同人民群众保持密切联系的优势。深入实际,深入基层,调查研究,可以及时了解群众在做什么,想什么。同时在履行职能过程中维护群众的利益,反映群众的要求,表达群众的愿望。政协搞好调查研究又具有诸多优势:一是联系面广,可以集中各方面的意见;二是位置超脱,受部门和地区利益的局限较少;三是政协不是权力机关,参与调研的政协委员在整体上较少有来自权力方面的顾忌,易于反映实际情况;四是政协委员来自社会各界,在调研工作中可以克服部门单一、学科单一的局限性,能够从各种不同的层面和角度提出自己的意见和建议。我们要充分发挥这些优势,提高调查研究的水平。
(二)充分发挥各专门委员会的特长和优势
专门委员会,顾名思义,是由具有专业特点和工作特长的委员组成的委员会。这在客观上为委员发挥自己的智慧和才能创造了条件。各专门委员会要根据自身的特点,发挥优势,开展工作。履行职能要扬长避短,虚中务实。对于看准的问题,要抓住不放,一抓到底,直至取得成果和实效。各项工作要注意抓实、抓深,避免轻浮、空泛。课题面不要铺得太宽,一个专门委员会每年只要能抓住一个课题,搞细、搞透,求得成效,就可以说有成绩。有些课题甚至要抓几年才行,我们要有这种锲而不舍的精神。
(三)充分调动和发挥专门委员会委员的积极性与作用
专门委员会委员来自社会各个领域,联系着各行各业群众,既具有专业特长,又具有广泛的代表性。只有把专门委员会委员的积极性充分调动起来,才能把他们的作用充分地发挥出来,也才能使专门委员会的工作活跃起来,充实起来。要多为委员知情出力创造条件,加强信息交流,开展调研活动。只有多知情,委员们才能参政参到要害处,议政议到点子上。要认真归纳整理委员的意见,及时反映到有关部门,并注意对处理情况进行跟踪督促,把处理结果如实负责地反馈给委员本人。要把听取意见、反馈意见作为加强与委员联系的重要内容,不断予以完善。
(四)各专门委员会要加强与有关部门的联系与配合
一要加强与党政有关部门的联系与配合。调查研究要取得党政部门的支持,参政议政要搞好对口联系与协商。对人民群众普遍关心、党委和政府急需解决、政协能够出上力的课题,争取同党政有关部门共同调研,实现优势互补,使政协的意见和建议更多更快地转化为党委和政府的工作思路与决策。二要加强与市县政协的联系与合作。市、县政协有自己的特点和优势,联系着各方面的人才。专门委员会可以组织委员参加基层政协开展的活动,在实际工作中相互学习;也可以就某一专题同市、县政协联合调研,使调查研究更深入,更富有成效。三要密切同民主党派、工商联和有关人民团体的联系,进行多方面、多形式的合作。如开展联合提案、联合调研、联合座谈等活动,提高参政议政的水平。同时,各专门委员会之间也要相互配合,共同做好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