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王和小梅是对交往已经两年的情侣,小王个性虽强,脾气尚称温和,小梅个性也差不多,但情绪较为不稳,易被小事惹怒。由于小梅口才甚佳,因此和小王若有争执,不管谁对谁错,小王总是“输”得一肚子发作不出来的气。
有一次,两人又为了一件事吵架,小王基于每次都无力招架,只好采取沉默战术,任凭小梅如何说,他只是沉默。小梅并没有因此而收兵,反而逼问小王此举“用意”何在,一连逼问半个小时,小王终于说:“那我们分手算了!”小梅是什么个性的人,当场同意分手了。事实上,这并不是小梅想要的结果。
有好的口才是好事,但有时候却也是坏事。说是“好事”,是因为有好的口才,可以说服别人,摧折别人的言辞,但如果不懂得人性,那么好的口才有时候就会变成坏事。
人与人之间,尤其是掺杂感情在内时,谁是谁非,有时候是很难弄得明白,也不必去弄得太明白的,因为对与错往往是主观的认定,而主观又受到当时的气氛、自己的情绪,以及二人相处经验的影响。因此本来没什么的事,甚至根本谈不上“错”的事,经过主观意识的作用,便会复杂起来,如果硬要在这上面“辩”“争”得一清二楚,便会有一方被言语伤害。
如果从这则故事来看,常被伤害的应是小王——明知道没错,却要因辩不过小梅而等于“默认”地闭上嘴巴。这种说不出口的气,任谁都难以忍受的。小王能和小梅交往两年,不能不说涵养已经到家了。
事实上,二人吵吵闹闹,若不太过分倒也无妨,但小王以“沉默”战术对付的这一次就有问题了。
小王被逼迫表明“用意”,他只有两个选择:
首先,说明自己并没有其他用意,但在小梅的强势逼问下,这种回答根本等于“投降”。投降也无不可,男女相爱多年,实在不必太认真,以投降换劝美娇娘”,划算!问题是,小王忍气吞声太多次,始终没有得到小梅在言语上的对等尊重,原以为此次的沉默战术可“不战”而屈小梅,谁知小梅反而比先前更加悍厉。再“投降”一次,那么以后再也无战术可用了。所以小王没做这个选择是可以理解的。
其次,直接“摊牌”,分手算了,这并不是小王的意思,可是为了他一点面子,不要再显得软,只好做此宣示。小王其实也只有这个选择了。
平心而论,小梅“直逼城下”的战术非常厉害,但她忽略了一点,直通城下固然可以逼降,但也会逼战,逼降固然可以显出自己的威风,但对方不见得心服,也并没有“降”的理由,因为他没有错,于是积愤在心,总有一天会发作。一旦面子过不去,宁可玉石俱焚,就有可能不惜一战了。只要一开战,绝对两败俱伤,自己也占不到什么便宜。
与人在言语上的交锋,应考虑到能不争不辩最好,如非争非辩不可,则不宜过于尖锐,除非辩论比赛,或牵涉到生死存亡之事,否则不必把对方逼到墙角,因为对方会为了不显得软弱而反扑。
在语言的具体使用上,有人“欲擒故纵”,有人“点到为止”,有人“意在言外”,有人“欲言又止”,各有各的巧妙,而一切都在“掌握”之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