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的十六大提出了建设小康社会的目标,十七大也专门指出,只有物质文明、精神文明、政治文明和生态文明都全面发展、高度发达的社会,才是我们追求的全面小康社会。我们国家提出要建设生态文明社会,走生产发展、生活富裕、生态良好的文明发展道路,这离不开公众环境素养的提高和公众的广泛参与。
目前公众的环境意识虽然在逐渐提高,环保组织和环保志愿者也在不断涌现,但是相对于高速发展的社会经济文化来讲,仍然是滞后的。相对美国、德国等西方发达国家而言,我国目前公众参与环保的氛围还较为薄弱,与我国和谐社会建设不大相称。
因而树立可持续发展理念,提高环境素养应成为每个公民应尽的责任和义务。经过一段时间在环境教育领域的摸索与实践,借鉴国内外目前的相关研究,我认为打造生态文明、达到小康社会所需要的公众的环境素养应包括:(1)环境情感:人对自然和社会有积极态度,具有欣赏和爱护环境的情感;(2)环境认知:对环境知识的充分认知,了解自然,了解一些简单的环境问题处理知识;(3)环境道德:具备热爱自然和亲近自然的道德态度,保护自然的道德责任感,树立人与环境和谐共存的理念;(4)环境行为:让生态环境意识成为一个人的内在修养,继而形成一个人的自觉自愿的环保行为习惯。这四个环节是循序渐进的过程,在当今现实社会中只有少数人兼具这四方面的素养,有环保意识(或认知)却缺少实际行动、严于律人却宽以待己、只顾眼前却不顾将来的大有人在。
理念培养和公众环境素养的提高有赖于整个社会文明程度的提高,有赖于“生态文明”氛围的改善和形成,有赖于政府、企业、民间环保组织(环保NGO)、环保志愿者和公众的共同努力。民间环保组织的建立同时也有助于“小政府、大社会”管理模式的建立,有助于进一步发挥公众的力量来引导和服务于公众。因此,政府应促进环境保护和生态建设决策的科学化、民主化,加强对环保志愿者的引导和扶持,加快志愿者的立法进程以促进公众积极参与,加强对环保NGO的引导和扶持,使环保NGO成为政府和公众之间的桥梁和纽带,鼓励工会、共青团、妇联、环保NGO 等社会团体和公民积极参与环境保护和生态建设,从而较好地建立社会公众积极参与的有效机制。
(2010‐09‐17 22:42: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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