总之,马克思主义自由观基于人的本质的内在方面,对现实的人的本质研究是对人的自由实践活动的一种静态考察;其又着眼于人的本质的外在方面,对现实的人的社会研究是对人的自由实践活动的一种动态阐释。所以以现实的人为研究对象使马克思主义自由观有了现实的存在基础和意义。
二、人是人的最高本质是马克思主义自由观的立论基础
在自由中究竟如何正确处理主客体之间的关系?这是马克思主义自由观研究的又一主要问题。该问题的解决则使马克思主义自由观的立论基础得以确立。通过对传统哲学革命性变革,马克思主义自由观着眼于现实的人及其实践活动,将“对宗教的批判最后归结为人是人的最高本质这样一个学说”〔4〕,这一理论观点表明要实现现实的人的自由,必须要正确处理好人与世界的关系,并确立起人的主体地位。
首先,在人与自然的关系上,马克思主义自由观除了强调人的自然性之外,还着重强调了自然的属人性。从唯物主义来讲,“人直接地是自然的存在物”,〔5〕人的生存和发展必须要依赖于自然界。然而,与其它自然的存在物不同,人在自然当中不仅是受动的,更是能动的,是一种“人的自然存在物”〔6〕。事实上,也正是通过人的实践活动创造了属于人的自然。动物也生存于自然界当中,但是它们只能本能地顺应自然界,完全处于一种受动状态。而人则完全不同,人所具有的自觉能动性,使人不仅可以适应自然界的变化和要求,而且通过实践活动可以认识和把握自然规律,避免在自然界中的盲从性和被动性,并按照自己本身的愿望,即按照人自身的尺度改变自然界。正是从这个意义上讲,人面对的自然界是一个属人的自然界,这样才能表现出人在自然中的自由。
其次,在人与社会的关系上,马克思主义自由观既肯定了人的社会性,又积极肯定了社会的属人性。人的自由要以生存为基础和前提,人为了生存,仅靠个人的力量是无济于事的,必须要以一定的方式结合起来,组成一个社会,这样才能得以生存、发展。所以人要成为人必须要经历一个社会化过程,这是人的本质力量的形成过程,也是人在社会中获得自由的必然保障。但是在人具有社会性的过程中,人的本质力量在实践过程中呈现出不断外化,不仅能够实现对社会规律的理性把握,而且还创造出了日益符合人需要的各种人际关系和社会交往方式。这也表明人的社会实际上是人在实践中意识到的社会,也是人在实践中创造出的社会,其中自然包括着人在社会中的自由认识和实践。因此,人的自由不仅仅是一个社会理论问题,更是一个社会实践问题,即与人自身的活动以及由这种活动所创造的社会状况密切相关的问题,人“只有在现实的世界中并使用现实的手段才能实现真正的解放”〔7〕。
第三,在人与思维的关系上,马克思主义自由观既深刻地揭示了人的思维特性,也深刻地论述了思维的属人性。传统哲学和马克思主义哲学都揭示了人的思维的合理性,但是马克思主义哲学与传统哲学的不同之处在于它论述了思维的属人性。当人的思维观念地改造对象,人的实践活动则在实际地改造对象;当实际地改造对象形成现实的物质和精神成果时,人就证明了人的能动的思维力量的存在。换言之,正是由于有了人的能动的思维力量的存在,人不仅将人与自然、社会的关系转变成人与人自身的意识的关系,自觉地利用自然、社会协调,甚至重建人与自然、社会的关系,而且还使这些活动、关系都变成了人的理性自觉。所以人的思维活动的实质就在于“人通过实践活动使外部世界内化为人的本质力量,人的这种本质力量在实践活动的进一步进程中,进而再外化为人的世界。”〔8〕经过这样一个进程,体现出了人在精神世界,即思维中的主体地位和自由。
三、人的自由的自觉的活动是马克思主义自由观的理论核心
马克思主义自由观着眼于人的自由的自觉的活动展开了其全部理论论述,而它在马克思主义自由观中更是处于理论核心的地位。在马克思、恩格斯理论视野中,所谓人的自由的自觉的活动就是人的自由的自觉的社会实践活动。在他们看来,只有立足于人的社会实践活动,才能真正对人进行认识,也才能真正揭示出人的自由的本质内涵。马克思主义自由观之所以要强调人的社会实践,是因为“我们的出发点是从事实际活动的人……这种观察方法并不是没有前提的。它从现实的前提出发,而且一刻也不离开这种前提。它的前提是人,但不是处在某中幻想的与世隔绝、离群索居状态的人,而是处于一定条件下进行现实的、可以通过经验观察到的发展过程中的人。”〔9〕这就同一切旧唯物主义和唯心主义划清了界限,也为马克思主义自由观找到了理论支持点。
那么,我们如何理解“从事实际活动的人”?首先,“从事实际活动的人”不仅是一种自然生命体,而且更是有意识、有思维的人。“人是意识的类存在物” 。〔10〕而人的意识的产生除了生理的物质性基础以外,就是由人的社会物质生活和变革世界的实践活动决定的。“那些发展着自己的物质生产和物质交往的人们,在改变自己的这个现实的同时也改变着自己的思维和思维的产物,不是意识决定生活,而是生活决定意识。”〔11〕显然,只有在实践的意义上,人才能真正成为人,才能自由自觉地追求人的解放和自由。其次,“从事实际活动的人”又是社会的人。在德国古典哲学发展史上,黑格尔和费尔巴哈都论述过人的社会性,但是他们的理论出发点却或者是唯心主义,或者是不全面、不彻底的唯物主义。针对德国古典哲学关于这一问题的错误和缺陷,马克思指出:“人的本质并不是单个所固有的抽象物。在其现实性上,它是一切社会关系的总和。”〔12〕而“社会关系的含义是指许多个人的合作”,即“以一定的方式进行生活活动的一定个人,发生一定的社会关系和政治关系”,也就是说,任何“社会结构和国家经常是从一定个人的生活过程中产生的。”〔13〕由此可见,马克思主义哲学对人的社会性的理解就是以实践为基础的。通过实践,人不断地生产和再生产着自己的物质生活和精神生活,不断地建立和变革各种各样的社会关系。因此,人的自由的自觉的活动,即人的社会实践是人从自然、社会和人自身中获得自由的必然途径。马克思主义自由观也正是在这样一种理论基础上,指明了人类社会的未来。
四、人的自由而全面发展是马克思主义自由观的终极目标
马克思在《资本论》中指出:共产主义是“一个更高级的,以每个人的全面而自由发展为基本原则的社会形式”。〔14〕在《共产党宣言》中马克思和恩格斯又指出:“代替那存在着阶级和阶级对立的资产阶级旧社会的,将是这样一个联合体,在那里,每个人的自由发展是一切人的自由发展的条件。”〔15〕从这些论述中,可以看出马克思主义自由观的终极目标是与共产主义社会紧密相连的“人的自由而全面发展”。
在马克思主义自由观中,人的自由而全面发展包括:(一)人的类特征在个人那里得到自由而全面的发展。在马克思主义创始人看来,人的自由的自觉的活动,即人的类特征,是人的本质力量对象化的充分证明和全面体现。人的类特征只有在个体那里得到充分发展和实现之后,才能是人真正成为自由而全面发展的人。所以人的自由的自觉活动在个人的发展过程中具有决定性的意义。正因如此,马克思主义自由观非常强调和重视个人的自由而全面发展,并经常使用“全面发展自己的一切”,“发挥他的全部才能和力量”等语句表达、阐述蕴藏于人的类特征中的理论旨趣。(二)人的“社会特性”在个人那里的充分发展。马克思主义自由观十分强调和突出人的社会特性在个人自由中的作用。马克思指出:“只有在集体中,个人才能获得全面发展其才能的手段,也就是说,只有在集体中才可能有个人自由。”〔16〕概括马克思的这一思想,可以得出这样一些观点和结论:个人与他人的关系不仅局限于以社会群体中的某一个成员的特定身份所发生的相互交往,而且还表现为作为个人所发生的相互关系;在个人与他人的交往中,个人往往是把他人视为发展自身所必需的对象,以个人彼此间交流的经验和知识丰富自身的能力,而他人参与交往的目的也在于此;每个人主要社会关系的和谐发展,为整个社会的全面发展奠定了基础;个人积极参与社会生活多种领域的交往,将在此基础上促进世界的普遍交往,从而建立起人的全面而丰富的发展关系。总之,只有整个社会的全面发展,才能最终实现个人的自由而全面发展;只有每个人的自由而全面发展,才能推动社会的全面发展。(三)人的个性在个人那里的充分发展。由于旧式分工和资本主义社会劳动异化对个人个性的压抑,马克思主义自由观主张通过消灭旧式分工和消除劳动异化来实现人的自由而全面发展。马克思主义自由观认为:人的个性的充分发展意味着个人自身中的自然潜力得到充分发挥;个人的肉体和心理达到完善;人具有了丰富而全面的感觉;人的精神道德观念和自我意识得以全面拥有;人的个性能够自由发挥等。总之,这些方面的的实现,是人的个性充分发展的结果,人也只有在达到个性充分发展的状态下,才能在真正的意义上获得自由而全面发展。
§§§第二节 马克思主义自由观的研究方式
要从总体上理解和把握马克思主义自由观除了了解马克思主义自由观的理论构成以外,还需认识其特有的研究方式。
一、辩证唯物主义研究方式
从马克思主义自由观的理论构成中可以看出马克思主义自由观对人的关注和对人的自由的向往与追求是以现实的人为其逻辑起点的,因此,在其研究方式上,首先采用、坚持了辩证唯物主义方式。
(一)直观的唯物主义的辩证超越
唯物主义在其发展过程中先后经历了三种形态:纯粹的唯物主义、直观的唯物主义和辩证的唯物主义,其中马克思主义哲学创始人所创立的辩证的唯物主义是对费尔巴哈的直观的唯物主义的超越。费尔巴哈(Feuerbach Ludwig Andreas)冲破了黑格尔唯心主义哲学,恢复了唯物主义,极大地影响了马克思、恩格斯的哲学思想和生涯。但是费尔巴哈在否定、批判黑格尔唯心主义哲学中,抛弃了其中所蕴藏的辩证法的合理内核,使自己的唯物主义哲学具有了直观的性质。对费尔巴哈的这种直观的唯物主义,马克思主义哲学创始人进行了辩证的批判。他们认为:“费尔巴哈比‘纯粹的’唯物主义有巨大的优越性:他也承认人是‘感性的对象’。但是,毋庸讳言,他把人只看做是‘感性的对象’,而不是‘感性的活动’”,〔17〕“对事物、现实、感性,只是从客体的或者直观的形式去理解”。〔18〕因此,“费尔巴哈对感性世界的‘理解’一方面仅仅局限于对这一世界的单纯的直观,另一方面仅仅局限于单纯的感觉”。〔19〕而“直观的唯物主义,即不是把感性理解为实践活动的唯物主义,至多也只是做到对‘市民社会’的单个人的直观。”〔20〕所以直观性成了费尔巴哈唯物主义的致命弱点。正是在这样一种背景下,马克思主义哲学强调革命的实践批判活动的意义,实现了对直观的唯物主义的辩证超越。
(二)分析与综合的有机统一
在马克思主义自由观的辩证唯物主义研究方式上,马克思、恩格斯扬弃了传统哲学那种以单纯分析为基本特征的传统的思辨方法,开创了自由研究中的唯物主义的辩证综合,从而实现了分析与综合的有机统一。马克思认为:“主观主义和客观主义,唯心主义和唯物主义,活动和受动,只是在社会状态中才失去它们彼此间的对立,并从而失去它们作为这样的对立面的存在”。〔21〕因此,“理论的对立本身的解决,只有通过实践方式,只有借助于人的实践力量,才是可能的”。〔22〕那么在马克思主义自由观的理论研究中,分析与综合的有机统一又是怎样实现的?事实上,马克思主义自由观的理论焦点是现实的人,他贯彻于马克思主义自由观的始终,既是其理论的起点,又是其理论的归宿,因此只有借助于人自身的实践活动,才能分析和综合出现实的人获得生存、发展和自由的现实依据,实现途径。所以立足于现实的人的“感性活动”来诠释和探析现实的人的自由认识与实践,这是马克思主义自由观与费尔巴哈人本学唯物论的根本区别。总之,在现实的人的实践基础上,完成分析与综合的有机统一对哲学的革命性变革具有重要意义。
(三)恩格斯对辩证唯物主义的强调
恩格斯把他们创立的哲学称为“现代唯物主义”,这不仅是对唯心主义哲学的否定,也是对旧唯物主义哲学的扬弃。特别是在哲学的基本问题上,虽然唯心主义和旧唯物主义都意识到了思维与存在关系的重要性,都看到了思维与存在关系的两个方面,但如何正确解决两者之间的矛盾,不但唯心主义没有办到,而且旧唯物主义也没有实现。恩格斯强调,这个任务最后是由马克思完成的。他认为:马克思创立了一种不同于旧唯物主义的崭新的唯物主义,这种唯物主义是一种思维原则或认识路线,它“第一次对唯物主义世界观采取了真正严肃的态度,把这个世界观彻底地(至少在主要方面)运用到所研究的一切知识领域里去了。”〔23〕恩格斯还强调指出:现代唯物主义是对古代唯物主义和近代唯物主义的扬弃,它不仅坚持了世界的客观性,而且还肯定了世界的运动、变化和发展。因此,“现代唯物主义本质上都是辩证的”。〔24〕当然,恩格斯也强调指出:现代唯物主义这种思维方式的正确性“不应当在某种特殊的科学的科学中,而应当在现实的科学中得到证实和表现出来。”〔25〕恩格斯对辩证唯物主义的强调使马克思主义自由观更加明确了要在现实中去认识和实现自由,并在自由的实践中辩证地处理好自由与必然,自由与限制,自由与责任等各种实际存在的关系。
二、历史唯物主义的研究方式
历史唯物主义是马克思主义哲学中最为精彩的篇章,也是马克思主义自由观的重要研究方式。人是历史的主体,人的愿望,人的意志,特别是人对自由的向往与追求构成了人类历史的发展线索。
(一)构建科学的社会历史认识模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