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下送礼金、红包、有价证券和礼品者,无非有几种心态:或是感情投资,一些单位和个人用送礼以联络感情,求得批项目、资金或其他问题的顺利拍板;或是求助求决,一些群众为要求解决其困难和问题,顺应"不给好处不办事"的潮流,不得不送礼;或是以礼谋私,某些人为了个人私利,诸如跑官要官、评定职称、出国出境等,常常使出送礼的手段。如今,有了这个"承诺",有利于解除担心,堵住送礼之门。
这个"承诺"增强了群众反腐败的信心。近几年来,赠送、收受礼金、红包、有价证券和礼品歪风盛行,有用公款送的,也有用私款送的;赠送的名目繁多,五花八门,有以各种会议或纪念、庆典、发放奖金的形式,有以祝贺各种节日或祝寿、婚丧嫁娶、乔迁新居的名义,成为社会反映强烈的"热点"。既损害了党和政府的形象,也栽倒了一批党员干部。现在这个"承诺",让群众看到了反腐败的行动和希望。
由此看来,群众欢迎这个"承诺"不是没有道理的。
(原载1997年11月9日《湄洲日报》)
重在践诺
前不久,莆田市五套班子领导成员在《关于严禁赠送、收受礼金、红包、有价证券和礼品的承诺书》上签名,向全市人民公开承诺。这个"承诺",犹如"一石激起千层浪",各级各部门纷纷响应,人民群众则交口称赞。为此,笔者曾撰文曰:《人民需要这样的"承诺"》。
近日,偶而听到一些议论:"元旦、春节将至,这个"承诺"能过关吗?""往年是"新年到,新年到,收贺礼,接红包",今年此风能否刹住?""上下都承诺,怕是难做到。"此议论颇有疑虑、担心之意。有鉴于此,笔者细思之,觉得似有必要再进一言:重在践诺。
践诺就是形象。古人云:"一诺千金。"各级领导干部一定要懂得许下诺言,重于千斤的道理,既已在《承诺书》上郑重签名,就应不折不扣地践诺,严格自律,说到做到,决不违背诺言。作为领导干部,实践了自己的廉政诺言,不仅树立了自己在人民群众中的良好形象,可以增强抓建设、抓事业的号召力、凝聚力,可以取得抓反腐败斗争的主动权、发言权,而且有利于改善党和政府在人民群众中的整体形象,增强执政党的向心力,决不可等闲视之。
践诺就是信誉。承诺,表示诺言信实可靠,说话极有信誉。因此,能否践诺,直接关系到每位领导干部的政治品德和外在信誉。我们的领导干部在落实《承诺书》时,务必做到言必信、行必果,不能"明承诺暗不承诺",对公开送的礼金、红包、礼品拒收或退回,而对暗地里送上门的则悄悄收下;不能"诺归诺,做归做",认为节日嘛,你送来礼金、红包和礼品,我照收不误;也不能只管自己践诺,不管配偶、子女是否违诺。倘若言而无信,何以取信于民?
元旦、春节即将来临,这是送礼金、红包、礼品的"旺季"。它无疑对践诺是一次最实际的检验。同时,它对巩固"承诺"成果也是一次最集中的体现。所以,对于领导干部来说,过好元旦、春节关,坚决信守和兑现"承诺",是丝毫马虎不得的。市委决定建立《承诺书》践诺情况报告制度,就是加强监督的有力措施。愿各级领导干部以践诺为契机,劲吹廉政新风!
(原载1997年12月16日《湄洲日报》)
喜看新"承诺"
近读莆田市五套班子领导成员又向全市人民作出的《关于"三个管好"的承诺书》,甚多欣喜。1997年底,市五套班子全体领导成员在《关于严禁赠送和收受礼金、红包、有价证券、礼品的承诺书》上签字,向全市人民公开作出承诺,笔者曾写《人民需要这样的"承诺"》一文以赞之;今日,市五套班子领导成员公开再作新"承诺",笔者禁不住再次提笔撰文赞之。
新"承诺"是1997年公开"承诺"的拓展和延伸。从"承诺"的范围看,不仅承诺管好自己,而且承诺管好领导班子成员及分管范围的党风廉政建设,管好配偶、子女和身边工作人员。从"承诺"的内容看,1997年的"承诺",仅有"不赠送、不收受各种礼金、红包、有价证券和礼品"一项,而此次"承诺",不仅坚持已有的承诺,而且增加多项新的承诺内容。如在"管好自己"方面,就增加不利用职权和职务上的影响谋取不正当利益,不插手、干预干部的提拔任用,不插手任何工程承包和招投标,不用公款"吃喝玩乐"等四项承诺。这些承诺的内容,都是群众反映和议论的"热点",市领导把它作为"承诺"的重点,充分表明了领导决心反腐败、敢于反腐败的鲜明态度。
新"承诺"体现了市领导讲廉洁、抓廉政的自觉性更高。江泽民同志在中央纪委二次全会上发表重要讲话强调,各级领导干部在拒腐防变、反腐倡廉中一定要起表率作用。现在市五套班子领导成员在《关于"三个管好"的承诺书》上签名,就是以实际行动作表率、树形象的有力举措。它说明,市领导要从自己做起,带头端正党风政风;从自己家庭做起,带头树立好的家风;从自己分管的地方和部门做起,切实端正行风,发扬优良作风。如此一来,何愁消极腐败现象得不到遏制?何愁党风政风不能得到进一步好转?
当然,人民欢迎公仆的"承诺",更欢迎公仆的"践诺"。承诺和践诺是不可分割的,承诺是手段,践诺是目的;承诺是"言",践诺是"行",两者要统一。只有承诺,没有践诺,承诺就会变成"空诺"。因此,面对社会许下承诺,就要付之践诺,做到言而有信,言而必行,言行一致,说到做到。这样,"承诺"就会产生实实在在的效果,而不仅仅是一时的"轰动效应"。我相信,新"承诺"定能取信于民,赢得群众的认可。
(原载1998年12月30日《湄洲日报》)
警惕"净土"不净
近年来,社会上的腐败现象也逐渐侵入中小学校园。学校的违纪违规问题增多。人们惊呼:校园这块"净土"也不干净了。
据调查,当前学校的违纪违规问题多种多样。有的搞不正之风,乱拉赞助,乱集资,有的借各种名目,向学生乱收费;有的收受回扣,在订购桌椅、课本、校服、复习资料、教学仪器等业务中收受回扣;有的贪污、受贿,侵吞、私分公款或利用基建工程收受贿赂;有的奢侈浪费,用公款购买摩托车、移动电话、传呼机及吃喝玩乐;有的违反计划生育政策,超计划生育;更有甚者腐化堕落道德败坏,参与赌博、嫖娼等。
学校历来被人们视为教书育人、高尚圣洁的"净土",教师也被称为"人类灵魂的工程师"。"净土"不净现象的发生,显然与人们心目中的学校、教师的形象不相称。问题虽发生在少数学校,但其危害是不能低估的。它不仅沾污了学校、教师的声誉,败坏了校风、学风,破坏了"希望工程"建设,而且使世界观、人生观正处逐步形成之时的中小学生,过早地、直接地受到不正之风的熏染,这对于"祖国的未来"无疑是个罪过。
"净土"不净的现象确实到了非抓不可的地步了。笔者认为,清除校园污染,净化校园环境,要来个"三管齐下"。首先,学校本身要从为国家培养人才的大局出发,严格遵守党风廉政的法律、法规和各项规定,注重社会效益,反对"一切向钱看",自觉抵制不正之风的侵袭;作为教师,则要为人师表,以自己清正廉洁、遵纪守法、奉献社会的道德情操来教育人、影响人。其次,各级教育主管部门要加强对学校、教师的教育和管理。教师是育人者,自己先要受教育,要加强师德教育,引导教师树立献身于社会最受尊重的事业的光荣感和责任感。要健全规章制度,用制度约束和规范学校行为,对违反规定的,要与否决学校评先进、校长评职称、晋级和奖励挂起钩来。再次,纪检监察机关要履行职责,强化监督,对搞不正之风的要坚决纠正;对违纪者要绳之以纪,决不姑息。
还给校园一片"净土"!
(原载1997年11月14日《湄洲日报》、同年11月15日《中国纪检监察报》)虎年话"打虎"提起建国之初的"三反"运动,一些老同志还记忆犹新。那场声势浩大的"三反"运动,处决了两个贪污犯,原天津地委书记刘青山、专员张子善,成为新中国第一大案。"三反"运动成功地防止了腐败现象的蔓延,巩固了新生的人民政权。当时人民群众把揪贪污分子叫做"打老虎"。由此,我想到虎年"打虎"的问题。
虎年前夕,中央纪委第二次全会在部署1998年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时发出号召:集中力量查处一批大案要案,严厉惩处腐败分子。这是吹响虎年反腐败(也可喻为虎年"打虎")的号角。
虎年"打虎",得有一股敢于碰硬的勇气和劲头。《水浒全传》里的景阳岗打虎英雄武松,就是不但有"明知山有虎,偏向虎山行"的无畏气概,而且面对"吊睛白额大虫"有敢打敢拼的勇猛斗志。只见他"提起铁锤般大小拳头,尽平生之力,只顾打……一顿拳脚,打得那大虫动弹不得"。但此时的武松并不手软,他继续拿起棒橛又打了一回,直到"那大虫气都没了"才罢手。我看,对待违法违纪案件,对待腐败分子,也要有武松打虎那种精神,敢于惩恶,敢于查案,敢于碰硬,决不留情。目前有的地方和单位还存在有案不查、瞒案不报、压案不处或打击不力、执纪执法不严的现象,其症结就在于那里的领导干部怕查案得罪人、怕影响政绩、怕影响评比或怕引火烧身等等。这种状况,同"严厉惩处腐败分子"的要求是极不相符的。
有人说反腐败是"只打苍蝇,不打老虎"。笔者认为,从全局看,这种说法是缺乏依据的。党的十四大以来,反腐败斗争力度年年在加大,我们党和政府严肃查处各类违纪违法案件,惩处了包括原中央政治局委员、北京市委书记陈希同和北京市原市委常委、常务副市长王宝森在内的一批腐败分子,伸张了正气,振奋了民心。当然,就某个地方来说,此议论不无道理。有的就是只查小不查大,只查下不查上,有的还慑于"人情风"、"关系网",只查"软"的,不查后台"硬"的,难怪群众不满意。因此,虎年要加大查办案件力度,既要打苍蝇,更要打"老虎",对大案要案,特别对涉及领导干部的重大案件,要抓住不放,排除干扰,一查到底,严肃惩处。诚如是,则虎年定生威,反腐败当获新成效。
(原载1998年2月26日《湄洲日报》)
赞"你买官,我不卖"
近日阅报看到一则令人叫好的报道:在湖南省长宁市换届选举工作会议上,市委一位分管党群工作的副书记,把两个干部送给他的"买官钱"公开曝光,当场转交给市廉政办,并在大会上理直气壮地说:"你买官,我不卖!卖官,我的良心不容,我的人格不容,党纪国法不容!"好一个"你买官,我不卖"!这话铿锵有力,掷地有声,笔者不禁为之拍掌!
近年来,用人方面的不正之风盛行,成为党内外反映强烈的热点问题。在一些地方和部门,有的领导对跑官要官买官的腐败现象漠然视之,不加批评,不加制止;有的则助长不正之风,为之写条子、打电话,牵线搭桥,打通关节;有的甚至利用掌管干部的权力谋取私利,公然收受对方送来的钱、物。他们的所作所为,完全背离了党性原则和干部政策,给买官者以可乘之机。而长宁市委的这位副书记敢于把两个买官者在广庭大众中曝光,敢于表明"你买官,我不卖"的态度,这一举动正是体现了一种坚强党性,具有很强的震慑力和影响力。不难设想,如此一来,在这样的地方谁还敢买官呢!
买官卖官是一种影响极坏、危害极大的腐败现象。但买官、卖官,决定于"卖方",只有管官者讲正气"不卖",想买官的就买不成。党员领导干部如果为了钱而放弃做人的起码良知和准则,置党员领导干部的道德、人格和党纪国法于不顾,公开卖官,其身上就毫无正气可言,也不配当党的干部。浙江省温州市平阳县委组织部长董根顺,任四年组织部长,敛财170多万元,最终逃脱不了被惩处的下场。
长宁市委这位副书记公开喊出"你买官,我不卖",显示了共产党的凛然正气,这种正气将使买官者闻之却步,卖官者望而生畏。这样,买官卖官市场就势必萧条冷落,以至无法存在。
"你买官,我不卖!"是对买官者发出的警告。在封建社会,花钱"捐官"者,无非是为了光宗耀祖,或当官发财。如今买官者也不例外,这种人是决不可能"为官一任,造福一方"的,因其为买官付出的"成本",必然要在任上捞回,所以只会是"为官一任,造孽一方"。因此,对买官者要断然给予回答:"你买官,我不卖!"1998年又是福建省县(区)班子换届之际,干部的选拔任用,要听从组织的安排。我们的党员干部应以突出的政绩,取得群众公认,让组织挑选。那种想借机跑官要官买官的人,务必要收敛,要警醒。
(原载1998年7月21日《中国纪检监察报》一版、同年第9期《方圆月刊》,被评为1998年度《方圆月刊》好杂文)"红塔山"下的悲剧人称"中国烟草大王"的云南红塔集团董事长、玉溪卷烟厂厂长褚时健,因走上严重经济违法违纪道路,贪污受贿数额特别巨大,前不久被开除党籍,司法机关已经依法对其立案侦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