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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7章 美丽心情(1)

一小袋红薯干

在我读小学四年级那一年,我那当村支书的爸爸招聘到乡政府工作,吃上了国家粮,随后一两年乡里多了计生站这个单位,在村里当赤脚医生的妈妈也因为爸爸的原因给招了进来。我和弟弟也就“子凭父贵”的跳出了山沟沟,一家四口从此告别了那种脸朝黄土背朝天的黄泥巴日子,成了村人挂在嘴里的“命好”的人。

爸妈都在乡里上班,我和弟弟也就跟在了爸妈身边到就近的中心小学插班。一家四口都挤住在单位分配的房子,乡下的“三逢五间”的红砖瓦房就空在了那里。爸妈回家一商量,原先和小叔住在一起的爷爷奶奶就搬来替我们看房子。这么一来,我们一家四口节假日踩着单车回乡下的那个家,迎接的就不再是一屋子的灰尘和霉味了。

爸妈向来都比较孝顺,每次回去手都不空着,到集市上割两斤新鲜猪肉,或者提点营养品、水果之类的。爷爷奶奶每次一看到我和弟弟回去,都高兴的合不拢嘴,总要变戏法似的变出一盘炒花生和一把粘粘乎乎的红薯干给我们解谗。一边乐呵呵的看我们大块朵颐,一边在油锅里翻出几个黄灿灿的荷包蛋来,下几根面条。一会儿工夫,一碗香喷喷的鸡蛋煮面条就放在了我们面前,热腾了满屋子的香气。我和弟弟使劲的咽了咽口水,三下五除二的划拉着。奶奶赶紧说:“小祖宗,慢点吃,别咽着了。”要走了,奶奶恋恋不舍,一个劲儿的往我们的口袋里塞各式糖果。我和弟弟跟爷爷奶奶告别,说我们要回家了。奶奶就不高兴的嗔怪几句:“乖崽,这里才是你们的家呀,你们的根在这里。”

爷爷奶奶两个人在家,种了一菜园子的瓜果蔬菜,玉米、红薯、桃子、西瓜,都是我们爱吃的。每到了瓜果成熟的季节,也是我们最爱往乡下跑的日子。我们可以享受亲自动手采摘的乐趣,吃不完了还可以兜着走。

后来,我和弟弟慢慢长大了。读书,升学,工作,往乡下跑的日子也就慢慢少了。弟弟在县城教书,我在另一个乡镇工作,每次一放假,我们习惯性的回到爸妈的所在单位,把那当作我们的家。乡下似乎被我们逐渐淡忘了,乡下的爷爷奶奶,以及爷爷奶奶那一菜园子的瓜果蔬菜似乎都慢慢埋在了我们记忆深处。

爸爸说,你们姐弟两很久没回乡下了,爷爷奶奶一直在念叨着好久没看到孙子孙女了呢。我这才想起,是要回乡下看看了,那里有我的爷爷奶奶,那里有我童年最真最美的记忆,那里才是我的家。说是说要回乡下了,可最终被这样那样的事一拖,假休完了,乡下还是没有去成。我的心里对爷爷奶奶充满了内疚,就在临走前买了一些好吃的托爸爸捎回去。

这次休假回家,爸爸告诉我,奶奶听说你要回来了,准备了一小袋红薯干,等你回去拿。她说你小时侯最爱吃这个了,一吃起来就像个小谗猫似的,一手拿起一片就往口里塞,生怕吃慢了就有人和你抢似的,有好几次都咽得口水直流。我的头脑里顿时放电影似的出现了一个又一个片断:夏天,我睡在床上,奶奶给我放好蚊帐,摇着老式的大蒲扇为我赶蚊子;冬天,奶奶抱着我在她怀里烤火,还使劲的在我的小脸蛋上吧嗒吧嗒的亲着,叫我乖崽崽……我知道,说什么我也应该回乡下一趟了,跟有没有红薯干没关系。说是这么说,下了几次决心依然没有成行。我忙啊,忙着工作,忙着看书,忙着大大小小的考试,忙着恋爱,忙着失恋。奶奶催了几次我都支吾着没有回去。她又翻出我长长的手机号码,让邻居给我打电话。我心说,奶奶也真是的,不就是一小袋红薯干嘛,犯得着这么兴师动众。她大概不知道,她的孙女早已不爱吃什么红薯干了。真的那么想给我,随便托谁捎来就是了,何必要我亲自回去拿,她难道不知道我的时间有多宝贵。正巧,爸爸那天回家,我想这下好了,奶奶一准让爸爸把红薯干捎给我。可是爸爸回来时,只提了一些新鲜蔬菜。我说,红薯干呢,奶奶没让你带给我吗?爸爸说,她并没让我拿给你啊,可能忘了吧?

这个奶奶,该不是老糊涂了吧?看来,哪天还得我亲自回去拿那一小袋红薯干。

本文刊登于《天池.小小说》2007年第1期

客串一回红娘

娜娜有一老同学平,生得风流倜傥、玉树临风,小小年纪便已是一家大酒店的经理。平身边美女如云,酒店的领班、服务员娇滴滴的左一声平哥、右一声平哥,叫得平心痒痒的。平像一只蜜蜂那样在花丛中飞来飞去,留连忘返。平身边的女孩走马灯似的更换。

平打电话来:老同学,你看看家乡那边有不有合适的女孩子,给我介绍介绍。娜娜戏谑道:你身边可不缺女孩啊?平用一种充满沧桑感的声音说:让老同学见笑了,逢场作戏而已,哪能当真呢,真要找老婆,还是家乡的女孩纯朴,没被污染嘛!平接着说:老是过这种游戏爱情的生活,没劲透了,我好累!

娜娜心想:莫非平真的改邪归正了,多情的贾宝玉毕竟只对林妹妹情有独钟。

娜娜有一女友梅子正待嫁闺中,很清秀的一个女子。多年的出外打工生涯把梅子耽搁成了大龄姑娘。这次急切切的赶回来,羞答答的呆在家,就是巴巴的想寻个好主儿托付终身。

平和梅子是一个村子的,光屁股时还是一起玩过过家家的游戏。长大后也偶尔碰个面,男的潇洒,女的漂亮。娜娜跟他们一通气,都表示可以先电话交往一段时间。平跟娜娜许诺事成之后,必有重赏。重赏之下,必有勇夫,何况是为老同学促成一段佳话,娜娜自是乐此不疲,“吭哧,吭哧”着很卖力的干着为人做嫁衣的勾当。

梅子的父亲是一位老实巴交的小学教员,女儿的终身大事是做父亲的一块心病。娜娜的善举自是让他感激涕零,多次打电话要娜娜去家里坐坐。梅子的聪明大方给平留下了不错的印象,平的能言善辩博得了梅子的芳心。初战告捷。平说我抽不开身,你让梅子来我这见个面吧!我跟梅子一说,梅子矜持了一下还是忸忸捏捏去了平那儿。

从平那儿回来后,梅子的声音快乐得像要飞,她用喝了蜜一样甜的声音在电话里说她此行如何的愉快,对平的印象是如何的好,表示愿意进一步发展。娜娜长嘘一口气,看来是郎有情妾有意了呵!第一次当红娘就旗开得胜、功德圆满,不错,不错啊,日后万一没法混了,这也不失为一门生财之道。娜娜想从平的口中进一步证实梅子的幸福。平却支支吾吾地说:人还不错,只是梅子和他同龄。平的父母老打岔,让他不要找同龄女子,说是同龄人不好。娜娜问是听了算命先生什么八字不合之类的胡说八道吧?平说那倒不是,只是女人一般比男人显老相。特别是结婚后操心大,生了孩子后更是看着在一点点老,走出去像是姐姐带弟弟的有,妈妈带儿子的也有,那多不协调呀。平故作神秘的说,你知道我嫂子比我哥小多少吗?娜娜说3岁?平说不是。娜娜说5岁?平兴奋地说:猜不中吧,说出来可吓你一跳,11岁!整整小11岁呵!

平说你还记得吗?我们村里的张某跟王某,本是一对贫贱夫妻,男的后来升官发财,西装革履,油光满面的出入各种高级场所,那日子才叫滋润呀;女的整天把自己浸在柴米油盐酱醋茶中,过早的爬满了皱纹,又不爱打扮,整个一黄脸婆。两个人之间的差距越拉越大,后来那男的看这女的越来越厌倦,不断传出那档子风流事。想想,这还不是年龄惹的祸?平兀自在电话那头口若悬河、滔滔不绝。娜娜在电话这头却已是呵欠连天,睡意连连。

第一次当红娘就以失败告终。平还是平,偶尔跟娜娜通个电话,说说他新一轮的艳遇。梅子却好像从这个世界蒸发了似的,再也没打电话给娜娜。娜娜打过去,手机里传来一个机械般的声音:你拔打的用户已停机。倒是听人说,梅子从平那儿回来不久,把自己在房子里关了几天后,收拾几身换洗的衣服又踏上了去广东的客车。有次在街上邂逅梅子的父亲,那个老实巴交、佝偻着腰背、刻上了岁月沧桑痕迹的男人,娜娜刚想上前打个招呼,可话还没吐出嘴,梅子的父亲已一脸漠然的擦肩而过。

本文曾发表于2005年10月份的《文艺生活.精选小小说》

搜捕令

一只米粒大小的蜘蛛在卧室的中央荡秋千,它的位置刚好高过我的头顶,它荡秋千的绳就是它自己吐的丝编制的网。单位的房子是那种老式的教学楼改造的,外表看上去还算光鲜,实则千疮百孔,曾经就经受了很长一段雨天外面下大雨,屋里下小雨的日子。后来,领导咬咬牙来了场大翻修才结束了我们撑着雨伞睡觉的历史。但头顶天花板会时不时脱下或大或小的石灰屑,诸如虫子、飞蛾、苍蝇、蜘蛛等飞虫依然习惯与我们分享同一片空间,你先一天用棍子把角落里的蜘蛛网捅了,第二天它们又锲而不舍的架起了新的蜘蛛网。

我讨厌这种与蜘蛛共舞的日子,这种小动物爬到你的衣服里,爬到你的脸上,你的身体上,所到之处,无不让你全身发痒,长红疙瘩。所以,有我没它,这不,我脱下脚上的拖鞋,使劲的往下拍,想把这该死的蜘蛛拍在地上然后踩死。我拍呀拍,不知道是眼睛近视的原因还是小蜘蛛轻功比较好,反正老是拍不中目标。我恼羞成怒,莫非我一个大女人居然对付不了这个米粒大小的小害虫。我鼓足了劲用力的拍过去,小蜘蛛不见了,我瞪大了眼睛趴在凹凸不平水泥地板找呀找呀,怎么也找不到那只该死的蜘蛛。不知道它到底是掉到地上趴在某个地方不动还是趁机逃走了,可能掉在我头发上衣服上都有可能。

一想到后一种可能,我浑身的皮肤开始发痒了,不知是心理作用,还是蜘蛛真的已经躲到我身上的某个角落?天知道!我越来越觉得蜘蛛确实是爬到我身上去了,它就像一只身手敏捷的跳蚤,一会儿爬到我脖子上,一会儿又溜到我腋下,再后来又闪到了腰部、大腿处,等等。它就这样以迅雷不及掩耳之势爬遍了我的全身,所到之处无不引起一阵瘙痒。一痒就忍不住用手去抓,越抓越痒,我感觉我的手快不够用了。心烦意乱的我干脆脱掉身上的衣服,像捉虱子那样仔细的搜寻衣服的每个角落,恨不得拿个放大镜来,捉到那该死的让我全身痒的蜘蛛,然后把它碎尸万段!但是,很遗憾,搜遍了衣服的每个角落我都没有找到那可恶的家伙。难道蜘蛛不在衣服上,而潜伏在我身体的某个部位,我像个便衣侦探那样保持高度的警惕性,在穿衣镜前前后前、左右左的审视镜子里的自己,我睁大了我那双不算大也不算小的眼睛,目光扫描处,除了光滑的肌肤外,什么异物也没有发现。

蜘蛛,蜘蛛,可恶的蜘蛛,该死的蜘蛛,你到底在哪里呢?我就不信我今天找不到你,今天要是不把你揪出来,我就不姓段,我就姓蜘蛛,想想也不妥,好好的人不做,怎么要做蜘蛛呢,我可以把自己的姓改了,怎么还要把自己的祖宗也改了呢?要不就姓李好了,不随父姓还是可以随母姓的嘛。就这么定了,我给自己下了搜捕令,今天一定要捉到这只小蜘蛛精,否则不姓段改姓李。

好,年轻人,好样的,我就欣赏你不达目的誓不罢休的精神,只要有了这种精神,什么事情会办不好呢,像考公务员,考研究生那种事情对你来说简直就是洒洒水,小意思哪!我给自己鼓了一把劲,充分自我肯定了一番后就开始了天罗地网的搜捕工作。首先,我关掉了电视机、电脑、手机,我不想让人为的声音打草惊蛇,然后,我挽起了袖子、裤脚,准备了与天斗,与地斗,与蜘蛛斗。我翻箱倒柜,掘地三尺,经历了蟑螂从脚底溜走、头顶掉石灰、壁虎在窗外窥视等九九八十一难,心脏差点被一再吓得跳出来,还是没有捉到这只该死的小蜘蛛精。我不仅懊恼了,这该死的小蜘蛛精,怎么比狐狸还狡猾,溜的比兔子还快,居然在我这个大活人的眼皮底下玩起了捉迷藏,真是可耻可恨,可敬可佩。不过呢,别看你现在这么嚣张,小时了了,大未必然。我们人类是这样,你们蜘蛛蛛同此理。你没看到你的父母亲们、叔叔伯伯们别看在你眼里牛高马大,但在我们人类眼里就好比一只蚂蚁,一掐就见上帝!所以呢,没什么可以骄傲的,再骄傲也是一只蜘蛛,变不了人!

我太累了,我决定放弃搜捕这只小蜘蛛精。我说,得啦,我是有修养的人类,至高无上的人类,就不跟你这只小蜘蛛精一般见识了,暂且饶了你一条狗命,不,是蜘蛛命吧!我气喘吁吁的一屁股坐在地上,脱下鞋子。就在这时,我发现了我鞋子底下什么时候粘上了粘糊糊的一个小玩意儿,仔细一看,原来竟是那个小蜘蛛精的尸体。

本文发表于《百花园﹒原创版》2009年1期

猫眼

谁都知道,302宿舍住了中文系几个貌美如花的女生;谁都知道,302的女生不仅貌美如花,而且才华横溢;谁都知道,302的女生不仅貌美如花,才华横溢,而且心气很高,一般的男生根本就没放在眼里。很多打302姑娘们主意的人都碰了一鼻子灰。

又漂亮又有才华的女子似乎生来就应该骄傲的。又漂亮又有才华的女子也多了些一般女孩所没有的烦恼,她们得时刻面对那些男人苍蝇般的骚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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