哲学家埃德蒙德·胡塞尔对晚期大陆哲学史的认识,比不上他最重要的学生——马丁·海德格尔。然而,在一个问题点上,胡塞尔却有恰当的判断。海德格尔有可能为现代哲学关心的一切问题,提供充分和最终的基础,只有使一切都变得可计算和支配的技术思想(technischen Mentalit?t)是例外。胡塞尔则从自己的经验出发,提出了不同的解释。哲学上对终极基础的追求,源于理性人的责任意识;这种意识能够解释它所要求的理性人的行为和可能性。
胡塞尔在1900年和1901年发表了两卷本《逻辑研究》。第二卷的标题是《对现象学和认识论的研究》。发表《逻辑研究》时,胡塞尔已经42岁了;他作为哈勒大学的无俸讲师,花了十多年几乎不为人所知、没有职业成就的时间在这本书上。在三年前给同事那托普的信中,胡塞尔抱怨了他的孤独:“(我)正在绝望地竭力探求理性世界观的更可靠基点。”在更早时候,他写信给同学说:“这种对坚实立足点、更可靠基础、真正科学层面的长久追求,以及对所有本身根基中没有客观联系的立场和准理论的抗争,决定了我此生的成就与失败、幸运与不幸。”
胡塞尔的追求,变成了即刻到来的成就。35年后,在他最后的著作中,他不再把哲学家看作只对自身生命负责的个体,而是“人性的主管”、“对人性的真实存在负责”的人。
人们习惯于区分科学中的两种杰作:第一种杰作把“行将到来的”、普遍的、但总是只被不合理地和孤立地表达的时代倾向,纳入一个具有坚固的、有系统结构的大纲中;第二种杰作则提出新的研究视角和难点。
胡塞尔的《逻辑研究》将上述两种类型的杰作统一了起来。在《逻辑研究》第一卷《纯粹逻辑导言》中,他明确切断了心理主义在逻辑学中的轴线。逻辑规律不是源自人类精神之实践状态的心理思维规律,而是以本身适用的规律(它以逻辑范畴的意义为基础)为准。这不是什么新观点。洛采、新康德主义、弗雷格、胡塞尔自己的学生施通普夫,已经阐述过类似的观点。胡塞尔只是重新设计了这种观点。1914年,曾是新康德主义信奉者的海德格尔,引证了那托普的话:新康德主义者们“不怎么需要向胡塞尔的完美解释学习”。除了与其同时代哲学的联系,数学逻辑的非凡崛起、莱布尼茨对普遍数学(mathesis universalis)程序的创新,都被视作胡塞尔著作的先驱;它们不以胡塞尔及其后继者为指南,而以弗雷格、罗素、卡尔那普和少数波兰逻辑学家为起点;有证据表明,胡塞尔对纯粹或范畴语法的奠基,受到了卡尔那普和少数波兰逻辑学家[埃杜凯维茨(Ajdukiewicz)和莱斯涅维斯基(Le?niewski)]的启发。
胡塞尔认为普遍语法低于纯粹语法。普遍语法包含了组合与转换的规则(这种数学概念首先被胡塞尔应用到了语言理论中),而它对于所有语言用法来说都是先验的。他和提出了普遍语法的经验解释的安东·马尔蒂(Anton Marty)一起奠定了语言学传统和现代普遍性研究的基础。实际上,他采取的也是显著的中间立场。一方面,他仍然立足于经典概念——只有意义范畴(观念)才是普遍的,与之相反的是:表达范畴(词语)是多变的,而近来的普遍性研究的出发点是语言层次性(音位学和形态学层次)之上普遍规律性的证明。另一方面,这种研究的最原创思想——雅各布森对默会普遍性的规定(例如:没有语言具有两种或多种默会普遍性),作为胡塞尔的主要思想,被写入《逻辑研究》第三卷。
除了语法和逻辑以外,胡塞尔自己还想通过《逻辑研究》开创的道路,为受人唾弃的先验存在论观念正名。今天,人们必须说:他对哲学首要学科的研究只产生了三十年的影响。他的哲学有两个接替者:一个是海德格尔有关人的新式特殊存在论概念(他关注的是:为了人的此在而在),另一个是唯名论概念的革新(奎因——他的语言分析程式有显著的进步)。从海德格尔这方面来说,胡塞尔是他在方法论道路上的直接先驱;另外,海德格尔还是舍勒的忠实信徒。
两卷本《逻辑研究》不打算进行形式逻辑的系统构造,而是要证明主体的认识具有客观效力,因为逻辑规律的先验效力是可靠的。在这种先验问题设计上,胡塞尔没有采纳波尔查诺(Bernard Bolzano)和弗雷格的观点(尽管他们帮助他克服了心理主义),而是全然接受了与他同时代的新康德主义者那托普的影响。他在《逻辑研究》之外的影响是:复兴了康德对英国经验主义和德国理性主义的综合(只是站在德国哲学方面的不是莱布尼茨和沃尔夫,而是康德自己)。现象学的超验哲学概念不应该是沉思构造,而应该是以(活世界的)本源直观(zurückgehender Anschauung)经验为基础的实证和发生构造;本源直观包含所谓的本质直观:“我们是真正的实证主义者!”
然而,胡塞尔不仅合乎时代潮流,而且是传统哲学程序的领导复兴者和经纪人(尤其是莱布尼茨、康德以及他一直追随的笛卡尔哲学)。他也是所处时代方法论革新的重要促进者。他站在了世纪转向的最前沿——在自然科学以及精神科学中,抵制片面的因果机制解释,并提出具有新式结构和功能的解释模型。因为一个现象与之前的事件有关(它是之前事件的机械结果),所以它不再被单独地解释,而是通过它在系统中的功能或者说它对主体的意义得到解释。由于胡塞尔对这种方向研究的深刻影响和贡献,今天在这个方向上的有关研究(包括人文科学在内),即使不与他的名字相关联,也与他的哲学、现象学相关联。
这里有一个悖论:尽管胡塞尔清除了纯粹逻辑发展道路上的心理主义障碍,然而,这种逻辑建构又受到了批判地与现象学相对立的分析哲学的指引。但是,胡塞尔的心理主义批判有一个纯粹的效应——对远在抽象的逻辑领域之外以及在现象学哲学之内比语言分析哲学要早得多并且总是更全面的、其他价值(伦理的、宗教的、美学的)自身规律性的认可,简言之:所有把人与计算机相区别的现象。虽然灵与精神的现象有生理以及最终的物理基础,但是前者不可以还原为后者。它们有特殊的价值。
就此而言,胡塞尔与他卓越的法国学生梅洛-庞蒂,主要是在盎格鲁-撒克逊国家产生了这样一种文化影响:很多非专业哲学的人文科学接受了他们的出发点,而分析哲学的方法论和存在论是与之相对的。在这种情况下,现象学具有替换项的价值和声望(也是过高的评价)。来自麻省理工学院的、对现象学持批判态度的哲学家莱文(D。M。Levin)说:“现象学是哲学人本主义的捍卫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