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目标的达成方面,我们的文明为之做出了巨大的贡献。它将孩童可能会遇到的困难都提前排除掉,一直到孩童可以找到达成目标的出路为止,确保儿童在拥有安全感的同时能够适应现实生活。孩童在生命的最初时期可能就已经明白,要想适应我们的文化环境,他究竟要得到多少安全感。我们并不会认为这种安全感只是能够避免现实中的危险,它还含有更深层次的安全系数,确保人类在一种最适合的情境下进行发展,这就如同我们在提到一台经过周密设计的仪器时所说的“安全系数”。一个孩子通过对于这种“额外”的安全感的需求而得到所谓的安全系数,其实,这些安全因子是完全超出其安全发展的需求量的。这样一来,一种新的活动形式就出现在他的精神生活中了。这样的新的活动所凸显的是一种可以控制别人,超过别人的趋势。就如成年人一般,孩童同样想让一切竞争者都处于劣势。他们也会竭尽全力地追求一种自身的优越感,这种感觉能够让他感到安全,能够促使他更好地适应周边环境,这便是他的终极目标。因此,在他们心中会出现一些不安定的情绪,而且,随着时间的推移,这样的感觉会愈演愈烈。如今,我们可以设想,我们所处的环境要求这样的反应变得更加强烈,假如在这个重要时期,孩子并不认为自己有能力解决所遇到的现实问题,他们则会采取逃避的态度,找出各种各样的借口,而这样的状况会让我们更加渴求成功。
在这样的情况下,个体通常会将逃避困难作为最紧急的目标。这样的人害怕困难的到来,并且习惯于逃避,不能勇敢面对生活抛出的棘手问题。我们一定要理解,人类所做出的关于精神层面的反应是会变化的,而不是稳固不变的。任何一种反应都只是暂时的、局部的,并且也不是绝对正确的,我们不能认为问题已经得到了最终的解决。尤其当一个孩童处于精神发展的重要阶段时,我们一定要明白,我们所说的目标,只不过是暂时性的。对于孩童的精神发展,我们不能机械地借用成年人的衡量标准。如果对方是孩童,我们一定要进行细致深入的观察,而且,对于他所确定的、在生活中各方面所指向的目标,我们要采取支持的态度。如果我们能够观察到孩童最深的精神层面,我们就可以看清楚他是如何努力去达到自己想要的结果的,他的目标最终也是为了让自己与周围的环境相适合。如果说我们想探究孩童现阶段各种行为的根源,我们就一定要懂得换位思考,能够站在他的角度来体会所发生的事。另外,他的行为也会受到各种情感的影响,比如说乐观精神的作用。如果一个孩童心中有乐观向上的因素,他就会非常自信,认为自己有能力解决所有的问题。如果是这样,他将发展成为一个心态积极的成人,即认为所有出现的问题他都可以找到解决的方法。我们可以在他身上感受到坦诚、责任感、豁达、勇敢等一系列品质。相反,另一些人则发展为悲观主义者。我们可以想象一下,如果一个孩子对自己的能力并不自信,那么,他会定下怎样的目标呢?在这个孩童的眼中,世界将是多么可怕啊!在他们身上,普遍存在着怀疑、胆怯、缺乏自我反省的能力,及与之类似的懦弱的人所表现出来的所有的行为特点。他会制定一些不切实际的目标,然而,自己却躲到战线的后面隐匿起来。
精神生活的社会性方面
为了深入地了解一个个体内心的真实想法,我们还可以从他与同伴之间所建立起的关系入手来研究。一方面,由于宇宙的本质对于个体之间的关系会产生巨大的影响,所以,这样的关系并不是稳定的,而是多变的。另一方面,它也会受到国家或社会中某些制度的影响,比如说政治因素或传统习惯等。如果不能了解这些关系,我们就无法真正理解个体的内心世界。
(一)绝对真理
人的精神并不是完全不受限制的,因为我们需要面临各种各样的问题,而这些困难则会影响精神层面的活动。这些因素是与人类生活息息相关的,个体受到整个社会生活状况的影响,而个体的力量却不足以影响社会的运行,就算是有影响,也只是限定在很小的范围之内。可是,我们也不能单纯地将现实情况看作是固定不变的,它们的形态是多种多样的,也很容易产生变化。
对于精神层面的阴暗面,我们没有十足的把握可以完全照亮,对于其真正的本质,我们也无法完全理解,这是因为,我们每个人都存在于一张网络中,而这张网是由个体所接触的各种关系所形成的。
为了走出这样的困境,唯一有效的方法就是假设我们所处的环境是永远不变的,像稳固的真理一样。如果我们能够克服所有的因个人能力限制而产生的偏差,我们就可以渐渐靠近这个所谓的绝对的真理。
我们不得不仔细考虑来自于物质层面的影响,对此,马克思和恩格斯都做过相关的论断。他们的观点是,所谓的经济基础,也就是一种能够支持人类生存的技术形式,对于“理想和逻辑层面的上层建筑”(也就是一个人的想法和行为方式)起到决定作用。与其存在部分一致性的包括我们所指的“绝对真理”和“社会生活的逻辑”。而历史及个体心理学,也就是我们对于个体生活的感知却告诉我们,即使一个人对经济层面的需求存在错误的认识,这也并非对他完全不利。为了摆脱窘迫的经济状况,个体可能会将目光集中在因为自我错误认识而形成的网络中,最终无法自拔。如果我们找到了一些能够指引我们通向真理的方法,我们将避免类似错误的发生。
(二)对社会生活的需要
社会上的规则的确像自然界的气候一样,是非常明显的。自然界气候中的规则让人不得不采取一些防寒保暖的措施,比如建造房屋等。在社会及社会生活中,存在着一些具有约束力的制度,而在通常情况下,我们是无法完全理解这些制度的内核的,比如宗教。在宗教中,成员能够形成一种不成文的规定,即社会规范是带有神圣色彩的。如果说,一个人的生活情况要受到宇宙的影响,那么,他一定还将受到来自人类社会或公共环境的控制,而社会中的各种硬性的规定,也会制约个人的社会生活。社会能广泛地调节个体之间的关系。在个人生活和社会生活之间,后者的起源要比前者更早。从古至今,如果想要在人类的文明进程中找到某种生活方式是不以社会生活作为基础的,那是不现实的。没有哪个个体可以脱离人类社会而独立存在。这其实不难理解。在动物的国度中,有一个这样的法则:如果一种生物无法在个体斗争中保护自己,它就会用群居的形式来战胜各种困难。
人类同样具有群居的本能,这种本能帮助人类战胜严酷的环境从而不断发展进步。群居本能不仅取决于社会生活的需要,更取决于心理需求。达尔文在很早以前就发现了这样一个事实:弱小的动物从不单独生活。由于人类对自然的影响微乎其微,同样也没有能力独居,因此生物学家将人类归类于弱小的动物。为了种族的延续和生存,人类必须借助许多工具来保护自己。想象一下:一个人独自生活在没有任何人类文明的原始森林中,那将会是何种景象?他将会处于极度的危险之中。与其他动物相比,他的速度不够快、力量不够强,没有尖锐的牙齿、灵敏的听觉和视觉,而这些都是生存斗争中必需的能力。因此人类需要足够多的工具来保护自己,我们的营养摄取、生理特点及生活方式都决定着人类需要工具的保护。
现在我们得出结论:人类只有在对自己特别有利的环境中才能维持生存。社会为人类提供了有利的生存条件。之所以说社会环境是人类生存的必需条件,是因为社会分工使每个个体都从属于群体,从而保证了整个物种得以维持生存。劳动的分工(从本质上讲,劳动意味着文明)能够确保人们获得为满足需要所必需的一切工具。人们只有在学会了劳动分工以后,才懂得如何显示自己的威力。想象一下孕育孩子的艰辛及养育孩子所需的精心照顾吧!只有实现劳动的分工,精心照顾下一代才可能实现。再想想那些数不胜数的疾病痛苦,特别是在脆弱的婴儿时期,稍微不小心就会染上。想想这一切,你就会对生活中的各种需求有一个初步的认识,就会认识到社会生活的必要性。可见,社会是人类维持生存发展的最好保证。
(三)安全与适应
综上所述,我们可以得出以下结论:从自然的观点来看,人是一种低等生物,时常会感到自卑和不安全,这会促使他寻求一种更好的方法和手段来适应大自然,同时也迫使他去寻找一个安全的环境,避免或减少生活中的不利因素。这样,就出现了对神经器官的需要,这些器官能够帮助个体适应环境、获得安全感。尖角、利爪或利齿等起到保护身体作用的防御武器,很难使人摆脱原始的半人半兽形象,演变成一种新的生物,而半人半兽的生物终将在自然进化中止步不前。只有神经器官能够指挥机体迅速做出应激反应,并且可以弥补生理上的缺陷。对自身能力有限的认识,促使人类逐渐产生预见危险和做好防患的能力,同时这样的神经系统经过长期的发展演变,逐渐形成现在人们具有的可以思维、获得感知和支配行动的神经器官。因为社会在适应过程中起着决定性作用,因此神经器官也为人们更好地进行社会活动而服务。神经器官的所有功能都是依据社会生活的需要而发展的。根据逻辑的普遍适用性原则,我们也可以推测出人类精神今后的发展趋势,只有普遍适用的才符合逻辑。社会生活需要掌握的另一项技能就是言语,它也是人与动物的本质区别所在。语言这一沟通形式可以清晰地揭示出人类的群居特性,也是社会形成的前提条件,这同样适用于逻辑的普遍适用性原则。对于离群索居的动物来说,语言是没有太大作用的。只有在社会环境中语言才更有意义,它是社会生活的产物,是连接众多个体的纽带。一些特殊个体可以验证以上结论的正确性。那些生活在人烟稀少或与世隔绝地区的个体,会逃避和他人联系、接触,他们是环境的受害者。无论是何种情况,他们都受到语言缺陷或障碍的伤害,并永远失去学习语言的能力。只有人与人之间交流不受限制时,语言的纽带作用才能形成并持续发展下去。
在人类心理的发展过程中,语言具有极其重要的作用。只有在语言这个前提下,逻辑思维才能够产生并得到发展,而且语言使我们可以表达不同的概念和看法。概念的形成不是个人行为,这影响着整个社会。只有具有普遍实用的特点,我们才有可能产生思想和情感,正如对于美的喜爱是基于对美的认同和感受具有普遍适用性一样。而思想和概念就像感觉、知觉、思维、良知和审美一样,都源自于人类的社会生活,同时又是社会文明发展进程中个体之间联系的纽带。
欲望与愿望也是个体心理活动的一个方面。愿望是由于缺憾感而引起的,是想要获得满足的倾向,是实现满足感的一种手段。有“愿望”即意味着个体认知到自身的不满足感,并尝试采取行动以获得满足。个体的所有行为都由不满足感引发,最终的结果就是得到满足、达到心境平和的状态。
(四)社会意识
现在对于诸如法规、图腾和禁忌、迷信或教育等人类生存的规则,我们已经有了一个清晰的认识,他们都受社会制约,同时也要获得社会认同。这一观点我们可以在宗教信仰中得到验证,同时我们发现适应社会是神经器官的重要功能,无论是在个体身上还是在社会大群体中都是这样表现的。所谓的公正和正直及人性中最宝贵的品质,实际上都是满足人类社会需要所必需的条件。这些条件使心理活动表象化、具体化,指导者个体的行为。同时,只有符合社会中的普遍适用性原则,责任感、忠诚、坦率、对真理的热爱等美德才能逐渐形成并长久保留下来。只有从社会的整体观点出发,我们才能正确地评判一个人性格的好坏。因为人的性格就如同科学上、政治上或艺术上的成就一样,只有证明出具有普遍价值后才被认可、接受。一般来说,我们习惯以个体对社会的价值多少作为衡量一个人的标准。通常是将某个人与具有高度社会贡献意识并以有益于社会的方法解决各种困难的模范人物进行比较。按照福特·墨勒的说法,他是一个“依据社会法则行事并遵循生活规律的人”。这一点将会在之后我们所进行的探讨中表现得越来越明显,即一个健全人的成长离不开一种深刻的、与他人之间的伙伴关系的培养。
儿童与社会
作为社会中的一员,我们都承担着一定的社会责任,这些责任决定着我们的生活环境、生活方式,及我们的身心发展过程。社会是一个有机的整体。仅仅从人具有两性相吸这一特点上我们就能窥见个体与社会的连接点。在相互独立的男女身上,我们很难看见他们会有对生活的满足感、安全感及幸福感,而这些感受更多的是在相互分享彼此的所见所闻的夫妻身上出现。通过观察儿童缓慢的成长过程,我们相信,没有社会的保护,人类不可能进化。生活中的各种责任促使劳动分工得以形成,这并没有使人因互相隔离而疏远,反而增进了人与人之间的联系。
每个人都需要他人帮助,也都需要社会归属感。因此人与人之间不可或缺的联系产生了。下面我们需要更详细地探究婴儿出生后将面临的一些社会关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