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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14章 志向

“你……你的意思是说,彩虹玫瑰之所以会有现在这个样子,一切是蚯蚓造成的?”过了好半晌,凌天筹这才从呆愣中清醒了过来,望了望手心上钻里钻去硕大蚯蚓,艰难的咽了口唾沫,道:“可是,蚯蚓是,是益虫啊,怎么会……”

雷明刚也一脸不解的望向秦傲,这一会儿带给他的震撼,竟然令他暂时的忘记了去妒忌。

别说凌天筹、雷明刚感到不可置信了,就连秦傲自己也万万没想到他推理出的新天敌竟然是号称植物朋友的蚯蚓!见凌天筹不解,秦傲只是静静地走到那盆彩虹玫瑰近前,伸出手指,在碰触到彩虹玫瑰的叶子时轻轻地顿了一下,然后,在三人的目光注视下,轻轻地按在了花土上,眼见着,那根手指几乎不受多少阻力的就深入到了土壤中,秦傲见状,低头沉吟了片刻,道:“这土,太松了!”

“啥?土松了?”三个人被秦傲这没头没尾的一句话给弄懵了。

“大家都知道,这松土,是蚯蚓的天性,能保证植物的健康生长所需要的疏松环境。但是,一旦蚯蚓数量太多,使得土地变得极其的松软,造成了一种虽是土壤却不逊色沙漠的土质结构,试问,这样的土壤,彩虹玫瑰又怎么能吸收到足够的养分?”秦傲反问了一声,随后一指凌天筹手上的那抔花土,慢慢的说道:“这么一把的泥土,就有四条蚯蚓的存在,还只是浮土,可想而知,这盆土中,该有多少的蚯蚓存在。”

越靠近彩虹玫瑰,秦傲心头刚进公司时的那种感觉就越发的清晰,似乎,是一种饱含痛苦的悲伤,当他的手指触摸到彩虹玫瑰的叶子时,顺着手指,竟然传来一缕哭泣的情绪,当时秦傲就是一愣,微一思索后便是赫然,看来女娲记忆中的‘万物皆有灵,皆有心’之说看来是真的了!

可是,为什么以前不曾觉察到,这会儿却有了这种奇怪的感觉,难道说,是那滴精血中蕴涵的女娲神力的缘故?难道说,从此以后,我能和植物乃至天地万物做简单的交流不成?那岂不是说……

凌天筹自然不知道秦傲此刻心中所想,当听到了秦傲的说辞,他瞬间便抓住了什么,兴奋的脸上带着佩服,语带诚恳的问道:“没想到,问题竟然出在这些蚯蚓的身上!要不是你指了出来,我这一辈子恐怕都不会想到这个上面!秦老弟,那是不是说只要将蚯蚓消灭掉,彩虹玫瑰就能恢复原有的长势?”

从最开始的先生,到后来的小兄弟、秦兄弟,再到现在的秦老弟,秦傲在凌天筹心中的分量急速的增加,甚至,凌天筹有一种不能失之交臂,一定要结交一番的想法,哪怕是拜把子都成!

“治标不治本,没用!”秦傲摇头说道:“即便是你将这些蚯蚓杀死,或是换掉花土,但是,你能保证蚯蚓不会再生?”

“那……那该怎么办?”凌天筹脸上刚升起的笑容顿时为之一凝,紧张的问道:“秦老弟,你就给老哥我支个招吧,就算老哥我求你了!”

“凌总言重了,”秦傲连忙客气了一声,随后说道:“凌总你刚才所说的办法,只能暂时的缓解一下彩虹玫瑰的死亡,先前说了,在没有天敌的时候,自然界会给它创造出一种天敌,而你将蚯蚓全部消灭了,用不了多久,就会有另一种新天敌的诞生,如此做法,只是下策,是没有办法的办法。而高明一点的,就是给蚯蚓的天敌引进来,组成一条新的食物链,这样一来,既能保证彩虹玫瑰的存活,又能有效的抑制蚯蚓的数量,同时,还保留了蚯蚓松土的作用。当然了,这是我的一点建议,至于怎么做,还要看凌总你……”

“高,实在是高啊!”凌天筹直听得双眼发亮,还不等秦傲说完,就拊掌大笑道:“想不到办法竟然如此简单,没想到啊没想到!小烟,你还愣着干什么,还不去买几只鸡崽子回来!”

“买鸡崽子干什么?”惊恐过后,这才发现自己竟然扑进了秦傲的怀里,顿时,小心肝吓得砰砰乱蹦,还好,其他人注意力都在那盆花上,都没有注意到这里,要不……秦傲的说的那些,她根本就一句也没听清,脑子里胡思乱想的只有那一刻的漩伲,乍然听到老爸叫她,不由得就是一懵。

“你这孩子,怎么连蚯蚓的天敌是什么都不知道?还愣着干什么,快去啊!”显然,凌天筹是一个雷厉风行的人,即便现在作为一个成功人士,却也不失早年的风风火火。

“呃…啊…哦!”凌紫烟被老爸催的晕头转向,愣愣的转过身,向外走去。

“等一等!”秦傲一见,忙叫住凌紫烟,还不等她那更迷惑的表情流露出来,就飞快的对凌天筹说道:“凌总,你不打算要彩虹玫瑰了吗?不错,鸡确实能吃蚯蚓,但是,对花草的破坏也是不小啊!只怕到时候,这蚯蚓是控制住了,二十四桥明月夜也变成抓破美人脸了!”

抓破美人脸,是曼佗罗花的一种,乳白色的花瓣带着淡淡的红丝,乍看上去,就想被抓破的美人脸,故尔得名。当然了,秦傲这么说,并不是指玫瑰变成曼佗罗,而是彩虹玫瑰被鸡破坏的支离破碎。

一个很幽雅的比喻,凌天筹自然明白其中的意味。

“呃,这……是我考虑不周,但是……老弟啊,我就叫你老弟了,这样显得亲切!你就别再吊老哥我的胃口了,有啥办法,你一就说了吧!”凌天筹顿时恍然,一拍大腿,自己差点就心急办了坏事,要不是人家提醒,那……

眼前,似乎出现了彩虹玫瑰被鸡啄得体无完肤、凋零破碎的模样,凌天筹不由得就是一激灵,还好,还好……

“鸡不行,那是因为鸡是杂食性的,吃蚯蚓是不假,但同时对彩虹玫瑰也有一定的危害。可是,蚯蚓的天敌并不止鸡这一种啊,一些鸟类也足可以胜任,只要选一种不吃草的鸟类,这个问题自然是迎刃而解了!”秦傲很是耐心的说着,连他自己都再怀疑自己,为什么自己会如此的上心!“而且,凌总你完全可以做一个大笼子,将花放在里面,再买几只肉食性的观赏鸟放进去,组成一副花鸟共乐的图画,岂不是更好,也更为之省心?”

“恩,就按你说的办!花鸟共乐,好创意!”凌天筹眉飞色舞的大笑着,连连赞叹,道:“小烟,就按秦老弟说得办!我的彩虹玫瑰终于有救了,哈哈……”

心中的阴晦随着问题被解决一扫而光,兴奋的他甚至忘记了仪态,一伸手就勾上秦傲的肩膀,大力的拍打着秦傲的后背,那神情,就好象多年不见的兄弟乍然重逢,好不亲切!

凌紫烟在一旁看得吃味不已,心下不由想着:要是自己能代替老爸的位置,那该有多好啊!心下如此想着,脑中却不禁又浮现出方才撞进秦傲怀中的那一刻,一张俏脸顿时又红了起来。

老爸也真是的,怎么能叫他老弟呢!这么一来,我岂不是要称呼他叔叔?这,这……老爸,我跟你没完!看着凌天筹一口一个老弟的叫着,凌紫烟小脚不自禁地连连跺着,就恨不得冲上去揪着她老爸的耳朵,揪到一边待着去!

这边其乐融融,那边的雷明刚却是那么的格格不入。本来,今天没能解决彩虹玫瑰的问题,甚至连毛病出在哪里都没找出来,而且还是在凌紫烟的面前,这让他心里十分的不甘,尤其是,自己束手无策的毛病,到了一个农民的手中,居然不费吹灰之力就给解决了,简直就是“谈笑间,毛病灰飞湮灭”!而自己,更是因为这么一个农民,把吃饭的饭碗给丢了,雷明刚又怎么不怨恨连连?更主要的是,自己一直苦苦追求的美女,这么一会儿的光景就变得更加疏远,甚至,已经没了继续交往的可能,这又怎么能让他咽得下这口气?

见没人注意他,雷明刚低着头,放轻了脚步,不声不响的退了出去,临走前,还满是怨毒的瞪了一眼秦傲,咬牙切齿的在心里咒骂了个不停,一甩手,不多时就消失了背影,就好象没出现过一样。

臭小子,你不是很能吗?敢坏老子的好事,我让你吃不了兜着走!今天,你就别想好好的走出C市,不给你点教训,我就不姓雷!

“老弟啊,你可是帮了老哥的大忙了,让老哥怎么感谢你好呢?”凌天筹久久不能平静下心来,直笑得满面红光,连连对秦傲说道:“要不这样吧,陪老哥去喝上两杯,也算是老哥略表下谢意……嗯,你不是要买花苗?老哥这里的花苗,你随便挑,相中哪种了,尽管和我说一声,老哥一并送你了!”

“呵呵,凌总,你的好意我心领了,但是,施恩望报,那还是咱们农民吗?”秦傲缓缓的摇了摇头,虽然他有点心动,尤其是现阶段他手上的钱根本就不多,能得到一批免费的花苗,那对他的帮助可就大了,这样一来,他就有着足够的钱去做别的事。只是,他不能!“至于喝酒,我看更不必了,凌小姐知道的,我一会儿还要赶回去的火车,这时间上都不允许我多逗留啊!”

“来不及吗?那只好等下次了!”凌天筹满是遗憾,对秦傲的评价那就更高了,“不错,施恩不望报,是咱们农民的品行,可是,有恩不报,那也不是农民所为啊!你总是不行不行的,这不是存心让老哥我难做吗?”

“不行!”秦傲毫不犹豫的要头给予了否定,“不行就是不行,这是我的原则!”

“你……”凌天筹被噎的白眼连翻,他万没想到,秦傲这么犟,决定了什么,根本就没有半点的松口!同时,对秦傲的性格他更是喜欢的不得了,除了外表,秦傲从骨头到血液都是一股子农民味儿,农民的优良品质在他的身上都有体现,这让他感到很是亲切。念头一转,凌天筹又打着商量说道:“算了,先不说这个了!老弟啊,你也该知道,现今这社会,农民不好做,要不,你来帮老哥怎么样?你放心,薪水多少随你开,老哥绝对不皱下眉头,你看如何?”

“凌总,我只是个农民,而且,志在农民,耕天下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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