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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章

老包成年之前,死去父母的记忆已经逐渐模糊,十六岁离开村子在工地轧钢筋,两只手粘着锈迹永远洗不干净,长期劳动体格健壮,每天迫不及待地等着开饭。他的才华是抒情,像一名贫穷流离的诗人,对一切都充满着爱,精神生活丰富,有着工棚里他人所不具备的忧伤和遐想。租书一天一毛钱,老包情窦初开,想入非非,喜欢言情小说读过琼瑶,偏爱她的《月朦胧鸟朦胧》,觉得爱情之日已经指日可待,在墙壁写下了人生的第一首诗:烙红的太阳跳出,/烛火应声而落。/光彩永恒夺目,/还没有产生新的英雄。可惜的是又被自己顺手擦掉了,从来没有遇到过诗人,所以无法意识到自己可以成为一个诗人。不轧钢筋的时候,他就像只猴一样往工地几十米的塔吊上爬,坐在副驾驶上面俯瞰大地远眺空气,希望把手里的钢筋轧钩赶紧扔掉,尽快成为趾高气扬的塔吊司机。

老包不剃头,头发每个月生长一厘米,时刻用剪刀去掉分叉,用防止脱发的猪鬃刷子梳头。床头上贴着一张爱慕有加的女明星并插着一朵塑料人造花,花色艳丽,这是一个意义明确的表意符号,在老包和女人之间起了桥梁的作用,他常常盯着这朵花发呆。愉快的自渎是最廉价的纵欲方式,猥亵的笑话是最廉价的娱乐方式,可惜的是,两种方式都需要配合想象才能达到理想的状态。长发少年正处于思春期,没有过女人,想象的内容天真烂漫朴素浅薄,感受的内容不太具体不太精致。

老包有个朋友,同吃饭同劳动,住在同一个工棚干砌筑活儿的老头。这老头头发灰白,吊着眼睛,下巴长着稀疏的胡子,他格外赞许老包,觉得这孩子干活肯卖力气,又肯动脑筋爱看书,文武双全。见老包三下五除二,几个馒头就成了腹中之物,老头就说胃口不好,把菜汤里的肥肉拨给他,两个人渐渐亲热起来,空闲了在一起热烈地交谈并畅想未来。老包填饱肚子想的是能歇一天,跑出工地到大街上惬意地望着姑娘就好了,在人多的街上乱碰她们的奶子。老头想的是快捷地弄到钱,临死之前拿到大把的钱。

老头有些神秘。他有个保留了很久的习惯,晚上只要唱歌就是要出门,翻着眼皮,嘴里的唱词是:党教儿做一个刚强铁汉,不屈不挠斗敌顽。儿受刑不怕浑身的筋骨断,儿坐牢不怕把牢底来坐穿。伴随着响亮的音节,行踪流向不确定,直到后半夜才全身泛着白光回来,没有人对老头的行踪表示出过多的兴趣。只有老包不同,想要知道老头朝踏露水夜踏霜都去了哪里,他觉得这不但影响了自己对老头的理解,进而影响了自己对周围人的理解。

老包问老头,你晚上都是去哪里?老头左手拎起一块砖右手抹上一铲砌浆,轻轻揉压挤出一排砌浆,反手刮掉,不时用楔形塞尺检查一下平整度,对站在砖堆边的老包说,砌墙一天只能砌两米,砌高了就得倒。人生却不是这样的,一个人进步的速度越快越好。我已经老了要老有所养,就得存下些钱才行。你怎么打算自己的,想娶媳妇吗?老包说,谈恋爱娶媳妇是一定要的,人生若是没有了爱情有什么意思,我要在爱情上发展一下自己。老头说,别痴想女人了,有女人让你倒胃口的一天。男人要建功立业,建功立业就是发财,有了钱不但能早点娶上媳妇还能为所欲为。老包说,还没想过这些,我能干什么呢?老头说,你难道要在工地上干一辈子?你在犯一个跟别人一样的错误,一个比较普遍的错误,就是胆子太小又容易满足。只要不怕辛苦总能翻身,人可以自救,打不赢穷愁悲苦不如去死。想不想干点别的营生?说这话的时候,老头的眼睛里有一种隐晦的含义。老包说,我浑身是劲干什么都行,只要吃饱饭就力气使不完,但我不知道能干什么?老头说,你会找到机会大干一场的。要想富,险上做,年轻的时候我是翻墙的好手,不过老了手脚就不那么利索了。

老头是个励志老手,或者说是个成功学老师,善于动用个人的人生哲学告诫他人。他说,事事充满变数,总有改变人生的方法,哪怕掉进陷阱也值得一闯,每个人的胜利都是付出了昂贵的代价换来的。老头的历史复杂神秘不可捉摸,老包觉得这位大年纪朋友见多识广可敬又可亲,一辈子见世面,经风雨,爬高山过大河,几次蹉跌人生看得非常透亮,好似已经掌握全部的人生真相。这个年轻人相信老头的人生道理。老头说,要不是我吃官司刚坐了几年牢出来,怎么会在工地上认识你,看见你就觉得见到了我的儿子。

温暖的夜晚,月光照在头顶,照亮了脸庞。老头让老包跟着自己,两人顺着一条偏僻的巷子走。老包说夜色很美呀。老头不苟言笑,一言不发。走到四下无人的地方,老头让老包停下来。他伸头简单地窥测了一下墙内的住家状况,说了一句,在这儿呆着。然后深深地吸了一口气,轻舒猿臂翻墙而过,轻巧得跟换了个人似的,一切轻车熟路。老头这一连串行为没有什么征兆,留老包一个人伫立在凝重的月光下,粗大的影子印在地上像被风吹了一样抖了起来,想跑掉又觉得这个节骨眼上走了是不仗义的,站到了一根电线柱子身后左右观望,还没等他怎么迟疑,老头就猫腰跳出来了,没事似的对老包笑逐颜开,笑容仿佛在说这是一件多么容易的事情呀。一挥手,就走出巷口。走了很远,老包脸上还留着难以消除的紧张表情。

老头带老包进了百货公司,手指摆满柜台的皮鞋,说你要哪一双,说话。没等他回话,老头就擅自做了主说,就要最亮的那一双,现在就穿上。

老包换下快磨破洞的胶鞋,两人出了百货公司,径直进了馆子。钱到手,饭到口。老头扬扬得意地喊道,点菜,把菜单拿来,我们要点几个好菜。声音由高转入低,说皮鞋穿在脚上,腰杆就硬了。这皮鞋可真亮呀,以后记得要用天津金鸡牌鞋油,时刻保持光亮如新。

菜上了,老包手里捏着一根孜然烤骨头,嘴里接连不断地吐出骨头,他听得懂这些话,但是什么也说不出来了,感到有些泄气,穷人难道只有做了贼才能翻身。老包说,穷死不做贼,我再不想干这个了。老头挑起一根晃晃悠悠的大肠说,孩子,人穷志短马瘦毛长,穷人活在阴沟里,走到哪儿都是瞧不起的眼光,我知道你好多事想不明白,年轻人不要畏首畏尾。现在我们多劳多得,合情合理嘛。筷子上这根红烧大肠,又嫩又香,你到底想不想天天下馆子。

老包身穷志不穷,一直是个为自己的品行感到骄傲的人,想到这一切他就很悲哀,想到自己的悲哀就变得更加悲哀,一切的悲哀都压在脑袋上一连几天都抬不起头,连准备都没有就做了一回贼。老包盯着锃亮的皮鞋心绪不宁,一会儿耻辱,一会儿愤怒,一会儿憎恨,最终这些情绪又被皮鞋细腻光滑的表面减弱了,心想这皮鞋真是款式新颖质地优良。

偷东西是不能禁绝的病,一旦染上了总是顽固地时不时发作。老头身轻如燕谨小慎微,只拿能放进贴身兜里的人民币和首饰,每次纵身而出都不忘拍拍伙伴的肩膀赞扬几句,老包也开始觉得快活又刺激。望风很简单来回走动几次就行了,自己一直没有发挥效用,哪怕一次作为提示的咳嗽都没用上,几次之后就有些着急。

老头说,有人讲贼越偷越胆大,但我们要一次比一次更谨慎,四下的位置要弄清楚,弄不清位置就得出事。贼有贼计,官有官计。干这行需要提防几点,一是进去之后发现里面有人,迅速撤离撒腿就跑,咱们绝不干杀人越货的勾当。另一个就是进去之后半路来人,望风的要死活拦下来,支应里面的人能出来,这叫“护脱”。老包说,我一定多学习多进步,站好岗放好哨。老头说,态度正确,共产主义天堂没有知识不能上。

老包有钱了,不但拥有了皮鞋还拥有了人生的第一套中山装。为了这套衣冠整齐的行头,老包跑遍了附近裁缝街才定做到一身,胸前五个纽扣袖口三个纽扣四个贴袋每个一个纽扣,肩缝顺直、袖缝平服,换上裤线笔直的裤子,他成了个体面又有教养的小伙子。

老包一只手插在裤子兜里,边望风边用另一只手梳理起长发,有路过的姑娘扭过脸冲摩登先生礼貌地微笑。老包说,我就喜欢这中山装的直翻硬领,还有这四个贴袋。老头说,不错,标准的摩登先生。老包说,你看这袖扣的三颗扣子,这代表三民主义,你看这胸前的五颗扣子,这代表五权宪法。为什么叫中山装?中山装就是孙中山穿的衣服。老头说,你现在是有身份有地位的文化人了。老包说,还差一块手表,还要再有一块手表才算。

这一次,老头刚翻进去,就有人回来了,一个宽脸男人。养兵千日,用兵一时。老包的心开始狂蹦乱跳,毕竟是头一回碰到状况,在紧张的高峰时刻,嗓子也被紧张给噎住了,咳了几声只发出了一种轻微的嘎巴嘎巴的声音。宽脸男人似乎注意到了身边这个穿戴整齐的男人,回头看了一眼。

老包情急智生显出了一点狡猾,煞有介事地晃了晃手腕说,几点了?我没有表。

宽脸说,什么?你说什么?能不能稍微大点声。

老包说,几点了,告诉我几点了。我等的人刚才说十分钟就回来。

宽脸说,我不知道几点了,我没有表。

老包说,你只要出了巷口就能看到百货公司楼顶那只塔钟,身子稍一挪动就能看到的,劳驾帮一下嘛。现在还不回来,真急人。

宽脸说,自己去看,你又不是没有眼睛。

老包眯着眼睛说,我眼睛近视需要靠得很近才能看得到,我不能离开这个地方,等的人回来找不到我就麻烦了。帮个忙吧。

宽脸说,你等的人去哪里了?

老包说,去拿点东西,说马上就回来的。毛主席说向雷锋同志学习。宽脸有些犹豫,这种请求的确构成了考验品格的契机。雷锋是人民的勤务员,人走到哪里,好事就做到哪里。

宽脸说,好吧。

老包满意地说,谢谢呀。

宽脸动作缓慢地走出了两步,突然回过头瞧着老包眼睛,说我觉得你面熟,我好像认识你的长头发。

老包说,别人都说我的长头发像陆小凤,跟他一个样子。

我这个人就是爱多管闲事,谁叫我是陆小凤呢!嘿嘿。宽脸说了一句陆小凤的口头禅。老包焦躁地打断了对方想要继续的欲望,说对了对了,就是那个陆小凤。赶紧快去吧。

老包就要成功了,宽脸刚要迈步老头跳了出来,不能怪老头,这么久了还没有支开宽脸。一下子跳进宽脸直愣愣的目光里,三个人面对面,这个场面大概只维持了五秒多。老包想只能快速出击先发制人了,还没等人说话就冲上去出击了。他的手像一只钢筋轧钩,轻快地将对方一只手臂这么一缠,哎呦一声就将宽脸撂倒了。宽脸两只手死命揪住对方裤腿,老包很怕扯坏了他的裤子,说快放手,妈的快放手。不得不用另一只穿着白色棉袜的黑皮鞋连续踢打他的肚子,一直把他踢到热泪盈眶,趴着起不来。老包看着被撕破的裤脚,心情不快地摇了几次脑袋,说不就是帮个忙吗?啰嗦半天,你没读过《雷锋日记》吧。

老头喊了声,快走!宽脸在背后不停地呼救,一声又比一声高,路人们却什么也没听见。刮风天,空喊不顶用,风太大把高音都刮走了,颇具实力的高音发声,飘到空中浑厚低沉模糊不清。两个人跑出胡同,连续跨过了两道马路栏杆,向左拐之后就脱了身,一共没用上三分钟,很多人和车在他们身后穿梭而过。

老头说,这次表现不错,临危不惧胆识过人。不过露相了,说不定有人会找到我们,暂且另谋出路吧。老包说,这个活计干不下去了?工地也不干了?我们这不成了丧家犬。老头说,犬不就是狗吗?我们可不是狗了。我们有钱了,有钱就什么不怕了。去工地收拾东西,就说你娘病了快不行了,顺便把工资也支出来,跟我回家,人哪有百天不打破饭碗的,早晚有这么一天。老包说,可我已经学会吊车定点移位,差点就要坐上正驾驶的位子,自己能开塔吊了。老头说,涝不死的黄瓜,旱不死的葱,以后的事情不用想太多,没什么好担心的。老包说,当了塔吊司机就不用再轧钢筋了,现在什么也当不成了。老头说,起风了,少不了要下点雨,走喽。

两个人顶着风去了工地。临走之前,老包最后一次爬上塔吊,这次发现其实驾驶间里虽然看得远,却什么也看不清,朦朦胧胧一片空旷,风争先恐后地撞到身上。风天中,老包在工地塔吊尾部站立,身后无数根长发作为背景飞扬起来,飒飒发响,这是一个象征性的场景,多年以后,浩繁的日子都已淡薄,回忆起自己的青春仍然是这一幕,除去了这些便是空的。老包对此的解释是,无论走到哪里,无论有多少女人,无论有多少钱,心里最留恋的还是工地还是塔吊还是他的钢筋轧钩,自己是个念旧的人,不过以前的事情不值得回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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