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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5章 一书一简含墨香

抓住阅读中的灵光乍现

写作几年来,越来越发觉阅读对于写作的作用。我一直以为,阅读是写作的土壤,只有阅读得多,土壤才肥沃,这样下笔就犹如播种,在肥沃的土壤里生根发芽,茁壮成长。同时,阅读又好比源头活水,若想写作能源远流长,阅读这个源头活水不可不重视。

我也见过不少流星般闪过的作者,他们或许会在某个时期或某个阶段占据期刊的版面,然而,过了他所属的那个时期,他就成了昨日黄花,再也难觅踪影。如果再看其后期的作品,寡淡无味,如冲泡了一天的茶水,除了发酵味道,就是腐朽的气息。

写一篇文章,灵感有可能来自某篇文章里的一个段落、一个句子,甚至是一个词。然后,恍然有所悟,好比心灵开了窍,落笔为文,如行云流水,出口成章。这就是阅读中的灵光乍现带给写作的神奇力量。这种力量曾一度让我想起了民间制造豆腐的手法——“卤水点豆腐”,一锅豆腐脑,三两勺卤水下去,那脑状物瞬间抱在了一起,成了嫩白如玉的豆腐。其实,写出来的“豆腐块”也就是这么来的。

每个人都有自己喜欢的作家,你也许会收藏有他(她)的所有作品,而若让你说起这些作家作品的全部梗概,未必可以。若是让你说出某个让你印象深刻的段落、句子或字词,你却可以脱口而出。为什么,是这些看似微不足道的细节挠到了你心灵的痒处。他日为文,说不定这些细节会衍生、幻化、拼接成你作品里的某个部分,这些是升华了的灵感,是艺术的再造和再加工,尤其是对于文字行当里的新手大有裨益,当然了,若能触类旁通,举一反三,那就更高妙了。

读过钱红丽的散文,看她形容某个人泪眼婆娑的样子,竟然用了这样一个句子:眼里汪着一苞泪。一个“汪”字,一个“苞”字,形象得让人拍案,美得让人心惊。这样的句子,不是饱经锤炼,绝对写不出,由此,你不难想象到一个人哭得梨花带雨,或是眼泪打转,如蜉蝣戏水,这样的两个字,你写出一大段优美的散文也不过分。因此,假若你也写一篇小说,形容某个女孩子眼角含泪,不妨也说“她眼如花苞,泪水点点如露,噙在花瓣之间,摇摇欲坠。”

早年间看一本叫做《散文诗》的刊物,读到某位作家(忘了名字)写月亮,用了这样的一个句子:淡淡的一丸月。这样的句子,真是让人爱不释手,反复品咂,不难想象出天高月远,羁旅之人抬头望月的情景,这是怎样的一种高妙之境,竟然被一个句子概括得淋漓尽致。假若你也在写一篇怀乡的散文,不妨也说“人在想家的时候,月亮也远,月是两重药性的药,小小的一丸,既能让人想家,也能医治乡愁。”

……

其实,在阅读的过程中,每个人心里都有一个两个你中意的句子。你不妨把这些乍现的灵光收集起来,串珠成链,反复在心里摩挲,把玩出文字的包浆来。这样,某年某月某日某时,你再下笔行文,活用了一两个俏皮的细节,如此这般地活用下去,你也可以笔底惊雷,口吐莲花了。

你说是不?

杂帖

十一月,也是农历九月末,就着窗外萧索的落叶声,读清人李渔的小品《闲情偶寄》,感觉真好。慨叹古人竟然可以把文章写得这般疏朗雅致,放在当今,似乎总是少了些气韵的。势必要紧赶慢赶,势必要汪洋恣肆,势必要搔首挤眉,势必要牢骚埋怨,今人不及古人,若要究其原因,似乎是缺了些闲气的,是的,气定神闲之气。

这么些日子以来,越来越讨厌那些横冲直撞的励志文体,对那些煞有介事的励志格言也毫不保留地把他们扫地出门。那等语言暴力,总是能够瞬间把人一棒子打倒,在彼刻,你是觉得有道理的,俯首帖耳,怎能总结得如此精辟呢?放在此刻再想,全是那一刻麻木了你的判断力,强奸了你的审美,一切都是强塞给你,你要也得拿着,不要也塞你兜里。

每每在遭遇了强制洗脑以后,我都会读读袁枚、李渔,诵诵《菜根谭》,或是临窗而立,读读汪曾祺先生“春初新韭,秋末晚菘”一般的清雅散文,心境里会多了一层舒适感,如潮涨潮落之后,松软的细沙再次铺满心间,一股湿润再次被唤醒。

一直觉得,文要稳,如行车,车颠,一时可以夺人耳目,长时间颠簸下来,晃得人眼晕,颠得人发慌。这样的文字,势必是行而不远,就要散架的。我不喜欢临时抱佛脚地去翻书,这是懒惰的表现,我佩服那些信手拈来的句子,“绣口一吐,就是一个盛唐”,随意一说,就是寥若繁星,多神清气爽,多心旷神怡,说者自信,听着自然,此言如木,不扶自活。

读六朝人写的东西,发现真是“六朝旧事随流水”,如评论家所说,“都是乱写的”,然而,恰恰的这样的乱写,却表达了真性情,说出了真意趣,让你觉得酣畅淋漓、清空彻骨、掷地有声。

有句话叫“强扭的瓜不甜”,其实,“强扭的文也不甜”,而是给人一派酸腐之气,如酒糟放久了,菜籽饼放臭了,杂面馒头放馊了。没有人愿意吃,除非不得不吃,强忍着囫囵吞枣式的咽下去,而后或许是吐出来,或许是“一泻千里”,真是伤人不起。

我曾猜想,中学以后的语文考试,能否不再命题作文,甚至是连材料也不给,随意写下去,后来想想,此举也不妥,我们也不能太高估了现在的阅卷考官,似乎也会因个人好恶而影响了人才的选拔。

这样看来,真若为文,还不能在学生时代,还是要脱去了考试的外衣,禅床竹榻上,明月青松前,即兴而来,不娇柔不造作,不无病呻吟,不空放文屁,可长可短,可实可虚,随意为之,写好不看,稍后再读,不是妙文,也是真文,质量不敢说,至少读起来不会反感,而觉得清风朗月,扑面而来,温馨备至。

写到这里,抬头发现窗外有雾,是个不太明朗的天气。湿润润的雾气恰和了窗前这盆兰草的心意,也希望我的话,没能给你原本舒适的心情添烦。

阅读越明白

看到许多人出读书文集,很不甘心,也很好奇,耐下性子读一读别人的读书笔记,才发觉自己读的书真是少之又少。

于是买书,潜心于卓越和当当网,购买了大半个书房。每本书先是读上几段精彩的句子,寻找些写作的灵感,放下,隔些时光再读,概览一遍,又一番收获,半年之后再读,感知就不同了。

并不是所有的书能经得起这样“三遭”读,大部分仅仅是浏览就够了。对于有些书,我们是读者,有时候,也是匆匆过客,甚至是看热闹的,看过了,就了了,记不住,也不必记住。而对于另一些书,确实还是要细看的,如母亲做的手擀面,热剩饭时吃又有别开生面的味道在其中。

我曾多次出差到三线城市,寻遍了城市的旮旯缝道,难觅两间书屋,若有,大都是新华书店,或是专卖教辅和考试类型的专业书店,其余的,大都规模很小。我也去过不少新华书店,大都人头寥寥,撂棍砸不到人,当然了,也不忍心撂,看书的大都是些孩子。

大人们哪里去了?

宅在家里有网,行旅在外有生意,人人都有自己的念想,惟独不念书。

于是,我看到许多人在商海、在人世、在职场、在生活里沉沦下去,如入泥潭,渐渐淹没自己的头顶。

有人或许要问,看书难道就可以躲避俗世的不堪,就能够不入泥潭了吗?

我觉得,或许读了书,在我们将要入泥潭的时候,或者已跌入泥潭的时候,能抓到一根救命稻草,或是留下几根头发供来救你的人抓住,进而把你提出来,而不是别人飞奔来救你时,抓住的是你的假发套。

姚敏在《昔年种柳》里写下这样的句子:用阅读来抗拒粗陋的生活和不知不觉的堕落。

我们总在不知不觉中被粗俗磨平了性格的棱角,不知不觉中在意志的天空堕落了。能够给我们带来堕落抗体的,有且只有阅读。

月读月明白,阅读越明白,越读越明白。

雨天最该去的地方

雨天最该去的地方。这或许是一个被很多人思忖、争论了多时的命题。

雨,可能是风雨如骤的暴雨,也可能是淅沥沥的小雨,你怀伞而出,雨大时,撑一把伞快走,如赴一场约会。不是麻将馆,而是图书馆。

去图书馆,岂不也是一场约会。我一直相信,好的文字能通灵,它会约你,在书橱的某个角落,书页的每个句段之间等你,你去寻它,也是一场约会。

学编导系那会儿,看了不少韩国电影,韩国电影似乎总多雨,雨天里的美好邂逅,多半发生在图书馆,于是,男主角大方地把一把阔大的雨伞借给女主角,或是索性双手撑开自己的上衣,让女主角躲在下方,踩着雨地里的水花哗然走过,引得屋檐下等雨的人一阵侧目。

对了,别忽略了,女主角怀里一定抱着一本书,哪怕是和这个故事无关紧要。

老实说,这个时代,雨天去图书馆的人不多了。雨天的清闲日益显现不出它的优势来,雨天是天水在冲洗多日的喧嚣,天地之间,静谧一片,这时候,你若临窗,或是倚着图书馆的书架,读一本书,风烟俱净,俗世默默地从你身边飘过,你仿佛被放入了空谷深潭里,一番淘洗,文字的淘洗,出浴后,雨收住,天光朗朗,空气新鲜,刚才入耳的文字一遍遍在心间反刍,多美的时光,日子就在这样的阅读里凝滞了一般。

雨天,在图书馆,不妨读一读明清小品,读一读魏晋时期文章的豪放不羁与诙谐荒诞,看一看笔力娟秀的碑帖,或是丰子恺清朗隽永的画卷。不在武侠小说里,没有江湖,我们也宛如在修炼,修炼心胸里无坚不摧的沉郁之气,修炼心怀里湖水无边的浩瀚。

的确,不止是雨天,我们花在读书上的时间真的太少了。有人曾这般狂傲地讥讽我们:中国人均每天读书不足15分钟……典型的低智商社会。我们是吗?你每天被阅读花去的时间是多少?我们不妨扪心自问,然后,用自己的实际行动狠狠给这丫几个嘴巴子。

很怀念上大学的那段时间,合肥似乎总是多雨,我则喜欢在雨天去图书馆,看几章文字,作一些笔录,遇见上好的段落,来不及写,还会用手机拍下来,然后回到学校的机房整理,三年下来,我已整理了厚厚的两本“观书精华录”。有人问我,大学时代,最有意义的事情是什么,我就会拿出两本书摘来给他看。如今一晃很多年,每每翻开那时候做过的书摘,仍能受益良多。

我所工作的小城没有像样的图书馆,可以毫不夸张地说,他们的藏书,除却行政性的传记和志,还没有我的多。所以,春天来的时候,我喜欢泡上一杯瓜片,在自己的书房里慢慢读一些册页,或许很慢,一上午只读两三页,却从先人、贤人、闲人的文字里品咂出无尽的意味来。

人在社会中逐步加快了工作节奏,我们被这样的节奏带得一路小跑,鞋都跑掉了,有时候还跟不上茬。这时候,我总渴望窗外淫雨霏霏,就着那连绵的阴雨,我可以肆无忌惮地读下去,让心灵慢走下去,开辟另一片幽静的园林。

雨中读书,最能入定,最入心思。真的,不信你试试?

我是棉麻的,我的温暖的

见过许多女子,她们也许不漂亮,也许不耀眼,也许不妖艳,素面朝天地一如春天土地里拱出来的青豆芽。她们默默站在那个耀眼男人的身后,一声也不吭,一句苦也没有叫,在岁月深处隐忍地发着光,我们不妨把这类女人叫做棉麻女子。譬如鲁迅的妻子朱安,胡适的发妻江冬秀,当然,还有徐志摩的妻子张幼仪。

还是说说徐志摩的妻子张幼仪吧。

张幼仪出身于上海大户人家,也是见过世面的大家闺秀,少女初长成时,经四哥介绍与当红诗人徐志摩相识,并最终步入结婚殿堂。而在当时,她并不知道,徐志摩第一眼看到她的照片,只说了一句话:乡下土包子!

匆忙中,两人还是结了婚。婚后的几个星期,徐志摩就去国外读书,张幼仪想随从,却遭到了徐志摩父母的严厉拒绝和阻拦。数年独守空房,张幼仪只在徐家绣绣花,写写字,严格按照自己出嫁时母亲的教诲:绝对不惹公婆烦心。20岁那年,在家独守空房的张幼仪终于有机会到伦敦与徐志摩相聚,不料,这时候,徐志摩却已经与林徽因相恋。

两年后,张幼仪在柏林为徐志摩诞下儿子后,就匆匆与徐志摩办了离婚手续。这在当时,是为数不多的中国人在外国办理离婚事件。离婚后的张幼仪并没有立即回国,而是在一所大学攻读了幼儿教育。

又五年,张幼仪终于学成归国,在东吴大学教授德文,与此同时,出任上海女子商业银行副总裁,云裳时装公司总经理。

时光匆匆如流年,1931年,徐志摩飞机失事,天才诗人巨星般陨落。

就在徐志摩逝世后的第22年,早已再婚的张幼仪做出了一件令世人刮目相看的事情。她主持编订了台湾版的《徐志摩全集》。

是一日夫妻百日恩吗,还是以德报怨?这个传统的女人用自己的行动向我们证明了什么是中国传统女人的美德,什么是一个如水女子的修养。在如老茧一般沉重的封建思想压迫下,她没有叫苦不迭,而是脚下踩着苦水,嘴里吐出蜜糖来。

我们或许可以把这一类女子统称为“棉麻女子”,也许面容不算貌美,皮肤也不算精致,却在粗糙的体表下跳动着一颗温暖的心。

我是棉麻的,我的温暖的,时光过后,自有人知。

书的功用

单位一位老领导去世,他办公室里多种办公家具被“摊派”其他部门使用,我们办公室分得一个橱子,暗红色。我们办公室的配备本身就已“满员”,橱子一来,没地儿放,只得放在办公桌前,每每处理公文抬头,一片暗色,不觉心里生出一层压抑感。久而久之,越看越觉得碍眼,总觉得是以前去世了的老领导站在我们面前。

一个橱子,杵在那里,空空如也,马上成了负担。

突然有一日,一位外部门的同事来到我们办公室,看到这个空橱子,很纳闷。听了我们办公室的想法,瞬间笑了。这么容易的解决办法,竟然成了棘手问题。只见他说着,随手从我们每个人的办公桌上各取了三四本书放在橱子里。

说也奇怪,橱子里放了书,再透过玻璃看过去,立马亮堂了,也美观了许多。

雪白的书脊,整齐的书页,一排排地站好了队,如同给暗红色的橱子扑了粉,这才发现,原来书脊的功用还有这么多。怪不得当下的许多公司老总都喜欢拿它来装点自己办公室的门面,推开他们的门,一面墙,白花花的都是书,打开书橱一看,齐刷刷的未开封,真是可笑至极,不知是书的无奈,还是人的悲哀。

微博流行的日子,许多人喜欢拍写花花草草发在自己的微博里,企图增添自己的浏览量。先开始,这种方法还算奏效,再过些日子,人人都这么做了,就不灵验了。于是,很多文艺风格浓郁的人又出一奇招:在花的旁边,或是花丛上放上一两本书,那感觉,立时又别开生面了。

也曾看到许多作家,新书出来以后,都喜欢找个美女作书模,拿着他(她)的新书拍一张照,然后自己发到微博上。作家们也纷纷承诺,凡有美女愿意拍书人合照者,可赠新书签名本一册。我见过不少这种封面与美女合影的宣传照片,雅致漂亮。人为书增色,书为人增媚,两者相得益彰,达到了双赢的效果。

有人说,纸质图书将面临与MP3、卡带一样的下场,不久将退出历史的舞台,将被电子图书取而代之。我不赞同这种看法,电子书再好,也是虚浮的,好比一个人丢了魂。前几天,欣闻《读书文摘》经典版推出了香味读物,每一期刊物一个香味,不觉拍案叫绝,一本本带着不同香味的图书拿在手里,一月一味,消除了味觉审美疲劳,“与你的每一天都是新鲜”,多好的创意。

一本书,一个亮点,一页风景,一种香味,一份格调。书在创意在,美在,精气神在,有生之年,愿书与你我同在。

湿

看电影《秋喜》,扑面而来的是一股潮气。里面总是飘雨,江一燕所饰演的女主角在不停地扇着扇子,郭晓冬所饰演的男主角杀人时紧张得额头都是豆大的汗珠,吊脚楼里雷声隆隆,雨瓢泼而下,燥热的天气,死一样沉寂的氛围,给这个电影蒙上了浓浓的“湿”意。老师说,这是我看过的孙周最压抑的一部电影,也是我看过的最压抑的一部谍战片。

这样的湿,让人想起满地的青苔,土屋里床下那些怪异的潮虫,甚至是股下奇痒难耐的湿疹。真不够明快,真让人抓挠不是。

还有本科幻小说,叫做《未来是湿的》,讲的是电脑代替人脑的软件(湿件),这样的湿,给人一种无比抽象的不可捉摸感,甚至是不安定感和恐惧感。看得人空落落的,脑子里一片雾水。

其实,“湿”这个词还是很有血有肉的。

记得一次访谈,某位女星谈起对刘烨的印象。她是刘烨姐姐的朋友,一次,她去刘烨家做客,刘烨从恰好从外面回来,与她打了个招呼,天正好在下雨,刘烨湿着头发进来的,那一刻,在她看来,刘烨特男人。至今,我已忘记了该女星是谁,但这样一个细节无比动人,一个“湿”字,给我们绘就了一个帅气、潇洒、爷们的刘烨。

“湿”所对应的词是“干”,它们都是形容词,干会让人想起干瘪瘪的瓜蒌,枯黄的老丝瓜,甚至是恐怖片里的僵尸和木乃伊。而“湿”就有血有肉多了。

前苏联电影《办公室故事》里,有这么一段精彩的对白。女主角说,你看我干巴巴的。男主角慌忙挽回说,不,我觉得你始终是湿乎乎的。一个“湿乎乎”,让我们觉得这女人丰腴温存多了,不在是干巴巴不食人间烟火,没有情趣的“冻人”。

“湿”这个词很有厚重感。遥想古诗里的“花重锦官城”,还有更直观的“沾衣欲湿杏花雨”,以及李商隐的“夜夜桂露湿,村村桃水香。”这样的句子,读起来,周身都有一股清爽感充盈四周,如沐春雨。

湿衣服穿着不舒服,但是很性感。现如今的时尚杂志都流行一个词“湿身诱惑”,大抵是衣服撒了水,再去拍照,某些部位若隐若现,吊人胃口。这点,在电影《火烧岛》里也有,天降大雨,一车抛锚,车上走下一位俏丽女子,要一帮犯人帮她推车,有几个色鬼故意跑到女人的对面窗户去,目的是大雨浇湿了女人的衣服,他们可以在推车时借机偷看女人的胸部。

现如今,还有一个词很时髦,叫“湿生活”。人往湿地走,湿地的生态环境好,风景大好且宜人宜居。即便是去不了湿地,在干燥的冬日,也要在家里给自己弄一台加湿器,目的是给干燥的生活多一些湿润的气息。

大千生活,雍容时挤一些水分出来,干瘪时补充一些水分进去,不管是身体,还是心灵,乃至万物,都逃不开一个“湿守恒”,是呀,怎一个“湿”字了得。

沈从文的副标题

冬天,偎雪看《湘行散记》,读到沈从文写给其妻张兆和的信,心里泛起融融的暖意来。

沈从文喊张兆和“三三”,张兆和喊沈从文“二哥”,沈从文把写给张兆和的信分别命名,到了某地则取一处地名作标题,副标题取为“三三专利读物”。怎一个肉麻了得!

1934年,因母亲生病,沈从文匆匆回湘西,动身之前,他与妻张兆和约定,每天给她写一封信,于是,就有了《湘行散记》的前身。那时候,不像现在通讯这么方便,到达某地了,一个电话打过去,山河清明,心安如磐。而是多用信件报送平安的消息,在信件里,我们能了然各自心思的细腻。

譬如,沈从文去了桃源后,给张兆和写信,告诉她“我已经到了桃源,车子很舒服……我有点点不快乐处,便是路上怕是太久了些……三三,乖一些,放心,我一切皆好。我一个人在船上,看什么总会想到你。”随信件,沈从文还会用蜡笔把路上所见简家溪的吊脚楼画给张兆和看,还说,摇橹人的歌很好听,只可惜声音写不出来。

张兆和呢,则会写信给沈从文,撒娇起小女人的性子:“你走了两天,便像过了许多日子似的。天气不好。你走后,大风也刮起来了,像是欺负人……”

好一对乖巧恩爱的夫妻,腻歪起来,也是这么如胶似漆。

沈从文也真是个细心的男人,他不光会说些肉麻的体己话给张兆和,还会在自己的“三三专利读物”里把自己沿途的风物,饮食,住宿条件,所见故友,读了哪些书,心情变化等一一都呈现给张兆和看,甚至是在哪里,船突然歪了一下,也会专门写信给张兆和。一书一简之间,极尽两人暧昧亲和之气。

名人的家书很多,但有沈从文这般写得精巧传神的,还真不多见。在“两地分居,等同分手”传言里的今天,沈张夫妇用信件架构了别样的夫妻生活。才子就是才子,沈从文会把自己生活的船舱一角画给张兆和,并告诉她,自己在船舱里告诉张:“今夜的风大了一些,一个人坐在船舱里,对着微抖的烛光,作着客中怀人的神气,也有个味儿。我在为你打算,这时你与九妹也许正在炉边同张大姐谈话……”

在一定程度上,沈张二人是生活在对各自的想象世界里的,不知道我们能否把此看成为灵魂之恋,唯有这等恋爱,才爱得圆满,爱得根深蒂固。

这其中还有一个难能可贵的细节,一般恋人之间写信,很少涉及自己所处的工作领域。而沈从文不这么来,他还会把自己即将写的某某文章,什么主题,什么风格,悉数告诉妻子。这样的爱恋怎能不深切呢,在沈从文的世界里,张兆和永远是最懂他的人,在张兆和的世界里,沈从文永远是最挂记她的人,如此,两人便如同密不可分,铁板一块了。

许多人喜欢从沈从文作品的艺术来看《湘行散记》,我觉得,或许从沈张二人的情感世界来研究更为切合。毕竟,在一定程度上,《湘行散记》也就是“三三的专利读物”嘛。

善留其余

一天,商汤很闲,决定外出狩猎,臣子们很快就安排好了围猎场所,臣子们为了取悦于汤,给整个围猎场布好了网,只待汤来。商汤王到达围猎场,发现围猎场四周都围上了网,连忙让人把网撤去三面,只留一面,商汤说,捕猎本是件依天命而为的事情,猎物们愿意到网里来就捕猎,不愿意就随它们吧。

这则故事被司马迁记录在《史记》里,后来还演化成了一个成语——网开一面。

我与商汤王是老乡,每每听人讲起这个故事,或是去汤王陵公园晨练,想起这件事,倍感格外荣耀,仿佛此等善于也有我的功劳一般。凡事皆有度,要适度,不可过度,不可涸泽而渔焚林而猎,要学会给自己和子孙后代留条后路。

人说,宰相肚里能撑船,商汤是君王,有此恢弘的气度自然很正常,换作常人就很不一般了。艺人徐帆曾在接受访谈时说,好好爱自己的丈夫吧,别给自己留后路。这话听来滑稽,仔细想想,却很有道理。

当然,你若说徐帆是明星,必定还不是一般人,那么,就让纪晓岚先生为我们讲述的一则人狐恋的故事来印证吧。

《阅微草堂笔记》记载了这样一则人狐相恋的动情故事:在献县,有一位名叫周虎的仆人,与一只狐狸相恋20余年,一日,掐指一算,缘分将尽,就要走了,按理说,它应当安度余下的日子,然而,它却没有,而是提前三日离去。说,吾留此三日缘,为再一相会地也。数年后,狐果然来了,欢洽三日而后去。临行呜咽曰:“从此终天诀矣!”

后来,有人这样评价这只女狐:“此狐善留其有余,惜福者当如是。”

善留其有余,让我想起了中国民间朴素的农民,他们从不一次性摘光自己果树上的果实,而是每棵树都留上一两个,或是梨子,或是枣子,或是柿子,他们把那些留在树上的果子称之为“看家的”。淳朴的乡民们认为,如果你一次性摘光了所有的果子,那对果树母体来说,无异是一种掠夺,一种活生生地抢走它们所有孩子的侵略。

善留其余,才能连年有余。这是生活的辩证法,也是一种浸润了人间大爱的智慧。这样一个词,一种行动,值得我们每个人去深思。

董桥是一座桥

陈子善先生有一本书,书名很有意思:《你一定要看董桥》。这个名字可是对董桥极大的推介,书中,对董桥的创作笔法,行文心路做了诸多描摹,堪称一个董桥迷了!

以前,我也零零星星地在报刊上读到董桥先生的文章,感觉他很会玩书、玩文、玩物。行文之间,温婉可人,似温泉濯心,舒适惬意。我一直坚信,会玩的人,写出来的字太好玩,洒脱的人,写出来的书才不拧巴。个中潇洒,一如董桥。

近期,买到董桥先生的随笔集,名字很好——《旧日红》,那些在岁月里老去的旧日子,缘何是红色的?是铁锈红的红吗?恰恰是映衬了岁月的脚步缓缓爬过器物的痕迹吧。

也想到董桥先生的另两本随笔《从前》、《旧时月色》,看书名,总让人想到,这是一位很爱怀旧的先生。旧时月色照今人,应该有着另一番蓝色的意境和情趣吧。

怀旧,应算是扯着古人古时的衣襟撒娇吧。董桥先生的娇撒得很可爱,读他的文字,可以发掘,很招人喜欢。

有人说,怀旧是示弱的表现,意思是当下没有过去优秀。我不这么看,我们也可以怀旧,但是,我们有怀旧的资本吗?单凭那份阅历,我们够吗?

看了一些台湾香港地区作家写的书,大都能看到历史的纵深感,能把大陆看不到的旧事在他们的作品里连根挖出来,且很耐人玩味。有时候,禁不住让人庆幸,好在还有他们,那段历史不曾就此消解、灭绝。

也曾看过今人对诸如民国人文之类的解读,有时候,有些细节,和董桥等作家们一对照,才发现,存在很大的“差池”,有很多,都是“误读”,是野狐禅,让人读着揪心,或反过来对他们所写的对的产生犹疑,是这样的吗?

好在还有董桥,能够替我们的阅读拨乱反正,柳暗花明。

有时候,我这样想,董桥或许算是一座桥吧,踩着他的文字,我们回到旧时光,渡一段心路。

那些藏在我们书包夹层里的人

每个人都曾萌过青春的芽,在我们童年的书包里。

书包里有书,好比园林里有树,它们是最正统也最可靠的隐蔽场所。

时过多年,我们也许常常想起那些被我们藏在书包里的人。如今他们去了哪里?过得怎么样?还是不是像以前一样潇洒、漂亮?还记不记得一起晒过的阳光?还想不想起来我们一起吃过的一团棉花糖?

那些藏在我们书包夹层里的人,或许是只言片语,或许是几笔涂鸦,或许是一张一寸照,模糊地被我们用卫生纸包了又包,用牛皮纸裹了又裹,唯恐折压它。他们曾经是那样被我们藏着掖着,少年的我们没有旅行箱,书包是我们心间最隐秘的地方。

那些在晨光里被展开偷偷看一眼的女孩,是晨露里的鲜果;那些在夜灯下被偷偷拿出来的男孩,是夜幕下幽蓝的鹰。一切都是美的,至少在当时是美的,至美的,没有丝毫的审美渣子在里面,纯粹得露骨。

那些藏在我们书包夹层的人,曾经被我们和林志颖、周慧敏、叶倩文、刘德华、黎明放在一起,即使被翻到,我们也可以糊弄一番,蒙混过关,其实,我们哪里有大人们的眼睛毒,他们吃过的盐巴远远超过我们吃过的饭。

那些藏在书包夹层里的人,夹杂着我们的小小惊怯,夹杂着我们的些许向往,夹杂着我们的不少花痴,夹杂着我们的浓浓纯情。

因为是年少的,我们的愚笨的,因为是年少的,我们是空白的。

哪个少年不怀春,哪个书包不藏人?藏过的,将被记忆珍藏。暴露的,再回忆依旧是甜蜜模样。

那些藏在我们书包夹层里的人,或许我们永远不要去找,真要找了,要么失望,要么绝望,要么给自己吓了个踉跄。

时光匆匆如流水,人不能两次踏进同一条河流,少年的美好将永远属于少年,稍后再去品鉴,美酒也成了白水一盏。

抹一把鲜血也要转型

近期,屡屡被期刊上的励志文击中,不得不绕道而走。励志文中强硬的逻辑,硬邦邦的说教不时会让你起一身鸡皮疙瘩。在改革开放、经济发展的初期,时代曾经呼唤励志文,于是,它们如雨后春笋般出现,然而,时代的车轮滚滚走向了今天,社会经济基本格局已定,“转文风”的喊声越来越响,我们发现,不再那么需要这种“格言暴力式”的说教了,转而喜欢温暖一些、纯粹一些的文学样式。

笔者也曾写励志文多年,深知这个文体逐渐被很多人诟病,说它是心灵鸡汤,甚至说它是心灵鸡精,根本不挨“汤”的气。甚至很多人说,这个问题就是伪文学,材料加感悟式的批量写作,毫无意义,看一篇觉得很有道理,看了十篇以上,你会想吐,因为,此等填鸭式的阅读让你觉得毫无意义。

我觉得也是这样,或许在当下,励志文有其市场需求,能给写手们带来一定的经济效益,但是,换长远来看,始终是要被阉割的一种文体。还是走走纯文学的写作才是正道。

你想呀,作家作为沉入生活的人,不在生活中汲取营养,反倒去关注某某名人如何成功,某某丑小鸭怎么一夜变成白天鹅,生活中怎么有那么多的“缝子”可钻,哪有那么多的机遇可供你寻找?

况且在当下这样一个维权意识浓厚的时代,写不好,很容易吃了官司,写手那点小家底,哪里可以跟一掷千金的名人们相抗衡?

退一万步,即便你是帮名人锦上添花,立传树碑,耐不住别的写手不也这么做呀!你也写,他也写,我也写,写来写去势必写在一起去了——翻开杂志一看,同一个事例,差不多的感悟——难道是抄袭?

于是,期刊和写手之间,写手和写手之间逐渐出现猜疑。笔墨官司打来打去,最后,两败俱伤,真是赔了夫人又折兵。

所以,奉劝还在励志文的泥淖里挣扎的人们,快快转型。

转型初期,也许会觉得烦恼缠身,首先,经济收入下来了,稿酬单子不再如雪片一般飞向你;其次,心底的失落感一下子降到最低谷,这时候,小心虚荣心会让你反弹,会促使你重操旧业,重蹈覆辙。

转型中期,你会觉得写写生活也不错,不妨写写生活里的小情趣,小格调,小资,小味道,小感觉,逐渐培养兴趣,逐渐积累素材,逐渐朝着大题材迈步。挨过了这个坎儿,会为你进入下一步打下基础。

转型后期,也就是你最接近成功的时候,这时候要更加增大自己的阅读量,小心期刊界的旧关系以及文友中的“老相好”的“中肯意见”,意思大多说,还是你以前的作品好,现在写的总觉得没有以前经典,如何如何。这时候,你要立定脚跟,不能自乱方寸,还是坚持转型,抹一把鲜血也要转型,因为,这时候恰恰相当于“万里长征”只差最后一步了。你就要赢得柳暗花明了,所以,这时候最难的还是坚持。

转型以后的写手们,在这里要说声恭喜。因为,你已经学会沉入生活写作,已经学会歌颂生活中的真善美,善于描摹人性中闪光的细节,已经可以轻车熟路地不借助素材写一篇雅致的散文或小说。那么,还是让我们坚持往下走吧,你会逐渐发觉,转型以后如沙滩拾贝,处处都有惊喜。

对了,最重要的是,我们终于可以说自己想说的,写自己想写的,赢得自己该赢得的真正表扬。

面对嫉妒,心底有路

老实说,从当下的书籍里,诗鬼李贺的诗歌可觅的不在少数。要知道,在李贺去世后的一段时间里,他的诗一度遭遇“灭顶之灾”。

说到这,不得不提一提李贺的表兄,他与李贺同窗,且以诗文见长,偶有佳作面世,且深受好评,无奈的是,由于李贺的存在,别人却总是容易把他忽略掉。他很懊恼,却无计可施。这件事,他一直耿耿于怀多年,直到李贺去世后,有官员命他搜集整理李贺的诗歌,以飨世人,他终于抓住了这个千载难逢的“机会”——他命人搜集到了李贺诗歌的全部手稿和现存书籍,丝毫不加整理,就把这些诗作全部投进了茅坑。

这是何等下作的嫉妒心。李贺表兄以为,这下子就可以摆脱李贺的影子了,自己终于可以崭露头角,殊不知,事实并不像他所想象的那样。尽管别人找不到李贺的诗歌,但管不了人们口口相传呀,于是,两年不到,李贺的诗歌再读风靡,诗集也很快问世。而他的这位嫉妒心极强的表兄却始终名不见经传。

嫉妒可以是一柄双刃的利剑,让自己在前进的路上劈荆斩棘,阔步向前,也可以因为过于在意它的锋利进而自残了心智。如果你正在嫉妒别人,不妨想着光明正大地超越,你强我更强,针尖对麦芒;如果你正在被别人嫉妒,不妨想想自己是不是还不算最优秀,有句俚语是这样说的,你只是跑得快,别人始终会超越你,如果你已然会飞,就放心领略高空的精彩吧!

面对嫉妒和被嫉妒,我们心底要有一条属于自己的路。要嫉妒别人,这样才能进步;若是被嫉妒,你不妨迈大步拉开差距,让他人化嫉妒你为仰望你。这两句话适用于职场中交际的每一个人。

练练耐心读小说

我对五千字以上的作品有着习惯性的抗拒感,原因是没有性子读完,况且并不是所有的小说家的作品都是在起始部分引人入胜,这就更让我厌弃这样没有尽头的阅读。所以,有一阶段,我在卓越买书,都是绕着道走,只选些随笔和游记来读,对于小说,除非特别的名家,其余的,我是抱有一种敬畏感的。

一年前,接了一个为出版公司写书评的差事,为了买米下锅,只得忍着性子往下看。白日喧闹,有了孩子以后,就更容易分心,我把所有的阅读时间挤在晚上,把孩子哄睡以后,开卷即读。

我佩服现当代一些小说家的构思模式,对于他们出奇制胜地运用悬念,酣畅淋漓地叙事风格深深叹服。我也对某些小说家血腥暴力、情节涉黄的行文方式不敢苟同,仿佛只有爆粗口、讲黄段子才能引领社会风尚。然而,细查上下五百年,没有哪个时代的作品是以耍横涉黄而流行于世的。你别拿《金瓶梅》作论据,你没那资格,我更没有,话未出口就显得我们浅薄了。

我有精读的阅读习惯,这导致我的阅读速度并不快,我对作品有挑剔感,所以,目前我所读过的作品并不多。印象最深的还是《复活》、《长恨歌》、《平凡的世界》等,我觉得这些堪称是一个时代的伟大作品。

现在流行小说的影视剧改编权一说。许多小说很流行,很快被大导演们趋之若鹜地选中,然后,火速投拍,搬上荧幕,有了小说的前期铺垫,加上名演名导和成功炒作,电影也能火一把,甚至达到“火上浇油”的效果。后续的“副作用”是很多小说还在创作阶段就被电影公司提前签下影视改编权,我觉得,这未必就是一件好现象。在经济利益的趋使下,金钱很可能会强奸艺术,导致生出不伦不类的怪胎来,这样的例子不在少数。

当然也有许多相得益彰的小说和电影组合。很多人爱拿小说和电影相比较,对于其中的情节和描写部分跟电影镜头语言相比较。我觉得这等同于把老鼠和蝙蝠在一起品头论足,一个是土行孙,一个是天外飞仙,本非一个门派,完全没有可比性。所以,每每有媒体拿大镜头摆在我面前,抛出这样的问题,我只有赶紧劝他们关机大吉,省得费电劳神,我啥也不会说。不是大牌,也没有资本,是原本我就没有牌可出。

阅读本来就是一些有着读书癖好的人休闲娱乐的游历方式。在这里,我用了“癖好”一词,目的是,我不想把阅读架在极端高压的銮驾上,经验告诉我,这往往会让阅读小众,不入流,下不了台。阅读小说,本身就是一场心灵修炼的方式,我觉得要把我两定(腚):一是练定力,二是连腚力。定力是注意力和恒心,腚力是好身体,没有颈椎之类的杂碎病,让你能坐下去。

无论何时,你心浮气躁了,还是找本小说来读,用文字给自己一些刻意的管束,一本小说,在形式和内容上都让自己修身养性。

和词语一起冬眠

大风正紧,电视里传来又要降温的消息,已经是零下了,还要再降。有时候,降温比股市走低还要令人畏惧。

想起多年前的大雪天里,与堂叔一起去后园的竹林里打野鸟,那些雪里的飞鸟,因找不到食物,依然昏沉沉,实在饿极了,只得吃几口雪,或是啄榆树里残存的虫子的尸体。我们就那样在竹林里晃荡着,期待与那些饥饿的鸟儿装着满怀。鸟早就缩在了窝里,偶尔可以遇见一些鸡蛋,是撂蛋的鸡诞下的,如今,已被残酷的风雪冻得比石头还硬。拿回家放在锅里煮,有一股坚韧的香,那是童年记忆里跳跃的小小欢喜。

如今,竹林伐尽,唯有一些细小的竹根在野风里苟延残喘。竹林附近,土路被升级成了水泥路,哪里还长得住竹子?

一落雪,就哪里也不想去了,冬天里的世界稍稍有些枯燥,总觉得缺少惊喜。假期里,清晨出了门,到菜市场买一些新鲜的时蔬,吃了早饭就窝在家里,看一些谍战剧,想着一帮人等互相穿插潜伏,最终谜底一一揭开,能带给我们恍然大悟的惊喜。季节吝啬它的景观,只给我们一片白茫茫的雪,连梅花也是要次第开的,我们不妨这样自己给自己一些惊喜。

一到雪天,我总想起武侠小说里的纷乱江湖,不为别的,只为那些沿街乞讨的人。电视里,播放着一些国家冬天安置流浪汉的机制。确实细之又细,让人动容。路有冻死骨的时代早已远去了,想着自己所处的生活,也有一些流浪汉,在桥洞里,在冰雪纷纷的街头,希望他们身上每人也背着一个江湖,也有自己的侠义生活,有那个神奇的丐帮能帮助他们度过险季。

干货市场逐渐开始紧俏了。有晒干的莴苣叶、黄花菜、南瓜笋、腐竹之类的吃食越发畅销,一入冬,“肉食者鄙”就被人抛到脑后了,人类进入休养生息的时间,火锅大行其道,晚上路过一家火锅店,有汽车停住,一帮工人吆喝着把一个个箱子掀下车去,烂了一包,是那些不知道从什么地点拉回来的羊肉卷和牛肉卷,明天,它们就要堂而皇之地端上餐桌。饮水思源,吃肉还思不思源呢?

不到两岁的女儿怕冷,晚上睡觉时,我总把她抱在怀里。空调早已不敢再开,先前仅仅是开了两天,女儿就得了红眼病,先开始说,是空调滤网没有清洗,赶忙喊来师傅收拾,哪知道清洗之后,依然不行。可能是干燥的热风容易上火吧。又想起童年乡村那些日子,我惊奇于邻居家的孩子,他们穿着露膝盖的棉裤去听戏,流着鼻涕牛牛咋就不感冒呢?母亲说,雪上何必加霜?再说了,即便是加了霜,还非要你看到吗?

冬天的眠歌异常好听,我常常听妻唱给女儿听,有时候,女儿没睡着,我倒早早睡去了。在梦里,我与女儿在雪地里嬉戏。冬天,总害怕被闹钟吵醒,却每次都无法避免,在送到办公室的晨报上读到北岛的诗《过冬》,记下几个不寻常的句子:

听见了吗?我的爱人

让我们手挽手老去

和词语一起冬眠

重织的时光留下死结

或未完成的诗

给人生“补水”

向来喜欢草木,养了一盆滴水观音,出差一周回来,发现它已瘫软在盆,从水龙头接来一盆水灌下去,然后不再问它,兀自在书房里看王世襄的《锦灰堆》,刚看完第一卷,目光疲惫,抬头看窗外,与一盆激灵灵的滴水观音相遇。不觉惊呼,这还是刚才那盆蔫巴巴的花吗?如今,已经腰杆挺直,枝叶伸展,一派精神。

原来是水壮了滴水观音的胆。

又有一次出远门,不知不觉,午饭的当口,路不熟的司机把车开到了郊区,费了好半天功夫才找到一家农家乐饭店。要了一碗饭,总觉得没有胃口,且感到身体干渴难耐。这时候,同行的一位伙伴问老板要了一碗醋,然后嘱咐我喝下三两勺子,顿觉浑身精神,食欲重回。

我不知何故,忙问伙伴,他说,其实,吃醋不光是给你开胃,也是在给我们的身体补充水分,水分足了,你的味蕾自然也就打开了,吃饭自然就香了。

又是水的功劳!

现如今,随便打开电视的哪个频道,翻开报刊的任一广告页面,铺天盖地的堆满给肌肤补水的化妆品广告,我们已经想到给植物补水,调剂生活,给身体补水,调理脾胃,却往往忽略了给自己干涸已久的心灵补水。

一个干涸的心灵,是没有神韵的。犹如画龙,却没有点睛;塑碗,却没有青花;老屋,却没有旧家具,都是不圆满,不丰润的。

谁不渴望拥有丰润的人生?

丰润,即丰满,莹润。丰,则饱满;润,则明泽。那么,我们如何让自己的人生更加丰润?

首先要不忘通过阅读给自己的心灵“补水”。人不学不知道,人不阅读,就如同植物长期不给水,势必要枯萎蔫死。阅读,便打开了人生的另一条路,目睹世界的另一番精彩。我们用嘴吃饭,用眼摄取心灵的营养,这两者缺一不可。

当然,也不要忘记适时让自己出游,通过旅游步入生命的深流。有人说,要么读书,要么旅行,身体和灵魂,必须有一个在路上。当枯燥的生活麻木了我们的心智,硬邦邦的世界封闭了我们的灵感,冷冰冰的现实冻僵了我们的思维。我们必须给自己来一次畅快的游历,在游历中丰满自己,在游历中成熟自己,在游历中超越自己。

更不能望的是盘点自己,通过总结领取生命水域的静谧。人生有两“结”最重要,不是中国结,也不是蝴蝶结,而是团结和总结。团结,我们才不会影单影只,身小力薄;总结,我们才不会永远走老路,永远在一个地方跌倒,永远不知道自己哪方面黯淡,哪方面闪光。

心不甘者,心不干;心不干者,必补甘霖在心间。给我们的人生“补水”,我们的生命才会现出它的光华来,给我们的人生“补水”,我们心灵的念珠才会打磨出它的包浆来;给我们的人生“补水”,我们才能走更长的路,领略更动人的风景,收获更甜美的浆果。

风流已成稀罕物

去一座梧桐高大的院落里去采访一位老者,他正在竹椅上读者当日的晚报,一则消息,一篇趣闻,他都读得津津有味。采访出来,同事对我说,这老头真有意思,竟然还读报纸。

我一愣,读报纸咋了?我对同事的话颇为不解。

同事笑了,问我,你不觉得这个时代,能够用心读完一张报纸的人已经越来越少了吗?

是呀,当下,能够安心读完一份报纸,并读得兴致满满的的确是少了。

近来读王世襄先生的《锦灰堆》,老先生一生致力于研究明清家具、竹刻、古玩,还有市井玩物、花鸟鱼虫。在我看来,先生不光博学,最难能可贵的是,他最会玩。有太多的人,他们在某一行业很优秀,但是,却很无趣,这样,立时人就“消瘦”了不少,在感官上缺少了丰腴感。

这个世界上没有神仙,若有,也应该是会玩的人,他出类拔萃,也要闲云野鹤,兼得才可以。

看过不少书法作品,也见到不少书法家有作品送人。书法,其实也是抒发对人和事的看法。所以,送字须谨慎定夺。我见过不少人送领导书法,什么“高瞻远瞩”、“志存高远”、“天道酬勤”等等,这类词太泛滥了,你若不是名家,所送领导若不是极致庸俗,倒不如别送这类。我见过有人送领导这样一幅字:存真意趣,有大风流。送后,领导大悦。

不过,这样一句话,十个字,也不是任何人都能担得起的。

试看眼下的社会,有太多的人心思浮躁。爱看电视的多了,爱看书的少了;吃方便面的多了,吃手擀面的少了;能操黄钟大吕的少了,会哼市井小调的多了。

有一次坐城乡列车班线,坐上去,扑鼻的烟味,车厢里一片哗然,几个男人在津津有味地瞅着车载录像,视频播放的是某夜总会录制的荤段子、黄笑话,所讲所演极为肮脏。我环顾了一下,车厢里还有未成年的孩子,有女孩子则捂着耳朵,不忍睹闻。

我原以为这仅仅是个别车辆所为,第二次再坐另一辆,还是如此。再看看那些在车厢里往返的学生,黑心的车老板和司机们真是高看了孩子们的“免疫力”。竟然拿出这样一面黑乎乎的旗帜来为自己的生意作幌子。

还有一次,背包在小城穿行。路遇一三轮车夫,劈面就问,老板坐车不?

我不是老板,也不坐车。

坐我的车吧,我拉你去个好玩的地方,男人嘛,出差在外不就是风流快活?

你当我是外地人吧,我就是本地人!

本地人也需要呀!上来吧。三轮车夫在给我摆手。

老实说,我平常非常尊重这些靠出卖体力为生的人,但是这次我没有,我冲他大呼,你丫闲的,一边儿玩去!

三轮车夫一脸不悦,悻悻地走了。

训完三轮车夫,我边走边想,这个年代,在某些角落,风流已成了稀罕物,下流却“流”得满地都是。

蛋糕吃掉,松塔会老

上个世纪末期吧,世界兴起了这样一种新鲜事物:名片。

上书自己的姓名、职位、通联等。一方小小的名片,凝结了一个人现有的所有价值所在。

有一段时间,这种自制的名片甚至被当成了身份证一样被使用,排查不严的宾馆,出示它即可。

后来,名片林林总总,花样繁多。但是,名片的归宿也很悲惨——那些送出名片的人连同他的地位和背景被一同扔进了垃圾桶。

据说,目前,发名片者为了拯救这种被扔的尴尬,不惜把名片制作成了优盘,不光可以知晓对方信息,还可以作为存储工具。

无奈的是,名片的结局依然悲惨,你想呀,谁会缺那个把优盘,在乎的被送人,不在乎的,结局还是一样。

我们总是千方百计地渴望对方记住自己。

一次上市公司的文秘招聘,招聘现场竟然滑稽地设在了KTV。于是,有人为了吸引主管们的注意,在开场白进行之前,他不惜跳了一段脱衣钢管舞,动作极为夸张,眼神极为色诱。其实,该女孩并不知道的是,招聘现场并不在这里,这是一个阴差阳错,该公司总经理临时有事,让主管去应酬一下,混球的主管见到这么多美女,不知道如何献殷勤,自作主张地把应聘人员拉到了KTV。最终,主管受批,该女孩遭淘汰。

又是自我炒作惹得祸。

一位作家打算拜会被誉为活的泰戈尔的诗人达斯库普塔。交谈甚欢,达斯库普塔端出了一盘烘得金黄松脆的小点心来招待他。“这是我刚烤的,尝尝看,我很喜欢这个味道。”达斯库普塔笑容可掬地说。目的是为了给这次会面留下美味的印记。

谈话结束时,那位作家不得不回去了。达斯库普塔赶忙起身说:“好的,好的。为了让您记住我,请收下这些吧。”达斯库普塔弯腰从花园里捡起三颗硕大的松塔递给了作家。

要知道,这种松塔,在德国的树林里俯拾即是。一世英名的达斯库普塔竟然为了让别人记住他而大跌眼镜地送着送那,他也许不知道,蛋糕注定是要吃掉的,松塔也会老去腐烂,或许,写好诗歌,才是达斯库普塔的正道。

而回过头来我们再看,尽管达斯库普塔被誉为活的泰戈尔,他成为泰戈尔了吗?

带一本书去孤岛

看过一个访谈。

记者问一位作家,如果让你带一本书去一座孤岛,你会带什么?

《本草纲目》,作家脱口而出。

我不禁佩服起这个作家的智慧,既不矫情地说带某某哲学家的书,也不下作地说带某某野外生存秘籍,而是选择了《本草纲目》,孤岛荒蛮之地,具有双重意义。我们可以设想:作家通过辨识花草,进而知道那些花草可以食用,以便很好地生存下来;知晓哪些花草可供观瞻,养花弄草,颐养性情,以便高质量地生活下来,汲取走出去孤岛的希望和勇气。

一本书代表一种人生态度。渴望带一本高深哲学的人,可能有两个极端,要么是精神至上,要么是虚伪透顶。渴望带一本生存秘籍的人,也可能有两个极端,要么是实用主义者,要么是彻头彻尾的胆小鬼。

其实,这个问题也曾在国外被抛出。有很多人选择了《圣经》。国外媒体说,这是何其的悲哀?

悲哀?也许大家都会觉得这是很正常的事情呀!没错,我一开始也这么想。但是,你用逆向思维转念一想,不难发现:你未去孤岛以前的生活岂不是很难堪,也就是说,你在现实生活中早已经生活一拍两散。那么,也就是说,你的现实生活本身就已经是一座孤岛了。你去不去孤岛反倒是到了天堂,那本《圣经》,只不过是暴露你现实不堪的一个尾巴而已。

不过,带一本书去孤岛,这个命题本身就是一个套子,摆明了是试探你在极端环境下的人生态度的。

想起另一个命题,也常被拿来给人下套:如果还有一天就是世界末日,你和你心仪已久却未能获得的女人(男人)呆在了一间封闭的房间里,没有人会找到你们,即便是找到你们也无济于事。你们孤男寡女,你却只是单恋,你却能在体力上控制于她(他)。你会不会与她(他)发生肉体上的关系?

这个命题一出,也有很多人被问倒了。有人斩钉截铁地说,不会,绝对不会,既然已经是世界末日了,我要在她(她)离开这个世界以前对我保留君子的印象。有人也断然说不会,眼神里却飘过诡异的神色。还有人坦白地说,那我或许会。

其实,这个套下得狠。第一、表明了你有单相思这样一个事实;第二、你若干脆说“不会”,有人骂你虚伪;第三、你若果断说“会”,别人会骂你“禽兽”。

我觉得对付这种问题,做好的回答就是:鬼扯的世界末日!生活在你身边的不是你真正的爱人,那样才是世界末日!

其实,这样两个问题,有其相似性。人生的诸多态度和智慧都是在提问里被激发出来的,我们所遇的人或物或事,很可能都是记者,他们通过有声无声、有形无形的方式在采访着我们,一不小心,我们就露馅了!

既然露馅儿无法避免,我们需要关心的是,你是清新的韭菜馅儿,还是油荤的猪肉馅儿。

创口里的人生,窗口里的俗世

谁人青春不言伤。

毕竟,处在青春里的我们始终不懂爱。不懂要学,学的过程中势必要付出代价,这代价有时候是甜蜜的,但多数是掺杂了心酸在里面的。如果学爱里的另一方遭遇了命运的捉弄和折磨,在躁动的青春里,在冲冲撞撞的欲望里,在跃跃欲试的荷尔蒙面前,在最纯最美的情愫怀里,我们会作何筹算,我们何以应对?

若干年前,我还青春的时候,当我戴上耳机听张信哲唱“我们再也回不去了,对不对”的时候,心情酸酸的升起一层雾。这层雾在我成熟后彻底消失,若干年后的今天,当我在书店里再次遇到一本书的时候,那层雾又重新聚拢了来。

那本书叫《写给年少回不去的爱》。

我在初冬的夜里展开即读,书应该算是青春小说吧,也许大多数人会这么看,没错,也可以这么看。

那些青春小说里该有的场景:校园、俊男、美女。小说里一应俱全。

那些青春小说里该有的道具:游戏、文学、恋爱。小说里一样不少。

除了这些,《写给年少回不去的爱》里,还描摹了当下这个时代青年的躁动、压抑和苦闷,以及在这样的氛围下如下爆发,出走,挣脱,受伤。

小说以男主角“苏扬”所经历的诸多情感为主线,串接起了青春的无奈,不择手段的对命运抗争,社会的阴暗面,就业的压力等等。

在苏扬的诸多女友当中,让他始终难以忘怀的是何诗诗。这个少女时分丧失父爱的女孩,十几岁就开始了师生恋,把自己的初夜给了自己不负责任的老师,自此感情受伤,对异性产生了诸多的不信任,渴望通过自己对命运的抗争来完成出名乃至出国的目的,后来,他遇到了苦苦追求她的苏扬,却熟视无睹,因为在此刻,她已经把自己的梦想全部凝结在通过肉体的救赎完成自己心灵的救赎上。一朵花,外面绚烂,花心逐渐萎了,何其残酷的青春!

而傍在何诗诗青春锈蚀铁索上的苏扬,也在苦苦的追求和失去里,遇见了叶子、李楚楚等女子,他在她们那里逐渐成长,也许正应了那句,女人是男人成长的大学。好女人是一座好学校。

当然,在《写给年少回不去的爱》里的男女主角们,苏扬懦弱善良,他所遇见的女友们也无所谓好与不好,每个人的身上都凝结着一个故事,她们各自负载着自己的命运而来,各自驮着一帧命运的橱窗在给苏扬看。

这或许也是一场感情的游历吧。苏扬或许可以被看成是一个游历者,他在这场特殊旅行的过程中看到了潜规则,发现了权色交易,也看到了人性的无奈和屈从,最终是万般醒悟。到头来,都是感慨:我们再也回不去了,对不对?

这本小说是著名作家一草的青春系列煞尾作,我们不妨把它看成了残酷青春的完结篇。人,总是会在伤痛里汲取勇气和阅历,《写给年少回不去的爱》通过那些命运的创口和那些青春的窗口给我们面对俗世,掘开了一条青葱气象的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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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咱穿越了,莫名其妙的穿越了!还是个架空滴!咱顺风顺水的做上王后!在那儿,王就是给我卖笑滴!可王有一天,华丽一变,变成了一只狼,咱就是让他口水流的滴滴答答的小肥羊!咱仰天大吼:王,你怎么这个时候才非礼人家尼!人家都等不及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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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在多重打击之下,音乐系美女大学生林夕桐穿越至清朝误打误撞化身为年羹尧的妹妹——年夕桐。在九子夺嫡中她被悲剧地迫害成渣渣,逃出宫外后化身为名响京城的“香香公主”。但是历史是不会改变的,作为四王爷胤禛,未来大帝雍正最宠爱的妃子,她该何去何从?【情节虚构,请勿模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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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两位从小被恶毒的姐姐赶出了家,受尽了一些的折磨,十年过后华丽归来。遇见了小时候的他,而她并不认识他。他花心却并不花心,也只是说对她专一。却因为一切的考验来回分别重逢。故事的结局又将如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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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他是王爷了怎么了,只要她喜欢,他就得娶她,什么公主什么圣女,她都不要管,因为爱上了,谁也不能来阻止,哪怕是父王母后,哪怕是王公大臣,哪怕是三纲五常,只要她喜欢就够了,只要他答应就够了,爱是两个人的事,就算真的到了那个时候,她会嫁的,但那人必须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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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取消婚约的当天晚上,她被他当成心机女人狠狠占有!一纸验孕证明,成功拆散南城最登对的情侣。他家人寻上门来:结婚!必须结婚!她欲哭无泪:就不能当做约了一次?说好隐婚,他却抓着她举行婚礼,宣布主权!奉子成婚,她在婚礼上突然间来了姨妈……怎么办?离婚呀!男人却把她压在墙上,强势占有!他的继承人,只能从她肚子里出来。可是,她性冷淡……没事,总裁大人很热情,借个火,烧晕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