历史内容的叙述,除了需要体裁来规定叙述的方式、结构,安排叙述的次序之外,还必须借助语言来表述,才能成为史学著作。刘知几说:“史之为务必藉于文。”不借助语言文字,人们对历史的认识,就不可能表达出来也不可能交流和传播,从史学著作的构成来说,史体语言是一个重要的因素。这就恰似一座大厦的主体建筑和内外装修,任何科学的设计艺术最终都要依赖实际建筑和装修来体现,同样,任何高明的编纂体例必须要借助优美的语言表述来实现。有史书编纂就必然有语言表述工作;离开了语言表述,就无所谓编纂。史书的表述是对史学研究结果的书面反映,它对研究成果的流传、推广和应用都起着不容忽视的作用。语言表述是史书编纂这一整体中不可分割的主要部分。因此,在史书的编纂中应对史体语言的运用给予足够的重视,要想灵活驾驭史体语言,最基本也是最关键的是要弄清楚史体语言的要求。
史书的语言表述不同于文学写作的地方就在于它既不能虚构情节以示曲折,也不宜浓墨重彩以显生动,但又要求获得文学作品所具有的感人效应,即可读性。这种特殊性决定了史书的语言表述自有奥妙。对此,历来论者不少。古代史家刘知几、章学诚等提出了“尚简”、“用晦”等标准,顾炎武认为史文当“辞主乎达,不论其繁与简也”。当代史家白寿彝先生提出了“准确、凝练、生动”的六字原则。吴泽先生提出了“科学、准确、鲜明、生动”的要求。瞿林东先生则从美学高度提出了历史著作语言表述的“真实之美、质朴之美、简洁之美、动态之美、含蓄之美、力量之美、形象之美”的范畴。综合以上这些史体语言的要求,结合当代地方史编纂的实际,史体语言的基本要求可以归纳为八个字:准确、简练、生动、朴实。
1.准确白寿彝先生主编的《史学概论》,在讲历史文学时,把“准确”作为历史文学语言的第一要素。所谓准确,包括以下三个方面的意思:首先,要正确地认识客观历史及其规律。主体对客体认识的正确,是语言表述正确的前提;二是用词要恰当,恰到好处,与所要表述的史事相符合,对某些近义词的细微差别要分辨情楚,所用的专门术语要准确;三是句子写得严谨,判断要合理,推理要合逻辑,一般不宜用夸张、比喻等修辞手法。历史研究的科学成果必须准确地表述出来且能被人所认识和接受,才有科学价值。
所以对一词一句都必须有严谨的科学态度。在史体语言的运用上,还有一个叙述明快的问题,这主要是针对史学著作在论述某些问题、观点时,往往夹杂许多专门术语和转折语词,有附加成分较多的长句、复合句,这样就使内容的陈述易于呆板。对此,除了在语法上进行加工外,应尽量避免用“难词”和专门术语。此外,在编纂当代地方史的实践中,时常会遇到一些具体的文字表述问题。比如,事件发生的时间、地点交代不清,或者使用一些笼统的时间概念,“目前”、“现在”、“近几年来”、“近来”等等。再比如,在称谓上“错位”。编纂者不是以第三者的地位来记事,而使用“我省”、“我区”、“我市”、“我军”、“我们党”,等等。出现这些问题,主要是因为编纂者对史体语言的准确性要求不明确所致。这些虽属文字枝节问题,但没有规范,也会影响史书编纂的水平。
2.简练古代史学家在叙事上往往强调要做到简明精练,如刘知几说:“夫国史之美者,以叙事为工,而叙事之工者,以简要为主……文约而事丰,此述作之尤美者也”。陈垣也遵从史文尚简,主张“写文章要清楚、明白、闲话少说”,在保证读者正确理解作者观点的前提下,语句能省则省,言简意赅。他认为“写作应象顾炎武的《日知录》,一字一句能够表达就不要再写出第二个字第二句话”。由此可见,所谓简明精练的基本要求,是以最简洁的语言表达最丰富的内容,也就是反对空话,要言之有物。要做到这点,最重要的是要训练自己的思维,使自己的思想高度缜密,对所述问题的实质、规律等有明确的认识,这样才能抓住要害。此外,要做到文字简练、繁简得当,不仅仅是一个文字技巧问题,还和史学家对历史过程的深入了解及对材料恰当安排有关。但简练只是一种手段而不是目的。宋人洪迈指出“文贵于达而已,烦与省各有当也”。顾炎武也认为“辞主乎达,不论其繁与简也”。一部好的史学著作或一篇好的文章,有时写得简,有时写得详。明末清初著名史学家顾炎武认为史之语言要“主乎达”,不在于繁简,可以说道出了历史文学的根本要求。他说:“辞主乎达,不论其繁与简也。繁简之论兴而文亡矣。《史记》之繁处,必胜于《汉书》之简处。《新唐书》之简也,不简于事而简于文,其所以病也”。所以说,史文的语言表述上的“简练”,指的是在“达”的基础上做到“事多文省”,若能“文约而事丰”就更好了。但如果一味尚简,致使史文叙事不明确、不准确,反而“求简而得烦,两失之矣”。
3.生动史学家写史首先要忠于史实,但简单呆板的语言文字是不能再现具体生动的历史过程的,所以对史体语言提出了生动这一基本要求,即撰写史书要写得生动、传神、情尽。在描写人物时,可以在不失真的前提下尽情地刻画任务形象,突出其性格特征;在史事的叙述中也可以恰当地运用描写的手法,以增强历史的真实感和揭示事实前后因果的联系性。此外,恰当引用诗文、歌谣、小说、戏剧等也能使史文显得生动传神。包括正史在内的各种史书,这类引文相当丰富。
史体语言生动性要求的实现,只有刻画传神的人物、描写引人入胜的史事是远远不够的,生动性的要求体现在全文的字里行间,往往因一个字、一个词、或是一句话之差,效果就相去甚远。同为中国历史上不朽的史学著作《资治通鉴》和《史记》,都有许多值得称颂的地方,但从史体语言生动性要求来看,则《史记》略胜一筹。明末清初著名史学家顾炎武的评价是:“《史记?万石君列传》:庆尝为太仆,御出,上问车中几马,庆以策数马毕,举手曰‘六马’。庆于诸子中最为简易矣,然犹如此。太史公之意,谓庆虽简易,而犹敬谨不敢率尔即对,其言简易,正以起下文之意也。《通鉴》去‘然犹如此’一句,殊失本指。”。也就是说,《通鉴》将《史记》中的点睛之笔删去,就有点乏味,缺少了生动。
4.朴实作为以理服人的史书文字,通常以朴实取胜,不加雕饰。既通俗易懂又含义隽永,给人以自然美的享受和陶冶。这是一种较高境界的美。我国古代史学家,都很注重和强调史学著作的朴实美,并在这方面为我们树立了楷模,值得我们总结和学习。
准确、简练、生动、朴实,是对史体语言提出的基本要求。根据当代地方史编纂实践遇到的一些问题,还需要注意当代地方史著作与文学作品、与工作总结、工作报告等应用文体在语言表述上的差异。文学语言的特点在于形象性,它比较多的使用夸张、比喻等修辞手段来表现作品的人物和情景,这对于史学著作来说是不适宜的。史学必须以史实为依据,以纪史为目的,不允许像文学那样将许多历史人物揉在一起,创造典型形象,更不允许在叙事纪史中采用夸张虚构的手法去篡改史实。形象思维与文学性的语言只是史家在描述史实中借用的一种表述手段。编纂当代地方史也同工作总结、工作报告有区别。在工作总结、工作报告中常见的用语,在文件、报刊社论中常用的指令性语言,如果用于写史,那是十分不得体的。记叙历史需要用必要的统计数字来说明问题,但是如果数字用得过多,甚至以此来代替历史发展的生动过程、代替人物活动生动场面有声有色的记叙,会使人读来乏味。因此,编纂当代地方史,文字要准确、简练、生动、朴实,切忌想当然,凭空推论,忌用套话、空话、假话。假想臆测、浮文虚语,都有失史体。
在史书编纂的语言表述方面,要摆脱目前史书可读性差的困境,最根本的途径在于史学工作者大力提高自身的汉语水平和文学素养,潜心史学文采,研究和提倡科学的优良的文风。从汉语文学中吸取丰富多彩的词汇,从西方文学中学习其句式的灵活多变和语言思维的严密逻辑,把史学著作写得通俗些、生动些、活泼些,使它具有知识性、趣味性和可读性。既然历史是复杂多变的,生活是五彩缤纷的,人类情感是喜怒无常的,那么,史书的语言表述就应该是生动活泼、绚丽多姿的,没有理由整齐划一、单调平淡。这也是史书的生命力所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