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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4章 一条悲哀的狗

好久以来,就想写这条长毛狗的故事。

那时我在工地,当装卸工。这差使很辛苦,尤其卸水泥,即使身强力壮者,五十公斤一袋,走在晃晃悠悠的跳板上,一口气几百袋下来,那腿肚子也会僵直如木,不听使唤。卸完以后,多一步路也不想走。就在货场的站台上,仰躺在地,四脚叉开,一个大字。

这时候,长毛就出现了。

它早来了,不过,远远地逡巡着,不过来。通常,人累急了,就有脾气,长毛绝不惹这些大爷,这是它的聪明处。而那些不懂事的狗,好热闹,好起哄,好人来疯,缠在工人脚下,绊腿碍事,断不了挨踢被踹。若是不长记性,闹个没完,碰上哪位没好气的工人,正一肚子火没处撒呢,飞起一脚,狗要是躲避不及,能搭上半条命。

我不大习惯这种残忍行为,可那位说,“你可怜它,谁可怜你?”想想,你不能不认为这是真理,我只好无言。

长毛在远处瞟着我,也瞟着那只被踢伤的狗。

显然伤得太重了,那叫声凄惨,工人不耐烦,吼道:“哭你妈的丧啊!”这都是工地的狗,大体上都认得出来,还叫得出名字,那狗哭着,一瘸一拐走了。人,其实很残忍,也许他被别人踩在脚下,受着熬煎,但他能踩别人的时候,往往更毒辣。

我有生以来,头一回听说狗会哭。被打不能还手,被打还不能说一声不,甚至还不准许它哭,我想到自己,心里很不是滋味。后来,我也明白,为什么半夜三更长毛在工棚外边,冲着天边的月牙儿叫了,敢情那是哭,狗哭和狗叫不一样,叫的声音响亮,哭则是断断续续地呜咽,令人悱恻心悸。工班里的人都睡得很死,无人知道长毛的这份痛苦。只有挂牵着父母,妻子,孩子,怎么也睡不着的我,能听到下弦月里长毛的哭。

我不知道狗有没有比较久远的记忆,当它趴在工棚门口,当它蹲在自己窝里,当它看着工班二三十个工友,可谁也没有意识到它的存在时,我注意到它的眼神,是相当相当悲哀的。这是一条北方的狗,它是属于森林,属于守林员,属于猎枪,属于山神爷,属于地窝子,甚至属于谁也征服不了谁的对手,那一群枭悍的狼……然而,抽莫合烟的班长,我们都管他叫头儿,把它拐出森林,拐到工地,随着建设大三线,来到贵州水城,修一条到大河边的煤矿支线。

它恨他,怕他,但又对他忠诚,这也是它能流露出来的全部痛苦。

我早就闻听长毛的大名了。它毛之长,毛之密,在贵州短毛狗的世界里,十分突出。但长毛之出名,它是一条有粮食户口,有三十斤定量,有林业公安局养犬证的狗,很让人要对它侧目而视的。何况有它的很多传闻,据说长影厂想找它去拍电影,派车接到长春,把别的试镜头的狗咬了,谁还敢让它当主角,又送回来了。据说早先在牙克什林区封过狗王,因为跟狼群厮杀过,还咬死了一条公狼。那年轻的公狼本是占绝对优势,但奈何不了它,因为它的毛太长太厚,加之那重量级的体重,竟无技可施,遂成就了它的光荣。

我马上想起杰克伦敦写的《荒野的呼唤》和《白牙》,及至发配到工班,接受劳动监督。看到这位当代英雄,实在是相当失望。也许,什么人应该在什么人群里,什么狗应该在什么狗群里,都是有一定之规,羊群里出骆驼,各色,骆驼群里出来一只羊,同样各色,而且,那种身为异类的孤独感,怎么看怎么落寞。

什么狗王啊?我差点笑了。

头儿也不晓得它真实的年龄,至少也有十二三岁吧?他随便一说。可活了十年以上的狗,是个什么概念呢?就是说,长毛已经相当于六七十岁的老人年纪,风烛残年,青春不再。既看不出当年擒恶狼上电影的神采,也看不出整个林业局的狗,一见它就耷拉尾巴五体投地的威风。

现在这条老态龙钟的狗,只是那厚如氆氇的皮毛,那身似牛犊的个头,还是令人敬畏三分。贵州水城在火车未通之前,偏僻闭塞,当地人,尤其是四乡八区的苗族老乡,从来没见过如此庞然大物的狗,还有专门跑来参观的。也许是老狗的缘故,也许是我认为的那种悲哀的缘故,不但跟狗不合群,跟人也爱搭不理。不过,对工班的一干人,还合得来。

头儿说,它特恋主,它特恋窝。

记得我第一次到装卸班的工棚,卧在门口打瞌睡的它,像任何一个机关传达室把门的人那样,打量了我一眼。精神有点萎靡,不那么振作,我没放在心上。

工地的狗很多,基本分为两类,很好区别。工人养的,都是工程队修森林铁路时收养下来,后来带到三线工地,一律长毛,黑白黄褐,什么颜色的毛皮都有,但谁的毛也比不上这头狗王的长。老乡养的,都是体型较小的短毛狗,清一色的深色皮毛。工程队的狗,从来不对职工和家属汪汪,只是跟老乡,和老乡拉车运货的马,和尾随着老乡车前车后跑的狗,过不去。只要进入工程队大院,工人养的狗,绝对狗仗人势,成群结队,追着撵着,叫个不停,咬个没完,这是那个没有电视机,只有样板戏的年代里,工人们在荒山秃岭里,最开心的文娱活动。

不过,当这些长毛狗,一旦落单,被短毛狗团团围住的时候,那遍体鳞伤的结局就在所难免。狗的世界,其实,与人的世界,没有什么太大的区别。欺软怕硬,弱肉强食,这条被咬得鼻青脸肿,毛碎皮裂的狗,夹着尾巴逃回来,命运没准更惨,说不定很快就会成为一顿大餐。工人杀狗,其快无比,将狗头按在水盆里,几分钟后就可以开剥,说这样闷死的狗,血不散而肉香。而喝狗肉汤,怎么能少了酒?只要打开酒瓶,朝茶缸子里咕嘟咕嘟地倒,就瞒不了我们那位头儿。这家伙有特异功能,五百米方圆内,他会找到这瓶酒和这盆狗肉汤。

他一去,就有莫合烟味。有莫合烟味,就有长毛。

我打听过头儿,“长毛吃不吃你扔给它的狗骨头?”他回答,“它为什么不吃?凭什么不吃?只要肚子饿极了,人还要吃人呢!”虽然,狗吃狗,是直接的,人吃人,是间接的,小异而大同,但按他的逻辑推断,确实也应该理直气壮的。

尽管它喉咙里开始发出吼声,站在工棚门口的我,倒没有在乎,按照工地狗的特性,该不会咬我,更不会要我填会客单。不过,它还是挡住我的去路,还歪头琢磨了一会,看看该从哪儿对我下嘴,然后,它咬住我的鞋。比较斯文,没有把我当做兴安岭的狼。它的嘴真大,不费事吞进我整只脚。

这时,留着小胡子,抽着莫合烟的头儿踱出来,我们已经在队长那里打过照面,他掰开它的嘴,把我的脚释放出来。然后,把我介绍给长毛,“他是我们班新来的伙计。”

“听得懂?”我问。

“你再把脚伸给它,看它咬不咬?”

它嘴里的哈喇子已经滴了我一鞋,我也不想再试,它站起来,既不理我,也不理他,进工棚里去。头儿说它恋主,其实,长毛对头儿远不如对班里那二三十个人亲近。在班里,应该说,只有我和头儿两个人,是它刻意疏远的。头儿领我进屋,那份热情,让我吃惊。后来,我才懂得,他不是对我热情,而是对我行李里那瓶散酒热情,他是个见酒走不动道的主。进得工棚,这个当班长的,不是给我安顿住处,不是给我交待工作,而是要我听他讲这条狗的故事。

他先问我,能不能先来点什么润润嗓子?

还没等我表态,他倒也不客气,自己动手,拿起我那瓶散酒,对着瓶嘴,就喝了一大口。这人酒品还可以,他有酒,你可以喝,你有酒,他更可以喝。此人在参加铁路工程队前,在龙镇、讷谟尔一带流浪过,养成老毛子喝酒的习惯,一仰脖,抹抹嘴,把瓶子还给了我。那时,我常常整夜整夜睡不着,心里总是悬着北京的妻子,上海的父母,因此,需要喝上一大口来麻醉自己,这才能摆脱苦想。可那时,很穷,只能喝这种便宜的零打的酒。

头儿不是好人,是肯定的,但也不是很坏的坏人,这样,我们成为酒友。

酒下肚后,像抽了鸦片,他就来精神了。“过来,长毛,你这条有过功劳的狗啊!让爷搂一个。”他吆喝着它,长毛不想搭理,然而又不能不搭理,懒洋洋地向他靠过去,瘦小枯干的头儿,哪经得起这条肥狗,人和狗都倒在连铺炕上。然后,坐起来,清清嗓子,言归正传。

我也记不得此后听他讲了多少回,长毛比我们所有的人都听得更多,因为它是主角,要以诗为证。我发现,长毛不喜欢头儿,有时也很不甩他,但挺愿意听他来讲它的故事。狗和人一样,有表现欲望,虽然是条老狗,但也和所有的上了年纪的老人一样,愿意成为众人关注的重心,或者中心,或者焦点。

头儿有许多人性弱点,偷奸耍滑,好色贪杯,搞小动作,又不甚高明,想吃怕烫,其实很孬种。不过他挺能“咧玄”,这是东北话,就是天花乱坠,胡说八道的意思。他如果早生几千年,在古罗马,那位演说家西塞罗,恐怕对他能把死人说活的本事,也钦佩不已的。

他边讲边比画,不是拍拍狗脑袋,就是摸摸狗屁股,不是把它的嘴掰开,展览它那咬死过公狼的牙,就是出它的洋相,剥开它肚皮上钻火炕烧焦的疤痕。有时还叫它滚一个,这对它很难。第一,它老,第二,它胖,但是,它尽管老大不愿意,他是主子,他是老板,不得不勉为其难地完成这个动作。可是头儿总嫌它不卖力气,总要它“安可”,总要它来个前空翻,后空翻什么的,才让他脸上有光。这也是工班里全体工友极为反对的,肯定会有人跳出来阻止,大声对他喝斥:“别折腾它了,你以为它是一条哈巴狗,是个玩艺儿啊?”

这真是一个教人徒呼奈何的世界啊!把智者和尊者当小丑使唤,而小丑却坐在太师椅上颐指气使,你说,它能不悲哀,它能不痛苦吗?它能不半夜冲着月牙儿低声地哭吗?说实在的,在那渺茫的日子里,在那无望的黑夜里,听到它在外边哭,我也忍不住将泪水往肚里吞的。

也许因为它对自己的故事听得太多次了,这条老狗不一定明白每句话的具体涵义,但从头儿声调的高低起伏,抑扬顿挫,所产生的巴甫洛夫的条件反射,是在那狗脑袋里留下记忆的。每当他酒喝得多了点,每当在座有长头发的,就会精神亢奋,添油加醋,发挥过度,“咧玄”咧得没边没沿了。长毛有本事能听出不是旧版本而是新版本的不同来,就会抬起脑袋,盯着那张抽莫合烟的臭嘴。于是,头儿够老还不十分糊涂,马上打住,回到正题上来。

这故事在工班里,每个人都能倒背如流,大家称之为第九个样板戏。早先,头儿在隧道里打风钻,是个三天打鱼,两天晒网,并不正经干活的人。就那么一次,他进洞了,赶上了塌方事故,当场砸晕,被压在倒坍的排架下面,排架又压在好几十方石头和泥土下面。大家忙着逃命的时候,没有想到他会来上班,清点进洞人数的时候,也没有在意他的缺席。但人们发现长毛一边叫,一边用前爪扒着石头,便明白了怎么回事。显然它闻到了那莫合烟味,大家足足扒了好几个钟头,才将他拖出来,都以为他死定了,抬到洞外,经光线一激,醒了,浑身上下,居然连块皮都没蹭着。

长毛也就出了名,据说,还上了《森铁工人报》的。说着,他就要翻箱倒柜地找那张旧报。马上有人揶揄他,头儿,那报纸五百年前,就让你卷莫合烟抽了。整个班里的人,并不尊敬班长,却都关爱这条老狗。尽管满嘴流那种白色的、拉黏的、令人恶心的哈喇子,让人腻歪;尽管这位老先生,肠胃不好,常常接二连三,放很臭的屁,令人掩鼻;尽管有时碰上一条小母狗,也会“老夫聊发少年狂”,突然轻骨头起来,追着人家屁股后边,往尾巴下狂嗅没完,浑身哆嗦,让工班足足能乐上半天,弄得它也很不好意思……这种上了年岁以后的人也好,狗也好,都是难免会有的这样缺点,那样毛病,人们也能担待。谁能永葆青春,谁能长生不老,等你老了的那一天,或许还不如长毛,有这份人缘呢!

大家当着头儿的面就说过,你也别灰心,头儿,要是真让我们选班长的话,长毛能当选,也没你的戏。

我很同意众人的高见,因为我也看出德才兼备的长毛,是个当领导的材料。在班里,它就防着两个人,一个是我,一个便是班长。它对我的警惧,是政治,因为我是“右派”;它对头儿的戒备,则是本能,因为那家伙确实是个坏分子。

我到工班劳动的几年里,这条狗既不跟我表示亲热,也不跟我表示不友好。冷冷淡淡地跟我保持着一定的距离,而且始终如一,我不能不佩服。我相信不会有人对它宣读文件,这是一个写小说犯了错误的“右派”;这是一个敌我矛盾,按人民内部矛盾处理的“五类分子”;这是一个有五公斤零二百五十六克重的档案,被中央文革小组的姚文元批判过的十恶不赦者。即使向它传达,向它布置,它能领会,能把握吗?但是,它不领会,它不把握,怎么偏跟我划清界限呢!一个装卸班三十多人,它就将我视为异类,视为印度那不可接触阶层,岂非咄咄怪事?嗣后,我把这条狗的阶级觉悟,多次讲给别人听,没有一个人相信,这个世界上会存在一条懂得政策的狗,无不表示出匪夷所思的样子。

相比之下,头儿相当完蛋了,口口声声无产阶级,两杯子倒进嗓子里,阶级没了,立场完了,哪怕我刚刚从批斗会上,触及灵魂又触及皮肉回来,也敢跟我称兄道弟,为我打抱不平,“谁让咱们虎落平阳,龙游浅滩呢!”如果再让他喝下去,那就咧开玄了:“别看他们今天闹得欢,小心秋后拉清单!”这好像是小兵张嘎的话,我不得不赶紧捂住他的嘴,你不要命,我还要命呢,因为,谁也保不齐,转过身来,他跑到队部去汇报,敢赌咒发誓说那是我讲的话,我跳进黄河也洗不清,他不是没有这样干过。

初次见面那回,我看他还有酒兴的样子,索性把瓶子交给他,他一边喝着,一边招呼长毛,“过来过来,”叮嘱着,“你可不准欺侮他哦!”这个他,就是我。

长毛不表态,离我一米远,不肯往前挪一公分,我很诧异,它怎么就知道我是“右派”?难道它阅读过1957年发表我处女作的《人民文学》杂志,难道它阅读过同年《中国青年报》上刊登的姚文元批判我的文章?为什么如此铁面无情,为什么如此岿然不动,我直到今天,也解不开这个谜。有时,忽作奇想,也许它不是狗,而是一个以狗的形式出现的人,正如有的狗,以人的样子生活在我们中间一样,这世界本来就是很扑朔迷离的。

接着,他又启发:“长毛,你咋不跟老李说说悄悄话呢?”

这是最可怕的热情,长毛对人要表示亲密的话,就是把那臭烘烘的嘴,贴过来,也是头儿经常强迫它表演的。那黏液似的哈喇子,粘在脸上,加之腥臭,实在受不了。幸好,它不肯赏我这个“右派”的脸,它的立场坚定,倒把我给饶了。但实际上,这条有派司的狗,只是疏远我,并不欺侮我,真正刁难我,蹂躏我,陷害我的,倒是这位工人阶级不离嘴的头儿。

我不知道头儿当流浪汉的时候,是不是蹲过“笆篱子”?他按谁最新来,谁最低贱,就得挨尿桶睡的牢狱规矩,讲完狗的传奇以后,安排铺位,要我与它比邻。受监督劳动的我,没有资格说不的我,自然不好表示异议。

我说不在乎,还自我解嘲,外国人还有与宠物狗睡一个被窝的呢!说完这句话,班里的工友,都掩口葫芦而笑。我懂,他们为什么乐我,只要是狗,就有股子狗臊气,即使如今布什的总统狗,恐怕也不例外。尤其下雨阴天,狗的毛皮里泛发出来的气味,是很熏人的。但到了当天晚上,我才明白众人们讪笑的底里,还没有跟我的邻床道晚安,它就打起呼噜来了。就冲它打出来的呼噜,也该当狗王,真有雷霆万钧之势。看起来,狗臊气,区区小事,狗呼噜,才真正可怕。很长一段时期,我对这位邻床朋友的鼾声,恨之入骨。我甚至琢磨过,要不要杀死它,然后自首,以阶级报复罪坐牢,也不致常到医务室要安眠药,以为我想自杀。

后来,我也就习以为安了,不那么想谋害它了。第一,它挺尽职,睡不多一会,就出去打更。第二,它是一条公狗,一条老公狗,这一点,跟爱拈花惹草的头儿,秉性类似。工棚里的人,也蛮幽默的,有时也挺耐人寻味,早晨广播喇叭一开,门口不见长毛,间隔里没有头儿,“二位老同志又加班加点,一宿未归啊!”

当然,头儿也未必就是去搞女人,更多的恐怕是去喝酒,去摸纸牌,去做一些地下交易,将公家的物资器材,偷盗出去变卖。所以,大家看不起他,也属正常。在装卸这行,谁身强力壮,谁就是大爷。一班之长,起不了带头作用,说话就不顶屁用了。他那身子骨,并不比我更壮到哪儿去。有时他修理我,收拾我,“别人背两袋水泥,你为什么不?”那些工友就会驳他,“你先背给人家看看?”其实,他们未必多么想保护我,而是十分讨厌他。有时候,摸着长毛的脑袋,“你呀你呀,多余把他从坍方里救出来呀!”

只要卸空了的水泥车皮拉走,在远处的长毛就会一路小跑而来。在货场的站台上,歇过乏来的工班工人,“长毛”、“狗王”地乱叫一通,每一位都会跟它打闹一阵,它也愿意跟这个班的人亲热。水城西站算是大站,货场上,无论是装货卸货的职工老乡,无论是来来往往的上下旅客,无不对这条特大号的狗,表示骇异,好奇。那时没有追星族这一说,只要它一出现,比时下的歌星,影星还红,人也好,狗也好,都会把目光集中到它身上,跟着它走,围着它看,这也是我们工班最为光荣,最为自豪的一刻。

头儿自然觉得更有面子,只要有听众,卷起莫合烟,又开始讲他埋在坍方的排架下,我们耳朵都听出茧子的故事。

然而,这一天,货场上没有出现这理所应有的热闹场面。长毛没有来,头儿也不知影踪。那天夜里,没有呼噜声,没有狗臊气,在这种难得的清静里,我喝了大半瓶子酒,竟越喝越清醒。我甚至觉得我听到了它的哭声,那正是一个下弦月的清冷之夜,我只是对班里睡得离我不远的人轻声说,是不是长毛回来了?呼啦,整个工班二三十口子,都爬起来,冲出工棚,但是,只有月牙,没有长毛。

这条老狗,从此再也没有回来。

大家都有一种预感,料定头儿瞒着我们什么,别看他伤过心,掉过泪,别看他隔不两天。就趴在挨着我的狗窝上,一面磕头,一面干嚎,但是,全班没有一个人出声,没有一个人不瞪着眼睛看他。

最后一次,他磕完嚎完,对我说,大概他也只敢对我这个不能说不的“右派”说,“要不,把它的窝给拆了吧?”

这时候,他绝没想到这些爷们儿的吼声,差点把工棚顶给掀了:“你怎么就知道长毛不会回来?”

从此,我们班再到车站卸水泥,不管多累多苦,只要活一干完,立刻打道回府,绝不在那儿多停留。好几个月以后,也许有半年之久吧,我们渐渐接受了没有长毛的单调无聊的工班生活,也终于承认了这条狗太老了,肯定错爬上停站的车,结果车一开,下不来,不知拉到何处去,再也找不回家的严酷事实。但我,心里总抱着一丝幻想,说不定某一天,某一刻,它像旧俄作家契诃夫短篇小说《卡诺契卡》里的小狗狗,那流着哈喇子的臭嘴,又贴上我们这二三十个爷们儿的脸呢?

那天,我们又到车站卸水泥,那六十吨车,卸得我们连骨头架子都散掉了。头儿提议,“要不,还是歇会儿,塌塌汗吧!”

这话要别人说,也许就这么办了,独他的嘴里说出来,大家就偏说不。

“好,听便听便——”他话未落音,独自从我们一堆人中,箭也似的蹿了出去。货场尽管人来人往,而且时近黄昏,但还是看到头儿急急忙忙跑过去,拦住了一辆老乡的马车,不知谁眼尖,说了一句,“那车上卧着的,是不是咱们的长毛?”

货场顿时像发生里氏八级地震似的,陷入大混乱中。这二三十条如同水泊梁山杀过来的好汉,因为刚卸完车,每个人都光着膀子,一脸水泥,灰头土脸,形象恐怖,呼啸着朝头儿和那架马车冲将过去。吓得整个车站,马嘶人叫,鸡飞狗跑,警察出动,保安追赶,尽管夜色朦胧,尽管路灯晦暗,这些人对朝夕相处的长毛,还有认不出来的道理。

这时,我们这位头儿,看到这种来者不善的阵仗,好像谁截去了一段小腿,扑通跪在地上。那个赶车的马帮,也放下车缰绳,举起双手,作投降姿势。工班的入围上去,以为长毛还存活着呢,谁知却是它一整张已经硝制过的毛皮。那长长的绒绒的毛,该白的自得如雪,该黑的黑得发亮。几十只手都伸过去,想最后摸这老狗一把,还是那样茂密,还是那样厚实,还是那样温暖和柔软,谁都不相信这一切都是真的,还有人在喊着它的名字。

当人们将这一大张狗皮撑开来,看到长毛当年因为钻火炕而烧伤的一块光板皮时,我不知道别人是个什么样的反应,那一刹那,我真有死过去的感觉。眼前这个光怪陆离的世界,天不是天,地不是地,围着我急速地旋转起来。能看到的,只有那弯弯的月牙,能听到的,只有那悲哀的哭声,我再也支撑不住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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