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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5章 2006年4月22日,安大略省霍普港镇

去霍普港镇的事,是小灯提出来的——那里有一年一度的摇滚和街舞节,选在世界地球日的那一天。苏西是个摇滚迷,去年就吵着要去,是小灯没让。今年苏西没开口,倒是小灯主动提议的,着实让苏西和杨阳都吃了一惊。

给杨阳打电话约时间的时候,小灯就嘱咐杨阳要带上一副耳塞。“我们要准备着为苏西的爱好把神经碾成齑粉。”杨阳听了忍不住哈哈大笑。那个兴许会成为他前妻的女人,讲话依旧还像从前那样耸人听闻。

这是分居之后的第一次阖家出行。苏西似乎很兴奋,坐在后座上,戴着一副耳机摇头晃脑地听着一段惊天动地的音乐。歌词和旋律都被耳机吃进去了,漏出来的,只是贝司的节奏、轰、轰、轰。像开山的炮,一下一下地炸着人的耳膜。

“小点声,别吵得你妈头疼。”杨阳从驾驶座上回过头来,对苏西做了一个调小音量的手势。

苏西按了一下键钮,炮声消失了,变成了滚雷——是那种远在天边隐隐约约的滚雷。

“苏西,你听的,是谁的歌?”小灯和颜悦色地问。

现在她一周只见苏西一次,在周六的早上,吃完午饭苏西就要坐车去杨阳的学校学中文和书法。小灯一次又一次地提醒自己,一定不能在这些极为有限的相处时间里,扎进自己的情绪毛刺。

“你说什么?”音乐太响,苏西听不见小灯的话,便摘了耳机问道。

小灯摆了摆手,做了个“没什么”的手势,苏西如释重负,戴回耳机,重新一头栽进贝司的疯狂之中。

“去年还说爱辣妹到死,今年就迷上后街男孩了。里头有个叫Kevin和Brian的,是表兄弟,都来自肯塔基州的莱克星顿,苏西连他们小时候住的街名都叫得出来。”杨阳说。

“你怎么,知道的?”小灯怔怔地问。

杨阳扭头看了她一眼,仿佛她在说着一种他从未听过的方言。

“这有什么奇怪?她是我女儿。”杨阳说。

“可是,她也是,我的女儿。”

是啊,苏西是她的女儿,是从她身体上剥离下来的一块血肉。这块血肉离开了她的身体,无论在世上走得多远,中间却依旧还有千丝万缕割不断的牵连。可是,她对她却是如此陌生。她不知道她的挚爱,她也不知道她的。她们俩是世界上最熟悉的陌生人。倒反是那个没经过阵痛的男人,说得出苏西的偶像苏西的梦。

“对不起。”小灯嚅嚅地说。

杨阳吃了一惊:“为什么?”

“这些年,苏西,都是你在费心。”小灯轻声说。

两人突然就沉默了,因为他们不约而同地意识到,他们的谈话已经接近了一个危险的边缘,再往前挪一步,就有可能进入硝烟弥漫的战场。他们已经在那里打了十几年的仗,都是遍体鳞伤。他们都累了,谁也不敢轻易挑起一次他们收不了场的争端。

“你已经尽力了,小灯。”杨阳轻轻抚了抚小灯的肩膀。

小灯心里涌上了一股东西,温软湿润,正正地堵在了喉咙口。小灯已经不记得,这几年里,杨阳什么时候对她说过这么贴心贴肺的话。她却明白,现在他肯说这句话,是因为他已经不再爱她。爱情是云是雾,云遮雾障的时候,人是看不见路的。而只有云消雾散,不再有爱的阻隔,人才能看得清彼此心里最弱最无助的那个死穴。

她用眼角的余光,悄悄打量着杨阳。杨阳刚理过发,茂密的头发直直地往后吹去,露出丝丝缕缕的梳齿痕迹。他身上穿的是一件白色的毛衣,领口和胸前织着一道红蓝相间的横杠。这个发型,这件衣服,都是她没见过的式样。小灯被杨阳的英俊吃了一惊。日日相处的时候,她对一切习以为常。距离打碎了审美惯性,她的视觉这一刻重新萌动着猝不及防的新鲜感。杨阳搭在驾驶盘上的手指,正跟着苏西耳机里的音乐节拍轻轻地跳动着,他的目光直直地注视着前方,从容,淡定——这也是小灯不曾见过的神情。这个男人不再压抑,不再诚惶诚恐,他甚至有了善解人意的温婉,这一切皆因他已经挣脱了爱的枷锁。习惯枷锁的过程是漫长的,就像盆景需要经过日复一日的束缚才能弯曲成形;而习惯自由的过程却很短暂,从扭曲到舒展有时只需要一纸分居协议。多年的相处早已模糊了个中的许多细节,小灯只能从结果反推出过程的残酷——平生第一次,小灯醒悟到杨阳在这段婚姻中原来是如此的不幸福。

只有具有心灵自由的人,才能真正给予。小灯突然想起了这一句不知从哪本书里读到的话。

“最近,睡得怎么样?”杨阳问。

“亨利开的药,似乎管点用。”小灯说。

杨阳听了,轻轻地笑了起来:“从来没听你这样对你的医生直呼其名。”

“因为这一个,多少还讲点道理。”

“光靠药物也不行,最好能锻炼身体。听……说,有空练练瑜伽不错,能帮助入眠。”

杨阳话语中那个短暂的停顿,一下子挑起了小灯的警觉。她想问你是从哪里听说的?是从向前那里吗?可是她张了张嘴,却最终咽下了溜到舌尖的那句话。一路上她都在努力拔除着自己的情绪毛刺,可是刺太多,一根接一根,都长在出乎意料之处。她的眼力和耐力都不够,她必须小心翼翼地使用她极为有限的能量。于是,她努力挤出一个笑容,说那我去查查社区活动中心的资料,看有没有瑜伽课程。

抵达霍普港镇的时候,正是中午时分,老远耳膜上就开始爬着虫子:那是轰隆轰隆的音乐声。苏西的毛孔如蒲公英一样地兴奋地炸开,还没下车就着急地讨杨阳的手机打电话——她和两个同学约好了在镇里会合。

三个人下了车,没走几步,苏西就犹犹豫豫地问:“我可以,不和你们,一起吃午饭吗?”

杨阳没说话,却转过脸来看小灯。小灯已经从杨阳眼里看出了意思。两票对一票,在这三个人的群体里,她从来就是弱势,倒不如这一回干脆做个顺水的人情。

她从皮夹子里掏出一张二十元的票子,递给苏西:“带上你爸的手机,你得永远开机。”

苏西吃了一惊。原先她指望着一场激烈的口水仗,没想到她竟赢得如此轻松。接过票子时她期期艾艾地说了一声谢谢你妈妈,神情竟有几分诚惶诚恐。

看着苏西飞奔而去的身影,小灯不禁暗自感叹:十三岁的女儿已经发育得如此完全。除了脑袋瓜子里的那瓢瓤还是孩子,苏西的背影看起来几乎就是个该肥的地方肥、该瘦的地方瘦的大人。

孩子总是要长大的,就像花像草一样,即使是在石头的缝隙里,在房顶的两片瓦楞之间,只要有一丝空间、一寸薄土,有时就能长成一棵树。苏西,她的苏西,就是这样长起来的。其实,她是想给苏西一爿瓦蓝的天、一片肥沃的地的。她就是怀着这样的念想急切地生下苏西的。可是到后来她才意识到:她想给苏西的东西,是她没有的。一个人怎么给得出自己本来就不具有的东西?可是苏西还是长大了,在这样狭小的缝隙里,那样贫瘠的土上。

“我是不是,管她管得太严了?”小灯迟疑地问杨阳。

“你管自己,更严。”杨阳说。

杨阳从口袋里掏出一包烟,两指轻轻一夹,就挑出了一根。杨阳是新近才学会抽烟的,可是看那样子却仿佛已经和烟磨合了整整一辈子,无比娴熟自如。他仰头吸了几口,抬手一弹,一截烟灰在空中划了个美丽的弧线,缓缓地落到地上。

一个有过阅历的男人,果真与众不同。小灯暗想。

“孩子像草,怎么都会长大。”在两口烟的间隙里,杨阳说。

小灯的心,咯噔了一声:杨阳说出了她的想法。这个和她生活了十几年的男人,毕竟还是知道她的。

“是不是,到了我放手的时候了?”小灯问。

杨阳不回话,只是眯着眼睛看太阳。正午的日头很猛,把他的脸洗成一樽走失了细节的大理石雕像。

“我们这两个被孩子抛弃的老人,到底该怎么度过这个无聊的下午?对不起,你本来可以跟一个比较有意思的人,度过一个比较有意思的周末的。”小灯叹息道。

杨阳一把掷了烟头,嘴角浮出一个许久不见的孩童似的顽皮微笑。

“走,我们去玩游乐场——看看你的神经究竟脆弱到什么程度!”

在路上杨阳给小灯买了一把棉花糖,高高尖尖地装在一个圆锥筒里,恶俗地粉红着。小灯伸出舌头轻轻一舔,肥硕的粉红立时就瘪进去一角,满嘴都是腻味的甜——小灯却喜欢这种举在手中的感觉。这是她人生的第二捧棉花糖,第一捧是在她七岁的时候,一个叫李元妮的女人给她买的。那时她的生活还是一块清光釉亮没有一丝裂纹的瓷器。

杨阳和小灯一前一后地坐上了旋转车斗。小灯的平衡系统很差,所有移动的物体都让她产生一种时空失控的恐惧感。一声尖锐的口哨响起,车斗开始旋转,她被抛向了半空。她尖叫了一声,刹那间丢失了所有的感觉——只剩下了风。风在前,在后,在左,在右,风无所不在地载着她,离开了那个沾满了像糍粑上的灰那样掸也掸不清爽的烦恼的尘世。她仿佛来到了另一个星球,她很高,地很小,人突然成了蚁蝼。真好啊,真好,失去平衡原来是这样的一种好。她闭上眼睛,喃喃自语。

突然,她的眼前出现了一扇窗——一扇她多次跟沃尔佛医生描述过的窗。窗架锈迹重重,玻璃上沾满了旧棉絮一样的厚厚尘土。窗开了细细一条缝,她一伸手,就推开了,看见了玻璃后面的一个女人。女人很年轻,年轻得几乎还不能被叫作一个真正的女人。她穿着一件白底绿花的衬衫,短发上别了一枚豆绿色的塑料发卡。女人对她招了招手,说登你来啊,她就化成了一股轻风,飞过窗缝,坐在了女人身边。她坐稳了,才发现原来女人也坐在一个旋转车斗里。车斗飞起来了,她怕,女人也怕;她尖叫起来,女人叫得比她更凶。可是女人紧紧地抱住了她,紧得仿佛要把她捏出水来。她贴着女人的身体,近近地闻到了女人头发上那一股像新割过的草地那样的清香。

别停下来,千万别停。小灯喊了一声,却发现自己已经停到了地面上。睁开眼睛,女人和窗户都不见了,身边只站着杨阳。从杨阳歪扭在一边的嘴角上,小灯猜出了自己的脸色一定非常难看。

“真不该,让你试这种游戏。”杨阳把她扶出车斗,满脸歉意。

“没事,我坐过,这样的车斗。”小灯渐渐地,把一口气喘匀了。

“你坐过?什么时候?”杨阳吃了一惊——小灯恐高,连学自行车,都学了好几个月才能放单出行。

“小时候,七岁。”小灯说。

“七岁?”杨阳的脸上浮起了一层狐疑。“那是‘文革’,怎么可能有游乐园?”

“亨利说过,错误的记忆,远胜过没有记忆,许多许多倍。”小灯的脸上,慢慢地绽开出一朵苍白的微笑。

两人慢慢地朝前走,去找一个吃午饭的地方。刚拐过一个街角,便又撞上了一团热闹——这回是有人在跳街舞。杨阳有兴致,就在围观的人群中劈开一条血路,又把小灯送了进去看。跳舞的是三个半大不小的孩子,两男一女。一个男孩头顶着地站立着,手和脚在做着些眼花缭乱的惊险动作,人群里不时有人发出几声尖叫。另一个男孩手里拿着一个篮球,身子绕着球扭来扭去,球却如沾了胶似的纹丝不动。女孩的舞姿风格不同,很是狂野,却有几分像芭蕾——她踮着脚尖在疯狂地转着圈,越转越快,把身子转成了两股旋风。一股黑,一股紫——黑的是头发,紫的是衣裳。终于转停了,赢得众人一阵劈里啪啦的疯狂掌声。女孩鞠了一个躬,一抬脸,竟然是苏西。

那一惊非同小可,杨阳和小灯几乎要别过气去。小灯正要上前喊苏西,却被杨阳死死拦住:“千万别在这么多人跟前跟她说话,她非得窘死不可。”

两人就找了家肯塔基烤鸡店,坐下来吃午饭——却依旧还没有从方才的震惊里回过神来。小灯不禁感叹,说杨阳我们对孩子了解多少呢?只知道她爱看街舞,竟不知道她能跳出这个水平。倒是可以往这个方面想想,也不知道现在开始学芭蕾是不是有点晚?

杨阳笑了,说:“行了,钢琴书法油画,你哪样没让她试过?跳舞不过一爱好,你一让她正经学,她就要逆反。由她性子去吧,她自己都没当真。只是奇怪,我笨得像猪,你笨得像驴,身体协调性都差,怎么就生出这么个鬼精灵来?是不是基因突变啊?”

小灯拿着炸鸡腿的手,突然停在了半空,眼神空了,仿佛飞到了某一个遥远的星球。

“或许,不是突变,是母系隔代遗传。”小灯喃喃地说。

杨阳咦了一声,说你妈不是个中学老师吗?没听你说她会跳舞啊。小灯白了他一眼,说不是这个,是亲生的那一个。杨阳就摇头,说小灯你还有多少我不知道的事,都一并说出来好吗?别零敲碎打的,我神经受不了。你不是说,你不记得从前的事了吗?到底吃了什么神药,一下子都记起来了?

小灯笑了一笑,说杨阳,选择性失忆,也是记忆的一种,亨利说的。

亨利,又是亨利。看起来这个江湖医生洗脑子有一套本领。杨阳暗想。

两人不再有话,默默地把一顿饭吃完。

收拾食品盒的时候,杨阳突然问小灯:“你还记得那本书,《北方的河》,张承志写的?”

小灯惊讶地看了杨阳一眼:杨阳老了,竟也学会了怀旧。

“当然记得,是我们在复旦的时候看的。‘那晚霞烧红了的赤铜水般的黄河’,我还做过一大本笔记呢。”

“你还记得那个一心要考人文地理研究生的年轻人,还有那个和他在河滩邂逅的女子吗?”

“‘是呵,我就是我,我不能变成你,就连你在那儿独自苦斗,我也只能默默地注视。’”小灯轻轻地吟诵着。

“他们那样相爱,可是他们还是要分开。他们只能遥遥看着彼此经受磨难,她帮不了他,他也帮不了她——他们斗不过这个世界。”

小灯的眉毛,轻轻地挑了一挑:“你是说,你和我?”

杨阳叹了一口气:“小灯,我无法走进你的内心。十八年了,我一直在试,没用。你把你的心,包得太紧。”

又有一股温软的东西涌了上来,横亘在小灯的喉头。她咳嗽了一声,把那团东西艰难地咽了回去。犹豫了一下,终于伸出手来,捏住了杨阳的手。

“如果我告诉你,我的心,对我自己也包得很紧,你会不会好受一些?”

杨阳没说话,眼里却有了一层稀薄的泪光。

回家的时候,天已经傍晚。这是一个无比晴好的天,收场和开场同样精彩。太阳坠到地平线之下了,云彩在天边堆成一团浓腻的番茄酱。一群鸟儿排着整齐的队列飞过,空中满是翅膀的划痕。

“妈妈,为什么这个时候会有大雁?你不是说,秋天的时候才会有大雁南飞吗?”苏西问。

小灯从包里扯出一张手纸,递给苏西擦汗。归程时小灯坐在了后排,为的是和苏西说话。

“傻孩子,这是归雁,天暖和了,它们要回家。”小灯的口气格外的温婉,连自己听着,也感觉陌生。

“苏西,你是什么时候,学会跳舞的?”这句话在小灯心里已经积攒了很久,迟迟不能出口,是为了能磨平每一根毛刺。当它终于出口的时候,果真已经光滑平顺了。

“我没学,妈妈。我只是看着别人的样子,自己慢慢练的。”

“其实,你完全可以告诉我们,我们会替你找一个合适的舞蹈老师。”

苏西顿了一顿,才吞吞吐吐地说:“我不敢告诉你,是怕你,生气。”

小灯注意到,苏西使用的词是“你”,而不是“你们”。

“对不起,苏西,妈妈一直,管你太严了。”小灯说。

苏西的睫毛颤了一颤——今天每一个人都要消化很多的惊讶,包括苏西。

“妈妈,不是你的错。爸爸说了,你有病,需要帮助。”迟疑了片刻之后,苏西终于说。

小灯把脸转到了车外。这是她一生中,不,她七岁以后,最接近哭的一个时刻了,可是眼中却依旧干涩。

过了一会儿,小灯转回脸来,若无其事地问苏西:“最近的文学课,学的是什么内容?”

苏西今天心里多少有些愧疚——说好了三个人一起出来玩的,结果她仅仅把父母当成了车夫和陪客,于是她决定认真配合小灯的每一个话题。

“我们这个学期学了哈利的《根》。”

“你喜欢吗?”

“一般。那些黑人名字太难记,但是作业比小说本身好玩。老师让我们都回家去制作祖谱。爸爸帮我做了五代人的家族树,别人最多也只能做四代。”

杨阳从驾驶座上扭过头来,对小灯说:“所以你女儿得了班里唯一的一个A+。看来我们苏西除了有可能成为伊莎多拉·邓肯(注:美国现代舞始祖)之外,还有可能成为弗吉尼亚·伍尔夫。”

“只是太可惜了,妈妈这边没有祖谱。”苏西说。

小灯在心里练习了无数个回答,最后却选择了沉默。

“妈妈,为什么我班级里的同学都有外公外婆,而我没有?”苏西仍然没有放弃这个话题。

“因为,他们很早就死了,在妈妈七岁的时候。”小灯说。这句话长满了蒺藜,走过她喉咙和口舌的时候,扎得她满嘴血腥。

“死了也没关系,只是你从来没有提起过。其实家族树上的人,大多都是死人。”苏西说。

幸好,苏西实在累了,很快就撑不住靠在椅座上睡着了。小灯把脸凑过去,闻见了女儿头发上潮湿的汗酸味。

多么柔软易于塑造的性格啊,这个孩子。压瘪了,很快就能反弹回来。受过委屈,却从不记仇。小灯把外套脱下来,轻轻盖在了苏西身上。

下车的时候,苏西主动走过来,给了小灯一个紧紧的拥抱。

“妈妈,你和爸爸分开以后,都快乐多了。如果你们想离婚,别考虑我,我没事。”她贴着小灯的耳边轻轻地说。

目送着杨阳的车轻巧地剪开人流,渐渐融进一街浓重的夜色里,小灯觉得身上的重荷,正在一块一块地土崩瓦解。

所有的人,离开了我的束缚,都过得比以前快乐。小灯暗想。

那天晚上回家后,小灯坐在灯前,给唐山市民政局写了一封信,询问一个叫李元妮的人的下落。

写完信,她倒在床上,几乎立即入眠,而且一觉到天亮。这是她二十年来睡得最深最长的一个夜晚,竟然无梦。

1994年夏,广州中山大学

陆小雅今天整整一堂课都心不在焉,幸亏这堂课是期末考试,她只做监考,动动眼睛而已,用不着动嘴和动脑。

下课铃一响,她收了学生的试卷,便急匆匆地赶回办公室,关上门,拄着脑袋犯愣。同事们都已结束了课程,她的课是系里的最后一门,所以办公室里只剩了她一人。此刻她谁都不想见,只想独自静一静,把那件事好好想个透彻。

前几天她收到了一封信,是先前的那个男朋友寄来的。那人在匹兹堡大学念完了博士学位,如今留在导师身边做博士后。他从导师那里弄到了一笔奖学金,可以供“一个合适的人选”出国留学用。至于那位曾取代了阿雅位置的女友,他只用四个字做了交代:“已回台湾。”

阿雅念完硕士,就留校做了讲师,一边教课,一边读在职博士。系里照顾她,一学期她只教一门课。读书不吃力,教书也清闲,周遭的同事关系也还算和睦。小雅的职业生涯像一双磨合好了的老布鞋,说不上多新鲜刺激,却穿得舒适合宜。出国留学的念想,从前在她心里狠烧过几年,到如今这把火虽然还没熄灭,却已经没有多少劲道了。可是兜里的这封信却突然往里添了一把新柴,叫那把温吞火嘭的一声又生出一朵新焰,她的心思就彻底乱了。

她和他是大学同学,从一开始交往,她就觉得他们是一辈子的事了,从没生过第二种念想。两人一起申请出国留学,结果因为托福成绩差了几分,他走了,她却留了下来。她很安然,总觉得迟迟早早她会和他在美国或中国的某一处会合的。没想到他那么快那么狠地变了心。他把他自己活活地从她的生活中剥离开来,用的是一把最锋利的刀,没留下一丝皮一根筋的牵连。当年虽然疼得毫无防备死去活来,如今回头一看,她倒是感激他的决绝——他至少没有欺骗过她。她宁愿睁着眼睛死个明白利索,也不愿被人蒙着眼睛用慢刀凌迟致死。

这些年,她还会时不时地想起他,毕竟,他是她的初恋。可是再强的记忆也抵不过时间这块粗粝的磨刀石,渐渐地,她惊奇地发现,他的容颜像老照片那样变淡变黄了,先是细节的流失,后来是轮廓的模糊,到最后,她竟然完全想不起他的模样了——直到她看见了他随信寄来的那张照片。

那张照片瞬间收复了沦陷在时光手中的所有记忆失地。丢失的过程是漫长的、渐进的,东一鳞西一爪,从局部到整体的。而收复的过程却是一蹴而就的,所有丢失的细节似乎在响应着同一声号令,刹那间不约而同地各就各位,充填着各自造成的空白点。当阿雅看着他那张戴着博士帽手捧鲜花的照片时,丢失的记忆排山倒海般猝不及防地浮上了心头。她以为想起他一定会想起痛苦,就像想起火难免会想到热一样。可是她惊讶地发现,伴随着记忆泛上来的,却是他们共同拥有过的许多温馨时刻。当然,记忆中的温馨至多不过是个复制本,早已失却了原件的明艳和清晰。她意识到她已经不再恨他。当她意识到她不再恨他的同时,她也意识到她已经不再爱他——她只是淡了。爱和恨只有一线之隔,获取了这样就捎带着获取了那样,失之亦然。可是不爱和不恨中间却有着广袤的疆土,可以培植诸如温馨之类的奢侈植物。

可是,那一笔全额奖学金到底还是一种诱惑啊。前几年她给美国多家大学发过申请信,光申请费就耗费了好几百元。那种一家一家求神拜佛的艰难,她只经过了一回就绝对不想重蹈覆辙。可是他却把这条荆棘丛生的路踩稳妥现成了交给她,而她唯一要做的不过是抬抬嘴皮子说一声“yes”。她已经通过了GRE考试,这几年英语水平也是今非昔比,考过托福丝毫不成问题。有问题的却是那个“yes”。这个词很重,如山石压在她嘴唇上。她不是没有挪开山石的力气,只是这个词一出口,她知道她就走上了两条不归路:一条是做学问的路,一条是做人的路——拿了他的钱就得做他的人,这是哪怕一个乡下婆子也明白的粗浅常识。尽管他只字未提他俩的未来,阿雅不至于天真到连天下没有免费的午餐的道理也不懂的地步。

天近午,日头已经升到了天正中。知了在树阴里藏得再严实,也躲不过那无所不在的正午日头,便一起发了疯地狂喊,锣鼓一样捶着阿雅的太阳穴。她头疼欲裂。

这个夏天叫她头疼的,不仅是这封不知道该怎么回的信,还有那些排得密密集集的相亲活动。阿雅的母亲很早就去世了,没有母亲的女儿,一直是父亲生活天幕中几乎唯一的内容。二十九岁还待字闺中的女儿,已经成了父亲心头难以负荷的沉重。所以父亲通过了所有的社会关系,给她紧锣密鼓地介绍对象。阿雅见过父亲安排的几个男人,都是见了一面就没了下文——是阿雅没看上人。阿雅每回绝一次,就觉得自己在父亲眼前矮了几分。五次三番下来,她就矮到了泥里尘里——她已经无法正视父亲充满了失望和怜悯的眼神。所以阿雅现在就住在学校的宿舍里,即使放假也很少回家。

或许,出国还真是一条出路——一条同时解决了事业和婚姻两样大事的出路。虽然她不再爱他,可是在一个即将步入三十岁的女人的婚姻蓝图里,也许爱情只是一样可有可无的奢侈品。她不讨厌他,这就够了,够他们平平淡淡地过一生了。

想到这里,阿雅心里松了一松,就掏出一叠信纸,伏在桌子上开始写那封搁置了好几天的回信。

这时,有人敲门。她以为是学生,就把信纸翻了个面,拿笔压住,出去开了门。

门外站着的那个人却让她吃了一惊——是多日不见的万小达。

“阿雅,我请你吃冰!”

小达扬了扬那个空袖管,高声招呼着阿雅。小达总是把他的伤残旌旗似的插在那只空袖管上,毫无自卑之意地招摇过市,而且招摇得如此自如英武漂亮。

小达是阿雅生活里的一阵风,说来就来,说走就走,没有任何预兆。来的时候,可以三天五天地腻着她;走的时候,可以三五个月不见踪影。阿雅从不主动联络他——她知道他有他自己的时间表。每回重聚,他总是扬一扬空袖管,熟腻腻地喊一声“阿雅”,把几个月的缺口轻而易举地接焊上,仿佛他们一天也不曾分离过。

“你怎么知道我会在办公室?”阿雅问。阿雅上课的时间才来系里,平日很少坐班。

小达堆起一脸油腻腻的笑,说你不知道我会神算?

阿雅把写了一半的信锁在抽屉里,关了门,便跟小达走了。走到路边,小达指了指一辆崭新的桑达纳轿车,说小姐请进吧。阿雅吃了一惊,说那是你的车吗?买的还是借的?小达说你觉得是买的就是买的,你觉得是借的就是借的。小达说话从来就是这个德行,真真假假,虚虚实实,阿雅早就学会了不把他当真。

两人坐定了,小达启动了车子,飞也似的驶进了一街的炎热里。空调嘶嘶地呻吟着,身子渐渐地凉了下来,车胎却觉出了柏油路面的酥软——那是太阳炙烤的。阿雅歪头看小达,说什么时候学会了开车?比两只手的还开得张扬。小达不说话,只咧开嘴嘿嘿地笑,阿雅眼前亮了一亮,才发觉小达的一口烟屎牙变得白净了。

“哎哟哟,看看这牙!说吧,是不是勾上了哪个女人了?”阿雅问。

小达收了笑,神神秘秘地说有点这个意思。先问问你喜不喜欢这口新整的牙?那可是白花花的银子啊。阿雅说要听真的还是假的?实话告诉你,我还真不习惯你这副人模狗样的做派。小达说那你就慢慢忍着吧。我时不时地要见几个洋鬼子,还真非得弄得人模狗样的,才有人理你。阿雅说你就骗吧,总有一天得穿帮。小达说穿帮了就找你顶着,谁叫你是我阿姐呢,命该。

两人斗着嘴,不知不觉地开远了,开到了一个热闹的场所。阿雅说这里都是办公大楼,哪里有什么冰室?小达把车停在路边,说先给你看样新鲜东西,再带你吃冰。便摇下车窗,指着一座蓝玻璃面的大高楼,说你看见了吗?阿雅看了半天,说不就一座楼吗?还有啥可看的?小达连连摇头,说白让你读了这么些年的书,越读越傻。从底下往上数,数到十八层,再看仔细了,看出什么啦?阿雅眯缝着眼睛,一层一层地数过去,就看见了一块霓虹灯管组成的招牌。虽是大白天,灯还没亮,却依稀还看得出上面的字:“万达国际贸易总公司。”

阿雅倒吸了一口凉气,说你把你的公司搬到这儿来了?那得花多少租金啊?这地方寸土寸金。小达拍了拍阿雅的肩膀,说看把你吓的,你懂不懂什么叫舍不得孩子套不住狼?阿雅突然就不出声了。小达连连问怎么啦怎么啦?我又说错哪句话了?看你那一脸晦气。阿雅叹气,说小达你的心真大。小达说我的心要是不大,怎么装得下你这尊菩萨?阿雅看小达说这话的时候竟有了几分正经,倒不知怎么回话了。

两人就开去了一家冰室,要了两大杯的红豆冰,慢慢地吃着。

“阿雅,学校里教书,好玩吗?”小达问。

“还好,只是钱太少,少得可怜,买朵花戴都得想半天。”阿雅说。

小达忍不住又咧了嘴笑——他已经在商场上滚了好几年,拜过了各路码头,见过了诸般人马,可就没有一个人,是跟阿雅相像的。

“要是我给你介绍一份工作,你爱买多少朵花都买得起,你敢辞职吗?”小达问。

阿雅把舀冰的长柄勺子咣啷一扔,说别别别,就我这个样子,当老鸨还太嫩,出卖色相就又太老了,这个主意你赶紧扔了,想也不用想。

小达哈哈哈哈地大笑了起来,直笑得一粒红豆进了嗓子眼,磕磕磕地咳嗽了半天,咳得满眼是泪。终于笑过了,才正了眉眼,说阿雅我没说笑话,是真的想请你出山到我的公司来干。你学的是金融财会,就由你来管钱。你又会英文,能和洋鬼子胡侃。固定工资是每月一千,其他收入没有上限,因为你将拥有公司三分之一的股份,分红的潜力还不可估量。

阿雅一怔,半晌说不出话来。不用费多少脑子,谁都算得出这笔收入和她现有工资的倍数关系。

“为什么?”她问。

他看着她,缓缓地说:“这个位置是公司的心腹,我不放心别人,只能交给我的女人。”

阿雅又是一怔。再开口的时候,就有些张口结舌:“什,什么时候,我,成了你的……”

小达没等阿雅说完,就飞快地掐断了她的话尾巴:“就是那年,你指给我第一桶金的路子的时候。那天我就跟你说过,总有一天,广州城里会有一层楼,上面写着我的名字。那天还有一句话,我没说出来,就是哪天那层楼出现了,我就来娶你。”

阿雅的双颊,飞起了一层红晕。那红晕如一滴不小心滴在生宣纸上的朱红,慢慢地洇开来,一路红到了耳根。小达从来没见过这个样子的阿雅。不是羞涩——在阿雅的词典里,从来没有过羞涩二字。这个平日看上去久经江湖的女人,此刻只是乱了方寸。

“我比你,大四岁。”阿雅说。

“你要不比我大,我还不娶你呢。我就是喜欢阿姐型的女人。”小达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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