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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9章 外储说右下

经一

赏罚共则禁令不行。何以明之?以造父、于期。子罕为出彘,田恒为圃池,故宋君、简公弑。患在王良、造父之共车,田连、成窍之共琴也。

经二

治强生于法,弱乱生于阿,君明于此,则正赏罚而非仁下也。爵禄生于功,诛罚生于罪,臣明于此,则尽死力而非忠君也。君通于不仁,臣通于不忠,则可以王矣。昭襄知主情而不发五苑,田鲔知臣情故教田章,而公仪辞鱼。

经三

明主者,鉴于外也,而外事不得不成,故苏代非齐王。人主鉴于上也,而居者不适不显,故潘寿言禹情。人主无所觉悟,方吾知之,故恐同衣于族,而况借于权乎!吴章知之,故说以佯,而况借于诚乎!赵王恶虎目而壅。明主之道,如周行人之却卫侯也。

经四

人主者,守法责成以立功者也。闻有吏虽乱而有独善之民,不闻有乱民而有独治之吏,故明主治吏不治民。说在摇木之本与引网之纲。故失火之啬夫,不可不论也。救火者,吏操壶走火,则一人之用也;操鞭使人,则役万夫。故所遇术者,如造父之遇惊马,牵马推车则不能进,代御执辔持策则马咸骛矣。是以说在椎锻平夷,榜檠矫直。不然,败在淖齿用齐戮闵王,李兑用赵饿主父也。

经五

因事之理,则不劳而成。故兹郑之踞辕而歌以上高梁也。其患在赵简主税吏请轻重;薄疑之言“国中饱”,简主喜而府库虚,百姓饿而奸吏富也。故桓公巡民而管仲省腐财怨女。不然,则在延陵乘马不得进,造父过之而为之泣也。

说一

造父御四马,驰骤周旋而恣欲于马。恣欲于马者,擅辔策之制也。然马惊于出彘而造父不能禁制者,非辔策之严不足也,威分于出彘也。王子于期为驸驾,辔策不用而择欲于马,擅刍之水利也。然马过于圃池而驸马败者,非刍水之利不足也,德分于圃池也。故王良、造父,天下之善御者也,然而使王良操左革而叱咤之,使造父操右革而鞭笞之,马不能行十里,共故也。田连、成窍,天下善鼓琴者也,然而田连鼓上、成窍擑下而不能成曲,亦共故也。夫以王良、造父之巧,共辔而御,不能使马,人主安能与臣共权以为治?以田连、成窍之巧,共琴而不能成曲,人主又安能与其臣共势以成功乎?

一曰:造父为齐王驸驾,渴马服成,效驾圃中。渴马见圃池,去车走池,驾败。王子于期为赵简主取道争千里之表,其始发也,彘伏沟中,王子于期齐辔策而进之,彘突出于沟中,马惊驾败。

司城子罕谓宋君曰:“庆赏赐与,民之所喜也,君自行之;杀戮诛罚,民之所恶也,臣请当之。”宋君曰:“诺。”于是出威令,诛大臣,君曰“问子罕”也。于是大臣畏之,细民归之。处期年,子罕杀宋君而夺政。故子罕为出彘以夺其君国。

简公在上位,罚重而诛严,厚赋敛而杀戮民。田成恒设慈爱,明宽厚。简公以齐民为渴马,不以恩加民,而田成恒以仁厚为圃池也。

一曰:造父为齐王驸驾,以渴服马,百日而服成。服成,请效驾齐王,王曰:“效驾于圃中。”造父驱车入圃,马见圃池而走,造父不能禁。造父以渴服马久矣,今马见池,駻而走,虽造父不能治。今简公之以法禁其众久矣,而田成恒利之,是田成恒倾圃池而示渴民也。

一曰:王子于期为宋君为千里之逐。已驾,察手吻文。且发矣,驱而前之,轮中绳;引而却之,马掩迹。拊而发之。彘逸出于窦中。马退而却,策不能进前也;马駻而走,辔不能正也。

一曰:司城子罕谓宋君曰:“庆贺赐予者,民之所好也,君自行之;诛罚杀戮者,民之所恶也,臣请当之。”于是戮细民而诛大臣,君曰:“与子罕议之。”居期年,民知杀生之命制于子罕也,故一国归焉。故子罕劫宋君而夺其政,法不能禁也。故曰:“子罕为出彘,而田成常为辅池也。”令王良、造父共车,人操一边辔而入门闾,驾必败而道不至也。令田连、成窍共琴,人抚一弦而挥,则音必败、曲不遂矣。

说二

秦昭王有病,百姓里买牛而家为王祷。公孙述出见之,入贺王曰:“百姓乃皆里买牛为王祷。”王使人问之,果有之。王曰:“訾之人二甲。夫非令而擅祷,是爱寡人也。夫爱寡人,寡人亦且改法而心与之相循者,是法不立;法不立,乱亡之道也。不如人罚二甲而复与为治。”

一曰:秦襄王病,百姓为之祷;病愈,杀牛塞祷。郎中阎遏、公孙衍出见之,曰:“非社腊之时也,奚自杀牛而祠社?”怪而问之。百姓曰:“人主病,为之祷;今病愈,杀牛塞祷。”阎遏、公孙衍说,见王,拜贺曰:“过尧、舜矣。”王惊曰:“何谓也?”对曰:“尧、舜,其民未至为之祷也。今王病而民以牛祷,病愈,杀牛塞祷,故臣窃以王为过尧、舜也。”王因使人问之,何里为之,訾其里正与伍老屯二甲。阎遏、公孙衍愧不敢言。居数月,王饮酒酣乐,阎遏、公孙衍谓王曰:“前时臣窃以王为过尧、舜,非直敢谀也。尧、舜病,且其民未至为之祷也;今王病,而民以牛祷,病愈,杀牛塞祷。今乃訾其里正与伍老屯二甲,臣窃怪之。”王曰:“子何故不知于此?彼民之所以为我用者,非以吾爱之为我用者也,以吾势之为我用者也。吾适势与民相收,若是,吾适不爱而民因不为我用也,故遂绝爱道也。”

秦大饥,应侯请曰:“五苑之草著:蔬菜、橡果、枣栗,足以活民,请发之。”昭襄王曰:“吾秦法,使民有功而受赏,有罪而受诛。今发五苑之蔬草者,使民有功与无功俱赏也。夫使民有功与无功俱赏者,此乱之道也。夫发五苑而乱,不如弃枣蔬而治。”一曰:令发五苑之蓏、蔬、枣、栗,足以活民,是用民有功与无功争取也。夫生而乱,不如死而治,大夫其释之。

田鲔教其子田章曰:“欲利而身,先利而君;欲富而家,先富而国。”

一曰:田鲔教其子田章曰:“主卖官爵,臣卖智力,故自恃无恃人。”

公仪休相鲁而嗜鱼,一国尽争买鱼而献之,公仪子不受。其弟谏曰:“夫子嗜鱼而不受者,何也?”对曰:“夫唯嗜鱼,故不受也。夫即受鱼,必有下人之色;有下人之色,将枉于法;枉于法,则免于相。虽嗜鱼,此不必能自给致我鱼,我又不能自给鱼。即无受鱼而不免于相,虽嗜鱼,我能长自给鱼。”此明夫恃人不如自恃也,明于人之为己者不如己之自为也。

说三

子之相燕,贵而主断。苏代为齐使燕,王问之曰:“齐王亦何如主也?”对曰:“必不霸矣。”燕王曰:“何也?”对曰:“昔桓公之霸也,内事属鲍叔,外事属管仲,桓公被发而御妇人,日游于市。今齐王不信其大臣。”于是燕王因益大信子之。子之闻之,使人遗苏代金百镒,而听其所使之。

一曰:“苏代为秦使燕,见无益子之,则必不得事而还,贡赐又不出,于是见燕王,乃誉齐王。燕王曰:“齐王何若是之贤也?则将必王乎?”苏代曰:“求亡不暇,安得王哉?”燕王曰:“何也?”曰:“其任所爱不均。”燕王曰:“其亡何也?”曰:“昔者齐桓公爱管仲,置以为仲父,内事理焉,外事断焉,举国而归之,故一匡天下,九合诸侯。今齐任所爱不均,是以知其亡也。”燕王曰:“今吾任子之,天下未之闻也?”于是明日张朝而听子之。

潘寿谓燕王曰:“王不如以国让子之。人所以谓尧贤者,以其让天下于许由,许由必不受也,则是尧有让许由之名而实不失天下也。今王以国让子之,子之必不受也,则是王有让子之之名而与尧同行也。”于是燕王因举国而属之,子之大重。

一曰:潘寿,阚者。燕使人聘之。潘寿见燕王曰:“臣恐子之之如益也。”王曰:“何益哉?”对曰:“古者禹死,将传天下于益,启之人因相与攻益而立启。今王信爱子之,将传国子之,太子之人尽怀印,为子之之人无一人在朝廷者。王不幸弃群臣,则子之亦益也。”王因收吏玺,自三百石以上皆效之子之,子之大重。夫人主之所以镜照者,诸侯之士徒也,今诸侯之士徒皆私门之党也。人主之所以自浅娋者,岩穴之士徒也,今岩穴之士徒皆私门之舍人也。是何也?夺号之资在子之也。故吴章曰:“人主不佯憎爱人。佯爱人,不得复憎也;佯憎人,不得复爱也。”

一曰:燕王欲传国于子之也,问之潘寿,对曰:“禹爱益而任天下于益,已而以启人为吏。及老,而以启为不足任天下,故传天下于益,而势重尽在启也。已而后与友党攻益而夺之天下,是禹名传天下于益,而实令启自取之也。此禹之不及尧、舜明矣。今王欲传之子之,而吏无非太子之人者也,是名传之而实令太子自取之也。”燕王乃收玺,自三百石以上皆效之子之,遂重。

方吾子曰:“吾闻之古礼:行不与同服者同车,不与同族者共家,而况君人者乃借其权而外其势乎!”

吴章谓韩宣王曰:“人主不可佯爱人,一日不可复憎;不可以佯憎人,一日不可复爱也。故佯憎佯爱之征见,则谀者因资而毁誉之。虽有明主,不能复收,而况于以诚借人也!”

赵王游于圃中,左右以兔与虎而辍,盼然环其眼。王曰:“可恶哉,虎目也!”左右曰:“平阳君之目可恶过此。见此未有害也,见平阳君之目如此者,则必死矣。”其明日,平阳君闻之,使人杀言者,而王不诛也。

卫君入朝于周,周行人问其号,对曰:“诸侯辟疆。”周行人却之曰:“诸侯不得与天子同号。”卫君乃自更曰:“诸侯燬。”而后内之。仲尼闻之曰:“远哉禁逼!虚名不以借人,况实事乎?”

说四

摇木者一一摄其叶,则劳而不遍;左右拊其本,而叶遍摇矣。临渊而摇木,鸟惊而高,鱼恐而下。善张网者引其纲,不一一摄万目而后得,则是劳而难;引其纲,而鱼已囊矣。故吏者,民之本、纲者也,故圣人治吏不治民。

救火者,令吏挈壶瓮而走火,则一人之用也;操鞭箠指麾而趣使人,则制万夫。是以圣人不亲细民,明主不躬小事。

造父方耨,时有子父乘车过者,马惊而不行,其子下车牵马,父子推车,请造父助我推车。造父因收器,辍而寄载之,援其子之乘,乃始检辔持策,未之用也,而马辔惊矣。使造父而不能御,虽尽力劳身助之推车,马犹不肯行也。今身使佚,且寄载,有德于人者,有术而御之也。故国者,君之车也;势者,君之马也。无术以御之,身虽劳,犹不免乱;有术以御之,身处佚乐之地,又致帝王之功也。

椎锻者,所以平不夷也;榜檠者,所以矫不直也。圣人之为法也,所以平不夷、矫不直也。

淖齿之用齐也,擢闵王之筋;李兑之用赵也,饿杀主父。此二君者,皆不能用其椎锻榜檠,故身死为戮而为天下笑。

一曰:入齐,则独闻淖齿而不闻齐王;入赵,则独闻李兑而不闻赵王。故曰:人主者不操术,则威势轻而臣擅名。

一曰:武灵王使惠文王莅政,李兑为相,武灵王不以身躬亲杀生之柄,故劫于李兑。

一曰:田婴相齐,人有说王者曰:“终岁之计,王不一以数日之间自听之,则无以知吏之奸邪得失也。”王曰:“善。”田婴闻之,即遽请于王而听其计。王将听之矣,田婴令官具押券斗石参升之计。王自听计,计不胜听,罢食后,复坐,不复暮食矣。田婴复谓曰:“群臣所终岁日夜不敢偷怠之事也,王以一夕听之,则群臣有为劝勉矣。”王曰:“诺。”俄而王已睡矣,吏尽揄刀削其押券升石之计。王自听之,乱乃始生。

说五

兹郑子引辇上高梁而不能支。兹郑踞辕而歌,前者止,后者趋,辇乃上。使兹郑无术以致人,则身虽绝力至死,辇犹不上也。今身不至劳苦而辇以上者,有术以致人之故也。

赵简主出税者,吏请轻重。简主曰:“勿轻勿重。重,则利入于上;若轻,则利归于民。吏无私利而正矣。”

薄疑谓赵简主曰:“君之国中饱。”简主欣然而喜曰:“何如焉?”对曰:“府库空虚于上,百姓贫饿于下,然而奸吏富矣。”

齐桓公微服以巡民家,人有年老而自养者,桓公问其故。对曰:“臣有子三人,家贫无以妻之,佣未反。”桓公归,以告管仲。管仲曰:“畜积有腐弃之财,则人饥饿;宫中有怨女,则民无妻。”桓公曰:“善。”乃论宫中有妇人而嫁之。下令于民曰:“丈夫二十而室,妇人十五而嫁。”

一曰:桓公微服而行于民间,有鹿门稷者,行年七十而无妻。桓公问管仲曰:“有民老而无妻者乎?”管仲曰:“有鹿门稷者,行年七十矣而无妻。”桓公曰:“保以令之有妻?”管仲曰:“臣闻之:上有积财,则民臣必匮乏于下;宫中有怨女,则有老而无妻者。”桓公曰:“善。”令于宫中“女子未尝御出嫁之”。乃令男子年二十而室,女年十五而嫁。则内无怨女,外无旷夫。

延陵卓子乘苍龙挑文之乘,钩饰在前,错錣在后,马欲进则钩饰禁之,欲退则错錣贯之,马因旁出。造父过而为之泣涕,曰:“古之治人亦然矣。夫赏所以劝之,而毁存焉;罚所以禁之,而誉加焉。民中立而不知所由,此亦圣人之所为泣也。”

一曰:延陵卓子乘苍龙与翟文之乘,前则有错饰,后则有利錣,进则引之,退则策之。马前不得进,后不得退,遂避而逸,因下抽刀而刎其脚。造父见之,泣,终日不食,因仰天而叹曰:“策,所以进之也,错饰在前;引,所以退之也,利錣在后。今人主以其清洁也进之,以其不适左右也退之;以其公正也誉之,以其不听从也废之。民惧,中立而不知所由,此圣人之所为泣也。”

“大意”

本篇共有五“经”、五“说”。其中,“经一”和“说一”力在说明,君主所操纵的赏罚大权是不能为臣属所分享的,否则就有篡权夺位的危险;“经二”和“说二”主张,君主对臣属要赏罚严明,要以法治国,不讲仁爱;“经三”和“说三”讲君主借鉴要适当,否则后患无穷;“经四”和“说四”讲在君主面前,官吏和百姓的关系就好比网的纲和目的关系,君主要善于抓纲带目、纲举目张,也即治吏不治民;“经五”和“说五”讲办任何事情都要遵循事物的客观规律。

难一

晋文公将与楚人战,召舅犯问之,曰:“吾将与楚人战,彼众我寡,为之奈何?”舅犯曰:“臣闻之,繁礼君子,不厌忠信;战阵之间,不厌诈伪。君其诈之而已矣。”文公辞舅犯,因召雍季而问之,曰:“我将与楚人战,彼众我寡,为之奈何?”雍季对曰:“焚林而田,偷取多兽,后必无兽;以诈遇民,偷取一时,后必无复。”文公曰:“善。”辞雍季,以舅犯之谋与楚人战以败之。归而行爵,先雍季而后舅犯。群臣曰:“城濮之事,舅犯谋也。夫用其言而后其身,可乎?”文公曰:“此非君所知也。夫舅犯言,一时之权也;雍季言,万世之利也。”仲尼闻之,曰:“文公之霸也,宜哉!既知一时之权,又知万世之利。”

或曰:雍季之对,不当文公之问。凡对问者,有因问小大缓急而对也。所问高大,而对以卑狭,则明主弗受也。今文公问“以少遇众”,而对曰“后必无复”,此非所以应也。且文公不不知一时之权,又不知万世之利。战而胜,则国安而身定,兵强而威立,虽有后复,莫大于此,万世之利奚患不至?战而不胜,则国亡兵弱,身死名息,拔拂今日之死不及,安暇待万世之利?待万世之利,在今日之胜;今日之胜,在诈于敌;诈敌,万世之利而已。故曰:雍季之对,不当文公之问。且文公不知舅犯之言。舅犯所谓“不厌诈伪”者,不谓诈其民,谓诈其敌也。敌者,所伐之国也,后虽无复,何伤哉?文公之所以先雍季者,以其功耶?则所以胜楚破军者,舅犯之谋也;以其善言耶?则雍季乃道其“后之无复”也,此未有善言也。舅犯则以兼之矣。舅犯曰“繁礼君子,不厌忠信”者:忠,所以爱其下也;信,所以不欺其民也。夫既以爱而不欺矣,言孰善于此?然必曰“出于诈伪”者,军旅之计也。舅犯前有善言,后有战胜,故舅犯有二功而后论,雍季无一焉而先赏。“文公之霸,不亦宜乎?”仲尼不知善赏也。

历山之农者侵畔,舜往耕焉,期年。甽亩正。河滨之渔者争坻,舜往渔焉,期年而让长。东夷之陶者器苦窳,舜往陶焉,期年而器牢。仲尼叹曰:“耕、渔与陶,非舜官也,而舜往为之者,所以救败也。舜其信仁乎!乃躬藉处苦而民从之。故曰:“圣人之德化乎!”

或问儒者曰:“方此时也,尧安在?”其人曰:“尧为天子。”“然则仲尼之圣尧奈何?圣人明察在上位,将使天下无奸也。今耕渔不争,陶器不窳,舜又何德而化?舜之救败也,则是尧有失也。贤舜,则去尧之明察;圣尧,则去舜之德化:不可两得也。楚人有鬻盾与矛者,誉之曰:‘盾之坚,莫能陷也。’又誉其矛曰:‘吾矛之利,于物无不陷也。’或曰:‘以子之矛陷子之盾,何如?’其人弗能应也。夫不可陷之盾与无不陷之矛,不可同世而立。今尧、舜之不可两誉,矛盾之说也。且舜救败,期年已一过,三年已三过。舜有尽,寿有尽,天下过无已者,有尽逐无已,所止者寡矣。赏罚使天下必行之,令曰:‘中程者赏,弗中程者诛。’令朝至暮变,暮至朝变,十日而海内毕矣,奚待期年?舜犹不以此说尧令从己,乃躬亲,不亦无术乎?且夫以身为苦而后化民者,尧、舜之所难也;处势而骄下者,庸主之所易也。将治天下,释庸主之所易,道尧、舜之所难,未可与为政也。”

管仲有病,桓公往问之,曰:“仲父病,不幸卒于大命,将奚以告寡人?”管仲曰:“微君言,臣故将谒之。愿君去竖刁,除易牙,远卫公子开方。易牙为君主,惟人肉未尝,易牙烝其子首而进之。夫人唯情莫不爱其子,今弗爱其子,安能爱君?君妒而好内,竖刁自宫以治内。人情莫不爱其身,身且不爱,安能爱君?闻开方事君十五年,齐、卫之间不容数日行,弃其母,久宦不归。其母不爱,安能爱君?臣闻之:‘矜伪不长,盖虚不久。’愿君久去此三子者也。”管仲卒死,桓公弗行。及桓公死,虫出尸不葬。

或曰:管仲所以见告桓公者,非有度者之言也。所以去竖刁、易牙者,以不爱其身,适君之欲也。曰:“不爱其身,安能爱君?”然则臣有尽死力以为其主者,管仲将弗用也。曰“不爱其死力,安能爱君?”是君去忠臣也。且以不爱其身度其不爱其君,是将以管仲之不能死公子纠度其不死桓公也,是管仲亦在所去之域矣。明主之道不然,设民所欲以求其功,故为爵禄以劝之;设民所恶以禁其奸,故为刑罚以威之。庆赏信而刑罚必,故君举功于臣而奸不用于上,虽有竖刁,其奈君何?且臣尽死力以与君市,君垂爵禄以与臣市。君臣之际,非父子之亲也,计数之所出也。君有道,则臣尽力而奸不生;无道,则臣上塞主明而下成私。管仲非明此度数于桓公也,使去竖刁,一竖刁又至,非绝奸之道也。且桓公所以身死虫流出尸不葬者,是臣重也。臣重之实,擅主也。有擅主之臣,则君令不下究,臣情不上通。一人之力能隔君臣之间,使善败不闻,祸福不通,故有不葬之患也。明主之道:一人不兼官,一官不兼事;卑贱不待尊贵而进论,大臣不因左右而见;百官修通,群臣辐凑;有赏者君见其功,有罚者君知其罪。见知不悖于前,赏罚不弊于后,安有不葬之患?管仲非明此言于桓公也,使去三子,故曰:管仲无度矣。

襄子围于晋阳中,出围,赏有功者五人,高赫为赏首。张孟谈曰:“晋阳之事,赫无大功,今为赏首,何也?”襄子曰:“晋阳之事,寡人国家危,社稷殆矣。吾群臣无有不骄侮之意者,惟赫子不失君臣之礼,是以先之。仲尼闻之曰:“善赏哉!襄子赏一人而天下为人臣者莫敢失礼矣。”

或曰:仲尼不知善赏矣。夫善赏罚者,百官不敢侵职,群臣不敢失礼。上设其法,而下无奸诈之心。如此,则可谓善赏罚矣。使襄子于晋阳也,令不行,禁不止,是襄子无国,晋阳无君也,尚谁与守哉?今襄子于晋阳也,知氏灌之,曰灶生龟,而民无反心,是君臣亲也。襄子有君臣亲之泽,操令行禁止之法,而犹有骄侮之臣,是襄子失罚也。为人臣者,乘事而有功则赏。今赫仅不骄侮,而襄子赏之,是失赏也。明主赏不加于无功,罚不加于无罪。今襄子不诛骄侮之臣,而赏无功之赫,安在襄子之善赏也?故曰:“仲尼不知善赏。

晋平公与群臣饮,饮酣,乃喟然叹曰:“莫乐为人君,惟其言而莫之违。”师旷侍坐于前,援琴撞之。公披衽而避,琴坏于壁。公曰:“太师谁撞?”师旷曰:“今者有小人言于侧者,故撞之。”公曰:“寡人也。”师旷曰:“哑!是非君人者之言也。”左右请除之,公曰:“释之,以为寡人戒。”

或曰:平公失君道,师旷失臣礼。夫非其行而诛其身,君子于臣也;非其行则陈其言,善谏不听则远其身者,臣之于君也。今师旷非平公之行,不陈人臣之谏,而行人主之诛,举琴而亲其体,是逆上下之位,而失人臣之礼也。夫为人臣者,君有过则谏,谏不听则轻爵禄以待之,此人臣之礼义也。今师旷非平分之过,举琴而亲其体,虽严父不加于子,而师旷行之于君,此大逆之术也。臣行大逆,平公喜而听之,是失君道也。故平公之迹不可明也,使人主过于听而不悟其失;师旷之行亦不可明也,使奸臣袭极谏而饰弑君之道。不可谓两明,此为两过。故曰:平公失君道,师旷亦失臣礼矣。

齐桓公时,有处士曰小臣稷,桓公三往而弗得见。桓公曰:“吾闻布衣之士不轻爵禄,无以易万乘之主;万乘之主不好仁义,亦无以下布衣之士。”于是五往乃得见之。

或曰:桓公不知仁义。夫仁义者,忧天下之害,趋一国之患,不避卑辱谓之仁义。故伊尹以中国为乱,道为宰于汤;百里奚以奉为乱,道虏于穆公。皆忧天下之害,趋一国之患,不辞卑辱,故谓之仁义。今桓公以万乘之势,下匹夫之士,将欲忧齐国,而小臣不行,见小臣之忘民也。忘民不可谓仁义。仁义者,不失人臣之礼,不败君臣之位者也。是故四封之内,执会而朝名曰臣,臣吏分职受事名曰萌。今小臣在民萌之众,而逆君上之欲,故不可谓仁义。仁义不在焉,桓公又从而礼之。使小臣有智能而遁桓公,是隐也,宜刑;若无智能而虚骄矜桓公,是诬也,宜戮。小臣之行,非刑则戮。桓公不能领臣主之理而礼刑戮之人,是桓公以轻上侮君之俗教于齐国也,非所以为治也。故曰:桓公不知仁义。

靡笄之役,韩献子将斩人。郄献子闻之,驾往救之。比至,则已斩之矣。郄子因曰:“胡不以徇?”其仆曰:“曩不将救之乎?”郄子曰:“吾敢不分谤乎?”

或曰:“子言,不可不察也,非分谤也。韩子之所斩也,若罪人,不可救,救罪人,法之所以败也,法败则国乱;若非罪人,则劝之以徇,劝之以徇,是重不辜也,重不辜,民所以起怨者也,民怨则国危郄子之言,非危则乱,不可不察也。且韩子之所斩若罪人,郄子奚分焉?斩若非罪人,则已斩之矣,而郄子乃至,是韩子之谤已成而郄子且后至也。夫郄子曰“以徇”,不足以分斩人之谤,而又生徇之谤。是子言分谤也?昔者纣为炮烙,崇侯、恶来又曰斩涉者之胫也,奚分于纣之谤?且民之望于上也甚矣,韩子弗得,且望郄子之得也;今郄子俱弗得,则民绝望于上矣。故曰:郄子之言非分谤也,益谤也。且郄子之往救罪也,以韩子为非也;不道其所以为非,而劝之“以徇”,是使韩子不知其过也。夫下使民望绝于上,又使韩子不知其失,吾未得郄子之所以分谤者也。

桓公解管仲之束缚而相之。管仲曰:“臣有宠矣,然而臣卑。”公曰:“使子立高、国之上。”管仲曰:“臣贵矣,然而臣贫。”公曰:“使子有三归之家。”管仲曰:“臣富矣,然而臣疏。”于是立以为仲父。霄略曰:“管仲以贱为不可以治国,故请高、国之上;以贫为不可以治富,故请三归;以疏为不可以治亲,故处仲父。管仲非贪。以便治也。”

或曰:今使臧获奉君令诏卿相,莫敢不听,非卿相卑而臧获尊也,主令所加,莫敢不从也。今使管仲之治不缘桓公,是无君也,国无君不可以为治。若负桓公之威,下桓公之令,是臧获之所以信也,奚待高、国、仲父之尊而后行哉?当世之行事、都丞之下征令者,不辟尊贵,不就卑贱。故行之而法者,虽巷伯信乎卿相;行之而非法者,虽大吏诎乎民萌。今管仲不务尊主明法,而事增宠益爵,是非管仲贪欲富贵,必暗而不知术也。故曰:管仲有失行,霄略有过誉。

韩宣王问于樛留:“吾欲两用公仲、公叔,其可乎?”樛留对曰:“昔魏两用楼、翟而亡西河,楚两用昭、景而亡鄢、郢。今君两用公仲、公叔,此必将争事而外市,则国必忧矣。”

或曰:“昔者齐桓公两用管仲、鲍叔,成汤两用伊尹、仲虺。夫两用臣者国之忧,则是桓公不霸,成汤不王也。湣王一用淖齿,而手死乎东庙;主父一用李兑,减食而死。主有术,两用不为患;无术,两用则争事而外市,一则专制而劫弑。今留无术以规上,使其主去两用一,是不有西河、鄢、郢之忧,则必有身死减食之患,是樛留未有善以知之知言也。

“大意”

“难”在此可以理解为一种文体,也就是我们今天所说的驳论文。在本篇中,韩非共引述九则故事,对之进行责疑和反驳,以申明自己的正面观点。内容包括:兵不厌诈,战争中以诈取胜是正当的;君主的职责不是亲历劳苦去实施德化,而是掌握权势和实施赏罚。防奸的关键在于赏功罚罪,按各人所负的责任进行考察;赏罚的基本原则是:“赏不加于无功,罚不加于无罪”;君臣之道必须严明,防止弑篡;臣属不可拒绝为君主效劳,君主不应羡慕仁义而礼贤下士;不赦有罪之人、不滥杀无辜;臣属树立威信的关键是尊主明法,而不是邀取宠信和爵禄;掌握“术”是君主用人的最佳手段。

难二

景公过晏子,曰:“子宫小,近市,请徙子家豫章之圃。”晏子再拜而辞曰:“且婴家贫,待市食,而朝暮趋之,不可以远。”景公笑曰:“子家习市,识贵贱乎?”是时景公繁于刑。晏子对曰:“踊贵而屦贱。”景公曰:“何故?”对曰:“刑多也。”

景公造然变色曰:“寡人其暴乎!”于是损刑五。

或曰:晏子之贵踊,非其诚也,欲便辞以止多刑也。此不察治之患也。夫刑当无多,不当无少。无以不当闻,而以太多说,无术之患。败军之诛以千百数,犹且不止;即治乱之刑如恐不胜,而奸尚不尽。今晏子不察其当否,而以太多为说,不亦妄乎?夫惜草茅者耗禾穗,惠盗贼者伤良民。今缓刑罚,行宽惠,是利奸邪而害善人也,此非所以为治也。

齐桓公饮酒醉,遗其冠,耻之,三日不朝。管仲曰:“此非有国之耻也,公胡其不雪之以政?”公曰:“胡其善!”因发仓赐贫穷,论囹圄出薄罪。外三日而民歌之曰:“公胡不复遗冠乎!”

或曰:管仲雪桓公之耻天小人,而生桓公之耻于君子矣。使桓公发仓而赐贫穷,讼囹圄而出薄罪,非义也,不可以雪耻;使之而义也,桓公宿义,须遗冠而后行之,则是桓公行义非为遗冠也?是虽雪遗冠之耻于小人,而亦遗义之耻于君子矣。且夫发仓而赐贫穷者,是赏无功也;论囹圄而出薄罪者,是不诛过也。夫赏无功,则民偷幸而望于上;不诛过,则民不惩而易为非。此乱之本也,安可以雪耻哉?

昔者文王侵孟、克莒、举鄷,三举事而纣恶之。文王乃惧,请入洛西之地、赤壤之国方千里,以请解炮烙之刑。天下皆说。仲尼闻之,曰:“仁哉,文王!轻千里之国而请解炮烙之刑。智哉,文王!出千里之地而得天下之心。”

或曰:仲尼以文王为智也,不亦过乎?夫智者,知祸难之地而辟之者也,是以身不及于患也。使文王所以见恶于纣者,以其不得人心耶,则虽索人心以解恶可也。纣以其大得人心而恶之,己又轻地以收人心,是重见疑也,固其所以桎梏、囚于姜里也。郑长者有言:“体道,无为无见也。”此最宜于文王矣,不使人疑之也。仲尼以文王为智,未及此论也。

晋平公问叔向曰:“昔者齐桓公九合诸侯,一匡天下,不识臣之力也?”叙向对曰:“管仲善制割,宾胥无善削缝,隰朋善纯缘,衣成,君举而服之。亦臣之力也,君何力之有?”师旷伏琴而笑之。公曰:“太师奚笑也?”师旷对曰:“臣笑叔向之对君也。凡为人臣者,犹炮宰和五味而进之君。君弗食,孰敢强之也?臣请譬之:君者,壤地也;臣者,草木也。必壤地美,然后草木硕大。亦君之力,臣何力之有?”

或曰:叔向、师旷之对,皆偏辞也。夫一匡天下,九合诸侯,美之大者也,非专君之力也,又非专臣之力也。昔者宫之奇在虞,僖负羁在曹,二臣之智,言中事,发中功,虞、曹俱亡者,何也?此有其臣而无其君者也。且蹇叔处干而干亡,处秦而秦霸,非蹇叔愚于干而智于秦也,此有臣与无臣也。向曰“臣之力也,”不然矣。昔者桓公宫中二市,妇闾二百,被发而御妇人。得管仲,为五伯长,失管仲、得竖刁而身死,虫流出尸不葬。以为非臣之力也,且不以管仲为霸;以为君之力也,且不以竖刁为乱。昔者晋文公慕于齐女而亡归,咎犯极谏,故使反晋国。故桓公以管仲合,文公以舅犯霸,而师旷曰“君之力也,”又不然矣。凡五霸所以能成功名于天下者,必君臣俱有力焉。故曰:叔向、师旷之对,皆偏辞也。

齐桓公之时,晋客至,有司请礼。桓公曰:“告仲父”者三。而优笑曰:“易哉,为君!一曰仲父,二曰仲父。”桓公曰:“吾闻君人者劳于索人,佚于使从。吾得仲父已难矣,得仲父之后,何为不易乎哉?”

或曰:桓公之所应优,非君人者之言也。桓公以君人为劳于索人,何索人为劳哉?伊尹自以为宰干汤,百里奚自以为虏干穆公。虏,所辱也;宰,所羞也。蒙羞辱而接君上,贤者之忧世急也。然则君人者无逆贤而已矣,索贤不为人主难。且官职,所以任贤也;爵禄,所以赏功也。设官职,陈爵禄,而士自至,君人者奚其劳哉?使人又非所佚也。人主虽使人,必度量准之,以刑名参之;以事遇于法则行,不遇于法则止;功当其言则赏,不当则诛。以刑名收臣,以度量准下,此不可释也,君人者焉佚哉?

索人不劳,使人不佚,而桓公曰:“劳于索人,佚于使人”者,不然。且桓公得管仲又不难。管仲不死其君而归桓公,鲍叔轻官让能而任之,桓公得管仲又不难,明矣。已得管仲之后,奚遽易哉?管仲非周公旦。周公旦假为天子七年,成王壮,授之以政,非为天下计也,为其职也。夫不夺子而行天下者,必不背死君而事其仇;背死君而事其仇者,必不难夺子而行天下;不难夺子而行天下者,必不难夺其君国矣。管仲,公子纠之臣也,谋杀桓公而不能,其君死而臣桓公,管仲之取舍非周公旦,未可知也。若使管仲大贤也,且为汤武,桀、纣之臣也;桀、纣作乱,汤、武夺之。今桓公以易居其上,是以桀、纣之行居汤、武之上,桓公危矣。若使管仲不肖人也,且为田常。田常,简公之臣也,而弑其君。今桓公以易居其上,是以简公之易居田常之上也,桓公又危矣。管仲非周公旦以明矣,然为汤、武与田常,未可知也。为汤、武,有桀、纣之危;为田常,有简公之乱也。已得仲父之后,桓公奚遽易哉?若使桓公之任管仲,必知不欺己也,是知不欺主之臣也。然虽知不欺主之臣,今桓公以任管仲之专借竖刁、易牙,虫流出尸而不葬,桓公不知臣欺主与不欺主已明矣,而任臣如彼其专也,故曰:桓公暗主。

李兑治中山,苦陉令上计而入多。李兑曰:“语言辨,听之说,不度于义,谓之窕言。无山林泽谷之利而入多者,谓之窕货。君子不听窕言,不受窕货。之姑免矣。”

或曰:李子设辞曰:“夫言语辩,听之说,不度于义者,谓之窕言。”辩,在言者;说,在听者:言非听者也。所谓不度于义,非谓听者,必谓所听也。听者,非小人,则君子也。小人无义,必不能度之义也;君子度之义,必不肯说也。夫曰:“言语辩,听之说,不度于义”者,必不诚之言也。入多之为窕货也,未可远行也。李子之奸弗蚤禁,使至于计,则遂过也。无术以知而入多,入多者,穰也,虽倍入,将奈何?举事慎阴阳之和,种树节四时之适,无早晚之失、寒温之灾,则入多。不以小功妨大务,不以私欲害人事,丈夫尽于耕农,妇人力于织,则入多。务于畜养之理,察于土地之宜,六畜遂,五谷殖,则入多。明于权计,审于地形、舟车、机械之利,用力少,致功大,则入多。利商市关梁之行,能以所有致所无,客商归之,外货留之,俭于财用,节于衣食,宫室器械周于资用,不事玩好,则入多。入多,皆人为也。若天事,风雨时,寒温适,土地不加大,而有丰年之功,则入多。人事、天功二物者皆入多,非山林泽谷之利也。夫无山林泽谷之利入多,因谓之窕货者,无术之害也。

赵简子围卫之郛郭,犀盾、犀橹,立于矢石之所及,鼓之而士不起。简子投曰:“乌乎!吾之士数弊也。”行人烛过免胄而对曰:“臣闻之:亦有君之不能士耳,士无弊者。昔者吾先君献公并国十七,服国三十八,战十有二胜,是民之用也。献公没,惠公即位,淫衍暴乱,身好玉女,秦人恣侵,去绛十七里,亦是人之用也。惠公没,文公授之,围卫,取邺,城濮之战,五败荆人,取尊名于天下,亦此人之用也。亦有君不能士耳,士无弊也。”简子乃去盾、橹,立矢石之所及,鼓之而士乘之,战大胜。简子曰:“与吾得革车千乘,不如闻行人烛过之一言也。”

或曰:行人未有以说也,乃道惠公以此人是败,文公以此人是霸,未见所以用人也。简子未可以速去盾、橹也。严亲在围,轻犯矢石,孝子之所爱亲也。孝子爱亲,百数之一也。今以为身处危而人尚可战,是以百族之子于上皆若孝子之爱亲也,是行人之诬也。好利恶害,夫人之所有也。赏厚而信,人轻敌矣;刑重而必,失人不比矣。长行徇上,数百不一失;喜利畏罪,人莫不然。将众者不出乎莫不然之数,而道乎百无失人之行,人未知众之道也。

“大意”

本篇引述七例故事进行责疑和驳论。基本内容是:用刑不在多寡,而在是否适度;“赏无功”、“不诛过”是祸乱的根源;智者应以“无为”、“无见”为原则;要治理好国家,宜当君臣同心共力;人才的选用要以言论与事功相符为准则;如何增加国家收入的问题;人的本性是“好利恶害”,因而君主用兵也必须遵循信赏必罚之道。

难三

鲁穆公问于子思曰:“吾闻庞氏之子不孝,其行奚如?”子思对曰:“君子尊贤以崇德,举善以观民。若夫过行,是细人之所识也,臣不知也。”子思出。子服厉伯入见,问庞氏子,子服厉伯对曰:“其过三。”皆君之所未尝闻。自是这后,君贵子思而贱子服厉伯也。

或曰:鲁之公室,三世劫于季氏,不亦宜乎?明君求善而赏之,求奸而诛之,其得之一也。故以善闻之者,以说善同于上者也;以奸闻之者,以恶奸同于上者也:此宜赏誉之所及也。不以奸闻,是异于上而下比周于奸者也,此宜毁罚之所及也。今子思不以过闻而穆公贵之,厉伯以奸闻而穆公贱之。人情皆喜贵而恶贱,故季氏之乱成而不上闻,此鲁君之所以劫也。且此亡王之俗,取、鲁之民所以自美,而穆公独贵之,不亦倒乎?

文公出亡,献公使寺人披攻之蒲城,披斩其祛,文公奔翟。惠公即位,又使攻之惠窦,不得也。及文公反国,披求见。公曰:“蒲城之役,君令一宿,而汝即至;惠窦之难,君令三宿,而汝一宿,何其速也?”披对曰:“君令不二。除君之恶,恐不堪。蒲人、翟人,余何有焉?今公即位,其无蒲、翟乎?且桓公置射钩而相管仲。”君乃见之。

或曰:齐、晋绝祀,不亦宜乎?桓公能用管仲之功而忘射钩之怨,文公能听寺人之言而弃斩祛之罪,桓公、文公能容二子者也。后世之君,明不及二公;后世之臣,贤不如二子。不忠之臣以事不明之君,君不知,则有燕操、子罕、田常之贼;知之,则以管仲、寺人自解。君必不诛而自以为有桓、文之德,是臣仇而明不能烛,多假之资,自以为贤而不戒,则虽无后嗣,不亦可乎?且寺人之言也,直饰君令而不贰者,则是贞于君也。死君后生,臣不愧,而复为贞。今惠公朝卒而暮事文公,寺人之不贰何如?

人有设桓公隐者曰:“一难,二难,三难,何也?”桓公不能对,以告管仲。管仲对曰:“一难也,近优而远士。二难也,去其国而数之海。三难也,君老而晚置太子。”桓公曰:“善。”不择日而庙礼太子。

或曰:管仲之射隐,不得也。士之用不在近远,而优俳侏儒固人主之所与燕也,则近优而远士而以为治,非其难者也。夫处世而不能用其有,而悖不去国,是以一人之力禁一国。以一人之力禁一国者,少能胜之。明能照远奸而见隐微,必行之令,虽远于海,内必无变。然则去国之海而不劫杀,非其难者也。楚成王置商臣以为太子,又欲置公子职,商臣作难,遂弑成王。公子宰,周太子也,公子根有宠,遂以东州反,分而为两国。此皆非晚置太子之患也。夫分势不二,庶孽卑,宠无藉,虽处大臣,晚置太子可也。然则晚置太子,庶孽不乱,又非其难也。物之所谓难者,必借人成势而勿侵害己,可谓一难也,贵妾不使二后,二难也。爱孽不使危正适,专听一巨而不敢隅君,此则可谓三难也。

叶公子高问政于仲尼,仲尼曰:“政在悦近而来远。”哀公问政于仲尼,仲尼曰:“政在选贤。”齐景公问政于仲尼,仲尼曰:“政在节财。”三公出,子贡问曰:“三公问夫子政一也。夫子对之不同,何也?”仲尼曰:“叶都大而国小,民有背心,故曰‘政在悦近而来远’。鲁哀公有大臣三人,外障距诸侯四邻之士,内比周而以愚其君,使宗庙不扫除,社稷不血食者,必是三臣也,故曰‘政在选贤’。齐景公筑雍门,为路寝,一朝而以三百乘之家赐者三,故曰‘政在节财’。”

或曰:仲尼之对,亡国之言也。恐民有倍心,而诚说之“悦近而来远”,则是教民怀惠。惠之为政,无功者受赏,而有罪者免,此法之所以败也。法败而政乱,以乱政治败民,未见其可也。且民有倍心者,君上之明有所不及也。不绍叶公之明,而使之悦近而来远,是舍吾势之所能禁而使与不行惠以争民,非能持势者也。夫尧之贤,六王之冠也。舜一从而咸包,而尧无天下矣。有人无术以禁下,恃为舜而不失其民,不亦无术乎?明君见小奸于微,故民无大谋;行小诛于细,故民无大乱。此谓“图难于其所易也,为大者于其所细也。”今有功者必赏,赏者不得君,力之所致也;有罪者必诛,诛者不怨上,罪之所生也。民知诛罚之皆起于身也,故疾功利于业,而不受赐于君。“太上,下智有之。”此言太上之下民无说也,安取怀惠之民?上君之民无利害,说以“悦近来远”,亦可舍已。

哀公有臣外障距内比周以愚其君,而说之以“选贤”,此非功伐之论也,选其心之所谓贤者也。使哀公知三子外障距内比周也,则三子不一日立矣。哀公不知选贤,选其心之所谓贤,故三子得任事。燕子哙贤子之而非孙卿,故身死为僇;夫差智太宰嚭而愚子胥,故灭于越。鲁君不必知贤,而说以选贤,是使哀公有夫差、燕哙之患也。明君不自举臣,臣相进也;不自贤,功自徇也。论之于任,试之于事,课之于功,故群臣公政而无私,不隐贤,不进不肖。然则人主奚劳于选贤?

景公以百乘之家赐,而说以“节财”,是使景公无术使智富之侈,而独俭于上,未免于贫也。有君以千里养其口腹,则虽桀、纣不侈焉。齐国方三千里而桓公以其半自养,是侈于桀、纣也;然而能为五霸冠者,知侈俭之地也。为君不能禁下而自禁者谓之劫,不能饰下而自饰者谓之乱,不节下而自节者谓之贫。明君使人无私,以诈而食者禁;力尽于事、归利于上者必闻,闻者必赏;污秽为私者必知,知者必诛。然,故忠臣尽忠于公,民士竭力于家,百官精克于上,侈倍景公,非国之患也。然则说之以节财,非其急者也。

夫对三公一言而三公可以无患,知下之谓也。知下明,则禁于微;禁于微,则奸无积;奸无积,则无比周;无比周,则公私分;分私分,则朋党散;朋党散,则无外障距内比周之患。知下明,则见精沐;见精沐,则诛赏明,诛赏明,则国不贫。故曰:一对而三公无患,知下之谓也。

郑子产晨出,过东匠之闾,闻妇人之哭,抚其御之手而听之。有间,遣吏执而问之,则手绞其夫者也。异日,其御问曰:“夫子何以知之?”子产曰:“其声惧。凡人于其亲爱也,始病而忧,临死而惧,已死而哀。今哭已死,不哀而惧,是以知其有奸也。”

或曰:子产之治,不亦多事乎?奸必待耳目之所及而后知之,则郑国之得奸者寡矣。不任典成之吏,不察参伍之政,不明度量,恃尽聪明劳智虑而以知奸,不亦无术乎?且夫物众而智寡,寡不胜众,智不足以遍知物,故则因物以治物。下众而上寡,寡不胜众者,言君不足以遍知臣也,故因人以知人。是以形体不劳而事治,智虑不用而奸得。故宋人语曰:“一雀过羿,必得之,则羿诬矣。以天下为之罗,则雀不失矣。”夫知奸亦有大罗,不失其一而已矣。不修其理,而以己之胸察为之弓矢,则子产诬矣。老子曰:“以智治国,国之贼也。”其子产之谓矣。

秦昭王问于左右曰:“今时韩、魏孰与始强?”右左对曰:

“弱于始也。”“今之如耳、魏齐孰与曩之孟常、芒卯?”对曰:“不及也。”王曰:“孟常、芒卯率强韩、魏,犹无奈寡人何也。”左右对曰:“甚然。”中期推琴而对曰:“王之料天下过矣。夫六晋之时,知氏最强,灭范、中行而从韩、魏之兵以伐赵,灌以晋水,城之未沈者三板。知伯出,魏宣子御,韩康子为骖乘。知伯曰:‘始吾不知水可以灭人之国,吾乃今知之。汾水可以灌安邑,绛水可以灌平阳。’魏宣子肘韩康子,康子践宣子之足,肘足乎车上,而知氏分于晋阳之下。今足下虽强,未若知氏;韩、魏虽弱,未至如其晋阳之下也。此天下方用肘足之时,愿王勿易之也。”

或曰:昭王之问也有失,左右中期之对也有过。凡明主之治国也,任其势。势不可害,则虽强天下无奈何也,而况孟常、芒卯、韩、魏能奈我何?其势可害也,则不肖如耳、魏齐及韩、魏犹能害之。然则害与不侵,在自恃而已矣,奚问乎?自恃其不可侵,强与弱奚其择焉?失在不自恃,而问其奈何也,其不侵也幸矣。申子曰:“失之数而求之信,则疑矣。”其昭王之谓也。知伯无度,从韩康、魏宣而图以水灌灭其国,此知伯之所以国亡而身死,头为饮杯之故也。今昭王乃问孰与始强,其畏有水人之患乎?虽有左右,非韩、魏之二子也,安有肘足之事?而中期曰“勿易”,此虚言也。且中期之所官,琴瑟也。弦不调,弄不明,中期之任也,此中期所以事昭王者也。中期善承其任,未慊昭王也,而为所不知,岂不妄哉?左右对之曰“弱于始”与“不及”则可矣,其曰“甚然”则谀也。申子曰:“治不逾官,虽知不言。”今中期不知而尚言之。故曰:昭王之问有失,左右中期之对皆有过也。

管子曰:“见其可,说之有证;见其不可,恶之有形。赏罚信于所见,虽所不见,其敢为之乎?见其可,说之无证;见其不可,恶之无形。赏罚不信于所见,而求所不见之外,不可得也。”

或曰:广廷严居,众人之所肃也;宴室独处,曾、史之所僈也。观人之所肃,非行情也。且君上者,臣下之所为饰也。好恶在所见,臣下之饰奸物以愚其君,必也。明不能烛远奸,见隐微,而待之以观饰行,定赏罚,不亦弊乎?

管子曰:“言于室,满于室;言于堂,满于堂:是谓天下王。”

或曰:管仲之所谓言室满室、言堂满堂者,非特谓游戏饮食之言也,必谓大物也。人主之大物,非法则术也。法者,编著之图籍,设之于官府,而布之于百姓者也。术者,藏之于胸中,以偶众端而潜御群臣者也。故法莫如显,而术不欲见。是以明主言法,则境内卑贱莫不闻知也,不独满于堂;用术,则亲爱近习莫之得闻也,不得满室。而管子犹曰“言于室,满室,言于堂满堂”,非法术之言也。

“大意”

本篇包括八个部分,前六者为故事,后两者是议论。内容是:奖赏告奸、惩罚隐恶,以免君主受大臣挟制;君主对有异心的臣属要保持高度警惕;要防止国家危难,就必须加强等级制度以稳定社会秩序;君主要洞察下情;君主防奸不应仅凭个人的私智,而且要善于利用外物和他人;国家的强弱决定于自身;识别奸邪不能靠表面现象;“法”宜公开,“术”宜隐蔽。

难四

卫孙文子聘于鲁,公登亦登。叔孙穆子趋进曰:“诸侯之会,寡君未尝后卫君也。今子不后寡君一等,寡君未知所过也。子其少安。”孙子无辞,亦无悛容。穆子退而告人曰:“孙子必亡。亡臣而不后君,过而不悛,亡之本也。”

或曰:天子失道,诸侯伐之,故有汤、武。诸侯失道,大夫伐之,故有齐、晋。臣而伐君者必亡,则是汤、武不王,晋、齐不立也。孙子君于卫,而后不臣于鲁,臣之君也。君有失也,故臣有得也。不命亡于有失之君,而命亡于有得之臣,不察。鲁不得诛卫大夫,而卫君之明不知不悛之臣。孙子虽有是二也,臣以亡?其所以亡其失,所以得君也。

或曰:臣主之施,分也。臣能夺君者,以得相也。故非其分而取者,众之所夺也;辞其分而取者,民之所予也。是以桀索岷山之女,纣求比干之心,而天下离;汤身易名,武身受詈,而海内服;赵咺走山,田氏外仆,而齐、晋从。则汤、武之所以王,齐晋之所以立,非必以其君也,彼得之而后以君处之也。今未有其所以得,而行其所以处,是倒义而逆德也。倒义,则事之所以败也;逆德,则怨之所以聚也。败亡之不察,何也?

鲁阳虎欲攻三桓,不克而奔齐,景公礼之。鲍文子谏曰:“不可。阳虎有宠于季氏而欲伐于季孙,贪其富也。今君富于季孙,而齐大于鲁,阳虎所以尽诈也。景公乃囚阳虎。

或曰:千金之家,其子不仁,人之急利甚也。桓公,五伯之上也,争国而杀其兄,其利大也。臣主之间,非兄弟之亲也。劫杀之功,制万乘而享大利,则群臣孰非阳虎也?事以微巧成,以疏拙败。群臣之未起难也,其备未具也。群臣皆有阳虎之心,而君上不知,是微而巧也。阳虎贪于天下,以欲攻上,是疏而拙也。不使景公加诛于拙虎,是鲍文子之说反也。臣之忠诈,在君所行也。君明而严,则群臣忠;君懦而暗,则群臣诈。知微之谓明,无救赦之谓严。不知齐之巧臣而诛鲁之成乱,不亦妄乎?

或曰:仁贪不同心。故公子目夷辞宋,而楚商臣弑父;郑去疾予弟,而鲁桓弑兄。五伯兼并,而以桓律人,则是皆无贞廉也。且君明而严,则群臣忠。阳虎为乱于鲁,不成而走,入齐而不诛,是承为乱也。君明则诛,知阳虎之可济乱也,此见微之情也。语曰:“诸侯以国为亲。”君严则阳虎之罪不可失,此无救赦之实也,则诛阳虎,所以使群臣忠也。未知齐之巧臣而废明乱之罚,责于未然而不诛昭昭之罪,此则妄矣。今诛鲁之罪乱以威群臣之有奸心者,而可以得季、孟、叔孙之亲,鲍文之说,何以为反?

郑伯将以高渠弥为卿,昭公恶之,固谏不听。及昭公即位,惧其杀己也,辛卯,弑昭公而立子亶也。君子曰:“昭公知所恶矣。”公子圉曰:“高伯其为戮乎,报恶已甚矣。”

或曰:公子圉之言也,不亦反乎?昭公之及于难者,报恶晚也。然则高伯之晚于死者,报恶甚也。明君不悬怒,悬怒,则臣罪轻举以行计,则人主危。故灵台之饮,卫侯怒而不诛,故褚师作难;食鼋之羹,郑君怒而不诛,故子公杀君。君子之举“知所恶”,非甚之也,曰:知之若是其明也,而不行诛焉,以及于死。故“故所恶”,以见其无权也。人君非独不足于见难而已,或不足于断制,今昭公见恶,稽罪而不诛,使渠弥含憎惧死以侥幸,故不免于杀,是昭公之报恶不甚也。

或曰:报恶甚者,大诛报小罪。大诛报小罪也者,狱之至也。狱之患,故非在所以诛也,以仇之众也。是以晋厉公灭三郄而栾、中行作难,郑子都杀伯咺而食鼎起祸,吴王诛子胥而越句践成霸。则卫侯之逐,郑灵之弑,不以褚师之不死而公父之不诛也,以未可以怒而有怒之色,未可诛而有诛之心。怒其当罪,而诛不逆人心,虽悬奚害?夫未立有罪,即位之后,宿罪而诛,齐胡之所以灭也。君行之臣,犹有后患,况为臣而行之君乎?诛既不当,而以尽为心,是与天下有仇也。则虽为戮,不亦可乎!

卫灵之时,弥子瑕有宠于卫国。侏儒有见公者曰:“臣之梦浅矣。”公曰:“奚梦?”“梦见灶者,为见公也。”公怒曰:“吾闻人主者梦见日,奚为见寡人而梦见灶乎?”侏儒曰:“夫日兼照天下,一物不能当也。人君兼照一国,一人不能壅也。故将见人主而梦日也。夫灶,一人炀焉,则后人无从见矣。或者一人炀君邪?则臣虽梦灶,不亦可乎?”公曰:“善。”遂去雍鉏,退弥子瑕,而用司空狗。

或曰:侏儒善假于梦以见主道矣,然灵公不知侏儒之言也。去雍鉏,退弥子瑕,而用司空狗者,是去所爱而用所贤也。郑子都贤庆建而壅焉,燕子哙贤子之而壅焉。夫去所爱而用所贤,未免使一人炀己也。不肖者炀主,不足以害明;今不加知而使贤者炀主己,则贤矣。

或曰:屈到嗜芰,文王嗜菖蒲菹,非正味也,而二贤尚之,所味不必美。晋灵侯说参无恤,燕哙贤子之,非正士也,而二君尊之,所贤不必贤也。非贤而贤用之,与爱而用之同。贤诚贤而举之,与用所爱异状。故楚庄举叔孙而霸,商辛用费仲而灭,此皆用所贤而事相反也。燕哙虽举所贤,而同于用所爱,卫奚距然哉?则侏儒之未可见也。君壅而不知其壅也,已见之后而知其壅也,故退壅臣,是加知之也。曰“不加知而使贤者炀己则必危”,而今以加知矣,则虽炀己,必不危矣。

“大意”

本篇通过四则故事论述了如下论点:故事一说明,臣下的过失与君主的错误有关;故事二说明,只有君主严明,大臣才不敢为乱;故事三说明,臣下有恼怒和不满情绪时,君主应迅速作出反应;故事四说明,大臣是否贤明,做君主的要心中有数。

难势

慎子曰:飞龙乘云,腾蛇游雾,云罢雾霁,而龙蛇与蚓蚁同矣,则失其所乘也。贤人而诎于不肖者,则权轻位卑也;不肖而能服于贤者,则权重位尊也。尧为匹夫,不能治三人;而桀为天子,能乱天下:吾以此知势位之足恃而贤智之不足慕也。夫弩弱而矢高者,激于风也;身不肖而令行者,得助于众也。尧教于隶属而民不听,至于南面而王天下,令则行,禁则止。则此观之,贤智未足以服众,而势位足以缶贤者也。

应慎子曰:飞龙乘云,腾蛇游雾,吾不以龙蛇为不托于云雾之势也。虽然,夫择贤而专任势,足以为治乎?则吾未得见也。夫有云雾之势而能乘游之者,龙蛇之材美之也;今云盛而蚓弗能乘也,雾酖而蚁不能游也,夫有盛云酖雾之势而不能乘游者,蚓蚁之材薄也。今桀、纣南面而王天下,以天子之威为之云雾,而天下不免乎大乱者,桀、纣之材薄也。

且其人以尧之势以治天下也,其势何以异桀之势也,乱天下者也。夫势者,非能必使贤者用已,而不肖者不用已也。贤者用之则天下治,不肖者用之则天下乱。人之情性,贤者寡而不肖者众,而以威势之利济乱世之不肖人,则是以势乱天下者多矣,以势治天下者寡矣。夫势者,便治而利乱者也。故《周书》曰:“毋为虎傅翼,飞入邑,择人而食之。”夫乘不肖人于势,是为虎博翼也。桀、纣为高台深池以尽民力,为炮烙以伤民性,桀、纣得成肆行者,南面之威为之翼也。使桀、纣为匹夫,未始行一而身在刑戮矣。势者,养虎狼之心而成暴风乱之事者也,此天下之大患也。势之于治乱,本末有位也,而语专言势之足以治天下者,则其智之所至者浅矣。

夫良马固车,使臧获御之则为人笑,王良御之而日取千里。车马非异也,或至乎千里,或为人笑,则巧拙相去远矣。今以国位为车,以势为马,以号令为辔,以刑罚为鞭策,使尧、舜御之则天下治,桀、纣御之则天下乱,则贤不肖相去远矣。夫欲追速致远,不知任王良;欲进利除害,不知任贤能:此则不知类之患也。夫尧舜亦治民之王良也。

复应之曰:其人以势为足恃以治官;客曰“必待贤乃治”,则不然矣。夫势者,名一而变无数者也。势必于自然,则无为言于势矣。吾所为言势者,言人之所设也。夫尧、舜生而在上位,虽有十桀、纣不能乱者,则势治也;桀、纣亦生而在上位,虽有十尧、舜而亦不能治者,则势乱也。故曰:“势治者则不可乱,而势乱者则不可治也。”此自然之势也,非人之所得设也。若吾所言,谓人之所得势也而已矣,贤何事焉?何以明其然也?客曰:“人有鬻矛与盾者,誉其盾之坚,‘物莫能陷也’,俄而又誉其矛曰:‘吾矛之利,物无不陷也。’人应之曰:‘以子之矛,陷子之盾,何如?’其人弗能应也。”以为不可陷之盾,与无不陷之矛,为名不可两立也。夫贤之为势不可禁,而势之为道也无不禁,以不可禁之势,此矛盾之说也。夫贤势之不相容亦明矣。

且夫尧、舜、桀、纣千世而一出,是比肩随踵而生也。世之治者不绝于中,吾所以为言势者,中也。中者,上不及尧、舜,而下亦不为桀、纣。抱法处势则治,背法去势则乱。今废势背法而待尧、舜,尧、舜至乃治,是千世乱而一治也。抱法处势而待桀、纣,桀、纣至乃乱,是千世治而一乱也。且夫治千而乱一,与治一而乱千也,是犹乘骥、駬而分驰也,相去亦远矣。夫弃隐栝之法,去度量之数,使奚仲为车,不能成一轮。无庆赏之劝,刑罚之威,释势委法,尧、舜户说而人辨之,不能治三家。夫势之足用亦明矣,而曰“必待贤”,则亦不然矣。

且夫百日不食以待粱肉,饿者不活;今待尧、舜之贤乃治当世之民,是犹待粱肉而救饿之说也。夫曰:“良马固车,臧获御之则为人笑,王良御之则日取乎千里”,吾不以为然。夫待越人之善海游者以救中国之溺人,越人善游矣,而溺者不济矣。夫待古之王良以驭今之马,亦犹越人救溺之说也,不可亦明矣。夫良马固车,五十里而一置,使中手御之,追速致远,可以及也,而千里可日致也,何必待古之王良乎?且御,非使王良也,则必使臧获败之;治,非使尧、舜也,则必使桀、纣乱之。此味非饴蜜也,必苦莱、亭历也。此则积辩累辞,离理失术,两未之议也,奚可以难夫道理之言乎哉?客议未及此论也。

“大意”

“势位”曾是慎到的主张,即君主要有权势才能制服大臣。儒家反对慎到的势治观点。本篇批驳了儒家的“贤治”观点,维护了慎到的“势治”主张。

定法

问者曰:“申不害、公孙鞅,此二家之言孰急于国?”

应之曰:“是不可程也。人不食,十日则死;大寒之隆,不衣亦死。谓之衣食孰急于人,则是不可一无也,皆养生之具也。今申不害言术而公孙鞅为法。术者,因任而授官,循名而责实,操杀生之柄,课群臣之能者也。此人主之所执也。法者,宪令著于官府,刑罚必于民心,赏存乎慎法,而罚加乎奸令者也。此臣之所师也。君无术则弊于上,臣无法则乱于下,此不可一无,皆帝主之具也。”

问者曰:“徒术而无法,徒法而无术,其不可何哉?”

对曰:“申不害,韩昭侯之佐也。韩者,晋之别国也。晋之故法未息,而韩之新法又生;先君之令未收,而后君之令又下。申不害不擅其法,不一其宪令,则奸多。故利在故法前令则道之,利在新法后令则道之,利在故新相反,前后相勃,则申不害虽十使昭侯用术,而奸臣犹有所谲其辞矣。故托万乘之劲韩,七十年而不至于霸王者,虽用术于上,法不勤饰于官之患也。公孙鞅之治秦也,设告相坐而责其实,连什伍而同其罪,赏厚而信,刑重而必。是以其民用力劳而不休,逐敌危而不却,故其国富而兵强;然而无术以知奸,则以其富强也资人臣而已矣。及孝公、商君死,惠王即位,秦法未败也,而张仪以秦殉韩、魏。惠王死,武王即位,甘茂以秦殉周。武王死,昭襄王即位,穰侯越韩、魏而东攻齐,五年而秦不益尺土之地,乃城其陶邑之封。应侯攻韩八年,成其汝南之封。自是以来,诸用秦者,皆应、穰之类也。故战胜,则大臣尊;益地,则私封立:主无术以知奸也。商君虽十饰其法,人臣反用其资。故乘强秦之资数十年而不至于帝王者,法不勤饰于官,主无术于上之患也。”

问者曰:“主用申子之术,而官行商君之法,可乎?”

对曰:“申子未尽于法也。申子言:‘治不逾官,虽知弗言’。治不逾官,谓之守职也可;知而弗言,是不谓过也。人主以一国目视,故视莫明焉;以一国耳听,故听莫聪焉。今知而弗言,则人主尚安假借矣?商君之法曰:‘斩一首者爵一级,欲为官者为五十石之官;斩二首者爵二级,欲为官者为百石之官。’官爵之迁与斩首之功相称也。今有法曰:‘斩首者令为医、匠。’则屋不成而病不已。夫匠者手巧也,而医者齐药也,而以斩首之功为之,则不当其能。今治官者,智能也;今斩首者,勇力之所加也。以勇力之所加而治者智能之官,是以斩首之功为医、匠也。故曰:二子之于法术,皆未尽善也。”

“大意”

本篇是对前期法家代表人物——商鞅和申不害的思想的总结。韩非认为,法和术在实践中必须结合起来,才能取得成效。

说疑

凡治之大者,非谓其赏罚之当也。赏无功之人,罚不辜之民,非谓明也。赏有功,罚有罪,而不失其人,方在于人者也,非能生功止过者也。是故禁奸之法,太上禁其心,其次禁其言,其次禁其事。今世皆曰:“尊主安国者,必以仁义智能”,而不知卑主危国者之必以仁义智能也。故有道之主,远仁义,去智能,服之以法。是以誉广而名威,民治而国安,知用民之法也。凡术也者,主之所以执也;法也者,官之所以师也。然使郎中日闻道于郎门之外,以至于境内日见法,又非其难者也。

昔者有扈氏有失度,錣兜氏有孤男,三苗有成驹,桀有侯侈,纣有崇侯虎,晋有优施,此六人者,亡国之臣也。言是如非,言非如是,内险以贼,其外小谨,以征其善;称道往古,使良事沮;善禅其主,以集精微,乱之以其所好:此夫郎中左右之类者也。往世之主,有得人而身安国存者,有得人而身危国亡者。得人之名一也,而利害相千万也,故人主左右不可不慎也。为人主者诚明于臣之所言,则别贤不肖如黑白矣。

若夫许由、续牙、晋伯阳、秦颠颉、卫侨如、狐不稽、重明、董不识、卞随、务光、伯夷、叔齐,此十二者,皆上见利不喜,下临难不恐,或与之天下而不取,有萃辱之名,则不乐食谷之利。夫见利不喜,上虽厚赏,无以劝之;临难不恐,上虽严刑,无以威之:此之谓不令之民也。此十二人者,或伏死于窟穴,或槁死于草木,或饥饿于山谷,或沉溺于水泉。有如此,先古圣王皆不能臣,当今之世,将安用之?

若夫关龙逄、王子比干、随季梁、陈泄冶、楚申胥、吴子胥,此六人者,皆疾争强谏以胜其君。言听事行,则如师徒之势;一言而不听,一事则不行,则陵其主以语,待之以其身,虽死家破,要领不属,手足异处,不难为也。如此臣者,先古圣王皆不能忍也,当今之时,将安用之?

若夫齐田恒、宋子罕、鲁季孙意如、晋侨如、卫子南劲、郑太宰欣、楚白公、周单荼、燕子之,此九人者之为其臣也,皆朋党比周以事其君,隐正道而行私曲,上逼君,下乱治,援外以挠内,亲下以谋上,不难为也。如此臣者,唯圣王智主能禁之,若夫昏乱之君,能见之乎?

若夫后稷、皋陶、伊尹、周公旦、太公望、管仲、隰朋、百里奚、蹇叔、舅犯、赵襄、范蠡、大夫种、逢同、华登,此十五人者为其臣也,皆夙兴夜寐,卑身贱体,竦心白意;明刑辟、治官职以事其君,进善言、通道法而不敢矜其善,有成功立事而不敢伐其劳;不难破家以便国,杀身以安主,以其主为高天泰山之尊,而以其身为壑谷洧之卑;主有明名广誉于国,而身不难受壑谷洧之卑。如此臣者,虽当昏乱之主尚可致功,况于显明之主乎?此谓霸王之佐也。

若夫周滑之、郑王孙申、陈公孙宁、仪行父、荆芋尹申亥、随少师、越种干、吴王孙、晋阳成泄、齐竖刁、易牙,此十二人者之为其臣也,皆思小利而忘法义,进则掩蔽贤良以阴暗其主,退则挠乱百官而为祸难;皆辅其君,共其欲,苟得一说于主,虽破国杀众,不难为也。有臣如此,虽当圣王尚恐夺之,而况昏乱之君,其能无失乎?有臣如此者,皆身死国亡,为天下笑。故周威公身杀,国分为二;郑子阳身杀,国分为三;陈灵身死于夏征舒氏;荆灵王死于乾谿之上;随亡于荆;吴并于越;知伯灭于晋阳之下;桓公身死七日不收。故曰:謟谀之臣,唯圣王知之,而乱主近之,故至身死国亡。

圣王明君则不然,内举不避亲,外举不避仇。是在焉,从而举之;非在焉,从而罚之。是以贤良遂进而奸邪并退,故一举而能服诸侯。其在记曰:尧有丹朱,而舜有商均,启有五观,商有太甲,武王有管、蔡。五王之所诛者,皆父兄子弟之亲也,而所杀亡其身残破其家者何也?以其害国伤民败法类也。观其所举,或在山林薮泽岩穴之间,或在囹圄緤绁缠索之中,或在割烹刍牧饭牛之事。然明主不羞其卑贱也,以其能,为可以明法,便国利民,从而举之,身安名尊。

乱主则不然,不知其臣之意行,而任之以国,故小之名卑地削,大之国亡身死。不明于用臣也。无数以度其臣者,必以其众人之口断之。众之所誉,从而悦之;众之所非,从而憎之。故为人臣者破家残賥,内构党与、外接巷族以为誉,从阴约结以相固也,虚相与爵禄以相劝也。曰:“与我者将利之,不与我者将害之。”众贪其利,劫其威:“彼诚喜,则能利己;忌怒,则能害己。”众归而民留之,以誉盈于国,发闻于主。主不能理其情,因以为贤。彼又使谲诈之士,外假为诸侯之宠使,假之以舆马,信之以瑞节,镇之以辞令,资之以币帛,使诸侯淫说其主,微挟私而公议。所为使者,异国之主也;所为谈者,左右之人也。主说其言而辩其辞,以此人者天下之贤士也。内外之于左右,其讽一而语同。大者不难卑身尊位以下之,小者高爵重禄以利之。夫奸人之爵禄重而党与弥众,又有奸邪之意,则奸臣愈反而说之,曰:“古之所谓圣君明王者,非长幼弱也,及以次序也;以其构党与,聚巷族,逼上弑君而求其利也。”彼曰:“何知其然也?”因曰:“舜逼尧,禹逼舜,汤放桀,武王伐纣。此四王者,人臣弑其君者也,而天下誉之。察四王之情,贪得人之意也;度其行,暴乱之兵也。然四王自广措也,而天下称大焉;自显名也,而天下称明焉。则威足以临天下,利足以盖世,天下从之。”又曰:“以今时之所闻,田成子取齐,司城子罕取宋,太宰欣取郑,单氏取周,易牙之取卫,韩、魏、赵三子分晋,此六人者,臣之弑其君者也。”奸臣闻此,然举耳以为是也。故内构党与,外掳巷族,观时发事,一举而取国家。且夫内以党与劫弑其君,外以诸侯之讙骄易其国,隐敦适,持私曲,上禁君,下挠治者,不可胜数也。是何也?则不明于择臣也。记曰:“周宣王以来,亡国数十,其臣弑其君取国者众矣。”然则难之从内起与从外作者相半也。能一尽其民力,破国杀身者,尚皆贤主也。若夫转身法易位,全众傅国,最其病也。

为人主者,诚明于臣之所言,则虽弋驰骋,撞钟舞女,国犹且存也;不明臣之所言,虽节俭勤劳,布衣恶食,国犹自亡也。赵之先君敬侯,不修德行,而好纵欲,适身体之所安,耳目之所乐,冬日弋,夏浮淫,为长夜,数日不废御觞,不能饮者以筒灌其口,进退不肃、应对不恭者斩于前。故居处饮食如此其不节也。制刑杀戮如此其无度也,然敬侯享国数十年,兵不顿于敌国,地不亏于四邻,内无君臣百官之乱,外无诸侯邻国之患,明于所以任臣也。燕君子哙,邵公之后也,地方数千里,持戟数十万,不安子女之乐,不听钟石之声,内不堙污池台榭,外不弋田猎,又亲操耒耨以修畎亩。子哙之苦身以忧民如此其甚也,虽古之所谓圣王明君者,其勤身而忧世不甚于此矣。然而子哙身死国亡,夺于子之,而天下笑之。此其何故也?不明乎所以任臣也。

故曰:人臣有五奸,而主不知也。为人主者,有侈用财货赂以取誉者,有务庆赏赐予以移众者,有务朋党徇智尊士以擅逞者,有务解免赦罪狱以事威者,有务奉下直曲、怪言、伟服、瑰称以眩民耳目者。此五者,明君之所疑也,而圣主之所禁也。去此五者,则譟诈之人不敢北面谈立;文言多、实行寡而不当法者,不敢诬情以谈说。是以群臣居则修身,动则任力,非上之令不敢擅作疾言诬事,此圣王之所以牧臣下也。彼圣主明君,不适疑物以窥其臣也。见疑物而无反者,天下鲜矣。故曰:孽有拟适之子,配有拟妻之妾,廷有拟相之臣,臣有拟主之宠,此四者,国之所危也。故曰:内宠并后,外宠贰政,枝子配适,大臣拟主,乱之道也。故《周记》曰:“无尊妾而卑妻,无孽适子而尊小枝,无尊嬖臣而匹上卿,无尊大臣以拟其主也。”四拟者破,则上无意、下无怪也;四拟不破,则陨身灭国矣。

“大意”

本篇是探讨君主如何识别大臣的各种错综难辨的行为的。文章记述了大量的历史人物和事件,韩非对它们一一作了评述,标准是看这些人的行为是否有损于君权。此外,韩非还提出了一些选择大臣的原则,如“内举不避亲,外举不避仇”等。

六反

畏死远难,降北之民也,而世尊之曰“贵生之士”。学道立方,离法之民也,而世尊之曰“文学之士”游居厚养,牟食之民也,而世尊之曰“有能之士”。语曲牟知,伪诈之民也。而世尊之曰“辩智之士”。行剑攻杀,暴憿之民也,而世尊之曰“磏勇之士”。活贼匿奸,当死之民也,而世尊之曰“任誉之士”。此六民者,世之所誉也。赴险殉诚,死节之民,而世少之曰“失计之民”也。寡闻从令,全法之民也,而世少之曰“朴陋之民”也。力作而食,生利之民也,而世少之曰“寡能之民”也,嘉厚纯粹,整谷之民也,而世少之曰“愚戆之民”也。重命畏事,尊上之民也,而世少之曰“怯慑之民”也。挫贼遏奸,明上之民也,而世少之曰“謟谗之民”也。此六民者,世之所毁也。奸伪无益之民六,而世誉之如彼;耕战有益之民六,而世毁之如此;此之谓“六反”。布衣循私利而誉之,世主听虚声而礼之,礼之所在,利必加焉。百姓循私害而訾之,世主壅于俗而贱之,贱之所在,害必加焉。故名赏在乎私恶当罪之民,而毁害在乎公善宜赏之士,索国之富强,不可得也。

古者有谚曰:“为政犹沐也,虽有弃发,必为之。”爱弃发之费而忘长发之利,不知权者也。夫弹痤者痛,饮药者苦,为苦惫之故不弹痤饮药,则身不活,病不已矣。今上下之接,无子父之泽,而欲以行义禁下,则交必有郄矣。且父母之于子也,产男则相贺,产女则杀之。此俱出父母之怀衽,然男子受贺,女子杀之者,虑其后便,计之长利也。故父母之于子也,犹用计算之心以相待也,而况无父子之泽乎?今学者之说人主也,皆去求利之心,出相爱之道,是求人主之过父母之亲也,此不熟于论恩,诈而诬也,故明主不受也。圣人之治也,审于法禁,法禁明著,则官法;必于赏罚,赏罚不阿,则民用。官治则国富,国富则兵强,而霸王之业成矣。霸王者,人主之大利也。人主挟大利以听治,故其任官者当能,其赏罚无私。使士民明焉,尽力致死,则功伐可立而爵禄可致,爵禄致而富贵之业成矣。富贵者,人臣之大利也。人臣挟大利以从事,故其行危至死,其力尽而不望。此谓君不仁,臣不忠,则不可以霸王矣。

夫奸必知则备,必诛则止;不知则肆,不诛则行。夫陈轻货于幽隐,虽曾、史可疑也;悬百金于市,虽大盗不取也。不知,则曾、史可疑于幽隐;必知,则大盗不取悬金于市。故明主之治国也,众其守而重其罪,使民以法禁而不以廉止。母之爱子也倍父,父令之行于子者十母;吏之于民无爱,令之行于民也万父。母积爱而令穷,吏威严而民听从,严爱之策亦可决矣。且父母之所以求于子也,动作则欲其安利也,行身则欲其远罪也。君上之于民也,有难则用其死,安平则尽其力。亲以厚爱关子于安利而不听,君以无爱利求民之死力而令行。明主知之,故不养恩爱之心而增威严之势。故母厚爱处,子多败,推爱也;父薄爱教笞,子多善,用严也。

今家人之治产也,相忍以饥寒,相强以劳苦,虽犯军旅之难,饥馑之患,温衣美食者,必是家也;相怜以衣食,相惠以佚乐,天饥岁荒,嫁妻卖子者,必是家也。故法之为道,前苦而长利;仁之为道,偷乐而后穷。圣人权其轻重,出其大利,故用法之相忍,而弃仁人之相怜也。学者之言皆曰“轻刑”,此乱亡之术也。凡赏罚之必者,劝禁也。赏厚,则所欲之得也疾;罚重,则所恶之禁也急。夫欲利者必恶害,害者,利之反也。反于所欲,焉得无恶?欲治者必恶乱,乱者,治之反也。是故欲治甚者,其赏必厚矣;其恶乱甚者,其罚必重矣。今取于轻刑者,其恶乱不甚也,其欲治又不甚也。此非特无术也,又乃无行。是故决贤、不肖、愚、知之美,在赏罚之轻重。且夫重刑者,非为罪人也。明主之法,揆也。治贼,非治所揆也;所揆也者,是治死人也。刑盗,非治所刑也;治所刑也者,是治胥靡也。故曰:重一奸之罪而止境内之邪,此所以为治也。重罚者,盗贼也;而悼惧者,良民也。欲治者奚疑于重刑名!若夫厚赏者,非独赏功也,又劝一国。受赏者甘利,未赏者慕业,是报一人之功而劝境内之众也,欲治者何疑于厚赏!今不知治者皆曰:“重刑伤民,轻刑可以止奸,何必于重哉?”此不察于治者也。夫以重止者,未必以轻止也;以轻止者,必以重止矣。是以上设重刑者而奸尽止,奸尽止,则此奚伤于民也?所谓重刑者,奸之所利者细,而上之所加焉者大也。民不以小利加大罪,故奸必止者也。所谓轻刑者,奸之所利者大,上之所加焉者小也。民慕其利而傲其罪,故奸不止也。故先圣有谚曰:“不踬于山,而踬于垤。”山者大,故人顺之;垤微小,故人易之也。今轻刑罚,民必易之。犯而不诛,是驱国而弃之也;犯而诛之,是为民设陷也。是故轻罪者,民之垤也。是以轻罪之为民道也,非乱国也,则设民陷也,此则可谓伤民矣!

今学者皆道书策之颂语,不察当世之实事,曰:“上不爱民,赋敛常重,则用不足而下恐上,故天下大乱。”此以为足其财用以加爱焉,虽轻刑罚,可以治也。此言不然矣。凡人之取重赏罚,固已足之之后也;虽财用足而后厚爱之,然而轻刑,犹之乱也。夫当家之爱子,财货足用,货财足用则轻用,轻用则侈泰。亲爱之则不忍,不忍则骄恣。侈泰则家贫,骄恣则行暴。此虽财用足而爱厚,轻利之患也。凡人之生也,财用足则隳于用力,上懦则肆于为非。财用足而力作者,神农也;上治懦而行修者,曾、史也,夫民之不及神农、曾、史亦明矣。老聃有言曰:“知足不辱,知止不殆。”夫以殆辱之故而不求于足之外者,老聃也。今以为足民而可以治,是以民为皆如老聃。故桀贵在天子而不足于尊,富有四海之内而不足于宝。君人者虽足民,不能足使为君天子,而桀未必为天子为足也,则虽足民,何可以为治也?故明主之治国也,适其时事以致财物,论其税赋以均贫富,厚其爵禄以尽贤能,重其刑罚以禁奸邪,使民以力得富,以事致贵,以过受罪,以功致赏,而不念慈惠之赐,此帝王之政也。

人皆寐,则盲者不知;皆嘿,则喑者不知。觉而使之视,问而使之对,则喑盲者穷矣。不听其言也,则无术者不知;不任其身也,则不肖者不知。听其言而求其当,任其身而责其功,则无术不肖者穷矣。夫欲得力士而听其自言,虽庸人与乌获不可别也;授之以鼎俎,则罢健效矣。故官职者,能士之鼎俎也,任之以事而愚智分矣。故无术者得于不用,不肖者得于不任。言不用而自文以为辩,身不任者而自饰以为高。世主眩其辩、滥其高而尊贵之,是不须视而定明也,不待对而定辩也,喑盲者不得矣。明主听其言必责其用,观其行必求其功,然则虚旧之学不谈,矜诬之行不饰矣。

“大意”

“六反”是讲六种违背法治原则的现象。有六种“奸伪无益之民”,他们本应受到谴责,结果却得到赞誉;有六种“耕战有益之民”,理应得到赞誉,结果反而受到谴责。韩非认为,君主要想成就霸业,就必须实行法治,赏罚有据。这样,“六反”现象才会绝迹。人人务于耕战,国家就能富强。

八说

为故人行私谓之“不弃”,以公财分施谓之“仁人”,轻禄重身谓之“君子”,枉法曲亲谓之“有行”,弃官宠交谓之“有侠”,离世遁上谓之“高傲”,交争逆令谓之“刚材”,行惠取众谓之“得民”。不弃者,吏有奸也;仁人者,公财损也;君子者,民难使也;有行者,法制毁也;有侠者,官职旷也;高傲者,民不事也;刚材者,令不行也;得民者,君上孤也。此八者,匹夫之私誉,人主之大败也。反此八者,匹夫之私毁,人主之公利也。人主不察社稷之利害,而用匹夫之私毁,索国之无危乱,不可得矣。

任人以事,存亡治乱之机也,无术以任人,无所任而不败。人君之所任,非辩智则修洁也。任人者,使有势也。智士者未必信也,为多其智,因惑其信也。以智士之计,处乘势之资而为其私急,则君必欺焉。为智者之不可信也,故任修士者,使断事也。修士者未必智,为洁其身、因惑其智。以愚人之所惽,处治事之官而为所然,则事必乱矣。故无术以用人,任智则君欺,任修则君事乱,此无术之患也。明君之道,贱德义贵,下必坐上,决诚以参,听无门户,故智者不得诈欺。计功而行赏,程能而授事,察端而观失,有过者罪,有能者得,故愚者不任事。智者不敢欺,愚者不得断,则事无失矣。

察士然后能知之,不可以为令,夫民不尽察。贤者然后行之,不可以为法,夫民不尽贤。杨朱、墨崔,天下之所察也,干世乱而卒不决,虽察而不可以为官职之令。鲍焦、华角,天下之所贤也,鲍焦木枯,华角赴河,虽贤不可以为耕战之士。故人主之察,智士尽其辩焉;人主之所尊,能士能尽其行焉。今世主察无用之辩,尊远功之行,索国之富强,不可得也。博习辩智如孔、墨,孔、墨不耕耨,则国何得焉?修孝寡欲如曾、史,曾、史不战攻,则国何利焉?匹夫有私便,人主有公利。不作而养足,不仕而名显,此私便也;息文学而明法度,塞私便而一功劳,此公利也。错法以道民也,而又贵文学,则民之所师法也疑;赏功以劝民也,而又尊行修,则民之产利也惰。夫贵文学以疑法,尊行修以贰功,索国之富强,不可得也。

搢笏干戚,不适有方铁铦;登降周旋,不逮日中奏百;《狸首》射侯,不当强弩趋发;干城距衡冲,不若堙穴伏橐。古人亟于德,中世逐于智,当今争于力。古者寡事而备简,朴陋而不尽,故有珧铫而推车者。古者人寡而相亲,物多而轻利易让,故有揖让而传天下者。然则行揖让,高慈惠,而道仁厚,皆推政也。处多事之时,用寡事之器,非智者之备也;当大争之世,而循揖让之轨,非圣人之治也。故智者不乘推车,圣人不行推政也。

法所以制事,事所以名功也。法有立而有难,权其难而事成,则立之;事成而有害,权其害而功多,则为之。无难之法,无害之功,天下无有也。是以拔千丈之都,败十万之众,死伤者军之乘,甲兵折挫,士卒死伤,而贺战胜得地者,出其小害计其大利也。夫沐者有弃发,除者伤血肉。为人见其难,因释其业,是无术之事也。先圣有言曰:“规有摩而水有波,我欲更之,无奈之何!”此通权之言也。是以说有必立而旷于实者,言有辞拙而急于用者。故圣人不求无害之言,而务无易之事。人之不事衡石者,非贞廉而远利也,石不能为人多少,衡不能为人轻重,求索不能得,故人不事也。明主之国,官不敢枉法,吏不敢为私利,货赂不行,是境内之事尽如衡石也。此其臣有奸者必知,知者必诛。是以有道之主,不求清洁之吏,而务必知之术也。

慈母之于弱子也,爱不可为前。然而弱子有僻行,使之随师;有恶病,使之事医。不随师则陷于刑,不事医则疑于死。慈母虽爱,无益于振刑救死,则存子者非爱也。子母之性,爱也;臣主之权,策也。母不能以爱存家,君安能以爱持国?明主者通于富强,则可以得欲矣。故谨于听治,富强之法也。明其法禁,察其谋计。法明则内无变乱之患,计得于外无死虏之祸。故存国者,非仁义也。仁者,慈惠而轻财者也;暴者,心毅而易诛者也。慈惠,则不忍;轻财,则好与。心毅,则憎心见于下;易诛,则妄杀加于人。不忍,则罚多宥赦;好与,则赏多无功。憎心见,则下怨其上;妄诛,则民将背叛。故仁人在位,下肆而轻犯禁法,偷幸而望于上;暴人在位,则法令妄而臣主乖,民怨而乱心生。故曰:仁暴者,皆亡国者也。

不能具美食而劝饿人饭,不为能活饿者也;不能辟草生粟而劝贷施赏赐,不能为富民者也。今学者之言也,不务本作而好末事,知道虚圣以说民,此劝饭之说。劝饭之说,明主不受也。

书约而弟子辩,法省而民讼简,是以圣人之书必著论,明主之法必详尽事。尽思虑,揣得失,智者之所难也;无思无虑,挈前言而责后功,愚者之所易也。明主虑愚者之所易,以责智者之所难,故智虑力劳不用而国治也。

酸甘咸淡,不以口断而决于宰尹,则厨人轻君而重于宰尹矣。上下清浊,不以耳断而决于乐正,则瞽工轻君而重于乐正矣。治国是非,不以术断而决于宠人,则臣下轻君而重于宠人矣。人主不亲观听,而制断在下,托食于国者也。

使人不衣不食而不饥不寒,又不恶死,则无事上之意。意欲不宰于君,则不可使也。今生杀之柄在大臣,而主令得行者,未尝有也。虎豹必不用其爪牙而与鼷鼠同威,万金之家必不用其富厚而与监门同资。有土之君,说人不能利,恶人不能害,索人欲畏重己,不可得也。

人臣肆意陈欲曰“侠”,人主肆意陈欲曰“乱”;人臣轻上曰“骄”,人主轻下曰“暴”。行理同实,下以受誉,上以得非。人臣大得,人主大亡。

明主之国,有贵臣,无重臣。贵臣者,爵尊而官大也;重臣者,言听而力多者也。明主之国,迁官袭级,官爵受功,故有贵臣。言不度行而有伪,必诛,故无重臣也。

“大意”

本篇探讨了韩非所认定的违背法治的八种道德主张,即不弃、仁人、君子、有行、有侠、高傲、刚材和得民。这八种主张是孔、墨两家所特别强调的,韩非对它们的否定,实质上是法家对儒、墨的批评。韩非认为:君主既不应以仁义(如儒家)、也不能以刚侠(如墨家)治国,而必须鼓励耕战。

因此,他在文中提出责问:“博习辩智如孔、墨,孔、墨不耕耨,则国何利焉;修孝寡欲如曾、史,曾、史不战攻,则国何利焉?”

八经

一、因情

凡治天下,必因人情。人情者,有好恶,故赏罚可用;赏罚可用,则禁令可立而治道具矣。君执柄以处势,故令行禁止。柄者,杀生之制也;势者,胜众之资也。废置无度则权渎,赏罚下共则威分。是以明主不怀爱而听,不留说而计。故听言不参,则权分乎奸;智力不用,则君穷乎臣。故明主之行制也天,其用人也鬼。天则不非,鬼则不困。势行教严,逆而不违,毁誉一行而不议。故赏贤罚暴,誉善之至者也;赏暴罚贤,举恶之至者也:是谓赏同罚异。赏莫如厚,使民利之;誉莫如美,使民荣之;诛莫如重,使民畏之;毁莫如恶,使民耻之。然后一行其法,禁诛于私家,不害功罪。赏罚必知之,知之,道尽矣。

二、主道

力不敌众,智不尽物。与其用一人,不如用一国,故智力敌而群物胜。揣中则私劳,不中则任过。下君尽己之能,中君尽人之力,上君尽人之智。是以事至而结智,一听而公会。

听不一则后悖于前,后悖于前则愚智不分;不公会则犹豫而不断,不断则事留。自取一,则毋道堕壑之累。故使之讽,讽定而怒。是以言陈之曰,必有策籍。结智者事发而验,结能者功见而谋成败。成败有征,赏罚随之。事成则君收其功,规败则臣任其罪。君人者合符犹不亲,而况于力乎?事智犹不亲,而况于悬乎?故非用人也不取同,同则君怒。使人相用则君神,则下尽。下尽下,则臣上不因君,而主道毕矣。

三、起乱

知臣主之异利者王,以为同者劫,与共事者杀。故明主审公私之分,审利害之地,奸乃无所乘。乱之所生六也:主母,后姬,子姓,弟兄,大臣,显贤。任吏责臣,主母不放;礼施异等,后姬不疑;分势不贰,庶适不争;权籍不失,兄弟不侵;下不一门,大臣不拥;禁赏必行,显贤不乱。臣有二因,谓外内也。外曰畏,内曰爱。所畏之求得,所爱之言听,此乱臣之所因也。外国之置诸吏者,结诛亲重帑,则外不籍矣;爵禄循功,请者俱罪,则内不因矣。外不籍,内不因,则奸充塞矣。官袭节而进,以至大任,智也。其位至而任大者,以三节持之:曰质,曰镇,曰固。亲戚妻子,质也;爵禄厚而必,镇也;参伍责怒,固也。贤者止于质,贪饕化于镇,奸邪穷于固。忍不制则下上,小不除则大诛,而名实当则径之。生害事,死伤名,则行饮食;不然,而与其仇:此谓除阴奸也。医曰诡,诡曰易。易功而赏,见罪而罚,而诡乃止。是非不泄,说谏不通,而易乃不用。父兄贤良播出曰游祸,其患邻敌多资。僇辱之人近习曰狎贼,其患发忿疑辱之心生。藏怒持罪而不发曰增乱,其患侥幸妄举之人起。

大臣两重提衡而不踦曰卷祸,其患家隆劫杀之难作。脱易不自神曰弹威,其患贼夫酖毒之乱起。此五患者,人主之不知,是有劫杀之事。废置之事,生于内则治,生于外则乱。是以明主以功论之内,而以利资之外,其故国治而敌乱。即乱之道:臣憎,则起外若眩;臣爱,则起内若药。

四、立道

参伍之道:行参以谋多,揆伍以责失。行参必拆,揆伍必怒。不拆则渎上,不怒则相和。拆之征足以知多寡,怒之前不及其众。观听之势,其征在比周而赏异也,诛毋谒而罪同。言会众端,必揆之以地,谋之以天,验之以物,参之以人。四征者符,乃可以观矣。参言以知其诚,易视以改其泽,执见以得非常。一用以务近习,重言以惧远使。举往以悉其前,即迩以知其内,疏置以知其外。握明以问所暗,诡使以绝黩泄。倒言以尝所疑,论反以得阴奸。设谏以纲独为,举错以观奸动。明说以诱避过,卑适以观直謟。宣闻以通未见,作斗以散朋党。深一以警众心,泄异以易其虑。似类则合其参,陈过则明其固。知辟罪以止威,阴使时循以省衷。渐更以离通比。下约以侵其上:相室,约其廷臣;延臣,约其官属;兵士,约其军吏;遣使,约其行介;县令,约其辟吏;郎中,约其左右;后姬,约其宫媛。此之谓条达之道。言通事泄,则术不行。

五、类柄

明主,其务在周密。是以喜见则德偿,怒见则威分。故明主之言隔塞而不通,周密而不见。故以一得十者,下道也;以十得一者,上道也。明主兼行上下,故奸无所失。伍、官、连、县而邻,谒过赏,失过诛。上之于下,下之于上,亦然。是故上下贵贱相畏以法,相诲以和。民之性,有生之实,有生之名。为君者有贤知之名,有赏罚之实。名实俱至,故福善必闻矣。

六、参言

听不参,则无以责下;言不督乎用,则邪说当上。言之为物也以多信,不然之物,十从云疑,百人然乎,千人不可解也。呐者言之疑,辩者言之信。奸之食上也,取资乎众,籍信乎辩,而以类饰其私。人主不餍忿而待合参,其势资下也。有道之主听言,督其用,课其功,功课而赏罚生焉,故无用之辩不留朝。任事者知不足以治职,则放官收。说大而夸则穷端,故奸得而怒。无故而不当为诬,诬而罪臣。言必有报,说必责用也,故朋党之言不上闻。凡听之道,人臣忠论以闻奸,博论以内一,人主不智则奸得资。明主之道,己喜,则求其所纳;己怒,则察其所构;论于已变之后,以得毁誉公私之征。众谏以效智故,使君自取一以避罪,故众之谏也败。君之取也,无副言于上以设将然,今符言于后以知谩诚语。明主之道,臣不得两谏,必任其一语;不得擅行,必合其参,故奸无道进矣。

七、听法

官之重也,毋法也;法之息也,上暗也。上暗无度,则官擅为;官擅为,故奉重无前;则征多;征多故富。官之富重也,乱功之所生也。明主之道取于任,贤于官,赏于功。言程,主喜,俱必利;不当,主怒,俱必害;则人不私父兄而进其仇雠。势足以行法,奉足以给事,而私无所生,故民劳苦而轻官。任事者毋重,使其宠必在爵;外官者毋私,使其利必在禄;故民尊爵而重禄。爵禄,所以赏也;民重所以赏也,则国治。刑之烦也,名之缪也,赏誉不当则民疑,民之重名与其重赏也均。赏者有诽焉,不足以劝;罚者有誉焉,不足以禁。明主之道,赏必出乎公利,名必在乎为上。赏誉同轨,非诛俱行。然则民无荣于赏之内。有重罚者必有恶名,故民畏。罚,所以禁也;民畏所以禁,则国治矣。

八、主威

行义示则主威分,慈仁听则法制毁。民以制畏上,而上以势卑下,故下肆很触而荣于轻君之俗,则主威分。民以法难犯上,而上以法挠慈仁,故下明爱施而务赇纹之政,是以法令隳。尊私行以贰主威,行赇纹以疑法,听之则乱治,不听则谤主,故君轻乎位而法乱乎官,此之谓无常之国。明主之道,臣不得以行义成荣,不得以家利为功,功名所生,必出于官法。法之所外,虽有难行,不以显焉,故民无以私名。设法度以齐民,信赏罚以尽民能,明诽誉以劝沮。名号、赏罚、法令三隅。故大臣有行则尊君,百姓有功则利上,此之谓有道之国也。

“大意”

本篇由八段文字组成,阐述了君主治国的八个原则。即:

第一,因情,指政策的制定和实施,必须顺应人情的好恶;第二,主道,指君主本身的行为原则,韩非认为君主不能仅靠自己个人的智慧和力量,而必须善于利用大臣的智慧和力量;第三,起乱,探讨国家发生动乱的原因以及预防措施;第四,立道,提出君主稽察臣下言行的统治权术;第五、类柄,柄指权柄,也就是赏、罚两种手段,类指同类或相似。因此,“类柄”的意思是,君主必须根据大臣的言行实施相类相称的赏罚措施,以维持威势;第六,参言,谈君主验证大臣言论的方法;第七,听法,意思是一切依照法度来办;第八,主威,谈如何维护君主的权威。

五蠹

上古之世,人民少而禽兽众,人民不胜禽兽虫蛇。有圣人作,构木为巢以避群害,而民悦之,使王天下,号曰有巢氏。民食果蓏蚌蛤,腥臊恶臭而伤害腹胃,民多疾病。有圣人作,钻燧取火以化腥臊,而民说之,使王天下,号之曰燧人氏。中古之世,天下大水,而鲧、禹决渎。近古之世,桀、纣暴乱,而汤、武征伐。今有构木钻燧于夏后氏之世者,必为鲧、禹笑矣;有决渎于殷、周之世者,必为汤、武笑矣。然则今有美尧、舜、汤、武、禹之道于当今之世者,必为新圣笑矣。是以圣人不期修古,不法常可,论世之事,因为之备。宋有人耕田者,田中有株,兔走触株,折颈而死,因释其耒而守株,冀复得兔,兔不可复得,而身为宋国笑。今欲以先王之政,治当世之民,皆守株之类也。

古者丈夫不耕,草木之实足食也;妇人不织,禽兽之皮足衣也。不事力而养足,人民少而财有余,故民不争。是以厚赏不行,重罚不用,而民自治。今人有五子不为多,子又有五子,大父未死而有二十五孙。是以人民众而货财寡,事力劳而供养薄,故民争,虽倍赏累罚而不免于乱。

尧之王天下也,茅茨不翦,采椽不斫;粝粢之食,藿之羹;冬日麂裘,夏日葛衣;虽监门之服养,不亏于此矣。禹之王天下也,身执耒歃以为民先,股无肢,胫不生毛,虽臣虏之劳,不苦于此矣。以是言之,夫古之让天子者,是去监门之养,而离臣虏之劳也,古传天下而不足多也。今之县令,一日身死,子孙累世絜驾,故人重之。是以人之于让也,轻辞古之天子,难去今之县令者,薄厚之实异也。夫山居而谷汲者,腊而相遗以水;泽居苦水者,买庸而决窦。故饥岁之春,幼弟不饷;穰岁之秋,疏客必食。非疏骨肉爱过客也,多少之实异也。是以古之易财,非仁也,财多也;今之争夺,非鄙也,财寡也。轻辞天子,非高也,势薄也;争士橐,非下也,权重也。故圣人议多少、论薄厚为之政。故罚薄不为慈,许严不为戾,称俗而行也。故事因于世,而备适于事。

古者大王处丰、镐之间,地方百里,行仁义而怀西戎,遂王天下。徐偃王处汉东,地方五百里,行仁义,割地而朝者三十有六国。荆文王恐其害己也,举兵伐徐,遂灭之。故文王行仁义而王天下,偃王行仁义而丧其国,是仁义用于古不用于今也。故曰:世异则事异。当舜之时,有苗不服,禹将伐之。舜曰:“不可。上德不厚而行武,非道也。”乃修教三年,执干戚舞,有苗乃服。共工之战,铁铦矩者及乎敌,铠甲不坚者伤乎体。是干戚用于古不用于今也。故曰:事异则备变。上古竞于道德,中世逐于智谋,当今争于气力。齐将攻鲁,鲁使子贡说之。齐人曰:“子言非不辩也,吾所欲者土地也,非斯言所谓也。”遂举兵伐鲁,去门十里以为界。故偃王仁义而徐亡,子贡辩智而鲁削。以是言之,夫仁义辩智,非所以持国也。去偃王之仁,息子贡之智,循徐、鲁之力使敌万乘,则齐、荆之欲不得行于二国矣。

夫古今异俗,新故异备。如欲以宽缓之政,治急世之民,犹无辔策而御駻马,此不知之患也。今儒、墨皆称先王兼爱天下,则视民如父母。何以明其然也?曰:“司寇行刑,君为之不举乐;闻死刑之报,君为流涕。”此所举先王也。夫以君臣为如父子则必治,推是言之,是无乱父子也。人之情性莫先于父母,皆见爱而未必治也,虽厚爱矣,奚遽不乱?今先王之爱民,不过父母之爱子,子未必不乱也,则民奚遽治哉?且夫以法行刑,而君为之流涕,此以效仁,非以为治也。夫垂泣不欲刑者,仁也;然而不可不刑者,法也。先王胜其法,不听其泣,则仁之不可以为治亦明矣。

且民者固服于势,寡能怀于义。仲尼,天下圣人也,修行明道以游海内,海内说其仁、美其义而为服役者七十人。盖贵仁者寡,能义者难也。故以天下之大,而为服役者七十人,而仁义者一人。鲁哀公,下主也,南面君国,境内之民莫敢不臣。民者固服于势,诚易以服人,故仲尼反为臣而哀公顾为君。仲尼非怀其义,服其势也。故以义则仲尼不服于哀公,乘势则哀公臣仲尼。今学者之说人主也,不乘必胜之势,而务行仁义则可以王,是求人主之必及仲尼,而以世之凡民皆如列徒,此必不得之数也。

今有不才之子,父母怒之弗为改,乡人谯之弗为动,师长教之弗为变。夫以父母之爱、乡人之行、师长之智,三美加焉,而终不动,其胫毛不改。州部之吏,操官兵,推公法,而求索奸人,然后恐惧,变其节,易其行矣。故父母之爱不足以教子,必待州部之严刑者,民固骄于爱、听于威矣。故十仞之城,楼季弗能逾者,峭也;千仞之山,跛易牧者,夷也。故明王峭其法而严其刑也。布帛寻常,庸人不释;铄金百溢,盗跖不掇。不必害,则不释寻常;必害手,则不掇百溢。故明主必其诛也。是以赏莫如厚而信,使民利之;罚莫如重而必,使民畏之;法莫如一而固,使民知之。故主施赏不迁,行诛无赦,誉辅其赏,毁随其罚,则贤、不肖俱尽其力矣。

今则不然。其有功也爵之,而卑其士官也;以其耕作也赏之,而少其家业也;以其不收也外之,而高其轻世也;以其犯禁罪之,而多其有勇也。毁誉、赏罚之所加者,相与悖缪也,故法禁坏而民愈乱。今兄弟被侵,必攻者,廉也;知友辱,随仇者,贞也。廉贞之行成,而君上之法犯矣。人主尊贞廉之行,而忘犯禁之罪,故民程于勇,而吏不能胜也。不事力而衣食,谓之能;不战功而尊,则谓之贤。贤能之行成,而兵弱而地荒矣。人主说贤能之行,而忘兵弱地荒之祸,则私行立而公利灭矣。

儒以文乱法,侠以武犯禁,而人主兼礼之,此所以乱也。夫离法者罪,而诸先王以文学取;犯禁者诛,而群侠以私剑养。故法之所非,君之所取;吏之所诛,上之所养也。法、趣、上、下,四相反也,而无所定,虽有十黄帝不能治也。故行仁义者非所誉,誉之则害功;文学者非所用,用之则乱法。楚之有直躬,其父窃羊,而谒之吏。令尹曰:“杀之!”以为直于君而曲于父,报而罪之。以是观之,夫君之直臣,父子暴子也。鲁人从君战,三战三北。仲尼问其故,对曰:“吾有老父,身死莫之养也。”仲尼以为孝,举而上之。以是观之,夫父之孝子,君之背臣也。故令尹诛而楚奸不上闻,仲尼赏而鲁民易降北。上下之利,若是其异也,而人主兼举匹夫之行,而求致社稷之福,必不几矣。

古者苍颉之作书也,自环者谓之私,背私谓之公,公私之相背也,乃苍颉固以知之矣。今以为同利者,不察之患也,然则为匹夫计者,莫如修行义而习文学。行义修则见信,见信则受事;文学习则为明师,为明师则显荣:此匹夫之美也。然则无功而受事,无爵而显荣,为有政如此,则国必乱,主必危矣。故不相容之事,不两立也。斩敌者受赏,而高慈惠之行;拔城者受爵禄,而信廉爱之说;坚甲厉兵以备难,而美荐绅之饰;富国以农,距敌恃卒,而贵文学之士;废敬上畏法之民,而养游侠私剑之属。举行如此,治强不可得也。国平养儒侠,难至用介士,所利非所用,所用非所利。是故服事者简其业,而于游学者日众,是世之所以乱也。

且世之所谓贤者,贞信之行也;所谓智者,微妙之言也。微妙之言,上智之所难知也。今为众人法,而以上智之所难知,则民无从识之矣。故糟糠不饱者不务粱肉,短褐不完者不待文绣。夫治世之事,急者不得,则缓者非所务也。今所治之政,民间之事,夫妇所明知者不用,而慕上知之论,则其于治反矣。故微妙之言,非民务也。若夫贤良贞信之行者,必将贵不欺之士;不欺之士者,亦无不欺之术也。布衣相与交,无富厚以相利,无威势以相惧也,故求不欺之士。今人主处制人之势,有一国之厚,重赏严诛,得操其柄,以修明术之所烛,虽有田常、子罕之臣,不敢欺也,奚待于不欺之士?今贞信之士不盈于十,而境内之官以百数,必任贞信之士,则人不足官。人不足官,则治者寡而乱者众矣。故明主之道,一法而不求智,固术而不慕信,故法不败,而群官无奸诈矣。

今人主之于言也,说其辩而不求其当焉;其用于行也,美其声而不责其功。是以天下之众,其谈言者务为辨而不周于用,故举先王言仁义者盈廷,而政不免于乱;行身者竞于为高而不合于功,故智土退处岩穴,归禄不受,而兵不免于弱,政不免于乱,此其故何也?民之所誉,上之所礼,乱国之术也。今境内之民皆言治,藏商、管之法者家有之,而国贫,言耕者众,执耒者寡也;境内皆言兵,藏孙、吴之书者家有之,而兵愈弱,言战者多,被甲者少也。故明主用其力,不听其言;赏其功,伐禁无用。故民尽死力以从其上。夫耕之用力也劳,而民为之者,曰:可得以富也。战之事也危,而民为之者,曰:可得以贵也。今修文学,习言谈,则无耕之劳而有富之实,无战之危而有贵之尊,则人孰不为也?是以百人事智而一人用力。事智者众,则法败;用力者寡,则国贫:此世之所以乱也。

故明主之国,无书简之文,以法为教;无先王之语,以吏为师;无私剑之捍,以斩首为勇。是境内之民,其言谈者必轨于法,动作者归之于功,为勇者尽之于军。是故无事则国富,有事则兵强,此之谓王资。既畜王资而承敌国之,超五帝侔三王者,必此法也。

今则不然,士民纵恣于内,言谈者为势于外,外内称恶,以待强敌,不亦殆乎!故群臣之言外事者,非有分于从衡之党,则有仇雠之忠,而借力于国也。从者,合众强以攻一弱也;而衡者,事一强以攻众弱也:皆非所以持国也。今人臣之言衡者,皆曰:“不事大,则遇敌受祸矣。”事大未必有实,则举图而委,效玺而请兵矣。献图则地削,效玺则名卑,地削则国削,名卑则政乱矣。事大为衡,未见其利也,而亡地乱政矣。人臣之言从者,皆曰:“不救小而伐大,则失天下,失天下则国危,国危而主卑。”救小未必有实,则起兵而敌大矣。救小未必能存,而交大未必不有疏,有疏则为强国制矣。出兵则军败,退守则城拔。救小为从,未见其利,而亡地败军矣。是故事强,则以外权士官于内;求小,则以内重求利于外。国利未立,封土厚禄至矣;主上虽卑,人臣尊矣;国地虽削,私家富矣。事成,则以权长重;事败,则以富退处。人主之于其听说也于其臣,事未成则爵禄已尊矣;事败而弗诛,则游说之士孰不为用缴之说而侥幸其后?故破国亡主以听言谈者之浮说。此其故何也?是人君不明乎公私之利,不察当否之言,而诛罚不必其后也。皆曰:“外事,大可以王,小可以安。”夫王者,能攻人者也;而安,则不可攻也。强,则能攻人者也;治,则不可攻也。治强不可责于外,内政之有也。今不行法术于内,而事智于外,则不至于治强矣。

鄙谚曰:“长袖善舞,多钱善贾。”此言多资之易为工也。故治强易为谋,弱乱难为计。故用于秦者,十变而谋希失;用于燕者,一变而计希得。非用于秦者必智,用于燕者必愚也,盖治乱之资异也。故周去秦为从,期年而举;卫离魏为衡,半岁而亡。是周灭于从,卫亡于衡也。使周、卫缓其从衡之计,而严其境内之治,明其法禁,必其赏罚,尽其地力以多其积,致其民死以坚其城守,天下得其地则其利少,攻其国则其伤大,万乘之国莫敢自顿于坚城之下,而使强敌裁其弊也,此必不亡之术也。舍必不亡之术而道必灭之事,治国者之过也。智困于内而政乱于外,则亡不可振也。

民之政计,皆就安利如辟危穷。今为之攻战,进则死于敌,退则死于诛,则危矣。弃私家之事而必汗马之劳,家困而上弗论,则穷矣。穷危之所在也,民安得勿避?故事私门而完解舍,解舍完则远战,远战则安。行货赂而袭当涂者则求得,求得则私安,私安则利之所在,安得勿就?是以公民少而私人众矣。

夫明王治国之政,使其商工游食之民少而名卑,以寡趣本务而趋末作。今世近习之请行,则官爵可买;官爵可买,则商工不卑也矣。奸财货贾得用于市,则商人不少矣。聚敛倍农而致尊过耕战之士,则耿介之士寡而高价之民多矣。

是故乱国之俗:其学者,则称先王之道以籍仁义,盛容服而饰辩说,以疑当世之法,而贰人主之心。其言古者,为设诈称,借于外力,以成其私,而遗社稷之利。其带剑者,聚徒属,立节操,以显其名,而犯五官之禁。其患御者,积于私门,尽货赂,而用重人之谒,退汗马之劳。其商工之民,修治苦之器,聚弗靡之财,蓄积待时,而侔农夫之利。此五者,邦之蠹也。人主不除此五蠹之民,不养耿介之士,则海内虽有破亡之国,削灭之朝,亦勿怪矣。

“大意”

蠹的本意是蛀虫。韩非从法家的立场出发,对他所反感的五种人提出批评,并将之斥为“五蠹”,它们分别指:学者(主要指儒家);言谈者即纵横家;带剑者即游侠;患御者,即逃避兵役的人;商工之民既工商业者。韩非认为,这五种人是国家的蛀虫,对法治有极大的危害,因而必须予以清除。

显学

世之显学,儒、墨也。儒之所至,孔丘也。墨之所至,墨翟也。自孔子之死也,有子张之儒,有子思之儒,有颜氏之儒,有孟氏之儒,有漆雕氏之儒,有仲良氏之儒,有孙氏之儒,有乐正乐之儒。自墨子之死也,有相里氏之墨,有相夫氏之墨,有邓陵氏之墨。故孔、墨之后,儒分为八,墨离为三,取舍相反不同,而皆自谓真孔、墨,孔、墨不可复生,将谁使定世之学乎?孔子、墨子俱道尧、舜,而取舍不同,皆自谓真尧、舜,尧、舜不复生,将谁使定儒、墨之诚乎?殷、周七百余岁,虞、夏二千余岁,而不能定儒、墨之真;今乃欲审尧、舜之道于三千岁之前,意者其不可必乎!无参验而必之者,愚也;弗能必而据之者,诬也。故明据先王,必定尧、舜者,非愚则诬也。愚诬之学,杂反之行,明主弗受也。

墨者之葬也,冬日冬服,夏日夏服,桐棺三寸,服丧三月,世以为俭而礼之。儒者破家而葬,服丧三年,大毁扶杖,世主以为孝而礼之。夫是墨子之俭,将非孔子之侈也;是孔子之孝,将非墨子之戾也。今孝、戾、侈、俭俱在儒、墨,而上兼礼之。漆雕之议,不色挠,不目逃,行曲则违于臧获,行直则怒于诸侯,世主以为廉而礼之。宋荣子之议,设不斗争,取不随仇,不羞囹圄,见侮不辱,世主以为宽而礼之。夫是漆雕之廉,将非宋荣之恕也;是宋荣之宽,将非漆雕之暴也。今宽、廉、恕、暴俱在二子,人主兼而礼之。自愚诬之学、杂反之辞争,而人主俱听之,故海内之士,言无定术,行无常议。夫冰炭不同器而久,寒暑不兼时而至,杂反之学不两立而治。今兼听杂学缪行同异之辞,安得无乱乎?听行如此,其于治人又必然矣。

今世之学士语治者,多曰:“与贫穷地以实无资。”今夫与人相善也,无丰年旁入之利而独以完给者,非力则俭也。与人相善也,无饥馑、疾疚、祸罪之殃独以贫穷者,非侈则堕也。侈而堕者贫,而力而俭者富。今上征敛于富人以布施于贫家,是夺力俭而与侈堕也,而欲索民之疾作而节用,不可得也。

今有人于此,义不入危城,不处军旅,不以天下大利易其胫一毛,世主必从而礼之,贵其智而高其行,以为轻物重生之士也。夫上所以陈良田大宅,设爵禄,所以易民死命也。今上尊贵轻物重生之士,而索民之出死而重殉上事,不可得也。藏书策,习谈论,聚徒役,服文学而议说,世主必从而礼之,曰:“敬贤士,先王之道也。”夫吏之所税,耕者也;而上之所养,学士也。耕者则重税,学士则多赏,而索民之疾作而少言谈,不可得也。立节参明,执操不侵,怨言过于耳,必随之以剑,世主必从而礼之,以为自好之士。夫斩首之劳不赏,而家斗之勇尊显,而索民之疾战距敌而无私斗,不可得也。国平则养儒侠,难至则用介士。所养者非所用,所用者非所养,此所以乱也。且夫人主于听学也,若是其言,宜布之官而用其身;若非其言,宜去其身而息其端。今以为是也,而弗布于官;以为非也,而不息其端。是而不用,非而不息,乱亡之道也。

澹台子羽,君子之容也,仲尼几而取之,与处久而行不称其貌。宰予之辞,雅而文也,仲尼几而取之,与处久而智不充其辩。故孔子曰:“以容取人乎,失之子羽;以言取人乎,失之宰予。”故以仲尼之智而有失实之声。今之新辩滥乎宰予,而世主之听眩乎仲尼,为悦其言,因任其身,则焉得无失乎?是以魏任孟卯之辩,而有华下之患;赵任马服之辩,而有长平之祸。此二者,任辩之失也。夫视锻锡而察青黄,区冶不能以必剑;水击鹄雁,陆断驹马,则臧获不疑钝利。发齿吻形容,伯乐不能以必马;授车就驾,而观其末涂,则臧获不疑驽良。观容服,听辞言,仲尼不能以必士;试之官职,课其功伐,则庸人不疑于愚智。故明主之吏,宰相必起于州部,猛将必发于卒伍。夫有功者必赏,则爵禄厚而愈劝;迁官袭级,则官职大而愈治。夫爵禄大而官职治,王之道也。

磐石千里,不可谓富;象人百万,不可谓强。石非不大,数非不众也,而不可谓富强者,磐不生粟,象人不可使距敌也。今商官技艺之士亦不垦而食,是地不垦,与磐石一贯也。儒侠毋军劳,显而荣者,则民不使,与象人同事也。夫祸知磐石象人,而不知祸商官儒侠为不垦之地、不使之民,不知事类者也。

故敌国之君王虽说吾义,吾弗入贡而臣;关内之侯虽非吾行,吾必使执禽而朝。是故力多则人朝,力寡则朝于人,故明君务力。夫严家无悍虏,而慈母有败子。吾以此知威势之可以禁暴,而德厚之不足以止乱也。

夫圣人之治国,不恃人之为吾善也,而用其不得为非也。恃人之为吾善也,境内不什数;用人不得为非,一国可使齐。为治者用众而舍寡,故不务德而务法。夫必恃自直之箭,百世无矢;恃自圜之木,千世无轮矣。自直之箭,自圜之木,百世无有一,然而世皆乘车射禽者何也?隐栝之道用也。虽有不恃隐栝而有自直之箭、自圜之术,良工弗贵也。何则?乘者非一人,射者非一发也。不恃赏罚而恃自善之民,明主弗贵也。何则?国法不可失,而所治非一人也。故有术之君,不随适然之善,而行必然之道。

今或谓人曰:“使子必智而寿”,则世必以为狂。夫智,性也;寿,命也。性命者,非所学于人也,而以人之所不能为说人,此世之所以谓之为狂也。谓之不能然,则是谕也,夫谕性也。以仁义教人,是以智与寿说也,有度之主弗受也。故善毛啬、西施之美,无益吾面;用脂泽粉黛,则倍其初。言先王之仁义,无益于治;明吾法度,必吾赏罚者,亦国之脂泽粉黛也。故明主急其助而缓其颂,故不道仁义。

今巫祝之祝人曰:“使若千秋万岁。”千秋万岁之声括耳,而一日之寿无征于人,此人所以简巫祝也。今世儒者之说人主,不善今之所以为治,而语已治之功;不审官法之事,不察奸邪之情,而皆道上古之传誉、先王之成功。儒者饰辞曰:“听吾言,则可以霸王。”此说者之巫祝,有度之主不受也。故明主举实事,去无用,不道仁义者故,不听学者之言。

今不知治者必曰:“得民之心。”欲得民之心而可以为治,则是伊尹、管仲无所用也,将听民而已矣。民智之不可用,犹婴儿之心也。夫婴儿不剔首则腹痛,不痤则寝益。剔首、痤,必一人抱之,慈母治之,然犹啼呼不止,婴儿子不知犯其所小苦致其所大利也。今上急耕田垦草以厚民产也,而以上为酷;修刑重罚以为禁邪也,而以上为严;征赋钱粟以实仓库,且以救饥馑、备军旅也,而以上为贪;境内必知介而无私解,并力疾斗,所以禽虏也,而以上为暴。此四者,所以治安也,而民不知悦也。夫求圣通之。

“大意”

文中的“显学”是指儒、墨两家。韩非从法家立场出发,对这两个当时的显赫学派提出了尖锐的批评。他认为,儒家动辄谈先王仁义,实则是“愚诬之学”。相反,他提出,英明的君主必须“举实事,去无用”,以法度办事,按功行赏,鼓励耕战,这样,才能达到增强国力、实现霸业的目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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