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嘿!彪儿!”外面有人敲我的窗户,我便不再想过去的事情了。我下了床,走到窗前,探出头向四周张望,并无见到任何人。
“难道是我今日思虑过多,陷入幻觉了?”
这雨耐心儿可真够大的,根本没有要停下来的意思,反而越下越大。路上一定坑坑洼洼的,泥泞得难以出行吧!这个时候谁会出来!
哎!小时候的雨多有意思啊,那时候的雨是喜极而泣的泪,像是上天给小孩子们带来的礼物,我们在雨中笑着跺着脚丫溅起水花,长大后雨便只是雨了,成了阻隔欢快的一道道巨大帘幕。小时候,雨中远近可闻的蛙声,敲打树叶发出的整齐声响……大自然用雨作笔表达人们对于生活的热爱。这一幅幅构成了俺儿时最美好的回忆。
往事随风啊,一切都如过眼烟云——去了。
好冷,穿雨风透过窗户的缝隙猛地一阵吹开了窗户,灌了进来,俺不禁打了一个喷嚏。正要关窗户的时候,突然又听到有人叫道:“彪儿!彪儿!彪儿……”
俺伸出头左右又看去,可还是没有见到任何人。操!谁他妈在整俺?
俺边犹豫着边关窗户,这时一只手啪地一下子拍在俺手背上——温暖而厚实。
是他!整个人都已经淋成了落汤鸡,短裤下半截已经被雨淋湿了。上半身的白色短袖衣服也因为淋雨已经和肉紧紧地贴在了一起,小麦色的上半身一览无余。那真是一身好肉。他手里拎着两只鞋子,盯着俺看,当看到俺目瞪口呆的表情时,他旋即咯咯地笑了起来。
“嘿!外面人,挺好玩是吧?小屋子里没有伞吗?傻!”
“爽哇!我可在外面从来没这么着过,这里的雨真甜,我恨不得张大口灌个饱!”说着他仰起头,矗立在大雨之中,真地张大口喝起来,“这便是自由的水、自由的灵气……”
“你神经了吧,抽什么羊角风!你来这里又不是一天两天了,难道还没有喝够吗?”
他根本不管俺骂他,只管尽情地在雨中狂舞,跳的是什么舞俺根本不知道,俺当下什么都不想做,只想找根棍子狠狠地揍他,俺便一脸鄙夷地说道:“操,脑袋被驴踢了吧!”
“对啊,彪儿怎么知道的,俺的脑袋真地被驴踢过了,还是一头上等毛色的母驴呢!这雨真好,喝多少都不嫌够呢!有谁会嫌弃自由太多?哈哈哈!”
经他这么一逗,俺内心淤积着的难受几乎被消除得差不多了——先生真是俺的开心果,这两年以来多亏他的陪伴。
他见俺不再说话,便停止抽风,一脸正经地问道:“怎么了,不高兴了?那个女人又对你不好了吗?”
“你进来再说吧,看你,身上全湿了,当心着凉!”我隔着窗户拍了拍他的肩膀说道。
开玩笑归开玩笑,平日的学习,俺对于先生还是十分尊敬的,就是说先生讲学时俺对他是另一副嘴脸,主要是俺收敛了很多,知道太过随意不太好,这也是娘生前叮嘱俺的。
几年来,先生对俺一直教导有方,俺也得以了解很多外面世界的新鲜事物,说话时也动不动就染上了他们那里的说话习惯。不过最重要的是自打母亲过世俺搬到这儿后,每当孤独无助之时先生总能适时出现,那种生活中暖洋洋的感觉又找回来了。
渐渐地俺和先生之间形成了一种难言的默契之情,不用说太多话,就能够轻易地会意彼此。
他经常给俺说起他自己的故事。在他大概五岁的时候吧,李崇刚全家在一次外出旅游过程中遭遇一场酒店大火。当时他和母亲都还在酒店里。消防人员未至,此时,独自外出归来的爹得知情况后,便不顾一切地冲进大火之中,寻了半天才发现小李崇刚蜷缩在走廊的角落里,吓得正哭鼻子呢。不过幸运地小子还是被救了出去。然而当得知孩子他娘还在里面的时候,崇刚的爹便立刻又钻了进去搜寻,这次之后许久都没有出来。一直等到消防员们赶到扑灭完大火自己的爹娘还是没有出来。先生对俺说,那个时候他虽然年龄尚小,却也能隐隐觉得以后再也不能见到自己的爹娘了。尸体被抬出来的时候都已经被烧得面目全非了,那时的小李崇刚除了大哭之外再没什么可以做的了。
后来就被人领着找到了那个城市里唯一的亲人,崇刚的叔父和婶婶。崇刚的爹生前本来就和各家亲戚少有来往,唯一的一点关系还是这个弟弟。
事故之后他自己便跟着叔父和婶婶一起生活。突然多出这么一个孩子要养活,这让本身已经有小子的叔父和婶婶有点措不及防。尽管婶婶并没有当面说过什么,可是小李崇刚还是察觉到有些不对劲儿,和自己的堂兄弟比起来,偏心是能够感觉得到的。因为他自己亲耳偷听到婶婶对叔父说过“什么时候能够独立出去,快烦死了,自己的孩子也要养啊”之类的话,并且明里暗里给叔父说了他很多坏话,其实大多数都属于夸大其词,虽然本就知道婶婶是这么想的,但是听到还是很难过,不过李崇刚告诉俺他并没有太过憎恨婶婶,毕竟自己的爹娘死得早,他们养活自己已属自己莫大幸运之事了。
待稍微长大一点,崇刚自己便立志一定要脱离这里,不再给别人添麻烦。于是学校的功课,他都是极为努力,不,应该是卖力地学习,争取早日有出息。因而学校里他的成绩也总是名列前茅,怪不得先生如此博学呢!贪玩的堂弟少不了因此受到叔父的责骂,堂弟自然也不大喜欢这个外来的哥哥,经常给爹娘面前告状,穿小鞋儿,这便又加剧了婶婶的不满,可崇刚却跟没事儿人似的,对于叔父和婶婶越是孝敬,还经常给堂弟辅导功课,渐渐婶婶的埋怨也越来越少。
终于功夫不负有心人,崇刚考上了不错的学堂,期间边上学堂边干活儿赚钱,还经常给叔父家里寄钱,买这买那,婶婶自然总是乐得合不拢嘴,就连堂弟也内心敬佩起这个大哥哥来了。学念完之后,李崇刚在大城市里找到了一份不错的活儿,依旧还是给叔父和婶婶家里寄钱。论到娶亲的年龄,叔父和婶婶不时给李崇刚介绍合适的女子,自己大学里也尝试过几次,可是都未果而终——“拥有着这个时代太过明显的标签似的东西”是李崇刚回绝她们的共同理由。这样便干脆不去刻意找了,安心赚钱便是,可干活儿久了便难免让人怀疑存在,于是便又迷上了古籍和探险,希望从古老文字中寻找到存在的意义和未来的方向。这样之后便只是间断性地跟异地的叔父婶婶联系着,自己的生活一直这样独自继续着,直到……
每次说到这里,李崇刚都是长叹一口气。
“那个”他站在屋檐下,收敛起颓唐,掀了掀自己那已经粘在皮肤上的上衣说道:“怎么,不开心了?这大雨,想必没有人去乐活酒家喝酒吧?春娘今天没再为难你去干活吧?”
“刚才还叫了呢!”我无奈地答道,“我说,你快进来啊,在窗檐下傻立着做什么!当心吹出什么病来!”
俺刚要转身给他开门,不想这家伙竟从窗户一跃进来了,之后便不断打喷嚏。
“傻了吧!”我边说边把支着的窗户放了下来,顿时觉得屋里面也暖和了不少,“下这么大雨,你怎么还来找我?怎么样,别人学得怎样?”
“你还说呢,这几天你怎么不找我去学习了呢?我一直等着呢!别人学得可比你积极呀!很多都奢望着出去溜达一圈,知道多的还想回来改变这里呢!”不过他口气一转,又说道:“不过,相比而言,你比他们更有主见,更有意思。先生俺更喜欢你!”
俺听到这里心中不由得咯噔了一下,难道你们他妈真是过腻了这种太平日子了?甚至心中生出“人就是贱呐”一类的想法来。
“欧呦,俺有那么好吗?”内心暖洋洋的,接着说:“俺嘛,不是一直忙乎这边嘛!俺现在可是身不由己了,你要找俺就直接来这边吧。”
早年丧亲,寄人篱下,一样的境遇,相似的郁结,让两个年轻的男子开始了为人生并肩作战的征程。
“要不咱俩结拜吧!”他在屋子里踱来踱去,突然停下来,搓着粘在指尖上的门扇尘灰说道。
俺感觉脸唰地一下红了,心跳到了嗓子眼儿处。
“你这儿也不知道清扫下,住着也舒坦,摸哪儿都是尘土。”他说着。
我啊了一声,晕乎乎地盯着他。
“像古时候英雄结拜那样,什么不能同年同月同日生,但愿同年同月同日死……那样的的话。”
俺这才松了一口气,“对头!像古时候那样。”
几天后的一个晚上,俺趁着春娘不在,便去乐活酒家的后厨笼子里偷着逮了一只活公鸡,为了不让它出声,俺可是费了一番周折呢!俺还偷了猪肉、鱼、鸡蛋,哦,还有一坛红酒。第二天,俺便老早带着这些东西溜到后山的小屋儿那里去了。
桌子铺好红布以作祭台,上摆道路神的神像,将那些猪肉呀、鱼呀、鸡蛋呀三牲祭品摆置在祭台上。渊博的崇刚早已经将两份大红册页的金兰谱制作完备,将它们一并供奉在香案之上。焚好香,俺俩各执一根,跪在道路神神像前面,因崇刚长我几岁,便由他领我念金兰谱中的缔约誓词:
“盖闻室满诗书,悦知心之交集;联床风雨,常把臂以言欢。是以席地班荆,衷肠宜吐,他山攻玉,声气相通。青年握手,雷陈之高谊共钦;白水鉴心,管鲍之芳尘宜步。停云落月,隔河山而不爽斯盟,旧雨春风,历岁月而各坚其志。毋以名利相倾轧,毋以才德而骄矜,毋以丽人而见疏。义结金兰,在今日既神明对誓,辉生竹林,愿他年当休戚相关。谨序。”
接着三次叩拜,之后将香插到香案上的香炉里,将酒倒上,将鸡宰了,滴血到红酒里,每人用针刺破左手中指,先洒三滴到地上,再滴到酒里,和着鸡血和人血的红酒被搅拌均匀,自崇刚开始,每人一口,剩余的便放在道路神的神像前面,以作天地之鉴证!
“契弟。”
“契兄。”
这是缔结金兰之约后的惯用称呼。
此后,还要再次三叩神灵,这之后俺俩才换帖,将彼此的金兰谱递给对方,最后撤了香案,结拜仪式这才算正式结束了。
“契弟,今日约为兄弟,这便是咱们的歃血盟誓了。”李崇刚说道。
“契兄如此坚定,契弟当定不负此约,愿与契兄肝胆相照,共享恣意人生!”
“你我若是有人将来背离了这一盟约,如何?”
俺斩钉截铁地答道:“若是有人背离了,定拔了这香头子,死生不复相见!”
崇刚哥见俺如此坚决,伸出手来,俺俩的手便紧紧地攥在了一起,“好兄弟,咱们可真是同病相怜的一对苦命孤儿啊!还好,茫茫人海之中还能碰到兄弟你!”
这时俺突然想起一件重要的东西。俺娘生前给俺留下了一副和合双面鱼佩,白玉圆雕,鱼眼、腮、腹、鳍、尾等细部用阴线刻出,尤其那鱼眼亮晶晶的,栩栩如生,这鱼像要活过来一样,似乎有种要刺破虚无的锐度,嘴部穿孔用双线金绞链系着。鱼佩晶莹剔透,触之温润如脂,如雪若云,就算迎着光看也毫无杂质,的确是玉雕之中的上品。娘说爹休掉她后她便独自保管起这整副鱼佩来。娘走的时候才转给俺,告诉俺这鱼佩极富寓意,能带给人祥和平安,还要俺做个品德高贵,体格健壮的人。可俺一想到爹,俺内心便不屑一顾地收下了这鱼佩。
双面鱼正是通过内部的卡槽才扣合在一起的,俺把它从脖子上摘下来,将其掰开,将绞在一起的金线细链也分开,一并递给了崇刚哥,说道:“以后……见到这个玩意儿,就是见到彼此了。”
崇刚哥一边戴上一边说道:“你要一直住在那里吗?”
“俺也不想啊,可俺娘留下遗嘱叫俺盯着春娘照看爹。真希望有一天能找到她的把柄,让爹看穿她,不再鬼迷心窍。”
“你让我想想。”只见他在房间里踱来踱去,“办法可以再慢慢想,眼前最重要的是得好好修理下那个女人了!她也欺人太甚了!”
忽然他眼睛一亮,转过身来对我说道:“要不……你跟我一块回外面去?反正你我都是孤儿,去外面一样可以互相照顾生活的!”
他见我不说话,便知道我在忧虑什么了,“是啊,你刚才说过的,你娘给你交代要好生照顾父亲,查清真相。也是,去了外面也不全是好的。或许……麻烦事情更多。像我们这种人,未必能在那里游刃有余,所以……还不如留在这里,最起码,麻烦的事情仅限于春娘一个人而已”,他眉头稍稍展开又说道:“虽然……眼下不能一走了之,也没有什么大不了的嘛,咱俩既是兄弟,互相照应着,看春娘还能怎么着!”
“是……对了,你刚才说修理她一顿,打算怎么做呢?俺可听别人说她有点诡异,俺就怕她会暗地里使坏。”我不无担忧。
“怕什么呢,有哥哥我呢!”然后他凑近俺耳朵将下面的计划一五一十地告知了俺。
俺听后不禁大笑道:“你确保这样能行?”
“绝对行!包她没脸见人,无地自容。”
“那就这么定了!”
接下来的一两天,俺们便寻找合适时机,展开完美搞坏计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