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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9章 倾城之恋 永恒之心

在冰雨中有两个人,两个人穿一个样的衣服,白洁干净,高贵得体,一男一女,看来有三十左容颜,而修炼之人容颜到了这个样,也许已经四五十岁的人,甚至有的是六七十岁,这是由于修法之人得天地灵气而使得衰老延迟。

剑起道:“东西带来了。”原来剑起离开是因为听见了雷声,这雷声是暗号,并不是回月灵。他递出一个石头,红色石头散着红光,这就是名校杯的奖品。

那个男人道:“做的好,没想到你真的很能办事,神魔给你下一个命令,寻找永恒之心。”

剑起道:“那不是在天都魔校吗?我办起来不方便!”

那男人道:“那是你的问题,你要和紫衣在一起就要接受任务,你知道神魔为什么给机会给你吗?并不是你有能力,而是你是有缘人。”那男人一掌打在那个红色的石头上面,那一掌是惊雷掌。只见在他两个手之间,红色的粉末散落,他问:“你不惊奇吗?连我用的惊雷掌你不惊奇?”剑起笑笑,道:“军长办事,自有道理。”那个男人打开两张,有一一朵玫瑰花,浮在他的掌上,翠绿树枝,上面是一朵绽放的玫瑰,他道:“这个就是倾城之恋,神魔就是看你有这样的倾城之意才给机会你。”

那个女人伸出手指,那根树枝卷起来,一个美丽的戒指,剑起看呆了眼,那女人道:“年轻人有前途啊,这个秘密我们用来十年时间来调查才知道,现在你成功拿到了它,立下了大功一件,现在天下快要大乱了,上一辈子的人慢慢地被代替,你跟着我们一定大有作为,好好干。”

剑起道:“月师长,过奖了,我只想完成任务,然后和紫衣过上一些安稳的日子。”这个女人是月影,是魄影的阿姨,另一个就是他的叔叔——聚宝,分别是神魔族的师长和军长。

月影道:“好,年少还不明白,权要倾天下,无权你这么保护你的女人?一个人能敌百人,能敌千军万马吗?”

剑起再次拜谢道:“谢谢提点,我会好好想的,关于‘永恒之心’有什么资料?”

聚宝想这人有点急,好像多余的事情能少听一句就少听一句道:“年轻人啊,办事欲速则不达,关于‘永恒之心’,它正如在天都的人马调查的一样,我们派人去核查了,的确在迷茫森林里,这个是团长令牌,神魔为了奖励你。以后你就拥有一支军队的兵力,你可以调配这支团的人马,这是为你办事的专用人马。”这样一来剑起就变成了真正的卧底,一个藏在大同国的‘炸药’。

剑起道:“谢神魔王。”

聚宝道:“等你完成了约定,你可以选择留下或离去,我们不会干涉你的权利。你是聪明人,知道应该怎么办事情。在迷茫森林有一个很厉害的妖精,那里的人叫它‘死神’,它喜欢出没在最朦胧的地方,越是大雾的地方就越少靠近,它全身是白色,就如幽灵一般,它会吞噬魂魄,就像修炼灵魔师。”

剑起想起水灵龙说的那个吸收灵魂的人,那个让水灵龙恐惧到,得了精神病的人,问起来:“灵魔师?靠吞噬魂魄来修炼?”

聚宝从他神情看的出他似乎知道什么,问道:“你知道什么关于这个?”

剑起道:“没什么,这个怪物有什么破解之法?”

聚宝道:“不知道,不过它藏迷茫森林,肯定离开迷茫森林,就可能暴露它的缺点。”

月影道:“二哥,该走了。”聚宝点点头,就和月影消失在茫茫雨水之中。

剑起在雨水中,当然他用了御水术,他深思着:居然有修罗在修炼灵魔师,这必定是一个巨大的祸害。他当然不知道是悠无为,更不知道他是魄影的师傅,只是悠无为连修梦的身体还没成形,离灵魔师还有很大的距离,但在魄影的帮助下,他旧时的法力一点一点地恢复了。

被称为‘永恒之心’的一枚拥有所向披靡力量的戒指,在天都魔校已经很久就有这无数中说法,而绝大部分人认同的是,这一枚戒指的确是拥有任何人不可匹敌的力量,是无数法师梦寐以求的珍宝,对女法师来说,拥有它就能得到永恒的爱情。它在天都魔校的迷茫森林里,也一直是一个传说,但大部份人都相信,无论事情相隔多久,它还是一个经久不灭的话题。然而从它消失在迷茫森林,就再没有任何的寻宝者得到,经过了许多年魔族人再一次动用许多人马去寻找,而这种活动不是第一次了,可是每次都以失败告终。就像‘倾城之恋’传说一直都在凌空魔校,但是呢,它经过岁月慢慢将自己封了起来成了一块石头,而现在它经过魔族人十年努力才发掘出来,谁也不知永恒之心会变成什么样子了。

剑起看见地上的红色的粉末慢慢地凝聚起来,成了一朵和刚才‘倾城之恋’一模一样的红玫瑰,剑起蹲下去,伸出手,手还没伸到,只见那朵玫瑰把他的左手的中指缠绕起来,成了一个戒指,剑起想:刚才拿到那个是影子?这个才是它的真身?他猜测的没错,生物界最喜欢这中‘金蝉脱壳’的方法来保护自己,像枯叶蝶,进化到成为枯叶的样子来保护自己,但是人更聪明,为了收藏这种特有的蝴蝶,导致它慢慢地在世界上消失。

剑起撕开一片布把他的手指包扎起来,正如神魔王的预言,他的确是‘倾城之恋’的有缘人。此时此刻,他由一个一无所有的少年成了宝物集于一身的了不起的法师,‘倾城之恋’、帝王刀、‘易谱’还带着最古老的玄兽排名上排名第二的珑当,可谓是真最具潜力的世界未来的接班人。

幻弦和冰雁依旧在谈心,冰雁再喝上一杯,道:“这酒真是容易醉人,你醉了吗?”幻弦在那喝‘十五明月’,喝了两汤匙,道:“没有,我不会让自己喝醉。”冰雁不知是不是醉了,道:“你说爱一个人,应该怎么爱呢?如果知道他不爱你!”

幻弦微微一笑道:“嘻嘻,那有什么好说的呢?喜欢就喜欢啊!爱就爱啊!我从来不去考虑太多,我认为值得,我就不顾一切的去做。值得爱的人,就应该不顾一切地爱!”

冰雁伤心地笑道:“如果我是男人,我一定找一个想你这样的女人做妻子,因为你真的很简单。”幻弦看出她似乎想起了一点不愉快的东西,问道:“你喜欢上谁了啊?”虽然幻弦没有醉,但是脸已经红了,很迷人。

冰雁没直接答,反问道:“你呢?你有喜欢的人吗?”

幻弦道:“呵呵,我吗?我是人,当然有自己喜欢的人,他很优秀,长的和可爱,甚至有点傻。”看她说话的神情,冰雁不知是羡慕还是妒忌她,她是那么的幸福,似乎世界上所有的好的东西都在她的身上了,快乐、天真、幸福、****、友爱、亲爱、美丽、聪明、优秀,还有什么好的她没有呢?冰雁真的怎么想也想不到,就问:“为什么你就能活得那么好呢?”

幻弦道:“知足常乐!”是的,谁要是能明白这个道理,她可能很难进步,但是她真的能挺快活。冰雁道:“要是有来生,我愿意是你这种人。”为什么要说来生,人常常说来生,今生为什么就不去做呢?甚至连试试都不去试试,因此她终是不能成为一个想幻弦那样快乐的人。幻弦道:“其实我也不像你们说的那样,是一个一点烦恼都没有的人,我只是不去想而已,我喜欢的人,根本不知道我喜欢他,他就算知道,他也不一定会因为有我喜欢他而快乐。其实有时候默默喜欢一个人也挺好,喜欢就不要计较那么多,计较也计较不来,所以我从来不想我付出了就会有回报,我只考虑值不值得,如果爱,就值得。”

冰雁看着醉了的莫明云道:“他醉了,我们扶他回房子里吧。”画姨道:“二楼东面的房子,一直留给他的。”

冰雁和幻弦把他放在床上,看看了房子的周围,这里有两个窗,很大,可以看见外面的雨水霏霏,窗外还有阳台,外面还有布了御水阵,雨水打不进来,幻弦帮莫明云盖上被子,摸摸他的头,感觉没什么。

冰雁看着觉得她是一个真正值得男人爱的女人,妒忌!就是这两个字,冰雁想:我怎麽会妒忌她呢?她的法术如我,家境不如我,我拥有的比她多,追求我的人,也比她多很多,甚至她没有男孩子用心地爱她,为什么她爱一个别人都不知道爱不爱她的人,她也能那么满足?

每个人都是一个独立体,有些事自己有经历了才会明白。可能有些人太聪明了,不能明白笨笨的人想什么,就算明白,也无法体会到那些人的快乐,这可能就是世界上比较公平的地方吧!还有一点这个世界绝对公平的地方就是给人每个人都有选择的机会!面对一些艰难的选择有的人就必须犹豫,莫明云马上就要作出一个重要的选择!他也因此犹豫了,有什么让他也犹豫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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