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很早很早以前,人类的祖先并不知道火是怎么回事,也不知道怎样取火。他们看到闪电击中树木而引起熊熊烈火,好多野兽被火活活烧死,因此十分恐惧。
后来,他们发现火能取暖,能吓跑野兽,还能使食物变得美味可口,于是他们便学习使用火。起初他们不知道如何生火,只能在发生山火时冒着生命危险把火种取回来。但这种取火的办法非常危险,而且每次山火过后,就没有了火源,只好等待下次山火。为了一年四季随时都能使用火,他们又学会了让火不停燃烧的办法来保存火种,这大约是50万年前的事了。
以后,他们又学会了钻木或用石块撞击来取火。如今,在许多落后地区,仍然能见到人们用这种原始的方法取火。如生活在阿拉斯加的因纽特人,把硫磺涂在两块石头上,然后用力撞击,引起火花,并使火花落在干草上,干草就被点燃了。
1908年6月30日的早晨,在西伯利亚中部的通古斯的天空中,出现了一个大火球,光亮可以和太阳相比,拖着烟雾的长尾,然后那个火球,爆炸了,就像原子弹爆炸一样,猛烈的冲击波把很多火推倒在地,大片森林被烧焦。
在黑暗中,发现石头与石头相撞能产生火花,由此获得灵感,发明了用石块撞击取火的办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