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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56章 仿袭的缘分:马宽德与张爱玲

1949年,张爱玲平静地迎接了时代的巨变。是年7月,《亦报》找她写连载,她欣然应允,开始写《十八春》。写长篇,对当时的张爱玲来说,是个挑战。第一,那是她第一次写长篇,没有经验;第二,她需要向时代靠拢,她的那些传奇的弄堂的故事,显然与时代风潮不符。张爱玲给了《十八春》中的人物一个革命的结局,多少年后,她对这个结局很不满意,改了改,《十八春》变成了《半生缘》。

时事相逼,她必须写。怎么写,成了问题。张爱玲想到了借鉴。对比《普汉先生》和《半生缘》很有意思。从文风看,张爱玲短篇小说的文风,走的是华丽风。但到了《半生缘》,她的文笔忽然转变成淡雅,这一点与《普汉先生》淡淡的忧伤不谋而合。其次,两书的结构十分相似。《普汉先生》中是波士顿和纽约的双城记,《半生缘》中,则是南京和上海。人物关系的设置,更是惊人雷同。普汉对应世钧,玛文对应曼桢,凯对应翠芝,比尔对应叔惠。场景和情节的设计也有许多重复。还有细节,比如狗,比如煤气味道,比如行李箱,等等。最令人咋舌的是“金句”。张爱玲《半生缘》中那一句荡气回肠的“我们再也回不去了”竟也是直接从《普汉先生》中翻译过来的。由此可见,尽管是连载,张爱玲的《十八春》依然是写之前就已经成竹在胸,故事大概已经了然的。

那么作为华语文坛功力最深的女作家,张爱玲的自我发挥在哪儿?她的创造力在哪儿?她是如何把美国小说,改造成了轰动上海的言情经典?空间、人物的改动自不必说,毕竟张爱玲需要讲一个中国故事。就技术层面来说,第一,她变动叙事的角度——《普汉先生》是第一人称叙事,《半生缘》是第三人称。而用第三人称写,也一直是张爱玲最拿手的。第二,加情节。《半生缘》中,曼桢姐姐曼璐,隐隐对应《普汉先生》中普汉的妹妹玛丽,但又有位移,亲戚关系变了。而曼璐丈夫的形象,则是上海式的,张爱玲创造的。曼桢被搁阁楼里的一段,也显然是融合了张爱玲早年被父亲关在阁楼的亲身体验——张爱玲常常不放过任何一个写作资源。就情感浓度来说,《普汉先生》更淡雅,《半生缘》更苍凉怨念,更像是一个“苍凉的手势”。

对于《普汉先生》的仿袭,张爱玲自己也不否认。在一封写给宋淇的信中,她提到《半生缘》其实是根据美国作家马宽德的《普汉先生》一书所改写的。事实上,从后面的创作来看,中短篇小说,才是最适合张爱玲的文体样式。长篇太长了,需要太多的精力和高屋建瓴的架构,更像个体力活儿。长篇不一定要求文笔的精致,但一定要磅礴有力,文气充沛。张爱玲后来的长篇小说,比如《小团圆》,更像是小片段的连缀,缺少了一种一以贯之的气韵,比全盛时期的《金锁记》《红玫瑰与白玫瑰》,差了一截儿。比晚期的短篇力作《色戒》,也少了一种言少意长的概括力。

独独一部《半生缘》,一出手就是经典,其中张爱玲本身的写作魅力自不必言,但终究也是该感谢《普汉先生》这样一部小作品。张爱玲对马宽德很尊重。她流落香港时,普利策奖得主马宽德正如日中天,他们在香港有过一面之缘。前香港美新处处长麦卡锡在高全对他的访问录中提到:“那一年,在美国颇负盛名,曾得普利兹小说奖的马宽德访港,我负责招待。是个星期日,我请他与爱玲吃中饭。爱玲盛装引起马宽德的好奇与兴趣。他偷偷问我为何张爱玲的脚趾头涂着绿彩。我问爱玲,她一时颇受窘,说是外用药膏。我交《秧歌》给马宽德,请他评鉴。他说应酬多,大概没工夫看。当晚下大雨,他就在香港半岛酒店里读完。次晨打电话来,我刚好不在家。他告诉我太太:‘我肯定这是一流作品。’他带了这两章返美,帮助推介,使《秧歌》在美国出版。”

当年是他提携了她,可他大概怎么也想不到,在他死后50年,在他的著作与声名都像旧屋子里的家具一般被尘埃掩盖,是她,是她当年小心翼翼偷师过来的作品,像一盏明灯,照亮了每个角落。目前,马宽德的声誉正逐渐迎来复苏,恰如乔纳森·亚德利2003年在《华盛顿邮报》的专栏中所说:“我发现他和我一样,对那个世界(上流社会)进行了既热切又精确的讽刺。可令人不敢相信的是,马宽德却几乎从我的阅读视域里消失了。事实上,从1937年到1960年,他是我们这个国家最受欢迎的畅销小说家。文人们把矛头指向他,不认可他,仅仅因为他早期写过大量的侦探小说,并且一直无耻地为类似星期六邮报这样的流行杂志写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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