残阳缓缓的落下这座城市的地平线,黑暗渐渐的笼罩着这座城市,城市绚丽的霓虹灯被渐次点燃,欲望也随之被点燃,整座城市变得纸醉金迷。乌云迅速地在天空上堆叠起来,雷声轰轰作响,雨水似是被倾倒下来的一样,淋湿了这座城市,路上的行人开始变得稀稀落落,最后只剩下零星的几个人,其他人都不知道去了哪儿,躲雨?抑或是赏雨。
余笙停下手边的工作,满脸愁云的看着窗外,想着今晚该怎么回家去,明明刚才天气还好好的,怎么说下雨就下雨呢,果然是自古逢夏天无常啊。余笙叹了口气,喝了口早已冰凉的咖啡,廉价的苦涩味在嘴中弥漫开来,像余笙这样的也就只能喝得起这种咖啡了。电脑屏幕上的光映在余笙的脸上,余笙在核对这各部门送来的财务收支情况,这些领导都是猪吗?每天吃这么多也不嫌撑得慌。余笙看到电脑屏幕上“饮食”后面的一长串数字,不由得倒吸了一口凉气,心中暗骂道,可却也是无济于事,只能继续进行着他的工作。
窗外的雨似乎越下越大,天空划过几道闪电,随之传来几声闷响,雨点狠狠的砸在窗户的玻璃上。
“余笙,去楼下咖啡馆喝杯咖啡怎么样?”歆兰向余笙走来,用她幽蓝色的瞳孔盯着余笙对余笙说。
“哦,不了,你去吧,我这儿还有一大堆工作还没做呢。你知道的,以主管的脾气,要是明早交不出来,我得被她生生的削去一半。所以,实在是抱歉啊。”余笙将目光从电脑屏幕上移下来,转过头,一脸歉意的看着歆兰,眼神中流露出一丝无奈。
“那好吧,那你先忙吧,我不打扰你了。”歆兰一脸失落的对余笙说。刚转身,好像又想再说些什么,顿了顿,却还是没有说出口,“拜拜余笙。”
“再见。”
余笙将目光重新移回电脑上,放空了一会儿,晃了晃脑袋,整理了一下思绪便又再次投入了工作。余笙刚核对好公司明天一个活动的开支,一通电话便打了进来。
电话接通。一个幽怨的声音从电话那头钻了出来。
“余笙……”窗外劈了一道闪电下来,劈得正是时候,加上这幽怨的声音,一时间把办公室的气氛渲染的甚是诡异,阴森。
“呃,那什么,筱语,你听我说,事情是……”余笙的话还没有说完,就被安筱语给打断了。
“余笙我告诉你,你要是再不交这个月的专栏的话,你信不信我明天就搬到你家去!”一个粗犷的声音突然从电话里爆出来,余笙可怜的耳膜差点被震破了,让人很难想象,这样一个如此粗犷的声音是从一个平日里安静甜美的小女生嘴里发出来的。
“不行!”余笙的语气斩钉截铁般的肯定。
“那你就赶快把稿子给我,不然就由不得你了。”安筱语的语气似乎比余笙更强硬。”
“好好好,明天早上把稿子发到你邮箱里行了吧,安编辑。”余笙还是无奈地妥协了。
“这才对了嘛,好了,你忙吧,我不打扰你了,余大作家。”听到余笙妥协了,安筱语便又恢复了平日里那温柔可人的模样。
可是余笙放下电话后就开始担心了,他这个月的专栏才写了一半,之后因为工作太繁忙加上自己没了什么灵感,所以专栏就一直搁在那儿愣是没怎么写。自己手头的工作还没做完,可是又答应了明天早上交稿,鱼和熊掌不可兼得,而这只能选其一。如果放下工作写专栏,那么第二天肯定是会被那个尖酸刻薄毒舌妇给骂个狗血淋头。可如果放下专栏继续工作的话,那么安筱语第二天肯定是会带着铺盖强横的住在家里,她一向是说到做到的。同时余笙自己也想知道自己当时到底是哪根筋搭错了,写了书还不满足还要再当个小白领。百般权衡之下,余笙决定放弃工作,写专栏,因为如果安筱语真的住到了自己家里,到时候自己又不好赶她走,而且一个小女生,住在一个大男人家,孤男寡女的多影响自己声誉啊。所以余笙便毅然决然的放弃了工作。
“豁出去了,大不了老子不干了!”余笙慷慨激昂的说道。然后拿起公文包,一头扎进了雨里,颇有一丝壮士一去不复返的色彩。
美国,旧金山。
清晨的阳光慵懒的洒在这座城市,鳞次栉比的高楼大厦反射着来自清晨柔和的阳光,洒在路上没个性人的瞳孔里整座城市像是铺上了一层金粉。这座城市的人们很早便起来了,散步,晨跑。整座城市里透着些许属于生命的气息,这点北京和上海是远远比不上的。
咖啡馆里只有零星的几个人,都只是坐在桌子前双手不停的翻着面前的报纸,而桌上的咖啡却是早已凉了。
林漓慢悠悠的在街边走着,微风袭来,林漓瀑布般的长发随之轻轻摆动,洁白的长裙裙摆也随之摆动,她在风中显得更为清纯可人。她走进那家咖啡馆点了杯咖啡,然后找了个靠窗的位置坐了下来,从包里拿出笔记本电脑,继续写她的毕业论文。手指飞快的在键盘上跳动着,一行行的文字便是出现在了屏幕上。而她所不知道的事,在窗外,街的另一边,有几个男人已经盯上了她。
过了一会儿,大概是写好了吧,林漓把电脑收回了包里,咖啡馆里的人也渐渐多了起来,其中也包括刚才在窗外的那几个男人他们坐在林漓隔壁那桌,点了杯咖啡继续盯着她,他们在等着林漓离开再下手。而此时的淋漓却仍是毫无察觉,她掏出手机打了个电话回国内,不过她好像忘了,美国和中国是有时差的。
电话接通。电话那头的人梦呓一般地说着话。
“谁啊?”吐字略微有点含糊,应该是还没醒(……废话,大半夜的谁醒啊!)。
“喂,筱语,是我啊,林漓。”
“哦……”安筱语似乎还没反应过来和自己通话的是谁,她停了几秒,突然反应的过来,“林漓!你个死丫头还知道打电话回来啊!大半年了连个电话都不给我一个!”安筱语的声音瞬间爆表,爆发力实属惊人。
“好啦,对不起啦。”林漓在电话这头吐了吐舌头。
“没关系啦,不过你这么晚打电话回来到底所为何事啊?”安筱语打了个哈欠,眼睛还闭着,一脸昏昏欲睡的样子,时不时的重心还向前倾。
“晚?现在不是白天吗?”林漓疑惑地对安筱语说,还看了看窗外蔚蓝的天际,她不明白安筱语为什么会说“这么晚”。
“白天?林大小姐,你那是在旧金山,旧金山和北京有近十个小时的时差你知道吗?!可怜我半夜被你叫起来,唉,不说了,说多了心塞。”安筱语像是要哭了。
“好啦好啦,对不起啦,我忘了。”
“那你到底打电话回来想干嘛?”
“我明天就回国了。”
“真的?”安筱语似乎还不信。
“真——的——”
“太好了,大半年没见你,想死我了都,回来之后你一定要请我吃一顿,而且……”安筱语的语气里透着一丝狡黠。
“而且什么?”
“而且我还帮你物色了一个……你懂得,好了不说了,我还要睡觉呢,而且,越洋电话很贵的!”
“喂,筱语……“林漓还想再说些什么,可是电话已经切换成了忙音,”这死丫头,真是,谁要你帮我物色呀。“林漓不情愿地小声嘟囔着。把手机放进包里,结了账,便是走出了咖啡馆,那几个男人便立即起身跟着她,林漓依旧浑然不知。
林漓走在街边,时不时的还走进街边的小店铺里买几样东西,那几个男人倒也着实有耐心,就这么等着,等她出来了又跟了上去。只是,这次林漓终于察觉到自己身后有人在跟着。于是她加快步伐,那几个男人也加快步伐,最后林漓干脆用跑的了,而那几个男人也同样一路小跑追着她。林漓拐进一条巷子里,不巧的是,这是条死胡同。林漓很害怕,她转过身,那几个男人确实已经到了巷子口,一步一步的在向她靠近。
“你跑啊,你再跑啊,怎么不跑了?”一个梳着板寸头,嘴里叼着半截雪茄的胖子说。边说还边向林漓这边靠近,林漓只能一步步的后退,不过很快就被逼到了墙角。
“你们……想干什么?”
“我们想干什么你心里应该清楚,你说我们几个大男人把你逼到这来,还能干什么?”依旧还是那个胖子说的话,他伸出手捏住林漓的下巴,“啧啧啧,看看这小脸长得,真是不赖呀。”说完,那个胖子便是想吻上去。林漓脸一侧,躲了过去。
“滚!”
“呦,这小妞脾气还挺爆啊,还想负隅顽抗啊是不是,不过碰到我算是你倒霉。”说完,那胖子抓住林漓的肩膀,把她按到墙上,再一次吻了上去。可是下一秒钟,就在两人嘴唇相距不到两厘米的时候,无数的冰凌从胖子的后背刺了出来,肠子挂在冰凌上晃荡着,如同教堂顶上那个大钟的钟摆,轻轻的摆动着。胖子直挺挺的倒在了地上,瞳孔逐渐的放大。而此刻林漓的瞳孔却是变成了冰蓝色。
剩下的几个人惊惶失措的看着胖子的尸体,转身想要逃跑,可是他们无一幸免,冰凌从他们的胸膛中穿刺出来,鲜血汩汩的流了一地。
“败类。”林漓嗤笑了一声。她轻盈地跨过地上的尸体,白色的平底鞋底却是没有沾染一丝血迹,林漓慢悠悠地走出巷子,几具尸体横躺在地上,鲜血不断的从尸体中洇出。
阳光洒在尸体上,尸体开始急剧的腐烂,发臭。可是没有人会知道,因为这只是一个布满了垃圾的巷子。
这是林漓第一次在凡世动用灵力杀人。
雅典,爱琴海。
海面在夕阳的映照下波光粼粼,几只海鸥从波光潋滟的海面上急速的飞掠而过,天边的云彩像是在鲜血中浸泡过了一样,鲜红欲滴。
海滨旅馆的露天平台上,一个满头银发的男子面对着波光潋滟的大海坐在椅子上,如血的残阳把他的头发也染成了血红色,咸咸的海风吹动着他的头发,精致的面庞在逆光下显得更为精致。他轻轻摇晃着手中的红酒杯,嘴角微微上扬,笑容里透露着一丝的邪气,和满脸的狂放不羁。
他的嘴微微翕动着,对着海面自言自语,但又不像是在自言自语,似是在和空气里某个看不见的人在说话。
“真是,终于还是忍不住了呀,呵。”
说完,他喝了一口杯中的红酒,放下酒杯,他站起来,长长的黑色风衣被海风吹得猎猎作响,银白色的头发凌乱在风中。
“看来,我也要走了呢。”男子全身散发出血红色的光芒,背后长出一对似是蝙蝠双翼的翅膀,一直向染红的天际飞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