登陆注册
15352100000015

第15章 劳动能力鉴定(3)

第13条 专家组根据工伤职工伤情,结合医疗诊断情况,依据《劳动能力鉴定职工工伤与职业病致残等级》国家标准提出鉴定意见。参加鉴定的专家都应当签署意见并签名。

专家意见不一致时,按照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确定专家组的鉴定意见。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关于执行《工伤保险条例》若干问题的意见

十、职工在同一用人单位连续工作期间多次发生工伤的,符合《条例》第三十六、第三十七条规定领取相关待遇时,按照其在同一用人单位发生工伤的最高伤残级别,计发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和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

8.申请再次鉴定的期限从什么时候开始计算?

【宣讲要点】

再次鉴定的申请时效为收到鉴定结论之日起15日内,也就是说,如果申请人在15日内没有提出再次鉴定申请,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作出的劳动能力鉴定结论就具有法律效力。对于已经具有法律效力的鉴定结论,当事人不能提出再次鉴定的申请。这时申请人仍向上一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提出申请的,上一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可以以超过时效为由不予受理。

【典型案例】

刘某因工受伤,市劳动鉴定委员会于2010年8月1日作出鉴定结论,鉴定刘某为七级伤残,并于8月12日将鉴定结论送达刘某。刘某对鉴定结论不服,遂于8月18日向省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提出再次鉴定申请。市劳动鉴定委员会认为刘某于8月18日提出再次鉴定申请,已经超过15日的时间期限,原鉴定结论已经发生法律效力,刘某无权申请再次鉴定。省劳动鉴定委员会受理后认为刘某的申请没有超过时间期限,遂对刘某进行再次鉴定,并鉴定为六级伤残。

【专家评析】

按照《工伤保险条例》第26条的规定,工伤职工对初次鉴定结论不服的,应在收到该鉴定结论之日起15日内向省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提出再次鉴定申请。也就是说,申请再次鉴定的15日的时间期限是从收到鉴定结论之日起计算,而不是从鉴定结论做出之日起计算。本案中,刘某于8月12日收到鉴定结论,其提出再次鉴定申请的时间期限应从8月12日起计算。刘某于8月18日提出申请,没有超过15日的时间期限。市劳动鉴定委员会认为应从鉴定结论做出之日计算,即从8月1日起计算15日期限,是不正确的。

【法条指引】

《工伤保险条例》

第26条 申请鉴定的单位或者个人对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作出的鉴定结论不服的,可以在收到该鉴定结论之日起15日内向省、自治区、直辖市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提出再次鉴定申请。省、自治区、直辖市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作出的劳动能力鉴定结论为最终结论。

《工伤职工劳动能力鉴定管理办法》

第16条 工伤职工或者其用人单位对初次鉴定结论不服的,可以在收到该鉴定结论之日起15日内向省、自治区、直辖市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申请再次鉴定。

申请再次鉴定,除提供本办法第八条规定的材料外,还需提交劳动能力初次鉴定结论原件和复印件。

省、自治区、直辖市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作出的劳动能力鉴定结论为最终结论。

9.工伤职工伤残评定后可以申请复查鉴定吗?

【宣讲要点】

劳动能力复查鉴定是指已经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鉴定过的工伤职工,在鉴定结论作出一段时期后,工伤职工或者其近亲属、所在单位或者经办机构认为残情发生变化,向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提出申请,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依据国家标准对其进行的复查鉴定。

建立劳动能力复查鉴定制度,主要是考虑已经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鉴定、评定伤残等级的职工,其伤残程度经过一定时期后,有可能发生变化,出现劳动功能障碍程度和生活护理依赖程度加重或减轻的情况。对这部分职工进行劳动能力复查鉴定,可以更为准确地保护伤残职工的合法权益,使其享受相应的工伤保险待遇。

【典型案例】

朱某是某国有企业的一名职工。2000年8月因工致伤,当时劳动鉴定委员会将其评定为十级伤残,单位和工伤保险经办机构按照十级伤残的标准给予了朱某一次性伤残补助金和其他工伤待遇。2002年10月,朱某逐渐感到自己的病情有所加重,于是再一次申请鉴定,单位本着为职工负责的态度为其申请了二次鉴定,鉴定的结论为八级伤残。现在朱某享受的是八级伤残的工伤待遇。

【专家评析】

本案中,虽然朱某在因工致伤之初被鉴定为十级伤残,但按照《工伤保险条例》的规定,自劳动能力鉴定结论作出之日起1年后,由于其病情加重,可以对伤势重新鉴定。在这种情况下,企业作为申请主体,有资格为其申请再次鉴定,以维护职工的合法权益。

【法条指引】

《工伤保险条例》

第28条 自劳动能力鉴定结论作出之日起1年后,工伤职工或者其近亲属、所在单位或者经办机构认为伤残情况发生变化的,可以申请劳动能力复查鉴定。

《工伤职工劳动能力鉴定管理办法》

第17条 自劳动能力鉴定结论作出之日起1年后,工伤职工、用人单位或者社会保险经办机构认为伤残情况发生变化的,可以向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申请劳动能力复查鉴定。

对复查鉴定结论不服的,可以按照本办法第十六条规定申请再次鉴定。

第18条 工伤职工本人因身体等原因无法提出劳动能力初次鉴定、复查鉴定、再次鉴定申请的,可由其近亲属代为提出。

第19条 再次鉴定和复查鉴定的程序、期限等按照本办法第九条至第十五条的规定执行。

10.伤残等级的再次鉴定和复查鉴定是一回事吗?

【宣讲要点】

再次鉴定和复查鉴定是完全不同的两个概念。有关当事人在需要时,一定要选择正确的制度,这样才能更好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再次鉴定,主要是考虑到在劳动能力鉴定工作中,有可能出现鉴定有失公允,或者申请人认为鉴定结论不客观公正的情况。给申请人提供再次鉴定的机会,不仅提高了劳动能力鉴定程序的科学性,也体现了劳动能力鉴定工作的公正性。

劳动能力复查鉴定是指已经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鉴定过的工伤职工,在鉴定结论作出一段时期后,工伤职工或者其近亲属、所在单位或者经办机构认为残情发生变化,向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提出申请,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依据国家标准对其进行的复查鉴定。

据此,再次鉴定和复查鉴定有以下区别:

第一,鉴定的原因不同。

再次鉴定的原因是对尚未生效的初级鉴定结论不服。复查鉴定是鉴定结论已经生效,且经过一段时间,工伤职工的伤残情况出现变化。

第二,鉴定机构不同。

再次鉴定的机构是省、自治区、直辖市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复查鉴定的机构是由设区的市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负责。

第三,鉴定结论的效力不同。

再次鉴定结论为最终结论,不得再次申请进行鉴定,也不得就鉴定结论提起诉讼。而复查鉴定则为初次鉴定。对复查鉴定结论不服的,可以向省、自治区、直辖市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申请再次鉴定。

【典型案例】

某企业员工张某在一次事故中受伤,并被认定为工伤。2010年10月,经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鉴定为六级伤残。2011年11月,张某提出与企业解除劳动关系,并要求企业按照伤残标准支付相关待遇。企业认为,张某上次劳动能力鉴定到现在已一年有余,且伤残情况有所变化,应当申请复查鉴定,根据复查鉴定的伤残等级予以支付相关待遇。因此拒绝张某的要求。张某则认为申请再次鉴定的时间期限是收到鉴定结论之日起15日内。企业已无权申请再次鉴定。双方为此发生纠纷,诉至法院。

法院支持了企业的主张。

【专家评析】

本案中,企业的理解和做法是正确的,而张某则将“再次鉴定”混同于“复查鉴定”。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26条和第28条规定,“再次鉴定”,是指申请鉴定的单位或者个人对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作出的鉴定结论有异议,可以在收到该鉴定结论之日、起15日内向省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提出,由上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再次作出鉴定结论。“复查鉴定”,是指自劳动能力鉴定结论作出之日起1年后,工伤职工或者其近亲属、所在单位或者经办机构认为伤残情况发生变化的,可以申请劳动能力复查鉴定。复查鉴定结诊南原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作出。

张某的伤残鉴定已经超过一年,符合复查鉴定的条件。张某提出与企业解除劳动关系,并要求企业按照伤残标准支付相关待遇,这一要求是合法的,但前提是要根据复查鉴定来判断其目前的伤残情况,并根据复查鉴定结论享受相关待遇。根据《工伤保险条例》规定,企业如果认为张某伤情有所减轻,有权要求进行复查鉴定。张某无权予以拒绝,应当配合进行复查鉴定,这既能保护自身合法权益,也能照顾到企业和社会利益。

同类推荐
  • 怎样做好优秀班组建设与管理工作

    怎样做好优秀班组建设与管理工作

    本书主要内容为中国工会工作常用的政策、法律、法规汇编等内容。
  • 论道德与立法的原则

    论道德与立法的原则

    本书分十七章及一个附加结论部分,论述了人类善恶及伦理、道德和法理的历史发展与原理。
  • 中华人民共和国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选举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选举法

    为加强法制宣传,迅速普及法律知识,服务于我国民主法制建设,多年来,中国民主法制出版社根据全国人大常委会每年定期审议通过、修订的法律,全品种、大规模的出版了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报版的系列法律单行本。该套法律单行本经过最高立法机关即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的权威审定,法条内容准确无误,文本格式规范合理,多年来受到了社会各界广泛关注与好评。
  • 商标、专利纠纷处理

    商标、专利纠纷处理

    随着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建立,改革开放的不断深化,人们不更深刻地体会到文学艺术对精神文明建设的重要意义,对人们的智力成果给予法律保护成为人们的共识。同时,也有一些不和谐音符存在,侵犯知识产权的行为不断出现,急切需要法律对这类行为加以规制。本书主要宣讲《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本书简称《商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实施条例》(本书简称《商标法实施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利法》(本书简称《专利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利法实施细则》(本书简称《专利法实施细则》)等几部与商标、专利密切相关的法律及司法解释。
  • 法律高手(现代生活实用丛书)

    法律高手(现代生活实用丛书)

    随着社会综合素质的提高,法律这个非常严肃的词语渐渐被所有人所重视。在一个法制社会中我们应该运用法律来保障我们合法权益不受到伤害。如果不了解法律,在我们合法权益受到侵害时还全然不知,在遇到有争议的事情中不知所措,那我们真是有点悲哀。法制社会是运用法律来调整整个社会的发展,用法律来保护我们的合法权益。了解了法律,我们就可以理直气壮、挺起腰板,因为法律会为我们主持公道。
热门推荐
  • 守护甜心之彼岸花的忧殇

    守护甜心之彼岸花的忧殇

    当她以为自己的友情牢不可破时,上帝却给了她致命的一击,她该怎么办?复仇?和好?,最后的复仇,会和什么一起落幕?
  • 论金融机构激励约束机制

    论金融机构激励约束机制

    本书共十二章,分别对金融机构激励约束机制的理论和实际问题进行了较为系统深入地探讨。
  • 仲与夏

    仲与夏

    言语,也许不能海枯石烂,但我有言,也用行动证明——陪你,寸步不离。——《无言的契约》
  • 总裁来袭,娇妻不准逃

    总裁来袭,娇妻不准逃

    “现在说喜欢又怎么样,不喜欢又怎么样,有意义吗?”她问他。他答:“有没有意义不是你说了算了的,许太太!”高中时代,唯戚幂的愿望就是,成为许南泽的女朋友;许南泽的希望就是,唯戚幂这个女人离他远点。可当她成了顶级影后以后,许南泽好像改变了这个想法。或许,拿个影后当老婆也是不错的。于是,成为影后的唯戚幂唯一的愿望就是,和许南泽离婚,离婚,离婚。许南泽的希望就是,和唯戚幂生猴子生猴子生猴子,宠她一生,直到一世。
  • 爱神的恋爱入门

    爱神的恋爱入门

    ◆◇丨实习爱神小爱,为了能见到喜欢的丘比特大人,要为真正的爱神。◆◇丨却在入门考试时失败连连,被派到人间学习真正的爱情。◆◇丨在晴天学院,意外的成为了‘公主’,受到骑士团的保护。◆◇丨误入废弃教学楼,神秘的黑影,出现的地缚灵,神秘的社团。◆◇丨一切的背后,将隐藏着什么样的秘密?◆◇丨茫茫谜团后面,一段恋情就此萌发。◆◇丨一段离奇的恋爱奇缘——小爱的爱神的恋爱入门,爆笑开始!【亲们要继续关注哦~不然~不给你们恋爱啦~爱神们~听见木有~~——by:兔纸
  • 时空尽头的友谊

    时空尽头的友谊

    一觉醒来,天然呆少女发现自己坐在异次元教室!--被很多装束奇怪的男生围观,当世界上全是男生没有妹纸,,当全部男生都是传说里的神祗,当男生们有的亲如兄弟,有的仇深似海............
  • 天之迷途

    天之迷途

    流落在修真界的大神后人,为复活父母一步步踏上归途。修真界、仙妖魔界、神界,哪里才是终点?精彩缤纷的迷途之旅。
  • 餐桌上的生活智慧

    餐桌上的生活智慧

    “衣”、“食”、“住”、“行”这是生活的全部。其中“民以食为天”,这个“食”的重要性可想而知。作为22世纪的新新人类,聚餐、请客成为了生活中不可缺少的部分。那在吃餐的时候的礼仪你都知道吗?你有没有引起别人的不屑,或者别人的夸赞呢?什么是餐桌上的智慧?如何做个成功的人士?就请进来看看吧。
  • 我带着想念,在雨中等你

    我带着想念,在雨中等你

    她原本有个幸福的家庭,在颜式蒸蒸日上的时候,突逢巨变。父亲中风,集团破产,颜诗筱从一个千金大小姐变成一无所有的乞丐。被陷害,被欺骗,她在国外躲了三年回国,却又被人冠上了小三,勾引有妇之夫的狐狸精。“颜诗筱,你跟我分手,原来就是为了当别人的情妇?”再次遇见,沈洛那冰冷的眼神和刀子一般的话让她的心仿佛在滴血。“沈洛,我就算是死,我也不会求你。”受尽苦楚,她仍然不愿意向沈洛低头。出国回来,她就是为了让当初陷害她父亲的人不得好死,她所受的苦,要一点点讨回来,要让他们身败名裂。“筱筱,其实除了报仇,你还能做点其他事。”沈洛吻着她的唇,放肆的笑。“做点什么事?”
  • 光和暗之侦探男友是怪盗

    光和暗之侦探男友是怪盗

    光明和黑暗的交界处,有你的身影……他实现了自己的梦想,成为名侦探;他为了帮双胞胎弟弟完成未了的心愿而奋不顾身,成为大盗。为什么,这个世界非要有黑白之分……黑道的王者、同样的名侦探、同样的怪盗、一对又一对青梅竹马、心爱的女孩儿……成为他青春的画册中,最闪耀的历史。吞吞吐吐的话语,装作毫不在意,看到她和别的男生走得近就很生气。“我要怎样表达,才能让你知道我的心意呢?”青春的烦恼是不断的。不同寻常的青春,从他被追杀那一刻,开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