登陆注册
15352400000010

第10章 农民工如何签订劳动合同(9)

28、职工在集体合同签订后入厂,能否享受集体合同规定的待遇?

【宣讲要点】

集体合同的效力,即集体合同的适用范围,是指集体合同对什么人、在什么时间、什么地域具有约束力。按照我国有关法律对集体合同效力的规定,集体合同对企业和企业全体职工具有约束力。

【典型案例】

2005年8月,某工厂与全体员工签订了集体合同。在集体合同中,双方对工资和奖金作出了约定:该工厂员工除了按月领取基本工资和奖金之外,同时还将根据工厂的效益享受额外的季度奖。2006年10月,某工厂筹建了第五车间,并招聘了一批农民工为新员工。在与这些农民工签订的劳动合同中规定:新员工享受与老员工相同的基本工资和奖金,但没有季度奖。第五车间成立后,经济效益较好,但员工无法享受其他车间员工享受的季度奖。2007年3月,第五车间员工集体向工厂提出在第五车间实行季度效益奖的要求。工厂以劳动合同中没有规定季度奖为由,拒绝了员工的要求。第五车间员工遂向当地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提请仲裁。

【专家评析】

处理本案的关键是正确认识集体合同的效力。集体合同的效力,即集体合同的适用范围,是指集体合同对什么人、在什么时间、什么地域具有约束力。按照《劳动合同法》对集体合同效力的规定,集体合同对企业和企业全体职工具有约束力。企业全体职工显然包括集体合同订立前加入企业的职工和订立后加入企业的职工。在集体合同订立后加入企业的职工,从加入企业时起当然地取得集体合同关系人的资格,不需要与企业另外订立协议加入集体合同或重新订立集体合同。本案中,某工厂第五车间在集体合同订立后加入企业的新员工与老员工一样,在集体合同的适用范围之内。第五车间的新员工的基本工资和奖金与老员工的水平相同,但却没有享受老员工按照集体合同的规定享有的季度效益奖。因此,某工厂应当按照与老员工签订的集体合同中对劳动报酬的规定对新员工实行季度奖,新员工要求享受季度效益奖的仲裁请求应予支持。

【法条指引】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

第54条集体合同订立后,应当报送劳动行政部门;劳动行政部门自收到集体合同文本之日起十五日内未提出异议的,集体合同即行生效。依法订立的集体合同对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具有约束力。行业性、区域性集体合同对当地本行业、本区域的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具有约束力。

29、在集体合同订立前加入公司的农民工,能否享受集体合同规定的待遇?

【宣讲要点】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订立的劳动合同中,劳动条件和劳动报酬等标准不得低于集体合同规定的标准。集体合同的法律效力高于个别劳动合同。

【典型案例】

王某等五人从乡下进城务工,并被某公司雇用,双方订立了劳动合同。合同约定王某等人某月工资为800元。在合同履行的第二年,该公司工会代表全体职工与该公司订立了集体合同。集体合同中对劳动报酬、工作时间、休息休假、劳动条件等内容规定了具体标准,其中规定了员工的每月工资不得低于900元。集体合同生效后,某公司仍然按照每月800元的标准向王某等发放工资,王某等向公司提出异议,要求按照集体合同规定的标准发放工资。公司表示在公司与王某等人订立的劳动合同中已经约定了工资标准,应当按照合同履行,且王某等系农民工,不享有集体合同规定的待遇。王某等遂提起劳动仲裁。

【专家评析】

本案主要涉及集体合同对其生效之前存在的劳动合同的效力问题。根据《劳动合同法》第55条的规定,用人单位与劳动者订立的劳动合同中劳动条件和劳动报酬等标准不得低于集体合同规定的标准。因此,集体合同的法律效力高于个别劳动合同。本案中,在集体合同生效之前,王某等与公司之间的劳动合同与集体合同并未发生冲突,故合法有效。在集体合同生效之后,王某等与公司之间的劳动合同中关于工资的约定低于集体合同规定的标准,此时应当适用集体合同的规定,公司应当按照每月900元的标准向王某等发放工资。此外,根据《劳动合同法》第54条第2款规定,依法订立的集体合同对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具有约束力。本法并未将城镇职工与农民工加以区分,故农民工与用人单位订立的劳动标准也应适用集体合同规定的标准。

【法条指引】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

第54条集体合同订立后,应当报送劳动行政部门;劳动行政部门自收到集体合同文本之日起十五日内未提出异议的,集体合同即行生效。依法订立的集体合同对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具有约束力。行业性、区域性集体合同对当地本行业、本区域的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具有约束力。

第55条集体合同中劳动报酬和劳动条件等标准不得低于当地人民政府规定的最低标准;用人单位与劳动者订立的劳动合同中劳动报酬和劳动条件等标准不得低于集体合同规定的标准。

30、当事人双方未及时续订到期合同,农民工工资应如何确定?

【宣讲要点】

劳动合同期限届满后,当事人双方应当及时办理终止或续订劳动合同的手续。有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期满后,因用人单位方面的原因未办理终止或续订手续而形成事实劳动关系的,视为续订劳动合同。在这种情况下,如果当事人双方在原劳动合同届满时对继续执行原劳动合同约定的工资和福利待遇标准、劳动条件等没有异议,应当视为双方默认按照原劳动合同的约定继续履行。

【典型案例】

罗某是某村高中毕业生,于2000年6月进城与某公司签订了为期2年的劳动合同。合同约定:罗某成为企业的职工,月工资为1000元。2002年6月,劳动合同届满。罗某仍留在某公司工作,但双方未续订劳动合同。2002年10月,罗某被公司调至某分公司工作,工资标准调整为每月800元。罗某认为自己与某公司签订的劳动合同约定自己的月工资为1000元。劳动合同届满后,双方没有续订,自己继续留在某公司工作,应当视为双方默认按原劳动合同约定的工资标准履行。某公司将自己调至分公司工作后,降低了工资标准,违反约定,侵犯了自己的合法权益。罗某于2002年11月向当地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提请仲裁,请求依法裁决某公司继续执行原劳动合同约定的工资标准。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经审查后裁决:罗某的请求理由成立,某公司应当按照原劳动合同约定的工资标准继续履行。某公司不服裁决,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人民法院依法判决公司调整罗某工资标准的行为有效,维护公司的劳资管理自主权。法院驳回了公司的诉讼请求。

【专家评析】

劳动合同是保障劳动关系双方当事人合法权益的法律途径。劳动合同期限届满后,当事人双方应当及时办理终止或续订劳动合同的手续。有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期满后,因用人单位方面的原因未办理终止或续订手续而形成事实劳动关系的,视为续订劳动合同。在这种情况下,如果当事人双方在原劳动合同届满时对继续执行原劳动合同约定的工资和福利待遇标准、劳动条件等没有异议,应当视为双方默认按照原劳动合同的约定继续履行。罗某与某公司劳动合同期限届满后,当事人双方未及时办理终止或续订劳动合同的手续,罗某继续留在某公司工作,双方对继续执行原劳动合同约定的工资标准没有异议,应当视为双方默认按照原劳动合同的约定履行。某公司将罗某调至分公司后,降低了罗某的工资标准,是违反约定的行为。该行为没有法律效力,罗某有权主张按照原劳动合同约定的工资标准继续执行。法院的做法是正确的。

【法条指引】

劳动部《关于实行劳动合同制度若干问题的通知》

第14条有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期满后,因用人单位方面的原因未办理终止或续订手续而形成事实劳动关系的,视为续订劳动合同。用人单位应及时与劳动者协商合同期限,办理续订手续。由此给劳动者造成损失的,该用人单位应当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31、根据劳务合同到其他单位履行职务的过程中受到伤害,应当由谁承担责任?

【宣讲要点】

劳务合同具有合同的一般属性。根据合同的相对性,签订合同的双方应根据合同约定的内容互相承担权利与义务。

【典型案例】

2004年8月,某市场与某保安公司签订劳务合同。合同约定:某市场向某保安公司聘用保安人员1名,维护市场秩序。某保安公司根据劳务合同委派水某(农村进城务工人员)到某市场工作,维护市场秩序。2004年12月8日,水某在维持市场秩序的过程中,与业主柏某发生争执。双方在争执中发生厮打,水某被柏某打伤,在入院治疗的过程中共花去医药费1200元。水某向人民法院起诉,要求某市场和某保安公司共同承担赔偿责任。

【专家评析】

本案中,某保安公司与某市场签订的保安合同属于委托类型的劳务合同。某市场为劳务接受人,某保安公司为劳务提供人,双方约定由受雇人(保安人员水某)直接向某市场提供劳务服务,维持市场秩序。根据合同相对性,某保安公司和某市场为劳务合同的当事人,双方之间劳务合同以保安人员的劳务为标的,而保安人员并非劳务合同的当事人。某保安公司委派保安人员水某到某市场工作,双方存在着雇佣关系。保安人员水某维持某市场秩序,是基于雇主某保安公司的安排,履行某保安公司与某市场之间的劳务合同义务。

因此,水某为某市场维持秩序并在履行职务的过程中受到伤害,应该由其雇主某保安公司承担责任。虽然水某是在履行维持市场秩序的职务,但是其提供劳务是因为履行某保安公司与某市场之间的劳务合同义务。如果由某市场承担责任则与合同的相对性相违背,有失偏颇。因此,在本案中,保安人员水某在维持市场秩序时受到伤害,应该由某保安公司承担责任。至于柏某将水某打伤属于民事侵权行为,有请求赔偿的权利。

【法条指引】

《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

第64条当事人约定由债务人向第三人履行债务的,债务人未向第三人履行债务或者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应当向债权人承担违约责任。

第121条当事人一方因第三人的原因造成违约的,应当向对方承担违约责任。当事人一方和第三人之间的纠纷,依照法律规定或者按照约定解决。

32、农民在用人单位下发的解除劳动合同通知书上签字,能否视为双方已经解除劳动合同?

【宣讲要点】

经劳动合同当事人协商一致,劳动合同可以解除。劳动者在用人单位下发的解除劳动合同通知书上签字,说明当事人双发已经就解除合同达成了合意,同意解除劳动合同关系。但这并不表明双方的劳动合同关系自在通知书上签字时就已经解除。在通知书上签字的实际意义是表明劳动者已经收到了用人单位下发的通知并同意。

【典型案例】

农民工张某于2004年6月受聘于某公司,双方签订了为期2年的劳动合同。2006年6月,劳动合同到期。由于公司业务较为繁忙,双方没有解除劳动关系,同时也没有续订劳动合同。2007年4月,某公司向张某下发了《终止劳动合同通知书》,张某在通知书上签了字。此后,张某在办理工作移交手续期间,因病住院治疗。张某向某公司提出:暂缓解除劳动关系,顺延至医疗期满。某公司认为,张某已经在《终止劳动合同通知书》上签字,双方的劳动合同关系已经解除。张某在劳动合同关系解除后患病,与公司无关,公司不能给予其医疗期待遇。张某向当地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提请仲裁,请求依法维护其合法权益。

【专家评析】

劳动部《关于实行劳动合同制度若干问题的通知》第14条规定:“有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期满后,因用人单位方面的原因未办理终止或续订手续而形成事实劳动关系的,视为续订劳动合同。用人单位应及时与劳动者协商合同期限,办理续订手续。由此给劳动者造成损失的,该用人单位应当依法承担赔偿责任。”在本案中,张某与某公司的劳动合同于2006年6月到期,由于公司业务繁忙,双方没有办理终止劳动合同手续,张某继续在某公司工作,按照上述规定,应当视为当事人双方续订了劳动合同。在劳动合同存续期间,劳动者的权益受到法律保护,未经当事人协商一致或者具备法律规定的事由,用人单位不得擅自解除劳动合同。

我国《劳动合同法》第36条规定:“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张某在接到某公司下发的《终止劳动合同通知书》后,在通知书上签字,并随后办理工作移交手续,说明当事人双方已经就解除劳动合同达成了合意,同意解除劳动合同关系。但这并不表明双方的劳动合同关系自张某在通知书上签字时起就已经解除。在通知书上签字实际意义是表明张某已经收到了用人单位下发的通知。《劳动合同法》第50条第1款规定:“用人单位应当在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时出具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证明,并在十五日内为劳动者办理档案和社会保险关系转移手续。”因此,劳动合同的解除应当履行一定的法律手续。在办理劳动合同解除手续即正式解除劳动关系之前,劳动者与用人单位之间的劳动关系仍然有效存在。在本案中,张某在办理工作移交手续过程中患病,由于当事人双方还没有正式解除劳动关系,因此,张某仍然属于在劳动合同有效期间患病。

同类推荐
  • 每天学点法律常识(全集)

    每天学点法律常识(全集)

    本书犹如一座桥梁,一头承接着法律,一头开启了民众,它在朴素中蕴含着伟大和奇迹。只要我们认真地学习本书介绍的知识,领悟本书作者——一名执业律师分析案件的思路和思维方式,我们每一位普通公民都可以逐渐的修炼成“法律武功”,从而更好的运用“法律武器”来维护自己的权益,或者,运用自己的思维,来评判每一件事情的“是非曲直”。
  • 民主法制与人的发展研究(耕砚窗稿)

    民主法制与人的发展研究(耕砚窗稿)

    戴宏才博士将他的文集《耕砚窗稿——民主法制与人的发展研究》(以下简称《窗稿》)的文稿早就寄给我了,并嘱咐为其作序,我却迟迟未能动笔。这不仅仅是因为需要花一点时间对这本跨学科的文集进行全面阅读,还因为有些文章的观点引起了我特别的兴趣和更深刻的思考。更主要的原因还有两点:一是我尚缺乏“与时俱进”的良心;二是对政治、哲学、法律、教育多种学科的“跨越性”研究也不熟悉,加上对法律这门学科又不太感兴趣(这又是不与时俱进的劣根性)等。这些原因使我视为其作序为畏途,延时至今,勉为其难。不过作为读后感而已,实难为序,故请见。
  • 农业经济法学

    农业经济法学

    本书主要内容和结构是:全书垠据当下我国农业、农村经济去律体系和内容编排,主要包括:农业和农村经济民事关系(或称农业和农村民事经济关系)、农业和农村经济行政关系以及农业和农村经济管理关系。全书共十章,各章分别是:第一章,农业经济法概述;第二章,农业基本法研究;第三章,农业科技、教育与农业技术推广法研究;第四章,土地管理法研究;第五章,农村土地承包法研究;第六章,农村企业法研究;第七章,农村税收以及农民负担问题法律研究;第八章,农业产业法律研究;第九章,农业环境资源法研究;第十章,食品卫生和农业生产安全的法律研究。此外,另设,“农业知识产权研究”为附录。
  • 中华人民共和国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选举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选举法

    为加强法制宣传,迅速普及法律知识,服务于我国民主法制建设,多年来,中国民主法制出版社根据全国人大常委会每年定期审议通过、修订的法律,全品种、大规模的出版了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报版的系列法律单行本。该套法律单行本经过最高立法机关即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的权威审定,法条内容准确无误,文本格式规范合理,多年来受到了社会各界广泛关注与好评。
  • 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土保持法(最新修正本)

    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土保持法(最新修正本)

    为加强法制宣传,迅速普及法律知识,服务于我国民主法制建设,多年来,中国民主法制出版社根据全国人大常委会每年定期审议通过、修订的法律,全品种、大规模的出版了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报版的系列法律单行本。该套法律单行本经过最高立法机关即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的权威审定,法条内容准确无误,文本格式规范合理,多年来受到了社会各界广泛关注与好评。
热门推荐
  • 形骸:臆想

    形骸:臆想

    孤儿赛斯托尔与自己的妹妹梅丽,和贵族男孩赛亚蒂尔,从平凡无常某一天的相遇开始的故事。舍去青涩的成长,从相遇到强烈的羁绊,从无知变为懵懵懂懂的不坦率情感,为了重要的人可以舍弃一切的疯狂,一骑当千的狂妄..在这奇幻世界中的某个角落里,他们演绎着属于自己的幻想剧。这是主角们以前的过往,他与她,和他之间的故事。组成少男少女的元素,那孩童时代的记忆——情谊与幻想交织之乐章首秀于那片遥远失落王国的土地上。
  • 华夏大宗师

    华夏大宗师

    败家富二代,失踪三百年后,重回都市,却发现距自己离开的时间,只过了三个月,学霸未婚妻、刁蛮凶器女警,超级女特工,黑暗教廷的女恶魔,绝代风霜的女剑仙,究竟谁才是他的真爱。
  • 灵植空间

    灵植空间

    “轰”。。。一颗流星呼呼带着火花划过湛蓝的天空砸向了一个小村子。主角就奇迹般的回到了那个人人吃大锅饭,以及那三年自然灾害的年代。大陆,香港,亚洲,世界,宇宙?精彩远远不止如此。可以浮空的浮萍草,亩产万斤的粮食,完美的生物燃料,吞噬金属的神奇外星怪兽,还有各种美味的水果,只有想不到,没有做不到。这些还不够?别担心,这只不过是开始~
  • 位面大盗

    位面大盗

    撕裂空间,方天舒服地坐在四名十二翼圣天使抬着的轿子上进入一个全新的位面。我的朋友,告诉我你想得到什么?我这里有会魔法的龙、有飞天遁地的功法、有强大到可以毁灭一个星系的超级武器、有美丽的天使、还有杀人不眨眼的高级恶魔……只要你愿意付出你的一点点灵魂就可以得到我的帮助……你说什么?你是这个位面之主?哈!小子,你很不幸遇上了我,我将是这个位面新的主人……现在郑重地告诉你,这个位面被打劫了………………大盗铁杆群:84530193
  • 童尸

    童尸

    你知道鬼是什么吗?当你独自一人睡在房间里,抬头看到窗帘上印着巨大的魔影;当你在洗澡时,老觉得有一双绿色的眼睛在背后盯着你看;当你走早夜路上,老感到有脚步声追随在你身后,可回头却什么都没有……这时候你会怎么样?是不是心惊肉跳之后发现只不过是虚惊一场?因此我得出答案,鬼就在你心中!儿童是社会的弱势群体,当他们遇到危险的时候,往往最容易受到伤害,这个故事讲述就是一个这样的故事,梦天堂做为一名教师,希望以书引起整个社会对儿童问题的关注,保护儿童的合法权益,让所有的儿童都能生活在一个和谐、安全的环境之中。如果大家有什么意见和建议的话,请加我QQ360512415和我交流,我将诚心接受的大家批评指正!也可加群21401116影子读书会交流!=================================================为了保护作品的版权,小说申请了VIP,如果愿意阅读收费章节,请按照以下步骤获取红袖币:1、注册成为红袖用户,如果已是红袖注册用户跳过此步骤,;2、进入个人管理中心;3、找到功能栏目里的VIP管理,点击,在出现的选项里点VIP读者;4、然后在出现的选项里点VIP会员申请,申请成功后,会出现冲值页面,一次性冲值20元就可以成为会员。人民币1元相当于100点红袖币。
  • 墨雨临天

    墨雨临天

    天府之下,千群雄霸。中洲强盛。天叶.大虞.太玄三朝鼎立,地大物博。其中更有强者无数,为武道之起源。东洲混乱。道宗分裂,剑宗称最。紫阳.九宫.玉清为三道门,往下更有强宗林立。西洲式微。为远古家族之地,只有刀门一宗,西方极地却有佛土之洲。南洲神秘。万里蓝海中有海族无数。相传南海有一洲,此洲名云,为武道仙人居地。北洲苍茫。妖族之地十万大山,极北之地有三圣雪山,为妖族圣地。除此之外,东北无尽阴地,西北雷洲,也为凶险之地。武道一途:修真武为空,转极武成真,后需凝聚武灵自化为宗,历经天启九劫,破灵门十重,方能不朽不灭最终冠盖天地。总有那么一人,雨化池墨,临摹天地,谱写出自己绚丽的人生。
  • 靓影

    靓影

    当我为你付出一切,你会否狠心离去?当我试图将你淡忘,你会否落下一滴眼泪?当我对你已没有爱恨,你会否感到一丝悲伤?我不要你的眼泪,不要你的悲伤,我只要,能看到你离去时的背影。
  • 僵尸帝王

    僵尸帝王

    他是十世采花贼,还有仙人护体,当周身开始异化的时候,他变成了一个傲视天下的僵尸,凶猛彪悍,终成僵尸帝王,收揽天下,指点江山。
  • 鸿蒙生存日记

    鸿蒙生存日记

    当血脉觉醒的时刻,周围的一切都发生了变化。那些最亲近的人成为了阻力,那些最可靠的人成为了监视者。这个世界究竟是一个什么样的世界?每天都游荡在不知名的恐惧中,只因为无意间喝到假酒而觉醒!世间的威胁、家人的无奈、子女的恐惧、天道的威胁,一切就行一张大网围绕着他!如何战胜这一场无休止的阴谋。。。。
  • 爱你一路阳光明媚

    爱你一路阳光明媚

    潘七七呆呆的望着,近在咫尺的这张,眼睛里盛满笑意,嘴角微翘着,熟悉得梦里都会出现的脸,一瞬竟不能言语。那个她心心念念的人,就这样无声无息,毫无预料的出现在她面前,温柔专注的看着她笑。上一秒,她心里还满是尴尬懊悔;这一秒,心里已被细细密密的暖意团团围住。他这样认真看着她笑,她觉得再没有什么比这更美好的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