登陆注册
15352400000045

第45章 附录(10)

第六十二条 用人单位依照本条例规定应当参加工伤保险而未参加的,由社会保险行政部门责令限期参加,补缴应当缴纳的工伤保险费,并自欠缴之日起,按日加收万分之五的滞纳金;逾期仍不缴纳的,处欠缴数额1倍以上3倍以下的罚款。

依照本条例规定应当参加工伤保险而未参加工伤保险的用人单位职工发生工伤的,由该用人单位按照本条例规定的工伤保险待遇项目和标准支付费用。

用人单位参加工伤保险并补缴应当缴纳的工伤保险费、滞纳金后,由工伤保险基金和用人单位依照本条例的规定支付新发生的费用。

第六十三条 用人单位违反本条例第十九条的规定,拒不协助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对事故进行调查核实的,由社会保险行政部门责令改正,处2000元以上2万元以下的罚款。

附则

第六十四条 本条例所称工资总额,是指用人单位直接支付给本单位全部职工的劳动报酬总额。

本条例所称本人工资,是指工伤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前12个月平均月缴费工资。本人工资高于统筹地区职工平均工资300%的,按照统筹地区职工平均工资的300%计算;本人工资低于统筹地区职工平均工资60%的,按照统筹地区职工平均工资的60%计算。

第六十五条 公务员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社会团体的工作人员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的,由所在单位支付费用。具体办法由国务院社会保险行政部门会同国务院财政部门规定。

第六十六条 无营业执照或者未经依法登记、备案的单位以及被依法吊销营业执照或者撤销登记、备案的单位的职工受到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的,由该单位向伤残职工或者死亡职工的近亲属给予一次性赔偿,赔偿标准不得低于本条例规定的工伤保险待遇;用人单位不得使用童工,用人单位使用童工造成童工伤残、死亡的,由该单位向童工或者童工的近亲属给予一次性赔偿,赔偿标准不得低于本条例规定的工伤保险待遇。具体办法由国务院社会保险行政部门规定。

前款规定的伤残职工或者死亡职工的近亲属就赔偿数额与单位发生争议的,以及前款规定的童工或者童工的近亲属就赔偿数额与单位发生争议的,按照处理劳动争议的有关规定处理。

第六十七条 本条例自2004年1月1日起施行。本条例施行前已受到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的职工尚未完成工伤认定的,按照本条例的规定执行。

女职工劳动保护规定

(2013年适用的《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经2012年4月18日国务院第200次常务会议通过,2012年4月28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619号公布。)

第一条为了减少和解决女职工在劳动中因生理特点造成的特殊困难,保护女职工健康,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国家机关、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个体经济组织以及其他社会组织等用人单位及其女职工,适用本规定。

第三条用人单位应当加强女职工劳动保护,采取措施改善女职工劳动安全卫生条件,对女职工进行劳动安全卫生知识培训。

第四条用人单位应当遵守女职工禁忌从事的劳动范围的规定。用人单位应当将本单位属于女职工禁忌从事的劳动范围的岗位书面告知女职工。

女职工禁忌从事的劳动范围由本规定附录列示。国务院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会同国务院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行政部门、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根据经济社会发展情况,对女职工禁忌从事的劳动范围进行调整。

第五条用人单位不得因女职工怀孕、生育、哺乳降低其工资、予以辞退、与其解除劳动或者聘用合同。

第六条女职工在孕期不能适应原劳动的,用人单位应当根据医疗机构的证明,予以减轻劳动量或者安排其他能够适应的劳动。

对怀孕7个月以上的女职工,用人单位不得延长劳动时间或者安排夜班劳动,并应当在劳动时间内安排一定的休息时间。

怀孕女职工在劳动时间内进行产前检查,所需时间计入劳动时间。

第七条女职工生育享受98天产假,其中产前可以休假15天;难产的,增加产假15天;生育多胞胎的,每多生育1个婴儿,增加产假15天。

女职工怀孕未满4个月流产的,享受15天产假;怀孕满4个月流产的,享受42天产假。

第八条女职工产假期间的生育津贴,对已经参加生育保险的,按照用人单位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标准由生育保险基金支付;对未参加生育保险的,按照女职工产假前工资的标准由用人单位支付。

女职工生育或者流产的医疗费用,按照生育保险规定的项目和标准,对已经参加生育保险的,由生育保险基金支付;对未参加生育保险的,由用人单位支付。

第九条对哺乳未满1周岁婴儿的女职工,用人单位不得延长劳动时间或者安排夜班劳动。

用人单位应当在每天的劳动时间内为哺乳期女职工安排1小时哺乳时间;女职工生育多胞胎的,每多哺乳1个婴儿每天增加1小时哺乳时间。

第十条女职工比较多的用人单位应当根据女职工的需要,建立女职工卫生室、孕妇休息室、哺乳室等设施,妥善解决女职工在生理卫生、哺乳方面的困难。

第十一条在劳动场所,用人单位应当预防和制止对女职工的性骚扰。

第十二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行政部门、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按照各自职责负责对用人单位遵守本规定的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工会、妇女组织依法对用人单位遵守本规定的情况进行监督。

第十三条用人单位违反本规定第六条第二款、第七条、第九条第一款规定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行政部门责令限期改正,按照受侵害女职工每人1000元以上5000元以下的标准计算,处以罚款。

用人单位违反本规定附录第一条、第二条规定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责令限期改正,按照受侵害女职工每人1000元以上5000元以下的标准计算,处以罚款。用人单位违反本规定附录第三条、第四条规定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责令限期治理,处5万元以上30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责令停止有关作业,或者提请有关人民政府按照国务院规定的权限责令关闭。

第十四条用人单位违反本规定,侵害女职工合法权益的,女职工可以依法投诉、举报、申诉,依法向劳动人事争议调解仲裁机构申请调解仲裁,对仲裁裁决不服的,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十五条用人单位违反本规定,侵害女职工合法权益,造成女职工损害的,依法给予赔偿;用人单位及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十六条本规定自公布之日起施行。1988年7月21日国务院发布的《女职工劳动保护规定》同时废止。

同类推荐
  • 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

    为加强法制宣传,迅速普及法律知识,服务于我国民主法制建设,多年来,中国民主法制出版社根据全国人大常委会每年定期审议通过、修订的法律,全品种、大规模的出版了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报版的系列法律单行本。该套法律单行本经过最高立法机关即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的权威审定,法条内容准确无误,文本格式规范合理,多年来受到了社会各界广泛关注与好评。
  • 危险情感:郝红颖律师法说情感罪案20例

    危险情感:郝红颖律师法说情感罪案20例

    本书以作者在中央电视台《法律讲堂》栏目主讲过的精品案例为蓝本。内容围绕父母、夫妻、子女之间发生的案件纠纷等展开,反映了当今时代人们家庭婚姻生活中出现的种种离奇故事。
  • 妇女儿童权益保护

    妇女儿童权益保护

    保护老人、妇女和儿童的合法权益,是我国宪法的一项基本要求,也是我国婚姻法的重要原则之一。对老人、妇女和儿童合法权益的特别保护,体现了我们党和国家尊敬老人、关怀妇女、爱护儿童的崇高精神。坚持这一原则,对于切实贯彻男女平等原则,树立尊老爱幼的婚姻家庭关系,建设社会主义精神文明,都具有重要意义。
  • 法学思与辩

    法学思与辩

    法学是社会科学中一门特殊的科学,研究“法”这一特定社会现象及其规律。法学肯定法律对于社会的制约和调整。从而,法学成为教育全体人民遵纪守法,具有特殊的价值。现代的法学,是指研究法律的科学。但是关于法学与科学的关系有不同的看法,这主要涉及价值论的研究是不是科学的问题。本书收录了作者关于法学思辨文集。
  • 房产保卫战:恋爱、离婚、继承中的房产分割案例评析

    房产保卫战:恋爱、离婚、继承中的房产分割案例评析

    本书以案例为线索,研究恋爱、离婚、继承中的房产分割问题,例如:恋爱期间双方出资购房,恋爱不成房产如何分割;婚姻破裂时房产如何分割;老人去世后遗留的房产,继承人之间如何分割等。书中不仅有真实发生的诉讼案例,更有合乎情理的律师剖析、切实可信的法院判决、防患未然的律师提醒和权威详尽的法条链接,是广大读者在购置房产、处理家事纠纷、提起房产分割诉讼及维护自己合法权益时的必备读物。
热门推荐
  • 绝宠坏丫头:全明星恶魔殿下

    绝宠坏丫头:全明星恶魔殿下

    倔强的痞女、嗜血的魔鬼、顽昧的冥王、温暖的天使...恶魔、骑士、天使、修罗、吸血鬼、激情、邪恶、冷笑、全明星、风云校园、黑街、叫呛、干架、泡吧...华丽的词汇,导演盛世的全偶像剧。
  • 塔奇英雄传

    塔奇英雄传

    一个精彩纷呈的世界不该只有一位英雄,也不会只有一段传说。她该是由众多的英雄人物,以及他们千古流传的诗篇凝聚而成。塔奇,一个遥远的世界,那里有无数英雄用生命书写着自己的传奇。………………………………………………………………………………………………本书将由多部相对独立却又相互联系的故事构成,尽力去描绘一个完整的世界。开篇第一部:《克罗诺-破魔者》讲述的是一个平凡少年不平凡的际遇,记录成长,见证苦难,最终,他会成为塔奇世界的一段传说。PS1:业余写手,更新较慢,但绝对用心,请各位观众老爷给点耐心。PS2:求指点,求建议,求喷子喷我……
  • 寰宇印道

    寰宇印道

    每本小说的完成都形成了一个位面世界,而这本书的故事从蛮荒开始。
  • 谜尘

    谜尘

    一朝负弃,未婚有子,令我对情爱望而却步。谁料,宇琛的出现,令我已尘封的心重燃希望。几乎相同的面容与声音令人错愕,他到底是不是那个负心之人?过世的晏晏,沉沦的俊辰,谜一般的世事犹如一张尘网,叫我这颗漂泊的心如何适从?兜兜转转,牵牵连连,叫人无法忘怀的终是个情字。
  • 谁说青春不疼痛

    谁说青春不疼痛

    江艺暄因为无意的卷入一场阴谋,而成为苏家的女儿——苏锦曦与自己的“哥哥”苏瑾年。擦出青春的歌……当一场场阴谋被一层层的揭开,他们该如何面对自己的未来……
  • 净莲轮回

    净莲轮回

    “我是谁?””我们是这世上最亲的人啊......净莲。“”可是...我不认识你。“”我是净妖,现在认识了。“常常在想,我与你的相遇那么简单,我用百年陪伴换你十年呵护,用生命换你绽放的那一刹那...至死不渝。到底是因为那个承诺,我们是世界上最亲的人,亦或是我爱上了你....可一个连爱,都不知为何物的人,谈何去爱和被爱......
  • 微含期许小爱情

    微含期许小爱情

    他许了她未来,她等了他七年,七年,她拒绝身边无数个追求者,只为等他归来,然而原本期待的爱情却没有那么美好,既然等累了,那这次该轮到她走远,让他好好明白下,他到底有多爱她!
  • On Generation and Corruption

    On Generation and Corruption

    本书为公版书,为不受著作权法限制的作家、艺术家及其它人士发布的作品,供广大读者阅读交流。汇聚授权电子版权。
  • 花千骨之画骨有情

    花千骨之画骨有情

    白子画,三生池旁,奈何桥畔,我可曾见过你。???????????????--花千骨我心系众生,心系长留,心系天下,却从未怜悯过她?????????--白子画。……
  • 英雄联盟之葵花宝典

    英雄联盟之葵花宝典

    这不是一本小说,是一本英雄联盟的秘籍,介绍了英雄联盟的一些游戏心得,玩法攻略,套路打法,以及能够快速提高自己段位的方法,其中包括打野篇,上单篇,中单篇,ADC篇,辅助篇,和英雄篇。价值千金不换!上钻让众人敬仰,匹配妹子求带,指日可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