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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3章 死刑与肉刑刑具(1)

斩刀

在古代,刀是执行死刑的主要刑具,而斩首则是古代执行死刑的主要手段,斩首用大刀。但先秦时的死刑有车裂、斩、杀等名目,而那时的斩不是斩首,而是斩腰。执行时,囚犯的身体伏在“椹质”上,刽子手用巨斧砍断其腰。所以,“斩”字用“车”作部首,是取和车裂同样将人处死的意思,偏旁为“斤”,即斧斤的斤,指行刑时用斧不用刀。秦以前也有把人割头处死的做法,那叫“杀”。秦以后,逐渐把“斩”引申为广义的杀,杀头的刑罚便叫做斩首。斩首主要是用斩刀行刑。

秦汉时的死刑有斩、枭首和弃市,但其实际都是斩首。区别是,枭首是指斩首后把人头悬挂在高竿上示众,弃市是指将囚犯在闹市处死;执行其他死刑(如绞、车裂等)后再把头割下来悬挂示众也叫枭首,所以有时绞和车裂也间接用刀。在闹市执行其他死刑也叫弃市(如三国时曹魏的死刑中弃市为绞刑)。汉和三国时期使用得较多的是斩首,例如蜀诸葛亮挥泪斩马谡就是斩首。后魏时死刑叫做“大辟”(这是沿用先秦时称谓),包括腰斩、殊死和弃市三种,其中的殊死就是斩首。从隋朝起直至明清,都正式把斩首列为五刑(笞、杖、徒、流、死)中的死刑之一,处罚的程度在凌迟和绞刑之间。斩首作为一种官方正式执行的刑罚,直到现代才被枪毙所代替。

斩首时,通常情况下是由刽子手把囚犯反绑在木桩上,囚犯双腿跪地,头自然向前伸出,刽子手挥刀从囚犯颈后向前下方猛砍。但在特殊情况下,也可能附加其他残酷手段。例如唐文宗大和九年(835)甘露之祸时,宰相王涯等人被宦官仇士良逮捕,临刑时,刽子手把他们的头发解开,反系在木桩上,又把他们的手和脚分别绑在木柱上,用铁钉钉牢,然后开刀行刑。当时著名诗人卢仝本来没有参与反对仇士良的政治活动,只因逮捕王涯时,他正在王涯家中,于是他被顺手牵羊,一同被捕,同时赴难。卢仝是秃顶,没有头发往柱子上绑,刽子手就用一颗尖钉把他的后脑勺钉在木柱上。卢仝有个儿子,起名叫“添丁”,原意是为国家增添一名男丁,韩愈还作诗祝贺他说:“去岁生儿名添丁,意令与国充耘耕。”后人附会说,卢仝如此惨死,是“添丁”二字成了谶语,死时竟然在头上添了一颗铁钉。

斩首的行刑者——刽子手,都是些心狠手辣之辈,他们不但要有杀人的胆量,而且要经过一定的技术训练。人的脖颈虽然较细,但因为其中有颈椎骨,所以不用力气就不能一下子砍断。有的犯人孔武有力或身怀绝技,要砍掉他的头并不那么容易,这时刽子手还要采取其他附加手段。例如清初有个名叫阿里玛的武将,因功提升到京城任职,但进城后横行不法,作恶多端,顺治皇帝想除掉他,就派遣另一个武官巴图鲁占将他逮捕,押赴菜市口斩首。囚车走到宣武门,阿里玛说:“死就死罢了,但我是满人,不能让汉人看见我受刑,就在这城门里边把我杀了吧!”同时,他用脚勾住城门瓮洞,囚车竟不能行进。巴图鲁占同意了他的要求,下令在城门里边行刑。在用刑时,阿里玛的脖颈就像铁铸的一般,刀砍不动。这时,阿里玛告诉巴图鲁占说:先用刀割断脖筋,然后再砍,定能奏效。巴图鲁占令刽子手这么做了,才把阿里玛杀死。阿里玛虽不是好人,但他死时够悲壮的了。

被斩首的犯人在临刑时一般都难免表现出对死亡的畏惧。例如秦朝李斯,身为丞相,辅佐秦始皇统一六国,杀人屠城,焚书坑儒,治国平天下,表现得豪气十足;但秦始皇死后,他贪图禄位,委曲求全,反被赵高所执,临刑前,顾对其子曰:想和你牵黄犬出上蔡东门逐狡兔不可得也!说罢父子相抱痛哭。临终暴露出他是一个贪生怕死的可怜虫。杀人如麻的隋炀帝被叛军抓住,怕刀杀可怖,让叛军用他的腰带把他勒死,保住全尸。但是,也有一些不寻常的人具有某种坚定的政治信念、豁达的人生情操或傲岸不俗的性格特征,因此他们临刑慷慨激昂、从容自若,其生命在最后的一刻犹能迸发出明亮的火花,甚至让刽子手也感到胆寒心惊。例如:嵇康临刑时,面对死亡,从容不迫,索琴奏一曲《广陵散》,如泣如诉,成为千古佳话。三国时,魏国夏侯玄参与曹爽之谋,被司马懿斩首,“临斩东市,颜色不变,举动自若,年四十六岁”。南朝时,庾弘远仕齐为江州长史,贤明有声望,被刺史陈显达处斩之前,他向人要来帽子戴好说:“子路临死结缨,我不能不戴帽子就去死!”南宋民族英雄文天祥在大都(今北京)柴市英勇就义,临刑时从容对吏卒说:“吾事毕矣!”然后向南再拜而死。他的表现成为后世忠义之士效仿学习的榜样。明末黄道周在清兵攻破南京后被俘,拒绝投降,开始绝食数日不死,后来清廷决定把他斩首。他临刑立而不跪,刽子手见他身材高大,威风凛凛,举刀时两手发抖,一刀砍下,黄道周仍然昂首不屈。刽子手吓坏了,连忙跪在他面前说:“请先生坐下。”这时黄道周已挨了一刀,颈部鲜血淋漓,他还能点点头说:“可以”。于是坐在凳子上,刽子手第二刀才把他杀死。刀在一些汉奸、叛徒、胆小鬼面前耍尽了威风,但在一些视死如归的民族英雄、忠义之士面前却威风扫地,刀还是不杀民族精华为好。

割刀

用刀刑人,最惨无人道的莫过于凌迟。斩首用斩刀,凌迟则用割刀。凌迟就是一刀一刀地割人身上的肉,直到差不多把肉割尽,才剖腹断首,使犯人毙命。所以,凌迟也叫脔割、剐、寸磔等,俗语所谓“千刀万剐”,就是指的凌迟。明代有两次著名的凌迟处死案例,刀数有确切记载,刀数之多,可能是世界纪录。一是正德年间的宦官刘瑾,一是崇祯时进士郑鄤。邓之诚《骨董续记》卷二“寸磔”条云:“世俗言明代寸磔之刑,刘瑾四千二百刀,郑鄤三千六百刀,李慈铭日记亦言之。”这里记载刘瑾被刀剐数不准确,实际刘瑾被剐三千三百五十七刀。这样大的数目,实在惊人。

剖刀

斩首用斩刀,凌迟用割刀,剖腹则用剖刀。商朝末年的纣王堪称历史上的暴君之最了一他不仅首创炮烙、烹煮等酷刑,而且首开对大臣剖腹取心的恶例。商朝著名的大臣比干见纣王暴虐无道,就直言进谏,这便触怒了纣王,他对比干说:“我听说圣人的心有七个孔窍,你的心是不是这样?”于是,就命令武士们擒住比干,用尖刀剖开腹部,取出那颗还在跳动着的炽热的心。《尚书·泰誓》篇说:“剖贤人之心”,《庄子·盗跖》篇说:“比干剖心”,《庄子·胠箧》篇说:“龙逢斩,比干剖”,《荀子·正论》篇说“刳比干”,都是指的这件事。纣王还随便将孕妇剖开肚子,取出胎儿,观看是男是女,以此为乐。

东汉,还有一个自我剖腹的事例,这肯定是刚烈之人做的事。据《太平御览》卷371引谢承《后汉书》说,济阴人戎良,字子恭,十八岁时在某郡守府衙中做吏员,他容貌俊美,太守诸葛礼很喜欢他,让他做文书工作,其他吏员妒忌戎良,造谣说他和府中的一名美艳婢女私通,诸葛礼竟然听信了谣言,怀疑戎良。戎良感到冤屈,又无法自明,就在诸葛礼面前用尖刀割开腹腔,掏出肝肠,让太守看自己的一颗赤心。戎良秉性正直刚烈,容不得谣言的污谤,演出这幕骇人的惨剧,诸葛礼即使相信了他的清白,但他的生命已无法挽回了。佼佼者易污,直刚者易折,戎良有之矣。

后世人们谈及纣王,无不谴责其凶残暴虐,但也有少数统治者欣赏、效法纣王的残忍的。例如南朝宋后废帝刘昱就是一个桀纣式的皇帝。他年纪轻轻,杀人成癖,哪一天不杀人就会感到怏怏不乐。每次出行时,卫士们都带着大棍,长短粗细各有名号;还有钳凿锥锯等刑具不离左右,击脑、棰阴、剖心等酷刑随时强加于人,每天都有数十人受到各种刑具的折磨而送命。有一天,刘昱闻到游击将军孙超口中有大蒜味,就令武士将孙超的肚子用尖刀剖开,看他有没有吃蒜。一位将军就这样随便死在刘昱的剖刀之下。还有一次刘昱出行,遇见一名孕妇,就让人剖开她的肚子观看胎儿的性别。御医徐文伯在旁,想救这位妇女,就说:“不必剖腹,我已知道,她的腹内是双胞胎,一男一女。”刘昱坚持要剖开一看,徐文伯说:“如果使用尖刀,胎儿会发生意外的变化,不如让我给她扎一针吧。”于是就用银针扎孕妇的泻足、太阴等穴位,两个胎儿顺利地生了下来,母子三人的性命才得到保全。

和刘昱的恶行相似的,还有南朝齐东昏侯萧宝卷。有一天,他出游沈公城,百姓们都被驱赶撵跑,一位妇女将要临产,不能走路,只好呆在家中,萧宝卷发现了她,就令人用尖刀把她剖腹观胎,以满足他的兽欲。又晋惠帝司马衷的皇后贾南风也有这样的恶行,她生性残忍而妒忌,看见宫中其他宫女或妃嫔怀孕,就用戟向她的腹部投掷过去,戟刃把肚皮划开,胎儿和戟一同落在地上,这位怀孕的宫嫔自然也就没命了。

五代时期,闽主王曦和宋后废帝刘昱是一路货色。他见学士周维岳身体矮小而特能饮酒,感到新奇,就询问左右的人,有人回答说:“酒入腹后进的是别肠,所以不能以一般人的身材高低胖瘦来估量。”王曦即命令武士剖周维岳腹,一定要看看他的“别肠”有多大,能盛这么多酒。左右的人启奏说:“把周维岳剖腹,他一定会死,那么就没有这样好酒量的人陪陛下饮酒了。”王曦怕失掉酒友,这才放过了周维岳。

历史上,用尖刀剖腹的做法还常常用于惩罚冤家对头,剜取他的心来祭奠自己一方的死难者。例如五代时,润州守将周宝被牙将刘浩赶走,奔常州,刘浩拥戴薛朗做统帅;越王钱譬蓆派杜棱等攻常州,周宝被救回,不久病死。后来,杜棱等攻润州,赶走刘浩,擒获薛朗,用尖刀剖出他的心来祭奠周宝。五代后晋时,张彦泽残害百姓,曾将张武剖心断手刖足处死,激起民愤,后来耶律德光把他擒拿,派高勋监刑处死他,高勋就用尖刀剖张彦泽之腹,剜其心而祭奠死者。宋代,军队中将敌方俘虏剖腹取心的做法习以为常,所以在南宋初建炎二年(1128),高宗赵构下诏禁止军队中使用挖眼、剖心等刑罚。但在元代,仍然有人这样做。例如至正二十二年(1362)六月,田丰、王士诚等人刺杀察罕帖木儿,占据益都,同年十一月,扩廓帖木儿收复益都,杀田丰、王士诚,用尖刀将他们剖腹取心以祭奠察罕帖木儿。

古典小说中常写有剖心祭奠死者或报仇雪恨的情节。例如《水浒传》中武松把潘金莲剖腹后取出心肝祭奠哥哥武大郎;花荣把刘高剖腹取心献给宋江;李逵把黄文炳零割后剜出心肝为宋江报仇,等等。《水浒传》还写有如何剖腹取心的具体细节,也有参考价值。第三十二回中,燕顺、王矮虎等人抓住宋江,要用他的心做“醒酒酸辣汤”,小说是这样描写的:“只见一个小喽啰掇一大铜盆水来,放在宋江面前;又一个小喽啰卷起袖子,手中明晃晃拿着一把剜心尖刀,那个掇水的小喽啰便把双手泼起水来浇那宋江心窝里。原来但凡人心都是热血裹着,把这冷水泼散了热血,取出心肝来时,便脆了好吃。”小说的内容是现实的反映。宋代,由于此类事件相当的多,所以一般的人提起剖腹剜心的事便谈虎色变。当时还曾有人利用人们对剖腹取心的恐惧心理耍弄一些小计谋。如宋太宗时,宫中有一名宫女有一天偷偷翻墙逃跑被抓获,按照当时有关律令应该杀头,可是太宗赵炅态度暧昧,好像有不想杀她的意思。有个太监叫刘承规,善于体察人意,为人机智明敏,宫中都叫他刘七,他看出太宗的矛盾心情,就启奏说:“奴才认为此人不应姑息。皇上要是不杀她,以后宫人还会逃走。请陛下把她交给奴才处治,我把她的心肝取出来呈上。”太宗知道了他的意图,就答应了。刘承规当着太宗和众妃嫔的面将那位宫女带走,悄悄地把她安置在附近一个尼姑庵暂住,不久又派人送她到远方,嫁给一户合适的人家过日子去了,而另外派人杀一头猪,取出一副猪的心肝,趁热用盒子装起来呈给太宗,说是那宫女的心肝。六宫妃嫔见了都误以为是真的,就围着盒子痛哭起来,既悲哀,又恐惧。太宗打开盒子看了一下,立即命令刘承规带走埋葬,并赏给承规五锭银子压惊。从此宫女们都谨守宫规,再未发生过逃亡的事件。刘承规的做法是够聪明的,他既秉承了皇帝的意图,又营救了一个可怜的宫女。世上还是好人多。

斧、钺、椹质

先秦时的死刑有车裂、斩和杀三种。其中的“斩”不是后代的斩首,而是腰斩。斩首用刀刃,而腰斩用斧钺。“斩”字用“车”作部首,是指它的本义与车裂相同,都是使人的肢体分裂;偏旁为“斤”,就是斧头,指行刑时用斧或钺。钺是大斧。《周礼·秋官·掌戮》篇的注解说:“斩以斧钺,若今要(同腰)斩也;杀以刀刃,若今弃市也。”这里把斩和杀的区别说得很清楚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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