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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53章 五朔节之夜

有那么一个节日,塔勒拿省的孩子几乎像盼望圣诞节一样盼望它来临。那就是五朔节,因为在那一天他们可以在露天野外点火烧东西。

节日前的几个星期里,无论是小男童还是女孩子心里想的全是为五朔节烧篝火收集木柴。他们到森林里去拣拾枯树枝和松果,到木匠家里去收集刨花,到砍柴人家里去收集树皮、木头疙瘩和枝条。他们每天都去向商人乞讨装货的旧箱子,要是有人弄到一个空沥青桶,就把它当做宝贝藏起来,直到点篝火的时候才肯拿出来。那些搭豌豆架和青豆架的细竿子转眼间就会不翼而飞。那些被风刮倒的篱笆和用坏的农具,还有忘记在田野里的晒干草木棒,也同样随时都会被孩子们拿走。

当那个欢乐的夜晚到来之际,每个村里的孩子们把树枝荆条和所有能够燃烧的东西统统拿来,在小丘上或者湖岸上堆起一个大堆。有些村庄不但堆一个堆,而且还堆两大堆、三大堆。那往往是因为小男童和女孩子在收集篝火燃料时大家意见不一致。也有时因为住在村南端的孩子想要在自己这一端堆起一堆篝火,而住在村北端的孩子却想要自己在北端堆起一堆篝火。篝火堆往往在下午很早的时候就安排就绪了。然后大大小小的孩子们一个个口袋里装着火柴,围在篝火堆周围转来转去,眼巴巴地等待着夜幕降临。

大家盼望的时刻终于来到了。哪怕是拣拾细木棍的人都来了。那些大孩子点燃一把干草,塞到木柴堆底下。篝火立即熊熊燃烧起来,枯枝发出劈啪的爆裂声,细枝条烧得通红,一团团浓烟冉冉升起,烟雾黑沉沉的颇有咄咄逼人之势。过了一会儿,火苗终于从柴堆顶上蹿了出来,火势烧得旺盛,火光十分明亮,火头可以达几米高,整个地区都能够看得见。

一个村庄的孩子烧旺了自己的篝火之后,就走到附近的地方去瞧瞧。嗯,那边有一堆在烧,那边还有一堆。小土丘上有一堆点着了,嘿,连山顶上也有一堆篝火在烧!他们人人都希望自己的那堆篝火火势最旺盛,火头最大,惟恐自己的火堆盖不住别人家的。就在这最后时刻,他们还一溜烟奔跑回农庄,向爸爸妈妈恳求要几块木疙瘩或者木柴来添点火势。

篝火烧了一会儿以后,成年人和老年人都出来看热闹了。篝火熊熊映亮了四周,还散发出一股温馨暖意,吸引着人们在石头和草丛上坐下来。在咖啡壶咕嘟咕嘟熬着的时候,有人开始讲故事了。一个故事刚讲完,另一个就马上接下去讲。

成年人一心想的是喝咖啡和讲故事,而孩子们则一心扑在火堆上,千方百计想让篝火的火头蹿得更高,烧的时间更长。春天解冻时间实在太长了,严冰和积雪迟迟不肯融化。他们想把篝火烧得旺旺的来助春天一臂之力。否则的话就很难想像,草木花卉能够在合适的季节抽芽长叶。

大雁们露宿在锡利延湖的冰面上。北面吹袭过来一阵阵的凛冽寒风,冻得小男童只好钻到白雄鹅的翅膀底下去睡。但是他没有睡多久就被砰砰枪响惊醒了。他马上从翅膀底下溜出来,颤栗不已,想看个明白。

冰面上大雁四周静谧一片,不论他怎样眯起眼睛来侦察,也没有能发现有猎人的踪迹。但是他朝湖岸上一看,却看到奇妙的景致,他觉得仿佛见到了神奇仙境,就像那个海底城市维耐特或者闹鬼的大尤尔屿林园一样。

那天下午,大雁们在决定栖息在这里之前曾经绕着大湖来回盘旋过几次。他们一面飞一面让小男童看看湖岸的教堂和村庄,教堂四周村庄不少,有雷克桑德、列坦威科、莫拉、苏莱乐岛等等,有的村庄就像小城市那样大,小男童感到很吃惊,想不到在这么靠北的地方竟然会有这样密集的村庄。

夜幕降临以后,湖岸上忽然出现了一个火焰蹿得很高的长长的火圈。他看到在湖的北端的莫拉村、苏莱乐岛周围、魏卡宾村、徐尔堡村的高处、列坦威科湾边上那个有教堂的小岬上、莱尔戴尔山上和别的岬角和土五上,一直到雷克桑德村,都有大堆大堆的火在燃烧,他可以数出一百多个火堆。他真弄得摸不着头脑,不知道这些火是哪里来的,倘若不是妖术蛊惑或者魔鬼作祟的话。

大雁们听到劈啪声响,也惊醒过来。昂考朝向岸上瞅了一眼,就说道:“哦,那是人类的孩子们在玩游戏哪。”她和其他的大雁马上又把脑袋缩到翅膀底下睡起觉来。

小男童慢慢地朝着湖岸走去。一阵阵的歌声随风飘来,传进了他的耳朵里。他身不由己地飞奔起来,他说什么也要去听听人们唱的歌。

那几个歌手先唱了一曲《我知道北部高原有一个地方》,接着又唱到“在塔勒拿省有两条宽阔的河,到了夏天这里是多么美丽,土地和河流都乐呵呵”。接着又唱《图纳进行曲》、《勇敢坚强的男子汉》,最后还唱了一支《世世代代都住在塔勒拿》。这些都是歌咏塔勒拿省本地风光和风土人情的乡土歌曲。码头上没有篝火,歌手们看不见远处的景物。但是他们乡土气息浓郁的歌声却把本省的湖光山色一一展现在他们面前,展示在所有听见他们歌声的听众眼前,比白天的景色更加明媚、更加可爱。

他们高声唱歌的时候,尼尔斯·霍戈尔什便停住脚步,屏息凝神地站在那儿侧耳细听。歌声一停下来,他就急忙往湖岸边走。港湾最靠里面的冰面已经解冻了,但是泥沙淤积得几乎同湖岸相连,这样他还是可以走过去,朝向湖堤上的一堆篝火悄悄靠拢。他蹑手蹑脚非常小心地走到近处,连坐在篝火旁边的人都能够看得清楚了,还能听清楚他们的讲话。起初他又犯了疑心病,不大信自己的眼睛,总是觉得自己看花了眼。他以前从来没有见到过有人是这样打扮的。女人们头上戴着黑色尖顶帽,身穿白色皮夹克,脖子上系着绣有玫瑰花的围巾,腰间系着绿色绸腰带,黑色长裙前襟打褶,还镶有白色、红色、绿色和黑色的滚边。男人们头戴扁平的圆形帽,蓝色的上衣镶有红色的滚边,下身是齐膝的黄色皮裤,裤腿塞在系着红色小绒球的袜带里。他不知道是因为穿着打扮还是什么别的缘故,反正他觉得这里的人模样儿同其他地方不一样,看上去要鲜艳整齐得多。他听到他们在彼此交谈,他谛听了良久,可是连一句话都听不太懂。他忽然想起了妈妈在箱子里收藏着的那几身古色古香的、如今谁也不穿的衣服。说不定他碰巧见到了某个古老的种族,因为这类古老的种族里有的是在好几百年前活在这个世上的。

可是这只是他脑海中的一闪念,很快就消失了。因为在他的眼前,确实是活生生的真人。他有这种想法也不奇怪,在锡利延湖居住的人无论在语言、服装和气质上都要比别的地方更多地保留了古老的传统。小男童听了好几个人讲的亲身经历,但是深深印在他脑海里的是一个老年妇女的回忆。梅艾·西斯蒂的回忆我父母亲在东毕尔卡有个小农庄,但是我们家兄弟姐妹太多,那一年又逢到荒年歉收。我在十六岁时就不得不离开家到外面去闯荡了。我们大约有二十来个年轻人结伴离开了列坦威科湾。1845年4月14日我第一次启程去斯特戈尔蒙。我随身带的饭袋里装了几个圆面包、一块牛肉和一点点奶酪。随身带的路费总共只有二十四先令。我的皮行李袋里还放着另外一些食物和一身干活穿的衣服,我央求一个赶车的农夫提前把这个旅行袋带走了。

这样,我们二十来个人就一起徒步走到佛朗去。我们一天往往要走三十到四十公里,一直走到第七天上才走到了斯特戈尔蒙。

我们走进斯特戈尔蒙的时候,城里人就大呼小喊起来,“看哪,塔勒拿帮佣军团进城啦!”这句话喊得也对,因为鞋匠在我们的高跟鞋的鞋跟上钉了起码有十五个大钉子。我们走在铺着卵石的街上,听起来真像是整整一个团的士兵在列队前进。而且我们当中常常还有人扭了脚摔倒在地上,因为我们走不惯那样的街道。

我们住进了南城的大浴场街上一个名叫“白马”的塔勒拿人的会馆。在那条街上还有莫拉省人的会馆,名叫“大王冠”。我说,当时我非常急于出去干活挣钱,因为我从家里带出来的二十四个先令,只剩下十八个了。我们当中有个姑娘叫我到住在鸡市附近的骑兵上尉那里去问问有没有活儿干。我总算在那里找到了一份工作,在他的花园里掘土和种植花草。我每天可以挣到二十四个先令的工钱,吃的饭食是我自己带去的那些食品。

后来我又到诺尔其大街一位夫人家里去帮工,我在那里住得很糟糕,老鼠把我的帽子和围巾都拖走了,而且还把我的皮行李袋咬了个大洞,我不得不找来了一只破靴筒,用那上面的皮子来补缀。我在那一家干了两个星期就给打发回家了,身边只有省吃俭用留下的两枚银币。

我回家路过雷克桑德,在一个名叫罗耐斯的村子里住了两三天。我记得村里人用连糠带皮的燕麦粉熬稀粥喝。他们没有其它的东西可以果腹,在饥荒的年头能够吃上那样的饭食也就算不错了。

那一年就这样熬过去了,可是第二年状况更加艰难啦。我又不得不离开家门去找生路,因为呆在家里日子就更没法子捱过去了。我跟着两个姑娘到了霍德斯瓦尔。从家乡到那里是二百四十公里。我们不得不背着皮行李袋徒步走去,因为我们没有便车可搭。我们原以为可以找一些整修花园的活计干。可是我们到了那里一看,到处都是厚厚的积雪,哪里来这样的活儿可做。于是我就到那里的乡下去,在村里向人家到处苦苦衷求,希望他门能给我点活儿做。亲爱的姑娘们,我是又累又饿真不知道怎么活下去,后来总算找到了一家衣庄,我在那里留下来剪羊毛,每天挣八个先令,到了天气再转暖一点,春暖花开的时候,我就又去干照料花园的活计,一直干到七月末。我是那么想念家乡,就动身回雷待维克,你们要知道,我那时候才十七岁哪。我走呀,走呀,半道上鞋磨烂得不能穿了,我只好咬牙赤着脚走了二百四十公里路,可是心里有说不出的高兴,因为我毕竟积攒下了十五枚银币。我还给我的小弟弟小妹妹省下了几个小麦做的圆面包,还有一包方糖。那是有人叫我喝咖啡的时候给我两块方糖,我总是藏起来一块。

当初那时候,可是饥荒连年,一年又一年地没有收成,塔勒拿省所有的年轻人都只好出门逃荒,流落到他乡去闯活路。在我回家以后的第二年,也就是1847年,我又去了斯特戈尔蒙,在大鸡山花园里干杂活。一起干活的有好几个姑娘,每天的工钱多了一点,不过还是要十分省吃俭用才行。我们把花园里的那些破烂,像旧钉子啦、碎骨头啦等等,都拣起来拿到收破烂的小铺里去卖。卖到了钱,就去买公家面包房给士兵们烤的硬得像石头一样的酸面包。到了七月底,我又回家了,那是要帮着去干地里收割庄稼的活计,这次出门我积攒下了三十枚银币。

下一年我不得不再出门挣钱去。那次我到斯特戈尔蒙郊外的皇室马棚总管庄园的一家饭店里干杂活。那年正好在庄园附近举行野战演习,饭店老板在一辆大篷车上搭起了野外锅灶,给那些当兵的做饭吃,我就被派去当厨娘照管这一摊伙食。有件事情我就算活到一百岁也终生难忘,那就是国王奥斯卡一世曾驾临那里。我还有幸为他用牛角号吹小曲。国王陛下出手真大方,一下子就恩赐了我两枚银币。

我一直东跑西颠,到处找活计干,直到我结婚的那一年,也就是18年。我同一个名叫若昂的小伙子交上了朋友,我们俩是在斯特戈尔蒙认识的,我每年回家去的时候,总担心斯特戈尔蒙别的姑娘会把他从我的身边抢走。她们总是爱跟他打情骂俏,把他称为“英俊的梅艾·若昂”和“塔勒拿美男子”,这些我都很清楚。可是这个小伙子心里全无半点虚假,他把钱积攒够了之后,我们俩就结婚了。

后来几年里,家里融洽欢愉,没有什么犯愁的事。但是好景不长,1863年若昂去世了,我一个妇道人家带着五个半大不小的孩子,日子是很难熬的。不过,说什么光景也还不算太坏,因为塔勒拿收成一直不错,家家户户都有足够的土豆和粮食吃,这同早先真是大不相同啦。我独自一人耕种着我继承得来的那几小块土地,住的是自己的房子。春去冬来,时光一年又一年过去,孩子们一个个长大了。现在还活着的孩子们生活都很富足,真是感谢上帝!他们怎么也想不到,他们母亲年轻的时候,塔勒拿人竟连饭都吃不上。

那个老妇人收住了话头。在她讲自己的故事的时候,篝火已经熄灭了。等到老妇人话音一落,大家就都站起来说是该回家的时候啦。小男童就跑回到冰面上去寻找他的旅伴。当他一个人在黑暗中奔跑的时候,他的耳边又响起了方才在码头上听到的那一支歌:

“塔勒拿人,塔勒拿人,虽然贫穷,但是忠贞不渝,珍惜荣誉……”

后来唱的什么他记不清楚了。但是他还记得歌词的最后一句是:

“他们的面包里常常掺进了树皮,可是有权势的贵族却总要到塔勒拿来,寻求穷苦人的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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