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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7章 福尔摩斯归来记(4)

“谋杀下诺伍德的约纳斯·奥德科先生。”在我同伴富于表情的脸上,显出一种好像多少带点满意的同情。“啊,”他说,“刚才吃早饭的时候,我还同我的朋友华生说,报纸上已经消失了一切轰动社会的案子。”我们的客人用颤抖的手把放在福尔摩斯膝盖上的《每日电讯报》拿起来。“要是读过这张报纸的话,先生,你就会发现为什么我来找您了。我觉得好像所有人都在谈论着我的名字和我的灾祸。”他把报翻到刊登重要新闻的那一版。“这儿,如果您允许,我给您读读,您听,福尔摩斯先生。这是标题:《下诺伍德的神秘案件——著名建筑师失踪——怀疑为谋杀纵火案——罪犯的线索》,那就是他们正追查的线索,福尔摩斯先生。他们马上就会找到我。一下伦敦桥站我就被跟踪了,他们只是等待着对我出示逮捕证。这样会使我的母亲心碎——她一定会心碎的。”由于极度的恐惧,他用力扭着手,在椅子上不停地晃。

我仔细打量这个被控谋杀的男子:他面容清秀,但此刻显得十分疲劳,淡黄色的头发,带着惊恐的蓝眼睛,神经质的嘴唇透着性格上的优柔寡断,脸刮得精光。他差不多在二十岁左右,衣着和举止都像个绅士。一卷签注过的证书从他浅色夏季外衣的口袋里露出,证明了他的职业。

“咱们得充分利用眼下的这段时间,”福尔摩斯说,“华生,请你念念报上刚才谈到的那一段,好吗?”

就在年轻人引述过的大标题下面有一段带有暗示的叙述,我照着念道:

昨天深夜或今日凌晨,下诺伍德发生了一起意外事件,恐怕是严重的犯罪行为。该区有名望的约纳斯·奥德科先生曾从事建筑业多年,系独身,五十二岁,住锡登罕路尽头之幽谷山庄,生性怪僻,平常沉默寡言,不喜交际,近年来已经退出建筑业,但是宅后之贮木场还在。昨夜十二点左右,贮木场发出火警,消防车不久即赶至现场,但因火势太旺无法抢救,直至整堆木料烧尽才熄灭。到现在为止,起火原因似属偶然,但另有迹象显示可能是严重犯罪行为。火灾现场未见户主,十分令人诧异。经查询,才得知户主已失踪。查卧室床上无人睡过,但保险柜门大开,若干重要文件散落一地,最后发现室内曾发生格斗迹象,有少量血迹及带血迹的橡木手杖一根。现已查明晚上奥德克先生曾在卧室接待来客,该手杖即来客之物。此深夜来客为年轻律师约翰·赫克托·玛克弗兰先生,即中东区格莱沙姆大楼426号格雷姆——麦克法兰事务所的合伙人。警方已掌握能说明犯罪动机的重要证据,总而言之,此事将会有惊人的发展,这是毫无疑问的。

本报交付印刷时,谣传玛克弗兰先生因谋杀约纳斯·奥德科罪已被逮捕。逮捕证确实已经发出,正在诺伍德进行的调查又有新进展。在建筑师的寝室里,除格斗迹象外,又发现法国式落地窗敞开,并有痕迹表明曾有笨重物体从室内被拖往木料堆。最后在火场灰烬中发现被烧焦的残骸。按照警方推测,这是一起极其惊人的凶案。受害者在寝室中被击毙,文件被盗,尸体拖至木料堆被焚烧灭迹。本案已由苏格兰场经验丰富的警官雷斯德着手调查。此刻他正以其惯有的精力与机智追查线索。

福尔摩斯闭着眼,两手指尖顶着指尖,听了这篇报道。

“这件事情里确有几点值得注意,”他慢吞吞地说,“玛克弗兰先生,我想先问一问:既然有充分的证据可以逮捕你入狱,为什么你仍然能够来到我这呢?”“福尔摩斯先生,我和父母同住在布莱克希斯多林顿寓所,昨天晚上,因为有点事要替约纳斯,奥德科办一办,就在诺伍德一家旅馆住下,然后去他家把事办完了。我是在火车上看到那条新闻,才知道诺伍德发生的事件的。我马上看出自己的处境极其危险,就立即来把这件案子委托给您。我知道要是我在城里的办公室或在家里,一定会给抓走了。有人从伦敦桥车站就跟踪我,我一点都不怀疑——哎呀!有人来了!”门铃响了,从楼梯上传来沉重的脚步声。一会儿,房门口出现了我们的老朋友雷斯德,在他身后,我看见两名穿制服的警察。

我们这位可怜的委托人站起身来,脸色苍白。“因为你蓄意谋杀诺伍德的约纳斯·奥德科先生,现在,我要逮捕你。”玛克弗兰做出一个绝望的手势向我们求救。“等一等,雷斯德。”福尔摩斯说,“你不会因为半小时而受影响吧?这位绅士正要向我们叙述这件事的有趣过程;他的叙述有助于我们弄清真相。”“我觉得弄清楚它没什么困难。”雷斯德冷漠地说。

“不过,我倒很有兴趣听他讲。”“好吧,福尔摩斯先生,因为你曾经为我们帮过一两次忙,我很难拒绝你的任何要求,我们苏格兰场还欠你一份情呢。”雷斯德说,“我必须同犯人在一起,而且还必须警告他:凡是他说的话都会成为对他不利的证据。”

“这再好不过了,”我们的委托人说,“我仅仅请求您一定要听我讲,我讲的绝对是真话。”

雷斯德看了一下他的表说:“我给你半小时。”“我首先声明,”玛克弗兰说,“我与约纳斯·奥德科先生并不熟悉。他的名字我倒是熟悉,因为很多年以前我父母和他认识,但是他们后来疏远了。因此,昨天下午,大约三点钟,我十分惊奇他会走进我城里的办公室,更加惊奇的是他的来意。他手里拿着几张从笔记本中撕下来的单页,上面写满了很潦草的字——就是这几张——把它放在我桌上。‘这是我的遗嘱,’他说,‘玛克弗兰先生,我请你照正式法定的格式把它写出来。你写你的,我就在这儿坐着。’”

“我抄写这份遗嘱时,惊奇地发现除了若干保留外,他把其余的全部财产都赠送给我。他是个小雪貂似的怪人,长着白眉毛。我抬头看他,看见他那双锐利的灰色眼睛正盯着我,脸上带着一种快乐的表情。当我读到遗嘱中那些内容时,我真的不敢相信自己的眼睛。可是他解释说,他是一个无任何亲属在世的单身汉,青年时他结识了我的父母,而且一直听说我值得信任,所以放心把他的钱交给我。当然,我只能结结巴巴地说一些表示感谢的话。遗嘱照格式写好了,签了字,由我的书记当证人。你们看,就是这张蓝纸。我已经说过,这些小纸条只是草稿。奥德科先生然后告诉我,还有一些字据——租约、房契、抵押契据、临时凭证等等,应该都让我去看看。他说一切都办妥了他才放心,并要求我晚上去他家将所有事情都安顿好。‘记住孩子,在一切未结束之前,什么也不要对你父母讲,我也不讲,好给他们一个意外的惊喜。’他坚持这一点,还要我发誓一定要做到。”

“你可以想像,福尔摩斯先生,我当时不忍心拒绝他的任何要求,他成了我的保护人,我只想一点儿不差地实现他的愿望。于是我往家里打了一个电报,说我手边有重要的事,没法得知我会呆到多晚才回家。奥德科先生还告诉过我,他希望我能在九点钟和他一同进晚餐,因为九点以前他可能不在家。可是,他住的地方十分难找,我到他家的时候都快九点半了。我发现他……”

“等一下!”福尔摩斯说,“谁给你开的门?”“一个中年妇女,我推测是他的女管家。”“她说出了你的名字吧?”“不错。”玛克弗兰说。“请说下去。”玛克弗兰擦了擦额头上的汗,然后继续讲他那段经过:“这个妇女将我领进一间起居室里,简单的晚饭已经摆好,后来约纳斯,奥德科先生将我领进他的卧室里,那里有一个保险柜。他打开保险柜,取出来一大堆文件。我们把这堆文件仔细看了一遍,直到十一点和十二点之间才看完。他说我们最好不要打搅女管家,就让我从那个法国窗户出去,窗户一直是开着的。”

“窗帘有没有放下?”福尔摩斯问。“我不敢肯定,但是我想好像是放了一半下来,对,我记得他为了打开窗户,把窗帘拉起来了。我找手杖却没有找到,他说:‘没关系,我的孩子,我希望以后能经常见到你,我会把它收藏好,下次你来的时候再拿走。’我离开他的时候,卧室里的保险柜是开着的,那些分成几小包的字据还摆在桌上。天太晚了,当然不能回布莱克希斯,我就在安纳利·阿姆斯旅馆过了一夜。剩下的事我就不知道了,直到今天早晨看报纸才知道了这件恐怖的事情。”

“你还有别的疑问吗,福尔摩斯先生?”雷斯德说,他在听年轻人讲这段不寻常的经历的时候,我见他有一两次扬起了眉毛。

“在我没有去布莱克希斯以前,没什么要问的了。”“你是说没有去诺伍德以前吧?”雷斯德说。“啊,对,是诺伍德。”福尔摩斯脸上带着那种莫测高深的微笑。雷斯德从经验得知,福尔摩斯的脑袋是一把锋利的剃刀,能切开他看来一切坚硬的东西。他只是不愿承认这一点。我见他好奇地看着我的同伴。

“呆会儿我想跟你说一两句话,福尔摩斯先生。”他说,“好吧,玛克弗兰先生,我的两个警士和一辆四轮马车在等着。”这个年轻人站了起来,带着可怜而祈求的目光望了我们一眼。警察带着他上了马车,但雷斯德留下了。福尔摩斯正在看年轻人留给他的那几页遗嘱草稿,显得十分感兴趣。

“这份遗嘱的确有些特点,雷斯德,你看呢?”他说着便把草稿递过去。“头几行和第二页中间几句我能看出来,还有最后一两行。这些像印的一样清楚,”他说,“其余的都模糊不清,有三个地方我根本一点也认不出来。”“你如何解释这一点?”福尔摩斯说。“你如何解释呢?”“是在火车上写的遗嘱,清楚的部分说明火车当时停在站里,不清楚的部分说明火车在行驶,最不清楚的部分说明火车正经过岔道。如果有经验,能立刻断定这是在一条郊区铁路线上写出来的,因为在别的地方不可能接二连三碰到岔道。他可能用一趟快车的全程时间来写这份遗嘱,而这趟车在诺伍德和伦敦桥之间只停一次。”

雷斯德笑了起来。“在分析问题上你比我强,福尔摩斯先生,”他说,“但你说的与案子有什么关系呢?”“它能充分证明年轻人所谈的这份遗嘱是约纳斯·奥德科昨天在旅途中拟好的。一个人用这样一种随便的方式写一份重要的东西,这难道不奇怪吗?同时也说明实际上他并不重视这份遗嘱,根本不想让自己立的遗嘱发生效力才会这样干。”

“这等于他同时给自己写了一张死刑判决书。”雷斯德说。

“哦,你这样想吗?”“你不这样认为吗?”

“很可能,不过这件案子对我来说还不清楚。”“不清楚?如果这样一件案子都不算清楚的话,还有什么算得上是清楚的呢?一旦某个年轻人忽然知道只要某个人死了,他就可以继承一笔财产,他怎么办?他会悄悄地安排某种借口在当天晚上去拜访他的委托人。等到别人入睡时,在卧室里杀死他的委托人,焚尸灭迹,然后逃到一家附近旅馆住下。卧室里和手杖上的血迹都很少。可能他原以为连这一点点血迹也不会留下,并且以为只要尸体毁了,足可掩盖委托人如何死亡的一切痕迹,因为那些痕迹早晚要把他暴露出来。这不是很明显吗?”“可是你说的使我感到过于简单直白,”福尔摩斯说,“你没有把想像力和你的许多长处结合起来。如果你能换个角度,假设你是这个年轻人,你会选择接受遗嘱的当天晚上行凶杀人吗?你不认为把立遗嘱和行凶两件事紧密联接是极其危险的吗?还有,你会选择有第三者知道你来过这儿的时候作案吗?还有最后一点,你会那么煞费苦心地藏尸体,而又遗下手杖作为你行凶的证据吗?雷斯德,这些都是不可能的。”

“说到那根手杖,福尔摩斯先生,谁都知道:一个罪犯往往是慌慌张张的,经常干出头脑冷静的人能避免的一些事情来。他极其可能是不敢回去,你有什么推断呢?”“我可以轻而易举地给你举出好几个推测,”福尔摩斯说,“譬如这样一个非常可能的推测,我把它当做礼物赠送给你。老人和年轻人正在看那些重要的证券,因为窗帘只放了一半,一个流浪汉偶尔从窗外看见了他们。年轻律师走了,流浪汉就进屋来,看到那根手杖,便抓起手杖把奥德克打死,焚尸灭迹后逃跑。”“流浪汉为什么要烧掉尸体?”“由此来说,那为什么玛克弗兰要那样做呢?”“为了掩盖一些证据。”“可能流浪汉不想让人知道有谋杀案发生。”“那流浪汉为什么不拿东西呢?”“因为那些字据都是不能转让的。”“好吧,福尔摩斯先生,你可以去找你假设中的流浪汉,在此之前,我不能放走他。事实会证明谁是谁非。请注意这一点,福尔摩斯先生:就我们所知,字据一张都没有动过,我们的犯人根本不用拿走那些字据,因为他是法定继承人,无论如何他都会得到这些字据。”

我的朋友似乎被这句话刺了一下。“我无法否认当前的证据在某些方面对你的推测非常有利,”他说,“我只想说明还有其他可能的推测。如你所言,事实将会证明一切的。再见!可能今天我会顺便去诺伍德,看看那里的情况。”侦探走了,我的朋友站了起来,面带着兴奋将去执行任务,为当天工作做准备。

“华生,我刚才说过,我第一个要去的地方一定是布莱克希斯。”他一边说一边急忙套上他的外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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