盛业市最豪华‘飞鸟’医院,一间高特病房门口,呈两路纵队排开,三五步立着一个身着笔挺洁白西服的男子,他们个个身强力壮,面上无一丝表情,冷酷致极。
病房里不时有巨大摔碎器皿的声音传出,伴随着冷怒的低吼。
“让开。”
男人从床上跳下去,打着赤脚,右脚裤管卷得老高,露出的小肚腿缠上了一圈又一圈白色的纱布,见贴身随从又过来阻拦自己的道路,心头不由得怒火升腾,暴怒低喝。
一双细长的桃花眼泛着猩红的色彩。
“少爷,夫人交待过,咱们要好生照顾你,如果你有半点闪失,小的们担待不起啊。”
说话的男了身着一身职来装黑衣,衣襟扣得严严实实,一看就是一个挺忠厚老实的人。
年纪大约在五十左右,他是北方厉氏管家,厉老爷在世时救过他一命,还为他娶了媳妇儿,给他一个温馨的家,这辈子,他便感恩戴德,一辈子愿意在厉家为奴为仆,当牛做马也无怨无悔,厉老爷驾鹤西去后,他便侍候着厉夫人母子,对厉夫人唯命是从。
“钟叔,少给我废话,让开,否则,别怪我不对你不客气。”
平时厉睿谋对钟叔也算是礼礼貌想待,从不把对厉家鞠躬尽瘁的钟叔当佣人看。
他如果与母亲有什么争执,只要钟叔劝上几句,他也会收敛一下自己的自脾气,可是,这一次,他是铁了心要闯出去,天王老子来了也休想挡他的路。
见少爷首次这样固执,这样六亲不认,钟叔颤颤魏魏劝解。
“少爷啊,医生说你脚上的伤还未好,你不能出去啊。”
两天前,他就是与简家小姐去郊游玩,结果被毒蛇咬伤了腿肚子,他们找他的时候,少爷已经昏迷在一株琼花树下,吓得他们三魂丢了七魄,赶紧将少爷送来了盛业市最高级的医院,经过一翻抢救,少爷才醒了过来,深怕夫人责怒,钟叔知道这一趟南方之行自己责任重大,及时向厉夫人报告了这边的一切,厉夫人知道儿子受伤后,当场就摔了电话,并疾言厉声警告钟叔及一干保镖:“如果他再有半点闪失,你们就不要回来了。”
如果少爷再出事,他们回去没法向厉夫人交待啊!
所以,这一次,钟叔说什么也不会让少爷再去找那个简小姐,他感觉简素就是一个惹祸精,扫把星,自从遇上她,他们家少爷就危难不断。
他是坚决反对将简小姐娶进厉家的。
“不要你管。”厉睿谋铁了心要见简素,用力拔开钟叔阻挡的身子,一瘸一拐地走向门边。
他能在这医院安安静静躺两天,那是以为简素没事,现在,当他听说简素擅长军事禁地被沈焰扣在了城外监牢里,他再也坐不住了,他必须去救她,简素是一个单纯无知善良的女孩,他不明白,沈焰那个军痞子为何要处处针对她,与她过不去。
“少爷,你让我们太难做了。”钟叔走上前,伸手往他后脑勺一砍,厉睿谋回过头怒视着他,还未说了一个字,双眼一闭就晕了过去,钟叔迅速开门唤来两名保镖,将少爷抬上了床,心里暗忖,少爷也不知道中的是什么蛊?
“这少爷也不知道中了什么蛊?”
钟叔叹息。
一保镖回道:“是啊,一心想要去救简素,听说,简素因擅长军事禁地被扣了,简仲华都急疯了,四处求助无门,将自己关在书房里黯然神伤。”
“钟叔,要不,咱们求夫人帮帮忙。”
“去,别跟着瞎掺和。”保镖是好心,然而,钟叔哪里肯同意,他才不愿意简素嫁入厉家呢,如果睿谋真娶了简素那妞儿,日后,指不定还会惹出什么大麻烦出来。
还有,那样的话,他的女儿可就没戏了。
他在厉家这么卖命,原因之一是厉家对他有救命之恩,原因之二,也巴不得以后与厉家结为亲家,反正,他女儿钟馨予与少爷是青梅竹马长大的,儿时的伙伴,成长于同一处环镜,或多或少有一些感情,总比娶一个陌生的女人要来得好的得多吧!
“该为少爷换药了,去拿药。”
“好,钟叔,咱们几回去?”
“等少爷伤好一些,咱们就启程。”
“好的。”少爷现在受了伤,钟叔就算是他们的老大了,钟叔说什么就是什么吧!
简素晕厥吓了沈焰一大跳,他火速开了一辆绿色的军用卡车将她送去了医院。
经过一番检查,医生并没有查出啥毛病,只是对他说:“小伙子,以后得多疼媳妇儿,你媳妇儿营养不良,还有,做那种事时悠着点,她这细皮嫩肉的,可经不起你折腾。”
医生的这句话让沈焰气得脸红脖了粗。
如果这儿不是医院,如果这不是一个中年女医生,估计,他会直接给人家翻脸。
这都什么事儿?
她营养不良管他什么事儿?还让他多疼疼她?她又不是他什么人?
还有,他几时要给她做那档子事了?
这医生话讲的,真想揍她两拳,出出心口的恶气。
小王闻言别过脸捂嘴偷笑,气得沈焰咬牙切齿:“再笑,就罚你一千个俯卧撑!”
妈哟!一千个可不是好玩的,做下来肯定腿脚都抽筋了,不死也得被剥三层皮,而且,小王知道这阎王长官不是开玩笑的,只要是他上练兵场,蛙跳上千是小事,每次体能训练下来兄弟们都是累得四仰八叉的。
小王怕惨了他,赶紧找了借口开溜。
“喂,等等,小王,你走了简素怎么办?”
“沈长官,我真有急事需要打电话回家,就小一会儿,简小姐,你可以照顾嘛。”
深怕再次被骂,小王比兔子还溜得快。
不过转眼的功夫病房里就剩下了他与她两个人。
她躺着,他站着,她闭着眼挺尸,面容苍白,啥事儿也不知晓。
而他脑子思路清晰,站在病榻前满脸尴尬神色,幽黑深邃如星空的眸子不停在她脸上滑动,清秀的眉毛,挺直的鼻梁,小巧而饱满的樱桃小嘴儿,雪白细嫩如羊脂一般的肌肤,两排密密长长的眼睫毛镶嵌在精致的五官上,给她增添了一抹动人的忧郁,还是这样躺着最为清静可好,如果她是醒着的,知道这房间里只有他们两个,她肯定早弹跳起来,双手叉腰,咬着牙冲着他怒斥谩骂。
“我们就是前世的冤家。”
这五官并不像简仲华吹捧自己的女儿那样什么倾国倾城,但是,真的是他见过所有的女人脸蛋中最特别,最能令他印象深刻的一个。
如果她不是那张利嘴,其实,她给的长相给人有一种极其舒服的感觉。
初见面时,他觉得她就是风中摇曳多姿的勺药,虽漂亮却满身利刺,一小心就会扎得你满手鲜血淋淋!
此刻,她躺在病床上一动不动,像极了水中的一朵浮莲,又似山谷中浪漫的水仙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