白天明呆呆地立在夜晚的天安门广场,小皮箱靠在他的脚边。他盯着自己细长的身影,脑子里老是窜出一个毫无意义的问题:“人究竟有几个影子?”
刚才他在长安街上行走,脚边有三条影子伴随着他。前面的浓黑而又墩实;斜斜地躺在身边的那条,细长而又浅淡;后面的只是个影影绰绰的轮廓。浓黑、墩实的影子不断的萎缩,直到溶化在他的脚底,身边的那条影子赶紧补充它先前的位置;后面的又填补了身边的空缺,而先前那条最清晰的影子又从脚边向身后延伸,变成了模模糊糊的轮廓。
“哪一条是自己真正的影子?或者说哪条影子更象自己?”他翻来覆去地思考着:“自己是纤细、灰暗,还是壮实、明晰?哎呀,明晰壮实的影子只出现一小会儿,可灰暗无力的影子倒老是追着自己。”
他知道,这里面根本不包含什么哲理,充其量有那么一点可以引发人们想象的隐喻。人与影子的关系完全看灯光的位置。就自己前面的灯光来说,自己是一步步走向光明;而就后面的路灯来说,自己又一步步远离灯光。
他微笑了一下,想赶开自己脑子里的这个固执的问题。他知道自己永远也当不成哲学家,只是由于自己不安定的心绪,才在脑子里幻化出那些毫无实际意义的命题。他抬头看看街灯。桔黄色的街灯明亮而不耀眼。他走到广场的观礼台边,放下手中的小皮箱,斜靠在短围墙上,遥望着黑丝绒般的天幕下那威严高耸的人民英雄纪念碑。他前些天接到调令,要他回到北京,回到原先工作的新华医院。但他并不觉得特别高兴。北京虽说是故乡,然而已没有亲人。父母早已经去往天国,假如真有一个冥冥世界的话,他们准在那儿相依为命。他们留给这个世界的只是一尺方匣里的些许骨灰。后来,连这骨灰也被大姐埋掉了。二十五年前,白天明才十五岁,大姐就抛下他,跟着自己高鼻、金发、碧眼的外国丈夫飞往另一个遥远的国度。
临走时,把父母的骨灰埋在了万安公墓。也许,正是沾了她的光,白天明才能从小县城调回北京,回来看守那已经破落的小院儿,四间瓦房。那毕竟是“侨产”。然而,他对那度过自己童年、少年、青年时代的老屋,并没有多大的亲切感,对于大姐,则简直万分地鄙视。他始终闹不清,大姐怎么会爱上一个胸脯上长满黄毛儿的洋人?不错,爱情是没有国界的,而且,近来的时尚似乎崇扬大姐这路的“国际”主义者。从优生学的角度看,大姐似乎也够得上改造人类本身素质的先驱者。然而,他知道,大姐的远嫁外邦与这些主义和科学无关,甚至也远异于古代的和番。大姐不过是喜欢乔?方登身边的生活而已。大姐自己说:“乔尼有个了不起的姓:方达,说不定是亨利?方达的亲属,将来也会当电影明星。天明,瞧,乔尼多帅!”
白天明那时还小,闹不清“方登”和“方达”是不是一个外国字,更不知道“亨利?方达”是谁。在他眼里,电影明星绝不会比胡同口儿卖豆腐脑儿的老孙大爷更亲切可爱。但他知道,大姐不是因为乔尼的电影明星家系才嫁给他的,是她早就想到外国去,没有乔尼?方登,她也会找一个“橡皮泥?圆凳”嫁过去的。
白天明并不是个狭隘的民族主义者。他尊重和理解海外侨胞思念故土的心,并不简单地认为移居国外便是背叛母邦。但他恨自己的姐姐。无论怎么说,那时他才十五岁,还在上初中,姐姐竟忍心抛下他,远走高飞。要不是那象母亲般慈爱的吴老师,白天明的少年生活将会更加凄凉和清苦。他变得沉默、内向、郁郁寡欢。在学校里除了念书之外,他和一切活动远离。但是,他的内心却奔腾着炽热的熔岩,他要用优异的成绩给姐姐一个颜色。只有在吴老师那简朴的小屋里,他才变得象个少年,和吴老师的侄女儿吴珍一起说笑,一起听吴老师在一架旧钢琴上弹出悠扬的曲调。吴老师早已在“史无前例”的烈火中烧尽了自己的生命之烛,如今埋在黄土丘下,听秋虫的弹唱。吴珍也已不知去向。白天明考上医学院之后,一心发愤读书,想用未来的薪水回报吴老师的慈爱,惩罚大姐的良心。可是,他的努力无损于大姐的自尊,而大姐幸福的婚姻却给他的生活投下浓黑的影子。多少年来,他经受了一次次政治运动的冲击。要不是实事求是的理智终于占了上风,他大约永远会在周而复始的政治运动的圆圈中,带着枷锁舞蹈。
没有亲人的旧居,便是一个没有生命的躯壳。这样的栖身之所到处都有,何必非要回来?
他并不特别高兴回来的理由,还因为在北京他有过两次还孕育在内心便被掐死的爱情。
一次,是他的初恋,那对象自然是吴珍。吴珍比他大三岁。他们在一起的时候,就象是亲姐弟,有说不完的悄悄话,唱不尽的中国与外国(更多的是俄罗斯的)民歌。吴珍买了什么好吃的东西,除了捧给姑母,就是偷偷用手绢包起一份,等着天明放学的时候交给他。当天明津津有味地吃着这些美食佳味的时候,吴珍总是坐在一边,用似乎是母亲的目光,笑咪咪地盯着他。白天明从来没有感到自己已经爱上了她,只是觉得一天也离不开她。直到有一天,在一九六O年吧,他刚上大学二年级的时候,在音乐学院钢琴系读四年级的吴珍,跑到学院来找他。在西郊学院路的林荫道上,吴珍慢吞吞地告诉他,某歌舞团的乐队指挥给她写了一封热烈的求爱信,她不知道该怎么回复这个求爱者,想听听小明弟弟的意见。白天明当时什么也没感觉到,只是说:“这要看你自己的意思了,你觉得可以和他交往,也不妨跟他作个朋友,接触一段再说嘛。”
吴珍听了他的话,站住脚,在夕阳的余光中眯起美丽的大眼,忧郁地说:“可是,我已经爱上了一个人呐,怎么办?”
白天明笑了:“你可真会保密。爱上了谁,怎么不告诉我?”他看看吴珍,又说:“那你就告诉写信的人,说你已经有了爱人。这很简单嘛,发什么愁?”
吴珍不再说话,只是在秋天的晚霞中慢慢地走着。路旁高大的白杨,抖落着一片片黄叶,他们踏着落叶默默地行走。秋风掀起吴珍的紫色薄呢大衣,也拂动着她浓密的黑发。她只是一言不发地走着。他俩一直走到北太平庄,在学联食堂吃了晚饭。送走吴珍,白天明才发现,自己衣袋里已经连坐车的钱也没了,只好在秋夜里步行赶回学校。
他走到花园路的时候,一股悲凉突然袭上心头:“哎呀,她有了爱人!她将会和另一个男人生活一辈子。我再也不能,再也不能象现在这样和她一块儿生活了,我将会失去她,永远失去她!”
这思绪使他烦躁,使他恐慌,使他好象坠入了无底的深渊。他不知道自己这是怎么了,为什么不愿意象姐姐一样的,比姐姐还亲的吴珍找到自己的幸福。他昏头昏脑地回到宿舍,头一次没有翻开书本就倒在床上。他睡不着了,心里翻来覆去是那个恼人的念头:“她要和别人过一辈子了。”
躺在下铺的小胡从床上爬起来,凑到他的耳边悄声问:“天明,你怎么了?陷进爱情的网里了?”
他的头一下子胀大了。啊!原来是这样,是他爱上了,而且大概早就爱上了吴珍!是这个才使他听到这消息后这样痛苦……
单纯的青年呐,竟然不知道自己在何时陷入了一张紧密的痛苦的网,而这个网,就叫做爱情……
第二天,他给吴珍写了一封信,把自己在花园路黝黑的走道上突然泛起的心潮,以及整夜不眠的思考告诉她,请她原谅“我不知道你已经有了爱人。相信我吧,珍姐,我将克制我不应该产生的情感,永远象弟弟般地爱你,绝不干扰你的生活……”他把信投进邮筒的时候,心突突地跳,仿佛做了最丢人的事。
吴珍又来找他,红红的脸,满溢着兴奋和幸福。她对他说:“我也爱你,象姐姐爱弟弟一样地爱你。我比你大三岁呀,是吧?我可不答应不再理你,而是要更好更好地跟你在一起,比过去对你还要好。咱们老是这样在一起,多么好哇。别再说傻话,别再痛苦。我怎么能不理你呢?瞧你长这么高,可还是个孩子。咱们拉拉手,都算过去了。你毕业前,咱们谁也不说这件事,跟从前一样,好不好?嗯?好不好?”
白天明自然不希望离开她,听了她的话,也就化忧为喜,以为那未来的“姐夫”,毕竟还在遥远的地方,自己在珍姐的心头也还占据着一个位置,便答应了她。
那天他们一起到了北海,划了船,在飘满落叶的湖水上,吴珍为他唱了一首歌:
还记得在那年早春时节,
是你把含羞草投进我的小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