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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章 断龙续骨

过完爷爷的头七,林俏决定先回蜀都上班。临行前她告诉弟弟:“小牧啊,你什么也不用想,安心学习练功,把剩下的三年读完,爷爷不在了,姐有能力让你完成学业。”

林牧点了点头,含着泪把姐姐送到车站。

回到家后,他决定先去找龙骨,完成爷爷的遗愿。从小学习中医的他知道龙骨是一味中药,按照李时珍在《本草纲目》中的说法,龙骨即龙的骨头。但龙本是宗教信仰的产物,是根本不存在的动物。所以,中药里的龙骨实际上是古代大型哺乳动物的骨骼化石,如剑齿象、犀牛、三趾马、羚羊等。

网上搜索“龙骨”一词,解释的也是五花八门,与龙没有丝毫关系。

时间过得飞快,转眼一个星期过去了,龙骨的事情没有丝毫进展。林俏打电话问他进展如何,他只能告诉姐姐暂时还没有找到龙骨。

林俏说:“咱能不能换个思路?卧龙岗附近不是发现很多恐龙蛋化石,你去看看能不能找到恐龙化石,毕竟恐龙也叫龙。”

姐姐的一句话让林牧茅塞顿开,他猛然想起了半个月前的汝郡之行,那个地方不是有龙骨吗?

林牧对着电话亲了姐姐一口:“姐呀,你真是我命里的福星,我知道去什么地方找了。”

电话那头的林俏一头雾水,林牧就把上次去杨富沟遇到的事情说了一遍,林俏才明白是怎么回事。

说去就去,林牧收拾好行装,找朋友借了辆摩托车,直奔汝郡而去。

现在正值夏末季节,错落有致的山丘上是一片片绿油油的玉米地,宽大的叶面随风招摇,此起彼伏,别具风味。村民们正在田间锄草追肥,井然有序。很难想像,一亿多年前,这里水草丰茂,湖泊成群,世界霸主曾在这里雄霸一方,它们在这里追逐嬉戏,厮杀博斗,繁衍生息,也是在这里神秘灭绝,不知所终。

而在汝郡杨富沟一带流行着一种名叫龙骨的石头,当地村民说这种石头有种特异的功能,砸碎了,磨成粉,能止血止痛,在当地,谁有个跌打扭伤,擦破点皮流点血的,就用这种龙骨磨碎了敷在伤口上,有着神奇的疗效。

龙,在中国的传统文化中代表一种神奇的超自然力量,处于至高无上的位置,一直以来被顶礼膜拜。在农村人看来,能医治疾病的石头自然也具有神力,“龙骨”里的“龙”就是神话传说中能呼风唤雨的龙无疑了,

虽然专家们确认杨富沟的龙骨就是恐龙化石,可至今,还是有村民这样固执的认为自己村里的龙骨就是龙的骨头。由于龙骨具有医疗效用,因此在当地也被当做一种商品来买卖。这也方便林牧来这里能快速找到龙骨。

与上次来的不同之处,就是小村又恢复了以往的宁静。

林牧转遍了整个村子,没有找到几天前遇到的拖拉机司机,他只好向别的村民打听龙骨的信息。

听说要买龙骨,村民们都很警觉,以前龙骨可以随便卖卖,可确认是恐龙化石后,村民们才知道买卖龙骨是违法的。

看没有希望,林牧想等拖拉机司机回来后再想办法。趁这个功夫,他不经意间又走到林老先生的墓前,这个和自己爷爷同名同姓的老人,林牧下意识里也把他当成自己的亲人。

他默默地站在墓前,双手合十,深深地鞠了一躬。

“你认识这个坟墓的主人?”不知道什么时候林牧后面站了一个中年男人。只见那人脸色黝黑,皮肤粗糙,身高至少在一米八以上,卷着裤腿,穿着拖鞋,面色慈祥。

林牧回过头去,惊了一下,只见那人长得和自己的爷爷有几分神似,朝那人说道:“也算认识吧,他是我爷爷的朋友。”

那人问道:“你来买龙骨作甚?”

“我来请龙骨给家人治病。”林牧不得不撒谎。

“要多少?”

“就要一根大的,最好是脖子处的骨头,以后再需要再来请。”

“好,你稍等,我回去拿个铁锨”

说罢,中年人往村里走去。

不一会,那人返回墓地,手里拿了把铁锨就朝坟丘的边沿铲了下去。

“你这是干啥?”林牧急忙上去阻拦。

“挖龙骨啊,这个是家父的坟,我把父亲最喜欢的那根长龙骨埋在他的棺材外面了。”

林牧“哦”了一声。

不一会,一根接近一米的龙骨出现在林牧的面前。

“这根可以吗?”那人问道、

“可以,可以!”林牧连忙回答。

“那你请走吧!”

“多少钱?”

“家父的遗物,也是家父的最爱,你看着给点吧。”

林牧赶紧点出1000块钱:“够吗?”

那人摇了摇头。

林牧又拿出500块:“林叔,我这次就带这么钱,要是不够我今天就回家,明天再来请龙骨。”

那人笑了笑说:“孩子,你不用回去拿了,五年前有人出两万要买,父亲没有卖给他,今天你没有说一个买字,一直说请,我就知道你是把这个当做宝物了,父亲曾经说过,要是有人来请这个宝贝,给钱就带走。你在村里转悠时我就注意到你了,按理说就冲你在家父坟前鞠那一躬,我就不应该收你钱,可我们这里也有规矩,多少得留点,我就留100吧,其余的你带走。”

林牧再三相让,那人态度很是坚决。无奈林牧只好把剩余的钱装到自己身上。

林牧千恩万谢,告别了林叔,慢慢骑摩托车往回返,走了一段距离,回头看到林叔依旧站在原来的位置目送着自己。

林牧回到家里,小心地把龙骨收藏好。这灰白色的龙骨应该是恐龙细长脖子处的一节,经过6500万年的岁月沉积,龙骨已经很脆弱,稍有不慎就会断裂,能保存将近一米长的,实属不易。

爷爷五七那天,家里来了很多亲友,林牧摆了几十桌水席招待大家。晚上,等所有人都离去,林牧拿出龙骨,一个人悄悄爬上山,在爷爷的坟头挖了一个深坑,把那根长的龙骨放到柏木棺材上面,然后又细心的掩埋好。总算了了爷爷的第一个心愿。

天上没有月亮,星星显得异常明亮。家乡的夜晚很美,很静,没有云的时候,白天的天空永远湛蓝,夜晚常常是繁星点点。

他依稀能记得天上的几个星座,那都是小时候骑在爷爷的脖子上,爷爷一个一个告诉他的。

从爷爷的嘴里,他知道了银河,认识了北斗七星,还有牛郎星、织女星,牛郎织女那凄婉的故事让童年的他百思不得其解,为什么老天爷那么狠心,连自己的女儿也不放过。

爷爷还告诉他,在那遥远的银河里面还有颗虎盘星,那里也有人居住,他们不是神仙,是和地球一样的人。

“那我能去吗?”他天真的问。

爷爷说:“我的小牧肯定能去”

他只当是爷爷开玩笑,从来没有当真,因为他从后来学到的知识里了解,天上根本没有叫“虎盘”的行星。

夜静的可怕,林牧就这样静静的地站着,思考着。他知道,但凡肉眼能看得到的星星,绝大部分都比地球大出不知道多少倍。相对于整个宇宙来说,人类显得是那么的渺小和无助。

一阵悉悉索索的声音从爷爷的坟头传来,林牧用手电照过去,看到一只三腿金蟾正朝自己这边爬来,看到强光,它停顿了一下,接着继续往前爬。爬到离他一米远的地方,站在那里不动了,两只眼睛直直地盯着林牧,林牧关了手电,也站在那里,和金蟾对视。

大约过了半个小时,林牧感到眼前的金蟾有些异样,明明是晚上,但他能清晰地看到金蟾的轮廓,甚至能看清金蟾体内的五脏六腑和缓缓流动血液。

林牧有些吃惊,接着一阵狂喜,上前一步想抓住那只金蟾给它个亲吻,不想金蟾蹭的一下蹦出老远,消失在黑色的夜幕里。

自己6岁开始苦练气功,终于在20岁的时候,在这只金蟾的帮助下达到了“返观”的境界,也就是说自己的天目已开,爷爷泉下有知,也会为自己高兴的。同时,也有另外一层原因,两个月来,自己一直忙于爷爷的事情,哪有功夫琢磨香艳的好事,虽然劳累一点,但元气丝毫未损,这才有机会打开天目。

他一直牢记爷爷曾经说过的话:“要想开天目,必须是童子之身。”如今天目已开,就像孙猴子去下了紧箍咒,从此以后,他可以大开杀戒,纵横红尘了,想起来就让人感觉到曼妙无比。

下山回到家里,给姐姐打通电话,把两个喜讯报给了她。电话那头的林俏听着弟弟兴奋的声音,高兴地流下了眼泪。

“小牧,前段时间姐姐怕打扰你,没有给你打电话,如今你心愿已了,姐姐想请你来蜀都一趟,有些事情想请你帮忙。”

林牧答应的很爽快:“姐呀,别说你在蜀都,就是你在南极一声召唤,弟弟我也会立马赶到,不过,能否稍微透漏一点信息,让我有所准备。”

“你未来的姐夫被人打了,伤的很重,我一个人好无助。”林牧隐约听到姐姐的哭泣声。

“别哭姐姐,明天我就赶过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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