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在盯方炜还是张庆海?我的好奇心被高高地吊起来,感觉无比爽快。
既然有了替代者我就可以松懈一下了。我在车里换了一套深蓝色的运动服,脑袋上换了一顶棒球帽,换回无框的眼镜,拿出镜子照一照,至少年轻了五六岁。
我刚换完服装,就听到车子的启动声,我赶忙回到驾驶座。张庆海已经出来了,方炜还在茶馆里,从通体玻璃可以隐约看到他。
“跟住他。”柳飞云说。
接下来的事就像是警匪片那样,张庆海乘坐的出租车在前,跟踪者的豪华车在后,我则落在最后,坐山观虎斗。方炜没有出来,现在我们顾不上他了。
三辆车停停走走,穿过市区,到了一片居民楼前,张庆海付费下车,跟踪者一直尾随到单元门口,然后掉头走了。
我仰头看了看这栋破旧的老楼,张庆海极有可能住在里面,或许秘密就藏在他的房间里,等着瞧吧。
豪华车围着小区转了两圈,也不知车主在找些什么,我耐着性子跟着他,一圈接着一圈。突然,跟踪者下车了,进了一家五金店,过了一会儿,他竟然拎着一把明晃晃的菜刀走出来。
呃,这是要杀人啊!
4
我顿时来了兴趣,真正的案子被我等来了,我的心怦怦乱跳,血液在体内汩汩地流动着。SUV变得难以控制,因为我的手在方向盘上颤抖不止。
“你现在马上下车。”我对柳飞云喝道。
“为什么?”
“因为你是个书生,看不了血腥场面。”
“别开玩笑了。”柳飞云把手机对准那个人,拍下一张照片,说,“快跟紧他。”
“我们需要提高办事效率,你去酒店找你的大学同学调查一下那三个人的情况,我来继续跟踪这个人。”我建议道。
“可能会有危险。”
“我还没傻到为了一千元去玩命。”我侧身把车门推开,说,“只是盯梢而已,别搞得大惊小怪的。”
柳飞云很不情愿地下了车,我启动SUV紧紧地跟住那个人。说实话,我忽然有种不祥的预感,此人恐怕是个极度危险的人物,所以我让柳飞云离开,在暗中调查,这样总比两个人拴在一起强吧。
豪华车停下了,那个人拉着一个旅行箱,进入一家快捷酒店。我紧跟进去,在他进电梯后我才靠近前台,在填写住户登记时我看到柜台里的另一张单子,登记员还没来得及把它输入电脑里,入住单上有名字,那个人叫张平。他要了一间钟点房,在三楼,一共四个小时。
我要了他隔壁的房间,付完押金,便上楼了。
刚到房间我便给柳飞云去了电话,把张平的名字告诉他,让他马上去调查这个人。柳飞云叮嘱我要小心行事。我笑起来,说我可不愿死在那把平庸的菜刀下。
挂断电话,我听到张平的房间传来哗哗的水声,大概他在里面洗澡吧。我把房间门打开一条缝,将椅子搬到门口,坐下来,随时注意旁边的动静。
便捷酒店生意惨淡,走廊里静悄悄的,三楼或许只有我们两个房客吧。忽然间,我打了一个冷战,这里可是个杀人的绝好场所。
我应该没有被发现吧?
我神经质般地给柳飞云发了个短信,把酒店的详细地址告诉他,如果我被杀,警方至少会知道第一现场在哪里。
现在我才知道,原来自己是个怕死的胆小鬼。
我正在胡思乱想之际,猛然听到一声短促的叫声,随后再没动静了。我走到窗边往下望,外墙没有旋转扶梯,他不可能从那里爬出去。
我在洗手间里洗了洗脸,清醒之后脑袋里冒出一个想法,这个叫张平的家伙不会在房间里割脉自杀吧?
刚才的水声和惨叫声……
我的眼前浮现出一个骇人的场景:张平赤身裸体站在洗浴间里,温水顺着他的发梢流下来,到了地板上却变成了红色,他被红色的液体围住了。他的手腕切开一条口子,血淋淋的红肉掀起,依稀可以看到里面的白骨。浓稠的血从伤口里喷射出来,将白瓷墙面染成另一个色彩。
浴室里雾气腾腾,张平的脸模糊起来,腥味却越来越厚重。他从水池里拿起菜刀,朝自己左臂狠狠剁去,一下接一下,又稳又准,像超市里生鲜柜台的剔骨师傅。砍了几下,他住手了,因为菜刀深深地卡在骨头里,无论如何也拔不出,牢牢横在他的小臂上,如同饰品一样。
这时张平似乎失去了所有的勇气,他慢慢地倒在血泊中,躺在冰冷的地板上,细细的水柱拍打着他的身体。渐渐地,他闭上了眼,开始无忧的长眠。
血已流尽了,浴室的地板上转眼间变得干干净净。
我猛地一激灵,仿佛亲眼看到了浴室里那具白惨惨的尸体,一个活生生的人在我眼皮底下失去生命,这种感觉非常不爽。我顾不上多想,拿起工具包冲出了房间,希望现在救人还来得及。
客房门是老式钥匙孔结构,我用两根特殊的铁丝便把锁拧开了,前后不超过三十秒钟。客房的结构和我那间一模一样,床上没有人,被褥被打开了,床铺上还算是整洁,可见张平只是草草躺了一下。
浴室门虚掩着,我慢慢将其推开,合叶涩涩地呻吟一声,怪吓人的。地板上有些水迹,尸体却不见了,我抽动鼻子,似乎没闻到恐怖的血腥味。
见鬼,尸体哪去了?难道像詹广才那样,偷偷摸摸离开了酒店。
浴缸被白色的塑料帘子遮住了,张平可能躺在那里面。浴缸里盛满了水,他浮在水面上,两只眼睛木木地盯住天花板,一动也不动,他身下的水渐渐变了颜色。
我踮着脚靠近浴帘,从浴帘的缝隙处向里张望,我的精神高度集中,屏住呼吸,张平应该就躺在里面。
老实讲,这是我第一次见到尸体,我会不会晕倒?下一秒就清楚了。
事实上我很镇定,因为浴缸里没有尸体。既然张平没有死,那他躲在哪里了?
我很快就知道了,他就在我背后,像幽灵一样。
我还知道另一件事,一把锋利的菜刀此时就横在我的颈部,只要张平用力向下一剁,我的脑袋就得搬家。圆圆的脑袋掉入浴缸时,或许我还有知觉,一定像过山车似的,晕头转向的,相当刺激。
我真是善解人意呀,自觉自愿地走到浴缸前,张平连清除血迹的环节都省去了。
下一步他会干啥呢?肯定是分尸呗。他会把我的尸体大卸八块,裹上一层又一层的保鲜膜,装进那个旅行箱里,四个小时后下楼结账,把旅行箱放入车内,找个荒郊野岭的地方把尸骨埋于地下,一百年也不会有人发现。
我是用假身份证在快捷酒店登记的,那张身份证伪造得天衣无缝,就算是事后立案调查也绝对不会联系到我头上。
为什么要用假身份证呢,我这个不知好歹的蠢货。
柳飞云肯定会报案的,可那时张平早就远走高飞了。
好了,分尸的事不用我操心了。事实上就算我操碎了心也是枉然,张平自有他的一套,是先剁胳膊还是大腿他想必早就考虑好了,我只要积极配合就是了。
其实他应该先把电视机打开,调到一个歌舞频道,这样就能最大限度掩饰住碎尸的声音了。我看张平还是没什么经验。
另外他选择的工具也不够妥当,就算是再锋利的菜刀也很难完成这样的任务,用菜刀切肥瘦相间的五花肉还可以,要想切割人肉嘛,不合适。
他应该选择锯,最好是电锯,通上电源,齿轮滚动起来,血肉横飞的,多快好省,好莱坞电影都是这样拍的。如果用普通锯条就费力多了,尤其是大腿根部的骨头,至少需要一个小时。不过话又说回来,这是钟点房,他有近四个小时呢,时间绰绰有余,根本不用着急,他可以先沏杯好茶,然后再干活。
干活的时候他要先把衣服脱了,免得过会儿下楼时被人注意到。当然,关于细节方面就不必提醒他了,就连一个入门级悬疑小说爱好者都明白这个道理。
把我的尸体装进旅行箱后,他要擦拭掉我留下的指纹,注意,必须要处理干净,这很重要哦。
我溜门撬锁的工具包最好和我的尸体埋在一起,毕竟那是我谋生的工具,怎么也要留个念想儿,这不算过分吧。
还有,如果我们换个位置,我会打开窗户,将血腥味散去,同时将浴室打扫干净,敞开浴室门,把行李箱就大大方方搁在行李架上,然后拨通送餐电话,随便叫上些食品,让送餐员进入房间,清清白白。
另外,我绝不会提前退房,要像普通客人那样住够四个小时,这是人之常情,越到关键时刻越需要冷静。
拉行李箱经过一层大厅时要镇定自若,最好在客用沙发上休息一下,抽支烟,让监控摄像头完完全全记录下来。
这样一来,我就可以在客房里神秘消失了,神不知鬼不觉,完美的密室杀人。
不过在我看来,张平还是留下了一个巨大漏洞。他进入酒店时行李箱是空的,离店时却是充实的,不论他如何掩饰,一百多斤的重量明眼人还是能看出来的,这不起眼的环节能要了张平的命。
其实这是很好解决的,如果换作我,我会提前把装满水的塑料袋放入行李箱里,登记入住后把水统统倒进马桶里,失去作用的塑料袋随行李箱带出。尽管水和尸体在重量上是不一样的,但推拉行李箱时的细微区别一般人看不出来。谁会想到有人拉着一旅行箱清水入住酒店?
我料定张平最终会栽在旅行箱这个细节上。
很遗憾,我爱莫能助了,我已经变成了一摊肉水,没办法再替他出主意了,只好随他去吧。
何美丽的工资还没有结清,抱歉了,你可别埋怨我,都怪张平这个瘪犊子。
我开始后悔了,柳飞云的嘱咐我完全没有听进去。
可是,有件事我始终想不通,如果不把它搞清楚,我会死不瞑目的,连阎王殿里的小鬼们都看不起我。
那件事是——
我为什么要去死?
换句话说,张平为何要杀我?